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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1:04
工友 2023年8期
关键词:下基层用人单位劳动者

别让调研变“调演”

时下,仍有一些地方“扎堆调研”,“热衷”事先给下基层调研预设“脚本”,按照“脚本”提前“彩排”的“搭台唱戏式”调研模式,把调研搞成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汇演”,最后凭借“超高”的演技“圆满杀青”。(7月29日红网)

点评:

调研是了解基层、倾听民声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系统周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够形成正确的决策。近年来,“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已经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常态,但是“事先排练”“层层陪同”“调而不研”仍然存在。

调研不是“演戏”,群众认可是关键,深入民心是亮点。调查研究,既要调查,也要研究,还要真心实意,更要解决实际问题。要把群众的“柴米油盐”放在心上、“急难愁盼”抓在手上、“美好向往”扛在肩上。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小切口”,聚焦“真需求”,多去田间地头、群众身边,敞开心扉,真诚地与群众促膝长谈,关注民生,关心民情,才能赢得民心。

调查研究越深入细致,才越可能形成正确的决策。要揣着问题去、带着真实情况回,善于在下基层、搞调研过程中为基层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用落地有声的举措和真心为民的行动增进群众福祉。

别以“投资入股”掩盖劳动关系

员工“投资参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前不久,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法院方面提醒,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吸收劳动者“投资入股”、以合作经营之名规避劳动关系。(7月24日《工人日报》)

点评:

按理说,员工“投资入股”成为股东,能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除工资收入外,还有一部分利润的分红。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越好,员工各项收入也应当越多。如果确实如此,无疑是好事,员工能以“主人翁”的身份,与用人单位一起成长和发展。然而,现实却是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看似让员工“投资入股”的好意,实则是坑害员工。一方面,此举等于变相让员工集资,减少用人单位的投资成本;另一方面,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名义规避劳动关系,让员工合法权益受损后难以维权。比如,欠薪变成投资款,投资期限未满便卷款“跑路”等,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维权将举步维艰。

事实上,员工具有双重身份的情况不少见,但并不能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为由,否定劳动者的员工身份。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人身、财产的隶属性,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如果员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后,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仍将劳动报酬作为稳定收入来源,员工对用人单位的人身及经济依附性未发生实质转变,则双方之间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此典型案例说明,用人单位妄图以“投资入股”来掩盖劳动关系,最终可能徒劳,将被“剥丝抽茧”现出原形。一旦对劳动者构成侵权,企业或将付出更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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