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昀峰,周雪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幸福是任何时代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18 世纪末19 世纪初的英国,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化,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资本主义进入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为了解决社会不平等现象,实现人的普遍幸福,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幸福观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关注人的行为结果对幸福的影响,实现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最大幸福”。以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为代表的普遍幸福观在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基础上,关注人理性的培养,旨在实现公有制下社会全体成员的幸福。两种幸福观虽然在理论基础上呈现部分一致性,但仍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
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第一个理论来源是古希腊快乐主义与禁欲主义,快乐主义幸福观的提出者德谟克利特认为“幸福和不幸居于灵魂之中”[1],即幸福的外在表现为感官上的快乐,而内在表现为内心的快乐与安定,这种幸福观以“趋乐避苦”的人性论为基础,更加注重精神上的快乐。伊壁鸠鲁在德谟克利特的基础上对快乐主义进行了更加完整的阐释,他提出“人们都是通过内心对幸福的衡量做出判断取舍,人们是通过感触来思考什么是善的,并且将收获快乐作为终极目标”。[2]这就将追求快乐作为个人幸福的最高标准。同时,他还将快乐按照程度划分为不同标准,认为短暂的快乐和以追求物质欲望而产生的快乐反而会引起更大的痛苦,从而更加强调人的禁欲,以达到获得精神层面的最大幸福。18 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和爱尔维修的唯心主义经验论是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第二个来源。休谟论证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指出个体由于同情的主观感受而感觉到他人迫切地渴望得到某种利益或幸福[3],从而在实现个人幸福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的全体幸福。爱尔维修认为,“快乐与痛苦永远是支配人们行动的唯一标准”[4]。将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即“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作为伦理道德的标准。总的来看,边沁吸收了古希腊快乐主义幸福观的主要观点,继承了近代经验主义的理论基础上对苦乐原理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实证化的总结,最终形成了功利主义幸福观。
学界对欧文普遍幸福观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三个研究角度。第一,将欧文的幸福观理论融入19世纪初期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中,区别于边沁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幸福观,而与圣西门、傅立叶的幸福观理论进行比较研究。19 世纪初期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未能实现社会的普遍幸福,反而使得无产者受到更加残酷的剥削,随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不断激化,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将研究集中于实现社会和谐与人类的普遍幸福,体现出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割裂、道德沦丧现象的尖锐批判,这为欧文普遍幸福观的建立提供直接理论来源。第二,欧文的普遍幸福观受到唯物主义启蒙思想的影响,莫尔顿认为,欧文将法国大革命中唯物主义哲学家提出的理性与正义标准引入对社会问题的研究上。欧文主张通过教育使每个人获得高度的理性和最好的习惯,并通过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方式将人类社会变成充满正义和幸福的社会。第三,欧文的普遍幸福观在理论上主要受到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影响。宋馨指出,普遍幸福观的理论根源主要是功利主义。欧文受边沁“最大幸福”原则的影响,提出其具有空想色彩的普遍幸福观。边沁受经验主义人性论的影响,将“趋乐避苦”作为基本人性,将行为结果能否增加行为人的快乐或减少痛苦作为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带有一定后果论特征。欧文同样认为人生来就存在谋求幸福的欲望,总的来说,欧文为解决资本主义制度下阶级矛盾激化和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通过援引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呼吁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改良,以建立普遍幸福的制度为目标,形成了欧文具有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普遍幸福观。
此外,当时的时代背景为两种幸福观的形成提供了实践来源。宋清华认为:“优秀思想的产生是其自然演进和理性建构的统一发展结果”。[5]边沁生活的时代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即将结束,机器大生产逐步代替手工业生产,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社会的阶级关系主要表现为资产阶级与旧土地贵族、旧地主的矛盾和破产手工业者即早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边沁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为了调和社会各阶级的矛盾,维护资产阶级政权的统治秩序,从而完成了对功利主义思想的理性建构。欧文所处的时代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蓬勃发展,旧贵族地主阶级逐渐走向没落,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厂形成了早期的工人阶级。面对工人阶级要求改善生活条件及实施普选权等口号,资本家采用惩罚及恐怖手段镇压工人群众的合法运动。欧文认为工人阶级遭受的苦难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即人类的无知造成的,培养人类理性以获取知识,最终建立“理性制度”才是实现人类幸福的途径。
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及“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6]因而其功利主义思想将快乐与痛苦作为衡量道德的标准,“乐”与“苦”就等同于绝对的“善”和“恶”。快乐作为绝对的“善”既包括行为本身也包含行为的后果。以功利原理为基础,从人的感性经验和天性出发,人们的一切行为都以“趋乐避苦”为目的。他甚至认为如果把快乐和苦痛的因素去掉,幸福一词将毫无意义。功利主义者将“幸福”与“快乐”相提并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只要个人和共同体的所有行为结果都能使行为主体获得快乐,那么个人和社会的幸福就能够实现。欧文的普遍幸福观以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为基础,将快乐作为与幸福同等重要的存在。他在《新道德世界书》中将幸福阐释为,“能够享受美好社会的快乐,特别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同自己最尊敬和爱慕的人交往”。[7]但从两种理论关于幸福概念预设的时间上看,与边沁认为在当时的时代通过一定途径能够得到的幸福概念不同,欧文普遍幸福观概念中的幸福在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下是无法实现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类是充满谬误和无知的。要想实现欧文概念中的幸福,使人们从美好的社会得到快乐之前,必须先建设这种理性社会,这与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幸福概念相区别。
在影响幸福的要素上,边沁认为快乐和痛苦本质相同,都可以运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来计算和量化它们的程度,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条件下,根据行为结果所造成的快乐和痛苦的数值判断人是否感到幸福。
欧文因受到洛克“心灵白板说”的影响,认为环境对人性格的塑造和人的自身因素具有同等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因而,要获得个人利益,实现幸福,取决于他所接受的是哪一类知识,接受的程度如何,同时也决定于他周围的人所具有的知识”。[8]这是对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以行为后果作为影响幸福的主要因素的继承与超越。
边沁认为,要想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必须通过立法。他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指出“一切法律所具有的或通常应具有的一般目的,是增长社会幸福的总和”。[9]立法的目的就是功利,仅仅依靠自然法的虚构规定无法实现人类幸福。为解决英国的社会问题,立法者必须通过激进改革,制定合理的惩罚罪过的措施,杜绝旧时代的严刑重法,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从而增加“善”行为在社会的比重,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增加社会整体的幸福。作为资产阶级法理学家,边沁在立法观上更加注重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他的功利主义幸福观较多地关注资产阶级的个人幸福,在不变革资本主义社会性质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幸福。
与边沁的立法观相反,欧文提出用自然法即人的道德理性代替人为立法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幸福,他指出一切人为法律制定的基础都是虚伪的。欧文认为英国当时的人为法律过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且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惩罚,由于人为法律与自然法矛盾的激化导致犯罪行为和工人罢工的增加,即增加了社会上的“恶”,从而不利于实现社会普遍幸福。而产生犯罪的根源却是人们的无知、贫困和法律长期压迫的结果。欧文主张通过实行健全的教育体制以培养理性且科学的人,让人们认识到何为善恶,取消个人奖惩制度,进而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进行改良,代之以不偏袒任何阶级、公正、平等的理性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使全体社会成员获得追求幸福的权利和机遇,以和平的方式过渡到理性社会,从而实现其社会普遍幸福的目标。
边沁将“功利”定性为“给利益有关者带来利益或幸福。”并且将共同体的幸福当作是每个个体幸福的总和,当每个人的利益得到满足,全体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学界普遍认为,边沁的幸福观基于商业上的分工合作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追求利益与效率的特点,虽然在表面上实现了社会幸福,但忽略了除“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之外的少数人的幸福,本质上追求个人利益的优先性。除此之外,由个人幸福组成的社会幸福具有很大的变数。不同个体的利益需求、道德素养及是否与社会利益相一致等问题边沁并未很好的解决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不一致性问题,本质上为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
欧文在《新社会观,或论人类性格的形成》中明确指出“世人明确地理解了的并在实践中一贯体验了的个人幸福,只有通过必然促进社会幸福的行为才能得到”。[10]这体现了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上,欧文在逻辑上认为社会幸福优先于个人幸福。在欧文设想的理性社会建立之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的存在使劳动者创造的财富以资本的形式流入少数资本家及其家庭,这种社会幸福是建立在少数剥削者幸福基础上的畸形的普遍幸福,是社会环境促使人们牺牲他人幸福而谋求自己幸福。为了打破这种财富垄断的局面,欧文主张用公有制全面取代私有制,建立联合家庭以打破家族垄断,通过人类的劳动和联合劳动使社会获得足够支配的财富,将社会资本运用到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上以惠及全体。
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与欧文的普遍幸福观都是19 世纪初英国阶级矛盾激化,人民渴望幸福的社会环境的缩影。欧文的普遍幸福观虽受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但其代表的社会群体却存在很大不同。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追求实现个人幸福的效率,而对实现社会幸福的公平性有所忽视,代表着资产阶级精英阶层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观点。欧文普遍幸福观则以建立理性社会为目标,在扬弃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社会幸福的普遍与公平性,注重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调和,实现个人幸福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体现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两种幸福观都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产生提供了理论支撑,在人类追求幸福的道路上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