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锋
(辽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辽阳 111200)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依照一定的经济管理目标和财务管理要求,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所收集和提供的数据信息,对经济业务活动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使之最终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即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计划程序进行。但是目前企事业单位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对会计监督普遍削弱,会计人员诚信度普遍下降,虚假会计资料和信息泛滥。针对目前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的状况,如何实现会计的监督功能,维护好各方利益,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与稳定的客观要求。
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对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和信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这实际上是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一个根本原因。近年来,会计法律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立法还相对跟不上新时期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一部分经济活动还没有与之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的规范,已经颁布的与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与实际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张鹤淼在《强化现代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对策探讨》一文中提到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会计法规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按照惩罚规章办事,我国在内部会计监督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行政处罚不力,这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正是由于国家在会计的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尊崇,如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但由于受内部会计监督者地位较低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这些规章往往难以实现。
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但在监督执行中因受多方面影响,常常导致单位的内部监督不到位。一是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常常认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是对自己权利的限制和妨碍,会限制自己谋取个人利益,从而不配合相关部门和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会计的主要基础性制度缺失,即内部牵制制度设置不科学,甚至没有内部牵制制度,无法正常行使内部审计的权力。三是制度的落实有时还是只停留在纸面上,根本不去执行。很多时候,内控审计制度表面看起来挺齐全合理,但在具体落实中并没有执行到位,从而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1.国家监督不到位
新《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同监管部门的执法目标却有明显的区别。不同的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监督检查只是实现各自监管责任的一种手段。例如,财政部门主要是依据《会计法》,对管理对象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会计行为。审计部门主要是依据《审计法》,监督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为宏观经济控制和管理服务。这样,对于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就容易出现多个行政部门同时监管,有时出现了问题却没人负责的现象,造成了会计监督缺位。还有一些监管部门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执法不严,对被监管对象的会计违法行为从轻发落,严重破坏了执法环境。
2.社会监督不规范
目前我国社会监督的主要机构和力量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但由于现行的管理体系、注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执业条件和执业环境等种种原因,还远远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一方面受会计师队伍能力和业务素质方面的制约,没有发挥出社会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出于商业经营的目的,给一些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报表的企业出具审计报告,这样也造成了单位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尽管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得到了飞速发展,但现实的执业环境仍需要改善,执业标准也要进一步提高。一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同业者及委托人之间存在着政治和经济关系。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有时迎合委托人的需求,违反职业规则,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信息,造成社会监督不规范。另外一些监管部门为迎合上级领导,甚至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审计工作,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为相关部门出具虚假的会计报表审计及清算报告。
会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作为保障。新《会计法》的施行,逐步完善了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不仅为规范经济和会计秩序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促进社会秩序健康运行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需加快财经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一是要根据新《会计法》和实际会计工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细则或办法,促进新法的落地实施,解决新法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问题,以保证新《会计法》的各项条款能落到实处。对于跟不上新时期形势发展要求、不适合新《会计法》规定的,要及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废止。二是要逐步弱化会计制度,将相关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问题纳入会计准则,将相关税收问题纳入《税法》,使《会计法》成为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使会计准则成为会计实务中的基本技术准则。三是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各级《会计法》的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新《会计法》,大力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
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就是要加强单位内部会计及其相关业务的控制,形成完整的内部牵制和监督体系,以防止单位内部或个人产生监守自盗的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财产物资不受威胁。不论是新《会计法》还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都强调要加强内部的会计监督,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一是要形成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体制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机制。二是要完善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所有参与企业经济活动事项过程的管理者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岗位职责清晰、权利明确并确保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三是各单位要依法建立一套贯穿供产销的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并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以防止在执行过程因无章可循而出现偏差的情况,使一切会计工作都能有据可依,会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为会计监督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把会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确保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四是实行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化来提高会计监督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会计信息在系统内部及上下级之间的信息共享,将信息化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会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以促使会计监督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和执行。
国家监督是实现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由财政、审计、纪检等国家权力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行为和会计资料进行的监督,是目前实现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国家监督职能的落实是否到位,决定着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一是财政、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要把监督工作落实到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还要制定监督反馈整改机制,防止会计监督工作查而不改。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从以往侧重的阶段性、专项性监督检查转变到常规性监督管理上来,加强对各企事业单位日常的会计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三是要帮助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将过去的单纯会计监督工作转化为对管理对象的服务工作,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四是完善财经法律法规,加大财经检查执法力度,认真处理做假账出假报告的行为,对于做假账、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和信息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督而不改,查而不纠,简单罚款了事的现象,强化对会计工作监督的行政处罚力度。五是各级财政、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对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信息的共享,从而避免重复检查,影响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形象。
要加强社会监督,就要积极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大力培养注册会计师并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创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基础的社会监督和评价体系。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事业单位的各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给出客观公正的结论,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目前,随着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社会监督关键还是要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本身的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注册会计师遵纪守法意识,对于违法违规出具财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及时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并纳入不良征信系统。
另外,随着新媒体的普及,使社会监督成为一种人人都能够随时参与的重要的高效的监督形式。要鼓励与支持各级各类新媒体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让那些制作假账的单位和人员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隐藏,从而为改善会计监督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外部氛围。
会计委派制国家虽然很早就已提出来,但对会计人员的委派力度和范围还不够,还应再进一步加强。我国目前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还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无论企事业单位都存在领导任用自己人、身边人做财务工作的现象。会计人员的人事和工资关系都被企事业单位自己牢牢控制,财务人员对所服务的单位存在着人身依附现象,单位财务人员无法独立对所服务的单位实行切实有效的会计监督,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不真实。为保证财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应制定会计委派制工作准则,同时将财务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及日常考核工作与服务对象彻底分离,并与履职效果相挂钩,从而提高委派制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来实现会计监督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仅以现有的会计监督资源无法做到对全国各行各业各类型会计主体实施会计监督,大大制约了会计监督的效果和影响力。应尽快筹划开发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监督预警系统和监督数据库,利用全国或各地区的平均数据设置的预警机制进行事前、事中的跟踪监督,通过整合会计数据和监督数据进行深入全面分析论证,为财税体制改革和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数据支撑,为宏观调控提供助力。如目前很多省份开发了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各级预算单位的每一笔收支都能够通过一体化系统准确地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避免了不合理的收支。
总之,加强会计监督必须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从多个方面共同进行,同时着手、综合考量,同步发力。随着会计实践的发展,会计监督的内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会计监督面临的问题也在不断改变。只有在一个良好的会计监督的内外部环境中,各会计监督主体都能够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就会有效提高会计监督的效力,从而保护投资者等方面的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