■陶然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互联网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整个教育领域造成了很大影响,我国教育形态发生了变化,涌现出多个线上教育平台,为传统教育增添了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巨大冲击。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传统教育教学的优势在于简单易操作,但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较为单一,而互联网教学可以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混合教学模式结合了传统教学与在线教学的优点,为“经济法”课程营造出智能化的教学模式。在这一教学模式下,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有效提升了其在教学中的参与度和学习成效。因此,教师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需要积极应用混合教学模式,运用科学有效的策略将该模式的价值最大化地发挥出来,不断提升“经济法”课程质量与水平。
混合教学模式是基于先进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在与教育教学融合中提高课程教学成效的教学方式。该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融合性,可以将线上与线下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发挥二者的优势和作用,推进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创新[1]。由此可见,该教学模式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将混合教学模式运用到“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课程是财经类、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该课程包括法律与经济相关内容,覆盖的范围广,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延伸的内容也广。教师要想深层次讲解该课程,让学生透彻地理解课程内容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但是该课程的学时数有限,对于那些经济法基础薄弱的学生来说,理解课程知识会有一定难度,不管是教师教,还是学生学,都面临着挑战。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可以将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的混合教学体系,为学生拓展课程内容。学生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学习平台学习所需知识,有效解决了学时数有限的问题,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可以充实和完善教学资源库、案例库以及习题库,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教育资源,同时还可以构建出科学完善的线上交流体系。另外,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还可以结合经济法相关政策、形式的变化,实时更新教育资源,保障学生所学的共享课程内容实时有效[2]。除此之外,将混合教学模式应用到“经济法”课程中,可以促进自主学习平台的更新和课程资源的完善,有效解决该课程教学中资源不够丰富的问题。
全面素质教育背景下,传统教育考核与评价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时代发展需求,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养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经济法”课程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充分考虑了当代大学生认知能力与身心发展特征,在课程教学中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教学的优势,指导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在全方位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同时,有意识的促使每位学生能够运用自己所学“经济法”课本上的知识有效解决问题,最终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可以将教师主导设计作用与学生主体建构体现出来,突出了课程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同时促进师生更好的互动交流,不仅能够落实核心素质观,还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推进“经济法”课程教学革新有重要作用。此外,将该教学模式应用到“经济法”课程中,还能促进课程教学体系的完善,促使教师教与学生学有机结合,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教学活动中。同时,教师通过对网络课程进行科学设计,为学生制作微课,促使学生自主学习微课内容,并且与同学进行互动探究,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换言之,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财经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通过该课程教学,让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律基本原理和内容的基础上,增强经济规则意识与法律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未来工作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不断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混合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创新性,对于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重要的支撑作用[3]。从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看,虽然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整体上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混合教学模式有效性的发挥。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课程内容枯燥庞杂,学生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由于该课程知识的跨度较大,课时比较紧张,繁多的课程内容需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全部讲完,实现起来难度较大。此外,部分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学生的学习能力、认知能力参差不齐。对于初次接触该课程内容的学生来说,课程中的“法言法语”理解起来难度较大,无法对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与运用,所以课程教学效果不太明显。二是课程教学模式较为陈旧单一。当前该课程教学中,教师处于中心地位,课堂讲授以课本为主,大部分时间教师在传授知识、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在这一教学模式下,学生学习经济法知识的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不太理想。三是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密切。“经济法”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该课程教学过于注重理论知识传授,对学生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不足。
课程目标与人才培养紧密相关,贯穿于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经济法”课程教学旨在让学生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相关原理、理论以及市场规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学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市场经济活动中法律问题的能力,为后续教学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将混合教学模式运用到“经济法”课程教学中,需要提前明确教学目标,在教学目标的指引下达成课程育人目标。该课程教学目标主要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确立。因此,“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能力素养,让学生成为学法、懂法、用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4]。具体来说,该课程教学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培养学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该课程教学在应用混合教学模式时,应当注重学生经济法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的教学,促使学生熟知我国经济法治现状,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政策与经济法律制度等。第二,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针对学生在实践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现实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第三,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该课程教学主要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教师应当根据相关职业要求开展经济法相关内容的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素养,促使学生更好地满足未来岗位需求。“经济法”课程包含的经济法律内容较多,需要根据不同专业特征和需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具体来说,教师应用混合教学模式制作微课时,应当根据专业实际选取关联性强的章节进行重点设计。比如,针对财会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可以侧重于宏观调控知识传授,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尽快适应经济管理工作需要;针对营销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重视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等知识的传授。
要想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需要构建课程资源库,将线上与线下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具有“经济法”课程特色的教学模式。
第一,整合线上学习资源。线上学习资源十分丰富,包括课程导案、教师授课视频、慕课精品视频以及在线习题等。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当充分利用线上学习资源,引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与课后复习巩固,促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并且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检索学习的课程内容,自主完成课堂视频的学习,在课后练习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问题可以自行扫描试题后的二维码了解答案。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整合线下学习资源。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当充分利用线下学习资源,引导学生将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科学完善的知识体系,对“经济法”课程内容产生系统化认知。通常线下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课前案例导入、课堂教学工具以及实际案例等。在实践教学中,教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为学生打造学习情境,将学生带入学习情境中,促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内容[5]。此外,教师还应当为学生展示经典案例,并针对学生难以理解之处进行重点讲解,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看法,指导学生完成经济学课程的自主学习,从而真正掌握课程要求掌握的知识点。
第一,在课前准备中的运用。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开始之前,需要进行知识预判。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制作微课,并上传到网络学习平台供学生学习。学生在课前观看在线课程视频,对课堂教学内容、学习目标和重难点知识有初步了解。学生在完成自主学习后,可以自行完成课后小测试,并且扫码了解视频后的答案,在核对之后改正错误,有效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在课中教学中的运用。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主要是运用视频和案例进行互动式教学。教师要发挥混合教学模式的作用和价值,明确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让学生掌握知识点,完成课程自主学习。实践教学中,教师需要结合具体授课内容,运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以及启发教学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比如,在讲授“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制度”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课前自主观看相关教学视频,在线下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对比法定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及限制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通过小组讨论、师生活动分析资本制度变化的优点与不足,促使学生深化对相关知识的认知与理解。
第三,在课后巩固中的运用。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完成后运用混合教学模式,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学生在课后可以通过学习平台反馈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结合自己需求反复观看学习视频,直到理解并掌握相关内容。针对课后习题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学生可以与教师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与同学、教师讨论,共同答疑解惑,完成对知识的巩固。
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很容易出现线上线下相脱节的情况,使得混合教学形式化严重,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要想将混合教学模式的优势最大化地发挥出来,需要教师将线上线下教学有机结合,加强混合教学过程的监督与评价。比如,教师提前将整合好的课程重难点知识、典型性教学案例、学习任务等资源上传到网络学习平台上,为学生布置具体的学习任务,要求学生在课程开始之前自行登录学习。通过这种任务驱动教学法,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在设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及时反馈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当发挥指导与监督作用,在督促学生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学习平台上的登录时间、在线时长、提交任务时间等,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惩罚,促使学生投入到在线学习任务中,更快更好地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6]。在“经济法”课程教学线下考核评价方面,教师应当从学生出勤、课堂学习表现、小组协作情况等方面,给予学生综合性评价,让学生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从而积极改善自我,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互联网+教育”背景下,教育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对“经济法”课程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发展需求,推动“经济法”课程教学革新,教师需要积极转变教学观念,根据混合教学要求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教学态度对于混合教学模式的应用效果有重要作用。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对教师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教师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还要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自身专业发展。要想有效提升教师的混合式教学能力,需要学校加大培训力度,围绕混合教学模式开展专项师资培训,通过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调动教师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此外,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主动系统地学习混合教学相关内容,在理论结构和理论体系方面不断发展,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教学设计和管理,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资源,有效提升“经济法”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质量。同时,教师应当利用空闲时间查找和分析部分经济法相关的经典案例,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实践能力,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高质量教学打好基础。
综上所述,混合教学模式是一种科学教学模式,将其运用到“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有重要价值。“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需要将自主学习与课堂学习有机结合,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潜能充分激发出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活动中,在扎实掌握课程知识的同时,提高知识运用能力,实现知行合一,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成效。但是,目前在“经济法”课程中运用混合教学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后续教学中需要进一步创新,在不断创新实践中,实现对该教学模式的科学有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