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实践与分析

2023-10-04 03:56高祥
乡村论丛 2023年4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

摘要: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土地碎片化”“新增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等问题影响了粮食生产和农村稳定。为破解这些问题,山东省博兴县庞家镇确定了党建引领农民主体性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依据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谋划了“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并于2018年4月起,在庞家镇张庄村进行试点。历时四年,全村顺利破解土地碎片化,激活无效土地147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比例高达16.7%,实现了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种粮,村集体有了稳定收入来源,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有了保障,巩固了农民集体意识。该模式得到了农民认可,契合农村实际,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关键词:土地互助合作经营 土地碎片化 土地流转 农民集体意识 农村土地需求

一、谋划“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的背景

(一)土地碎片化成为粮食生产的堵点

土地碎片化源于农村土地改革遗留下来的历史性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为了土地分配公平,村集体组织农民,对耕地按等级、以人口数均分到户,农户分得的土地每个等级都有,集体土地碎片化带来农户土地碎片化。刘守英以湄潭为例分析中国土地问题时指出,每个农户在每种土地的每个等级中占有土地情况,因人口不断增加而进行的土地调整,会日益零碎。为了解决农户土地碎片化问题,有些地方做了“每户分一块地”探索,比如采用土地“挂级”方式,以一级地为基准,二级地1.3亩折合为一级地1亩,三级地1.5亩折合为一级地1亩,每户分一块地,但由于操作难度大,农民意见难统一,只有极少数村实行了“每户分一块地”方式,农户土地碎片化问题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多轮的土地承包和延包,没有改变集体和农户土地碎片化。1984年,国家出台了土地承包15年的政策。1993年,国家出台了在土地承包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政策,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1997年,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强调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重新承包。这样,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期15年,再到延长承包期30年,农村集体土地碎片化,农户土地碎片化问题一直长期延续下来。以张庄村为例,村集体土地18块,土地分为三级,每户至少分到3块地,随着人口增长耕地再调整,到2002年,有些有新增人口的农户土地达到9块。

应土地规模化经营而兴起的土地流转,又让土地碎片化增添了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在此之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工作。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进一步刺激土地进行流转。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近些年,专家学者对土地流转高度关注。例如:马晓河、崔红志分析探讨了如何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在理论指导和法律规范下,各地的土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迈上大台阶,同时带来了流转对象的土地和农户自主耕种的土地交错分布,形似“抽屉匣”的土地碎片化新形式。

土地碎片化是粮食生产的堵点,对落实国家粮食战略带来不利影响。一是造成大量土地闲置、无效,潜能得不到有效激发,耕地不能实现应播尽播,不利于“藏粮于地”。二是导致公用基础设施使用率低,达不到设计预期。测土配方、良种推广、统防统治、标准化生产等农业高产高效高质技术应用受制约,农机使用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业产出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发,不利于“藏粮于技”。

(二)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亟待落实

出现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问题,既有历史原因,也有人为因素,更有农民思想认识的缘由。20世纪80年代初,广大农村相继分地到户。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农村土地由农户承包15年不变的政策,各地相继进行了落实。分地到户后,相继采用过“按人口增减,一年一调地”“三年小调,五年大调,减人减地,增人增地”等方式解决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这段时间村集体事业支出,由土地承包户按分地人口均摊,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村民认同并接受,村内没有涉及“新增人口要求分地”的信访问题,“家里添人口村集体就给添地”深深刻在了农民的脑海中。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指出,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但是农民普遍认为,生在农村有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应是正常事,大多农村仍把解决新增人口用地当作重要工作来抓,用“机动地”解决新增人口的用地问题。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通知》明确指出要认真整顿“两田制”“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5%的限额之内,用于解决人地矛盾。《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及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但是,土地延包没过几年,有些村因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等多种原因,对预留机动地就进行了长期承包,预留机动地失去了对新增人口用地的保障功能。承包期内,村集体通过收回承包地和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增加耕地均受到很多条件限制,难度较大,通过这条渠道解决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的可靠性不足。很多农村出现新增人口无土地可承包问题,甚至有些村出现了一家六口人耕种两口人承包地的状况。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三提五统”也与之一同退出历史舞台,农户的承包地变为不需要付出费用的长期资产,这更加增强了农民对新增人口分不到土地的不满。农民对新增人口无土地可承包意见很大,新增人口多的家庭到农业农村和信访部门走访,要求分配土地,已经成为影响许多农村稳定的棘手问题。耕地占有不公的现象十分突出。有些村为化解这一棘手问题,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延用或变相延用“固定时间调整,减人减地,增人增地”的原土地调整方式,自主化解涉“地”信访问题。但这种做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的规定相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探索一条解决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刚性需求问题的路径,应是一项重要任务。

综上,土地碎片化、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问题都与农村土地相关,在守好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广大“三农”工作者应把探索一种既能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又能综合解决问题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于是,庞家镇谋划了“土地互助合作经营”这一土地承包经营方式。

二、“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的内涵与谋划依据

(一)内涵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是一种通过加强农村党建,健全村党组织、组织全民、服务全民的机制。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组织,激发农民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土地互助”,全域实现土地规模化,然后组织农户进行“合作经营”,落实粮食生产,壮大集体经济,从而解决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开辟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新路径,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其包含四个关键部分。

一是抓实村级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组织联系村民无缝隙,村民把村党组织当作“娘家”。村党组织要建一个联通每一个农户的架构,确保村民的意愿能随时收集上来。村党组织要完善一套解决村民所思所盼所想的体系,确保村民的意愿都能得到落实。村党组织要领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能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村党组织要通过工作让村民意识到村党组织就是自己的“娘家”,心里话会毫无保留地向党组织述说。村党组织要通过工作让村民坚信跟着党组织走日子会越过越红火,每个村民都支持村党组织的工作,争当优秀村民,积极参与集体事业。

二是通过“土地互助”落实“藏粮于地”。组织动员农户全员参与“土地互助”,破解土地碎片化、实现土地规模化,激活农村土地潜在资源,夯实粮食生产的土地基础。针对前文背景部分所谈的土地碎片化实际,采取集体组织、利益引导、群众动员等多项措施,动员农户进行“土地互助”,共同实现土地规模化。具体做法是:尊重农户意愿,由农户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自主经营还是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合作经营”。对选择继续自主经营的农户,村党组织负责按照农户土地确权证书核定的地亩数,在基础设施完备、地力最好的地块上连片划给农户,实现自主经营农户土地的规模化。对选择“合作经营”的农户,土地交给村党组织领办的全民参与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进行深度整治,破解土地碎片化问题,激活无效的土地,增加村集体的土地资产,实现全村土地的规模化,夯实粮食生产的基础。

三是通过“合作经营”落实“藏粮于技”,促进全村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广良种良法,全面提高粮食单产。全村土地实现规模化后,村党组织领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谋划好促进全村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路径并抓好落实。对于自主经营户,要主动收集他们的诉求,采取帮助联系、提供担保等措施,协助他们使用良种良法,搞好粮食生产。对“合作经营”的土地,要建设一套农民认可的管理体系,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引进良种良法,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让粮食生产扎实落实到田亩,蹚一条既能让农民得实惠又能抓实粮食生产的新路子。

四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引领全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村党组织领办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将“合作经营”盈余分配方案写入章程的办法,厘清村集体和农户的种粮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用于保障新增人口地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和开辟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新路径,组织全民走共同富裕道路。

(二)谋划依据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作为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为解决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粮食生产和农村稳定的土地碎片化、土地流转对农民集体意识的冲击及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三大问题而谋划的,整个谋划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守牢法纪底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坚持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工作是党赋予基层党组织职责,所以“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以抓实村黨组织建设,搭建好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架构和体系作为首要工作。村党组织领办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党组织的贴心工作,激发农民主体意识,主动建言献策,积极作为,自主实现自身梦想。

二是“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以探索做实粮食生产的路径为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问题不能只从经济上看,必须从政治上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抓农业农村工作,首先要抓好粮食生产,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把破除影响粮食生产的不利因素、把粮食生产扎实落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笔者认为土地碎片化是影响粮食生产的重大堵点,破解土地碎片化可以激活土地潜在资源,为村集体创造出稳定的收入来源,进而壮大集体经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增强农民的集体意识。所以,“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把破解土地碎片化作为基础工作,村党组织采取多项措施,激发农户全员参与“土地互助”,顺利实现土地规模化,彻底破解土地碎片化。

三是“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坚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能忽视了普通农户,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因此,谋划“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要把保护和提升农民利益、激发农民主体性作为首要原则。当然,在“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实践初期,有同志提出“土地互助合作经营”存在发包方调整土地嫌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有冲突。笔者认为,在村党组织组织下,通过农民自愿的地块互换,实现土地家庭经营和规模化经营的和谐共生,与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冲突。孟光辉、安康、李永坤就此进行论证,他们认为,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既然以合同关系进行定位,在承包期限、地块位置、承包条件等方面,法律并不禁止双方的合意调整。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协商一致完成土地的合理调整,既有现行法律制度逻辑的支撑,更有广泛而深刻的农村经济社会基础,一方面可以完成对村集体内各方主体利益的调和,另一方面也能实现对农用地的市场调控。庞家镇根据土地耕种的现实基础,利用村集体的力量整合不同资源,在经济效益整体提升的前提下,实现了承包户、村集体、无地农户的多方利益平衡。基于此,采用“土地互助”方式,全域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在理论上可行。

四是“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引领全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作为发展目标。农户自主经营和“互助经营”共同规模化生产粮食后,大批农民会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解决好他们的就业创业问题,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做了运用集体积累、拓展集体经济组织业务范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引领全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设计。实践证明,该模式契合农村实际,农民参与积极,方式可行。

为探讨“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的可行性,总结推进“土地互助合作经营”应注意的重点事项,庞家镇以张庄村为试点,进行了实践。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镇党委组建了“土地互助合作经营”试点专项指导组,于2018年4月,由笔者带队入驻张庄村,与张庄村民共同推进“土地互助合作经营”工作。

三、“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的张庄实践

(一)深化精准服务机制,提升党支部的服务力,党支部领办村居合作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激活全民的集体意识

深化镇党委构建的“主动发现、精准研判、精细落实、效果反馈、实践再提升”的精准服务机制,遴选25名党员和村民代表组建村级精准服务联络队伍,按农户居住区域分工联系服务到每一个农户,实现党组织联系服务农民全覆盖、无缝隙,夯实动员农民、服务农民的网络,做好“土地互助合作经营”的组织准备。将本村已成立多年但因为没有链接农民的业务而处于无为状态的博兴县润惠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升级为党支部领办的村居合作社,作为服务全体农户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村党支部通过精准服务网络深入宣讲“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的内涵,召开全体农户参与的村居合作社规范升级大会,依法按程序通过章程,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居合作社理事长,按规定完善管理体制,让农民切实感受到村居合作社是自己的组织,增强农民维护村居合作社利益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深化农民的集体意识。

(二)“社员证”扩张农户的土地权益,激发全民参与“土地互助”,破解全村土地碎片化问题,实现粮食生产面积最大

村党支部制作两种“社员证”,尊重农户意愿,自主选择土地经营方式。选择“合作经营”土地的农户,将土地确权登记证交给村集体,换取合作经营“社员证”,土地交给村居合作社,由村居合作社进行整治和管理,按村居合作社章程分配粮食生产盈余;选择自主经营土地的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交给村集体,换取自主经营“社员证”,村党支部按照农户土地确权颁证的地亩数,在本村农业基础条件最好、综合地力最强的地块,连片划给“自主经营户”土地,确保自主经营户土地连片、生产条件优越。这样,通过“社员证”不但保证了农民土地权益不受损,还让农户土地权益有了扩张,土地实现规模化连片,调动起农户参与“土地互助”的积极性,全村266个农户全员参与了土地经营方式的选择,全员同意地块调换。266个农户中,135户437人349.6亩土地进行“合作经营”,户占比50.75%、人地占比50.99%,131户420人336亩土地选择自主经营,户占比49.25%、人地占比49.01%,这些农户中,46户耕种自己的土地,66户进行土地流转,交给其他种粮大户经营。对于张庄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整理的193亩土地,由于是新整理土地,熟土较少,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地贫瘠,村民没有自主经营的意愿,一致同意进行“合作经营”。这样,张庄村进行“合作经营”的土地就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266户农民全员参与的193亩土地,另一部分是135户437人参与的349.6亩土地。

深度整治合作经营土地,破解全村土地碎片化问题,实现粮食播种面积最大。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的193亩土地,是按国家高标准农田标准整治过的,整齐划一,土地平整,不存在土地碎片化问题。自主经营户的土地通过调换实现了规模化,生产条件优越,也解决了碎片化问题。全村土地的碎片化问题集中到135户437人参与的349.6亩合作经营土地上,解决了这些土地的碎片化,也就意味着全村土地碎片化顺利解决。村党支部通过镇联合社调配第三方对土地进行了深度整治,破除无效耕地,调整种植方向,配备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亩综合投入达到1650元。整治完成后,土地成为连片平整、方向一致、播幅标准、节水设施完备、旱能浇涝能排,利于农业技术集成推广的规模化高标准农田。土地经过整治,原无效土地成为村集体新增耕地,经丈量,张庄村增加耕地147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6.7%,成为村集体的长期土地资产,农民土地权益得以进一步扩张,粮食播种面积达到最大。土地整治后,张庄村村居合作社“合作经营”的土地情况见表1:

(三)集成应用粮食高产技术,推动“合作经营”走深走实,持续提升粮食单产

组建粮食生产管护服务队,构建“合作经营”工作体系。村党支部主持召开“合作经营”农户代表会议,分两步组建农业生产管护服务队。一是公开选拔农业生产服务队成员。公布服务队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即为民着想、积极肯干、公道正派、村民认可,明确农业生产服务队职责,即服务队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看护全体村民公私财物,监督确认第三方为本村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提供的种、肥、药数量和服务质量,确定结算依据等,提请全体户代表充分讨论,提出改进意见。二是选举产生农业生产管护服务队员。首先自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队员16名。16名队员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推选队长和副队长各一名。选举产生的16名队员中有3名当众宣布不要报酬。没有选进服务队的自荐者表示,“三秋”大忙季节自愿义务劳动。通过选举进一步巩固了农民的集体意识。

借助镇联合社服务平台,集成应用粮食高产技术,蹚出粮食生产新模式。“合作经营”的土地全部用于种粮,种什么品种由农业生产管护服务队结合本村种植习惯,征求镇农业专家团队的意见,提出种植初步方案,上报村党支部。村党支部主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种植初步方案,形成决议种植方案。农业生产服务队根据种植方案,通过镇联合社平台,预订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预约农业技术等全域全程第三方服务,全域全程服务由镇联合社担保,实现服务先享,结算后置。若镇联合社发展跟不上村居合作社发展步伐,对村级服务出现滞后,村集体便动用公积公益金寻求其他社会平台合作,推动“合作经营”走实。粮食收获后,售粮价格和粮食买家由村民决议。通过卖粮实现的收入,在支付第三方提供生产资料和服务费、农业生产服务队人员工资等生产费用后,归为“合作经营”净收入。净收入首先按村集体土地和“合作经营”土地面积分为两部分。“合作经营”按面积分配的部分,再以2∶8比例分为村集体和“合作经营”户两部分。“合作經营”按户分配部分,农户可以自由选择货币或实物形式领取。村集体按土地面积分配的收入及按比例分得的收入,为集体收入,用以解决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剩余部分作为村公积公益金,用于提升村集体服务全民的支出。

成立地力综合提升专家团队,一体化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全村土地顺利实现规模化后,具备了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持续提升地力、增加粮食单产的条件。村党支部邀请多领域多层次农业专家,组建了地力综合提升专家团队,根据土地实况适时量身定制地力提升方案,逐步提升地力,科学推动粮食单产水平持续提升。

(四)探索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引领农民通过对比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土地互助合作经营”,让粮食生产落得更实

探索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一是公开合作经营收支信息。夏秋两季粮食收获后,村居合作社及时进行收入分配核算,向全民公开粮食生产投入和产出情况,公布收入分配方案。二是动员自主经营户公开收支信息。动员自主经营户尤其是集土地家庭经营、流转土地和代种土地为一体的农户,主动公开种粮收支信息供村民对比参照。例如:索XX家庭自有5口人土地,计4亩,流转3口人土地,计2.4亩,价格600元/亩,代种岳父家4口人土地,计3.2亩,给予部分小麦作为补偿,共计9.6亩耕地,“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实施后,9.6亩土地实现了规模化连片。村集体对其以上信息涉及的村民其种地投入的人工、流转费及代种土地付费信息给予保密,不对外公开,通过部分公开的方式建立了信息披露机制。

引导农民通过对比转变观念,形成“合作经营”共识。通过将2019-2022年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生产经营收入情况分别制成表格,组织专题分析会,让农民通过对比形成共识。例如索XX生产经营收入情况见表2、266户全民193亩“合作经营”土地生产经营收入分配情况见表3、135户437人349.6亩土地“合作经营”生产经营收入分配情况见表4。

农民通过实践和对比,形成以下共识:第一,“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使自主经营农户实现了土地连片、规模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得以高效利用,种粮投入少了,收入高了。自有土地多的家庭,自主经营是可行的。如果自主经营土地是流转而来,按“合作经营”农户分配的数额支付流转费,自主经营纯收入微乎其微。以2021年为例,索xx亩均收入1525元,合作经营农户亩均分配1096元,如果索xx按1096元支付土地流转费,他的亩收入仅为429元,若计算人工投入,亩收入就趋于负数。第二,“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对自主经营主体来讲,若考虑长期占用劳动力因素,亩均纯收入与“合作经营”相比,两者差不多,但自营经营主体存在投入高和不计劳动力成本问题。从环保和节能角度分析,自主经营存在化肥、农药、燃油等方面的高耗能,投入产出比不对等,并且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用药、机械作业等生产技术的深度集成应用,“合作经营”纯收入会继续增大,接近自主经营收入。以2021年为例,索xx生产资料和机械的亩投入为965元,合作经营生产资料和机械亩投入为767元,每亩高出198元。第三,在“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中,“合作经营”户的收入远高于选择土地自主经营土地流转给他人收取的土地流转费。第四,在“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中,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再低价流转到土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营成本,但普遍认为“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破解了土地碎片化,顺利实现土地规模化,显著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有利做实粮食生产。第五,“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激活了全村土地,粮食种植面积实现最大化,新增加了集体土地资源。比如张庄村村集体增加耕地147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6.7%,解决了村集体稳定收入难题。合作经营的规模化土地适合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态用药等农业技术集成应用、适合农机“两全两高”技术的推广使用,适合粮食种植集约化、组织化、品牌化,夯实了“靠技产粮”的基础,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互助合作经营的积极性。

(五)顺民意,规范“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带领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张庄村农户和集体实现了收入连年双增长。其中2022年,村集体年收入突破40万元,集体有了82万多元的积累。每年按着“合作经营”农民分配的数额,为新出生人口发放口粮,解除了生育农户的后顾之忧。2022年夏季,应村民意愿,采取了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村民分到了“自己”种的“生态粮”。“分粮”场面,集体氛围浓厚,农民的幸福感溢于言表。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使得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大龄劳动力闲置下来,为了鼓励这部分劳动力再就业,张庄村及时召开各层面会议,议定利用集体积累的资金,筹建“农民工坊”,使用镇联合社的“国庞”商标,开发产品,组织全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2022年10月,“农民工坊”开始筹建。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历时四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农民逐步予以认可。他们认为“土地互助合作经营”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方式解决了土地碎片化问题,激活了农村的土地,壮大了村集体经济,进而解决了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问题,将可能因土地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培养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应农民要求,张庄村支部研究决定,2023年秋分再组织农户进行经营方式自选,进一步规范“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实现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落地。张庄村的实践也引起了多地农民的关注和认可,他们普遍認为“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适合农村特别是产粮区农村,好多农民主动要求所在村党组织主动践行“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到2022年,仅庞家镇实行土地互助合作经营的村就达到了10个。

四、结论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问题导向设计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创新,经过实践实证是可行的、有效的。“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是以农民为中心,站在农民的角度思考问题。推行过程没有命令式推进,而是搭建合理的信息披露机制、实践机制,引领农民置身其中进行体验和感知,然后由农民自己做决策,整个过程是和谐有序的。通过农民的自主决策,实现了土地自主经营和规模化经营的和谐共生,破解了土地“碎片化”问题,农村土地总体实现了规模化,具备了深层次、精细化整治的条件。土地经过整治,无效土地被整理出来,村集体和全体村民有了更多长期可利用的土地,便解决农村新增人口对土地的刚性需求问题有了着落。土地经过整治,农业技术可以集成使用,地力可以逐步有效提升,打通了“靠技产粮”的堵点。“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让粮食生产既有土地保障又有现代技术支撑,推动了粮食生产现代化走深做实,为经营自家承包耕地仍占大多数的农村如何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实践经验。

“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立足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村党组织主动行使集体土地管理权,领办村居合作社,通过章程约定,采取收益分配方式,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服务农民的能力,运用建设农民工坊、开发产品等措施,引领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得农民的集体意识逐步增强。“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为村党组织如何领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巩固农民集体意识,带领农民就业创业,走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实践探索。推行“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要兼顾其延展性。现阶段,规模化种粮实现了全域全程机械化的社会化提供,村级农业生產管护服务队履行好看管、监督第三方服务质量的职责,粮食生产就可以顺利进行了。若“合作经营”的种粮换作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其他种植业,这种模式的成效可能会有所下降。土地规模化后,从事何种产业,需要带领农民依法深入细致分析,然后由农民自己作决定,不能代替农民做决定。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土地互助合作经营”做实了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打通了土地流转的堵点,两者不冲突。“土地互助合作经营”模式顺利实现了土地规模化,夯实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农民若决议将土地进行流转,流转过程将变得快捷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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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61页.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4,第70-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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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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