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云中[柳州工学院,广西 柳州 545616]
在多元文化空间下,身份毫无疑问是多面性的,也就是说,多种文化可以在个体内共存、协商,以便在特定时空下唤起个体的多元文化认同。个体根据不同文化的需要进行文化身份调整,调整的结果就是多种文化身份认同的内化。一旦身份被内化,身份就在协商中完成,从而形成多种身份的杂糅状态。与此同时,与文化身份相关的种族、记忆、信念、行为、价值观,以及人际交往就会在不断变化的空间环境中获得新的文化知识,共同进行身份管理。犹太文化本身就是在吸取其他文化的过程中得以传承和发扬,犹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以多元文化为导向的人生经历,其身份构建就是文化政治化的身份协商过程。
杂糅身份本质就是一种多元文化身份,意指打破单一文化身份认同,接受多重文化身份。文化本身需要相互交流,交流的结果其实就文化杂糅现象,从而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互通。杂糅身份认同过程体现了两种或多种文化接触、比较、吸收,甚至改造的过程。从文化本体而论,犹太文化是杂糅文化最好的体现,它们在流动中与异质文化交流、碰撞、协商与融合。当然,文化杂糅身份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协商与认同过程,这样的身份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一个“可移动的宴席”,在对应的文化系统中被不断表征或反复书写,在文化协商过程中持续地形构与转化。文化认同是一种意向性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个体或群体不与其他文化接触,而是完全置身于某一种文化当中,那他(们)就不可能有文化认同的意向冲动。所以说,认同是发生在不同的文化接触、比较和碰撞的场合中,是个体或群体在与自身文化保持同一性的基础上面对另一种文化时所产生的一种认同意向反应。需要注意的是,杂糅文化认同首先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这是杂糅文化认同的前提。如果个人或群体放弃自己的文化认同而去认同另外一种文化,那么不管他(们)与对方文化认同程度有多深,他(们)内心总会产生某种焦虑,因为就算他(们)与对方有文化上的认同,但身份不可能是对等的,从而产生身份认同焦虑。
在美国多民族和多元文化背景下,“文化认同”毫无疑问涉及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协商问题。文化只有交相辉映才能历久弥新,历经沧桑的犹太文化更是如此。经济改善和社会地位提升使得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有更多机会走出犹太社区与非犹太人进行更多的文化交流。他们一方面希望融入主流社会,这是经济、政治使然,另一方面他们也想保留民族传统,这是文化、身份使然。那么,交流的结果便形成一种协商关系。
从身份构建而言,文化认同与族群认同、血缘认同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等同关系。不过,文化认同具有更广阔的融合性,它能将个体或群体的其他各种认同融入其中,从而避免了各种认同之间因相异性而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因此,对文化的否定,在心理上实际上已等同于对个体或群体存在价值的否定,也就是对身份的否定。对犹太民族而言,文化的重要性更甚于其他民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犹太民族正是一个以文化立“国”的民族。但是,身处异国他乡的犹太民族想以文化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在面对主流文化的冲击下,文化协商是维系民族文化的一种最好的方式。
因此,文化认同总是以本民族文化认同为前提,如果失去了这个前提,所谓的杂糅身份只是一句空话。这个前提对弱势文化来说更是如此,犹太文化就是这样一种弱势文化。当犹太人面对美国文化的时候,他们首先必须是坚持自身的民族文化,如果放弃犹太文化去认同美国文化,这毫无疑问会产生认同的危机。
《世界博览会》是一部通过家庭生活反映犹太历史和犹太文化的小说,对犹太移民来说,文化冲突与文化认同在犹太家庭这个空间得到集中体现。面对传统文化和美国文化认同的不同态度便构成了这部小说的内部张力。小说通过家庭生活展现了第一代美国犹太移民的艰难打拼和对成功的渴望,第二代面对文化冲突的艰难选择以及第三代对美国文化的适应。小说中的家庭生活首先体现在虔诚的外婆身上,“(她)总是穿老式的长衣服,戴着披巾,常是黑色的。她过的是一种十分隐秘的生活”①。犹太传统仪式占据了她大部分生活:
我把外婆的房间视为原始礼仪和习俗的黑暗洞穴。每个礼拜五晚上,在她点燃安息日蜡烛之际,不论谁在家,都要聚集在她房门口……我母亲站在她身后,以防房子被烧塌。外婆点燃白烛,双手在蜡烛上方挥舞,然后用布满皱纹的双手遮住眼睛,祷告。②
由于大屠杀的影响,外婆感到极度不安全,埃德加这么回忆说:“为什么在我母亲把饭菜端上桌放到她面前时,她总是坚持要我母亲把什么都先尝一遍呢?要是母亲不尝,外婆便啥也不吃。她认为,我母亲,她自己的女儿,企图毒死她。”③显然,外婆成了犹太传统和民族受难的化身。
同祖母相比,埃德加的父母戴维和萝丝则体现了与犹太传统不一样的生活方式。通过母亲萝丝的叙述,我们得知她年轻时选择私奔以此挑战犹太传统道德,她对主人公说:“二十三岁时我跟你父亲私奔了。我们去了罗克韦海滩,我们结婚了。”④主人公的父亲更有意思,他“宁愿以丢脸的方式结婚,宁愿私奔,由治安法官批准结婚,也不愿正正式式地在犹太教堂里,新娘戴着面纱,家族成员来庆祝结婚”⑤。父母独特的婚姻对埃德加的成长显然有很大的影响,让他知道“生活可以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⑥。
因此,直到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双方家庭才开始接受埃德加父母的婚姻事实。唐纳德的出生也很有深意,他出生的医院房间里挂着耶稣受难像。生孩子是犹太人的一件盛事,埃德加的母亲告诉我们说:
到了生孩子的时候,我的整个家族全部从布朗克斯赶来了,他们要以传统方式庆祝这一盛事……除了我母亲、父亲、姐姐贝西、哥哥哈里和比利之外,来的人中还有我的婶婶、姨妈、叔叔、伯伯和堂表兄弟姐妹……他们一进圣约瑟夫医院瞧见墙上的大十字架,就都吓呆了。我的一个舅舅,一个极端的犹太教徒,一个自负得可笑的人,瞅了十字架一眼就转身走了出去……还有一两个人也跟着走了。但我亲爱的母亲,一个受尊敬的妇女,她和我父亲留了下来,而他们对自己的宗教的虔诚并不亚于托尼舅舅。墙上那些十字架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但他们并未因之受到困扰。⑦
显然,萝丝以生孩子的方式构建起犹太教与基督教之间文化协商的桥梁。萝丝的父母是虔诚的犹太教徒,虽然十字架也让他们感到不适,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受到困扰。萝丝认为犹太人、基督教徒能够和谐共存并接受各自的不同特性。外婆死后,母亲接管了犹太仪式的义务,“现在,每个礼拜五晚上,是我母亲把插在放不稳的铜烛扦里的安息日白蜡烛放在厨房桌上。她随手取一块方巾蒙在头上,点亮蜡烛,祷告,双手遮住她那亮晶晶的蓝眼睛”⑧。可见,萝丝和戴维也并没有完全抛弃犹太文化,而是选择性地接受和认同。
这种认同也更体现在行割礼仪式上。埃德加的割礼不是在犹太会堂而是在手术室里进行,行割礼的是医生而不是专门行割礼的穆汉。“包皮环切是由一名固定医生在手术室做的,这是我们要的方式,我们不想要割礼执行人”⑨。有意思的是,母亲萝丝将“割礼”称作“包皮环切”,虽然二者等同,但表达的文化含义是不一样的。根据犹太教教义,受割礼是犹太人实践犹太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与上帝所订立的约,是犹太身份的象征。希伯来文称此仪式为“盟约”(brit)或“割礼的盟约”(brit milah),执行割礼的专门人员称之为穆汉(mohel)。“包皮环切”是现代医学词汇,在某种程度上展现的是美国文化。那么,埃德加的父母通过行割礼给孩子维持了犹太身份,这是对犹太民族文化身份的认同,但至于行割礼的方式,他们并没有按照犹太人的律法来做,这是对美国文化的认同。可见,小说中的割礼仪式展现了文化协商关系,以一种认同美国文化的方式实现了犹太文化认同,既延续了犹太身份,又使身份具有了多重含义,形成身份的杂糅性。
身份的杂糅性集中体现在埃德加的成长过程之中,展现了一个从文化冲突到协商融合的过程。同大多数出生在美国的犹太主人公一样,埃德加一开始认同的是美国文化。上学的时候,埃德加结识了一位叫梅格的美国女孩,她家里并不富裕,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家庭,“这个家没有父亲”⑩。不过,这个家庭充满了快乐和自由,而不是犹太家庭因各种仪式呈现灰暗和忧郁气氛。埃德加告诉我们:“诺玛与我所知的其他母亲完全不同,其中包括我的母亲。她身上有一种无忧无虑的气质。”⑪正是这种自由和快乐影响了埃德加的成长,“随着我的新自由,我逐渐产生了一定的自信心”⑫。这种自信也促使埃德加想读更多的书籍,也敢于去冒险,想着更多的自由。于是,“我请求自己去图书馆,结果得到了批准”⑬。也正是这次独立行动成了埃德加成长路上的转折点:一是他获悉了纽约世博会关于“典型的美国男孩”的征文比赛消息;二是对自己身份有了重新认识。
从图书馆回去的时候,埃德加决定冒险不走来时的路,这个决定使他在路上碰到两个美国男孩的持刀威胁,骂他是“犹太仔”,情急之下他下意识否认自己是犹太人。然而,否认犹太身份恰恰是埃德加真正认识身份的开始,他很悔恨自己当时的懦弱。“你是犹太人?”“不是”的场景反复出现,“耻辱感有如啜泣般一阵一阵地朝我袭来。我异常愤怒”⑭。显然,这次危机也促使主人公埃德加对自己身份的重新思考,也坚定了他参加世博会男孩比赛的决心。他在这次征文比赛中清楚表明了自己的犹太身份,弥补了过去隐藏犹太身份的遗憾。他的“典型美国男孩”文章是这样写的:
典型的美国男孩不畏艰险。他应能出门到乡下去喝生牛奶。同样的,他应该跨越城市里的小丘和洼地。假如他是犹太人,他就应该说他是犹太人。假如他有本事,当面临挑战,他就应该说这有什么了不起。他支持本地的橄榄球队和棒球队,但他自己也从事运动。他总是在阅读,他喜欢连环漫画未尝不可,只要他知道那都是些垃圾货。同样的,广播节目和电影是可以欣赏的,但不以影响重要事情为前提。例如,他应该永远憎恨希特勒。音乐方面,摇摆乐和交响乐他都喜欢。对女性,他尊重她们所有人。做家庭作业时,他不做白日梦,不浪费时间。他善良宽厚。他和父母配合默契。他知道一元钱的价值。他视死如归。⑮
埃德加在他的文章中明确表达了美国性和犹太性的身份杂糅性,其中橄榄球和棒球是典型的美国特色,而“永远憎恨希特勒”显然是针对犹太身份而言,并且在任何时候犹太人都敢于承认自己是犹太人,“假如他是犹太人,他就应该说他是犹太人”。显然,埃德加在他的征文中回应了他上次遇到美国男孩持刀威胁的事情,所以他这样写道:“当面临挑战,他就应该说这有什么了不起”。埃德加的文章获奖说明了一方面他收益于犹太文化的影响和作用,另一方面表明他的犹太身份也得到美国社会的认同。埃德加对“典型美国男孩”的理解带有犹太文化的痕迹,显然这是两种文化协商融合的结果。
有趣的是,这部小说以1939 年在纽约举办的世界博览会来命名,作者的用意在于将世博会作为一面镜子,它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产品放在一起展览,反映了多元文化交流杂陈的发展趋势。埃德加的成长历程也说明了美国犹太移民文化认同与身份协商的可能性,正如露西·S.达维多维卡(Lucy S.Dawidowica)所言:“犹太人在融入美国社会的同时可以保持犹太教和犹太文化。”⑯历史也证明犹太人有能力在与其他民族交往进行选择性同化,同时保存本民族的传统和信仰。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⑫⑬⑭⑮〔美〕E.L.多克托罗:《世界博览会》,陈安译,山东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33页,第35页,第34页,第25页,第25页,第26页,第53页,第96页,第53页,第228页,第228—229页,第229页,第229页,第235页,第240页。
⑯Lucy S.Dawidowica.On Equal Terms: Jews in America 1881—1981,Holt,Rinehart and Winston,1982,p.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