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译本的翻译规范研究

2023-09-28 11:13:03高广敏徐晓飞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11
名作欣赏 2023年18期
关键词:译本层面译者

⊙高广敏 徐晓飞[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1960年,哈珀·李的长篇小说To Kill A Mockingbird问世,次年便获得了美国普利策奖,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故事从六岁女孩的视角展开叙述,描写小女孩斯科特和哥哥杰姆成长过程中的迷惘、痛苦、无奈,以及他们对未来生活的期冀,深刻表现作者对儿童成长的关注、对社会道德教育的呼吁,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该小说目前在国内共有11个中译本,但译本在质量上存在差异。笔者选取舒逊《百舌鸟之死》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及李育超《杀死一只知更鸟》译本(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基于图里翻译规范理论进行对比研究,分析译者在宏观层面翻译策略的决断,再到微观层面翻译方法和技巧的使用等方面所遵从的翻译规范,从翻译规范理论视角对该作品的不同译本进行研究。

一、图里翻译规范理论

在《描述翻译学及其他》中,图里系统地阐释了翻译的规范理论,在实际翻译过程中,译者主要受三种规范的制约:首先,原发型规范涉及对原作选择的制约,以及对某一分层系统内部整套翻译策略应采取的措施等。译者首先进行翻译选择,其中就要考虑在宿语文化中的“翻译政策”——在特定文化中的某一历史时间段对文本的选择倾向,选择要考虑不同文类和体裁的文学作品、不同媒体出版社的要求,宿语文化中偏爱哪些作者、作品、体裁的翻译等,同时也要考虑宿语文化可接受的传播媒介或中介语是什么。其次,原初型规范从更广阔的宏观层面对译者在翻译中所做的总体翻译策略进行分类。传统译介观点认为译文应与源文本完整契合,而与之对应的观点则是让译文在宿语文化中被整体性接受,译者在这两极之间“摆停”,并受翻译规范的制约。图里将自己的模式建立在“差异理论”基础上,从理论上假定各种语言之间一定存在结构差异。如果译者依附于源文本的文化背景和语篇关系,则译文更多贴近原则,展现译文的“充分性”特征;如果译者服从于宿语语言和文化要求,译文则更趋近于“可接受性”。最后,操作性规范是指在翻译实践过程中制约具体翻译行为的规范,包括结构规范和“篇章—语言”规范。其中结构规范决定宏观层面源文本内容的取舍,也决定语篇成分的位置调换和增删与否等。“篇章—语言”规范则决定文本的微观层面内容,如源语句子结构处理、词汇选择、使用斜体等具体操作。

因此,本文对于《杀死一只知更鸟》不同译本的对比分析,也将从三个翻译规范方面展开,分析译者在翻译规范的指导下采取的不同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

二、翻译规范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译本中的译例分析

(一)原发型规范与译者决策

原发型规范指在一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下,选择翻译文本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译者会不同程度受到社会文化因素以及个人偏好的影响。1961年To Kill A Mockingbird获得普利策奖,之后舒逊在1984年着手翻译并出版《百舌鸟之死》这一译本。首先,舒逊担任外文局研究室编辑,译著经验丰富。其次,舒逊首次接触该小说时便对此书颇感兴趣,在推荐给出版社后受朋友之邀进行翻译。而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系的译者李育超语言功底纯熟,在受译林出版社邀请翻译该书之前,就曾翻译过包括《老人与海》等在内的诸多文学作品以及几十部儿童文学作品,翻译经验丰富,成就了译本的成功。

由于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特征差异,译者会进行不同主题的作品翻译和引介。20世纪80年代正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舒逊选择翻译该小说符合文化潮流,并注重小说内涵精神的传达,关注儿童成长及社会道德教育,具有较高的传播与引介价值。2017年,李育超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译本出版,反映了对儿童教育的反思和对提升社会道德的呼吁。

综上所述,两位译者选择该小说进行译介都是受原发型翻译规范的制约,尽管所处时代跨度较大,但初衷相同——考虑中国读者的阅读偏好以及源文本的内涵,才得以实现译本的成功和良好传播。

(二)原初型规范与翻译策略

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会涉及两种极端情况,要么竭尽所能向源文本靠拢,体现译本的“充分性”,要么倾向于宿语规范,将译文读者的阅读偏好和对文本的期待作为重点关注,体现“可接受性”。显然,译者在翻译中需要在这两者中进行选择,找到自己的翻译风格特点。舒逊和李育超两位译者对小说的整体翻译都较为精准,能够传达出源文本的内涵和教育意义,但在文本的处理方式和采取的翻译策略上存在差异,下面举例探讨二位译者对于原初型翻译规范的不同把握。

例1:To Kill A Mockingbird

舒译:《百舌鸟之死》

李译:《杀死一只知更鸟》

以上所举例子为源文本标题,书名原文To Kill A Mockingbird,源自美国南部的一条谚语,但略去了其后半部分“It’s a sin”,是因为mockingbird在美国文化语境中象征友好善良的品质,题目文本的字面意义是“杀百舌鸟是罪过”,即残害无辜,与文中伤害两个无辜好人的内容相契合。但汉语在文化意象上没有和mockingbird相对应的词汇,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mockingbird指“嘲鸫,善于模仿别种鸟的叫声”,常指的鸟类为“反舌鸟”或“百舌鸟”。因此,在对题目翻译时两位译者受不同翻译规范的制约——舒逊主要采取意译的手法,考虑目标语文化读者的理解性,遵循了可接受性翻译规范;李育超则进行直译,将原题目中残害无辜的过程展现出来,遵循了充分性翻译规范。值得注意的是,“知更鸟”在英国童谣中也指无辜受害者,但并非指嘲鸫类的“百舌鸟”。二者所处文化语境不同,译者将mockingbird翻译为“知更鸟”并没有凸显小说主题所展现的文化意象,存在文化缺省现象。

例2:“...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Sir?”“——until you climb into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

舒译:“……你要真正了解一个人,你非得站在他的立场考虑问题才行——”“您说什么?”“——你非得设身处地来想才行。”

李译:“……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是这样吗?”“……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在原文斯科特和父亲的对话中,父亲的两次回答其实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反映了连贯的效果,微妙地传达了句子的结构意义。当父亲阿蒂克斯发现女儿斯科特无法理解自己第一句话表达的含义时,他使用更加简洁生动的表述来代替和解释第一句。舒逊在翻译第二句的解释时使用归化翻译策略,展现可接受性翻译规范,但将文中的句子翻译为两个含义几乎相同的句子,导致第二句的解释功能被削弱且不易被理解,未能将父亲对女儿深层面的教育意图体现出来。李育超的译本更具凝聚力,使用异化的翻译策略更忠实于源文表达,尤其“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生动且易理解,遵守充分性翻译规范,能够在读者面前展现父亲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流露的爱与智慧,受到读者的青睐与赞赏。

(三)操作性规范与翻译方法

上述原发型规范和原初型规范对译本的影响都体现在宏观方面,而操作性规范对译本的影响则更多体现在微观层面的处理上,操作规范是在翻译过程中直接影响译者选择的规范,主要指译者在翻译中采取的翻译方法,其中包括结构规范和“篇章—语言”规范。

1.结构规范

结构规范决定宿语文化语言的形式及其文本中的位置,例如对文本结构进行布局,对原文进行增译或省译以及在宏观层面上对段落或章节进行分割、合并或拆分。

例3:When I asked Jem what entailment was,and Jem described it as a condition of having your tail in a crack.

舒译:当我问杰姆什么叫限定继承权时,他说限定继承权就是尾巴给人夹住了的意思。(注释:限定继承权entailment是个法律名词,指继承条件有所限制的意思。但是这个字夹在词首和词尾中间的是一个可以作“尾巴”解的词,所以杰姆就歪讲成尾巴给夹住了。)

李译:我问杰姆什么是“限嗣继承”,他描述的情形就像是一个人被夹住了尾巴。(注释:限嗣继承,也叫作限定继承,是旧时英国土地保有和继承的一种形式,即土地只能由土地被授予人或受赠人的特定继承人继承,而非其全部继承人都能继承。)

将外国文学作品进行译介,文中会出现特定文化词汇或专有词汇,在翻译过程中面对这类词汇需要进行增译或是直译加脚注的翻译方法,以起到进一步解释的作用。很多研究者都把脚注等翻译方法定位为“一种补偿性的翻译方式”,在例3中,小女孩斯科特对“entailment”产生困惑,随机询问哥哥杰姆请求解释。“entailment”在法律中意为“限定继承权”,两位译者对该词汇都采用增加脚注的翻译方法,遵从了结构规范在宏观层面的要求,对专有词汇进行解释,满足目的语文化读者需求。

2.“篇章——语言”规范

操作规范中微观层面的“篇章—语言”规范影响译者在宿语文本的语言方面做出的选择,具体到句子结构调整、词的选择、使用斜体或大写表示强调等。

例4:People moved slowly then.They ambled across the square,shuffled in and out of the stores around it,took their time about everything.A day was twenty-four hours long but seemed longer.

舒译:那时候人们的行动是迟缓的。他们慢条斯理地走过广场,在附近店铺溜溜逛逛,进进出出,无论做什么都不慌不忙。一天似乎比二十四小时要长些。

李译:那年头,生活节奏很慢。人们优哉游哉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什么事儿都不紧不慢。长日漫漫,一天的时光好像不止二十四小时。

汉英语言中的一大差异是汉语偏向于使用三字格或四字格,使句子或段落读起来朗朗上口,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句中为场景描写,几个动词形象展现了梅科姆镇人们悠闲漫长的生活,因此两位译者在词汇层面巧妙运用四字格的表述方式——“溜溜逛逛”“进进出出”“不紧不慢”“不慌不忙”,这些词语都生动还原作者描绘的场景,并且重叠式四字格还能增加音韵上的美感,文本内外都营造出闲散舒适的意境。“对中国读者来说,四字结构简洁、表达生动和有节奏”,因此在微观词汇的处理方式上两位译者都生动还原场景,延续了原著的生命,遵从“篇章—语言”翻译规范,并在结构和语言上超越了原著。

例5:He could add and subtract faster than lightning,but he preferred his own twilight world,a world where babies slept,waiting to be gathered like morning lilies.

舒译:他有比闪电还快的加减头脑,但他宁愿沉溺在自己的朦胧天地之中,在他那想象的世界中,婴儿在睡梦中等待着被人像采摘百合花那样摘取。

李译:他做加减法速度快似闪电,但他更愿意沉浸在自己的虚拟世界里——无数个熟睡的婴儿,像清晨的百合花一样等着被人们来采摘。

在语言层面对于英汉语言不同的修辞处理能够凸显译者翻译文本的优劣,如果译文没能正确再现源文本的修辞手法,则无法准确忠实地表达原作的句意与作者的写作风格。例5选取片段为小女孩斯科特描述伙伴迪尔耽于幻想的特征,“faster than lightning”和“waiting...like morning lilies”分别使用夸张和明喻的修辞手法,两位译者也在译文文本中凸显修辞,既表现出了迪尔幻想能力丰富的特点,又在用词及行文上让读者感受到小女孩的纯真烂漫,以及文章轻快幽默的风格。

三、结语

《杀死一只知更鸟》富于教育意义,对两个中译本的研究表明,不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源语文本的选择都受到个人喜好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舒逊译本通过增译、脚注等翻译方法使译文更加通畅,易于读者理解;李育超译本通过脚注、保留原作词汇和句子结构等方法,使文章更贴切于源文本的表述风格。在原初型规范层面,舒逊译本主要考虑目的语文化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接受程度,采用归化为主、异化为辅的翻译策略,注重可接受性翻译规范;李育超译本则注重展现外国语言风格和文化特色,符合充分性翻译规范。本文对比分析翻译规范对译者抉择的影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在翻译层面研究带来一些启示,利于今后更好的译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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