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婉
林语堂的长篇代表作《京华烟云》是一部包罗万象的作品,他写作此书的重要目的是“介绍中国社会于西洋人”,其中专门用来描述男女之情的段落并不多,但他寥寥几笔细腻的勾画仍然呈现出姚木兰和孔立夫两人情感发展变化的清晰脉络。两人的爱情悲剧贯穿全书,成为书中最为动人的遗憾之一。两位主人公的人物性格是造成这一爱情悲剧的主要因素:姚木兰作为“道家女儿”对命运的顺从心理,孔立夫作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男性对儿女之情的矜持。此外,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对个人追求的抑制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潜移默化地发生作用,注定两人此生没有夫妻缘分。
《京华烟云》素有“‘民国《红楼梦》”的美誉。在林语堂长女林如斯为其所写的书评中提到“一九三八年的春天,父亲突然想起翻译《红楼梦》,后来再三思虑而感此非其时也,且《红楼梦》与现代中国距离太远,所以决定写一部小说”,故该小说有《红楼梦》的影子也不足为怪。但是,诚如刘锋杰在《承继与分离—〈京华烟云〉对〈红楼梦〉关系之研究》中所言:“作家又因人生经历、思想个性、艺术修养与曹雪芹相去甚远,遂使《京华烟云》呈现了自己的特色,成为时代生活与人生苦难的表现,而非只是《红楼梦》的翻版。”《京华烟云》自有其独特之处。小说的一大特点是包罗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对老子道家思想的深刻诠释,字里行间透露出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挚爱。被称为“道家女儿”的姚木兰也受这一思想影响,身上体现出浓厚的宿命论情结。这一世界观所指导的人生选择也造成了她与孔立夫感情的无果,注定了两人无法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一、有爱才有悲
木兰与立夫之间的感情不像多数爱情小说那么“明目张胆”,而是“发乎情,止乎礼”,在表现形式上显示出中国人特有的含蓄与压抑,但内在的情感深度如海水般不可估量。两人单独的交往次数寥若晨星,但无数细节都可以佐证两人心灵上的契合。
木兰对立夫的爱要明显且勇敢得多。在第十三章一开篇,林语堂便直言不讳:“两年之后,木兰十七岁,经过了感情上最不平静的一段生活,真是前所未有。她上学了,由父母给订了婚,随后发现自己爱上了男人。”这个与她订婚的男人是曾荪亚,她爱上的男人则是孔立夫。姚、孔两家初相遇,两人同游半路亭,立夫一句“那些残基废址最美”永久地印在木兰脑海中。木兰第一次“因爱而苦”,在中秋节的聚会上有所表现。她情绪饱满,忘乎所以地说话,一杯接一杯地饮酒。“立夫和木兰互相举杯敬酒。幸福与忧愁,快乐与痛苦竟如此之相似,那天晚上,谁也不敢说木兰是快乐,还是伤心。”此时,木兰已经隐约知道自己此生与立夫有缘无分,只好借酒消愁,这一行为反映出木兰内心的伤痛。几年后,各自嫁娶的木兰、立夫和一伙人同游泰山,在无字碑和杉木洞有过两次单独的谈话,让木兰深深体会到只要接近立夫就会“快乐而满足”。在立夫因一篇文章被人陷害入狱时,她不顾自身安危和旁人眼光,冒着风险求总司令营救立夫。木兰不愿荪亚提及她对他的感情,因为这是她内心的一方净土,这份感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完全是属于她自己的,别人不可动,别人不可说,别人不可听”。为躲避战乱南下重庆时,一想到可以见到立夫,木兰“心里又温热起来”。立夫对木兰的爱,相对而言更为克制内敛。两人初识,木兰的投石头、吹口哨、唱京戏让他深觉意外。在木兰成为他妻姐后,木兰在河中洗脚,且毫不避嫌让他拉她起来,他“觉得木兰真是异于凡俗,也与自己的信念不谋而合”;木兰舍身相救,立夫这样一位传统而又深沉,甚至有些木楞的中国男性终于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对木兰的爱情—“他记忆中那伟大爱情的考验,他无法摆脱,那爱情变了形,成了他感情的动力,倾注在学术研究上”。他眼前总是出现木兰的影子,耳边响起木兰鼓励他写出最卓越的甲骨文著作的话,并从中得到力量。为此,立夫心中充满负罪感,但是无法“把木兰的话和声音从他头脑里用手掠开”,木兰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种种迹象可以表明两人在心灵上是极度相知相爱的。而两人的交往越是美好,灵魂越是契合,最后的结局—木兰嫁荪亚,立夫娶莫愁,便越是伤感与遗憾。“荪”是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但荪亚不是一个能够以香草自比的君子。而立夫娶了莫愁后,立夫和木兰两个心灵如此契合的人从此以妹夫与妻姐相称。后来,两人更是因为人生际遇天各一方,不能不说是一桩情深而离散的悲剧。
二、道家女儿—人不可抵抗命運
小说的上卷题为《道家女儿》,已经明确为木兰贴上了标签,也为木兰顺从命运嫁给荪亚埋下了伏笔。在对待木兰和莫愁这对姐妹的态度上,林语堂的偏心显而易见。林语堂说过:“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木兰“集《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多情,薛宝钗的才德,史湘云的风姿,《浮生六记》中芸娘的恬静、柔美与浪漫,《桃花扇》中李香君的刚烈与正直等诸多林语堂心仪的美德于一身”(冯智强《中国智慧的跨文化传播—林语堂英文著译研究》),在时代的变迁中始终保持风度与体面。有学者认为木兰的原型是林语堂的初恋陈锦端女士,所以不难理解为何作者要倾注如此多深情在这个角色身上。而立夫则以作者自身为原型。书中木兰与立夫的爱情悲剧正对应了现实中作者与陈锦端恋情的无疾而终。木兰的道家思想与其父姚思安一脉相承,这一哲学思想所包含的重量,是她要用一生去承担的。老子主张顺应天道,顺应自然规律,以达到最大的效用和最小的损耗,不争不抢、无为而治、从容豁达。这些体现在木兰身上,便是她对命运的顺从与敬畏,即上文提到的宿命论情结。这一情结导致她不去争取婚姻的自由,隐忍对立夫的爱,顺应两家人的期望嫁入曾家当儒家之媳。木兰也并非没有丝毫反抗的念头。中秋之夜喝了酒过后,木兰“陶然半醉,微微有点儿蔑弃礼法,真正感觉到自我个人的独立存在,为生平所未有”。当莫愁向她夸赞荪亚时,木兰以嘲弄的态度让莫愁不要说这种话:“你若觉得他仪表好,脾气好,你去嫁他。”木兰的语气坚定,充满对莫愁这种调侃的厌弃,但她心中实则早已预料到自己嫁给荪亚的命运,甚至料到立夫会娶莫愁,所以她才会对莫愁说:“你将来会比我有福。”她的叛逆之心很快便被她的宿命论情结瓦解。即便她已爱上了立夫,但她坚信“个人的婚姻大事,是命中注定的”。所以,面对这样的结果,她只是微笑说:“事情要是定了,就算定了吧。”这种对命运的顺从贯穿了她的一生。当她遇到童年被拐时和她关在同一条船上的暗香时,她毫不犹豫地把她留在身边,因为她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万事由天命。我的一生都是这样儿”。这种对命运不加反抗的承受的思想是造成她与立夫爱情悲剧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一介书生—爱情不是必需品
立夫作为一个生逢乱世的有志青年,沉稳、理智和克制是他的性格底色。立夫幼年丧父,家境清贫,卻极其懂事,极有教养。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被爱冲昏头脑,更不会为爱牺牲一切。在他借住姚家的期间,木兰和莫愁都对他暗生情愫。但是,立夫“从来没有想过男女之爱,甚至对于女人的美也是无动于衷的”。这既是性格和年纪使然,也有阶级差别的因素,他内心深处有一道和富人阶层的界限。比如,和姚体仁的友谊,他深知姚家的社会地位比他高,姚体仁只是欣赏他的一些思想,但两人并无过多共同之处。诚然阶级不是阻碍两人结合的原因(立夫后来娶了木兰的妹妹莫愁),但他那时自然不会对身为姚家小姐的木兰有过多非分之想。木兰订婚时他向她道喜,木兰大胆地注视他,立夫只觉得这眼神“是一支飞来的无形之箭,分明有言外之意,是温柔诚挚的情意”,但此种处境下立夫颤动的心弦也只能戛然而止。立夫因一篇文章被捕入狱,木兰舍身相救,他终于真正认清木兰在他心中的地位,但木兰早已是他的妻姐。作为一个礼俗传统的恪守者,每每想到木兰,他内心都有对莫愁的负罪感。立夫和莫愁的结合是水到渠成的,莫愁以过人的智慧把他们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他自然爱莫愁,但是和对木兰心灵的契合不同。立夫唯有把对木兰的爱转化为学术研究的动力,立志写出最深入、最富权威性的甲骨文著作。立夫对木兰的“发乎情,止乎礼”颇有“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深意。这其实是一种非常高的境界,是中国人含蓄内敛的性情的体现,所谓静水流深,越是埋在心底的情感越是深刻。
在三人青年时期的香山之行,傅先生便对立夫说过:“你性情太孤僻。本身虽然不坏,可是需要改正。最高的性格是其中有一分孤僻,或者说精神自由,但是要使之归为常态。你现在需要的,是有人稍微把你勒住一点儿。”后来,傅先生又用命型配合来解释为何立夫和莫愁比立夫和木兰更相配。立夫是木命,莫愁是土命,土养木,比和木兰的金相配更好。参照傅先生的说法,木兰若与立夫结合,性格潇洒飘逸的她必定助推立夫的精神自由而非勒住他;而莫愁则会凭借性格中踏实沉稳的特征勒住立夫,换言之,莫愁的“勒住”比起木兰的“助推”更有利于在乱世中保全他。
四、整体主义—次等的自我
木兰与立夫爱情悲剧的产生,除了两人的性格使然,还与中国的儒家思想息息相关。儒家“强调集体主义,认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要融入集体利益中去,当两者产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该作出必要的牺牲以保全集体利益”(饶纪红《跨文化交际中的中美文化差异》)。这一思想淡化了个人感情,把家庭幸福置于个人幸福之上。个人的幸福绝不能破坏家庭的幸福,而是要为了忠于责任自我献身。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把中国的民族精神视为一种“家庭的精神”,很好地概括了中国社会的这一特征。
木兰幼时与家人失散,差点儿被拐卖,是曾文璞找到她,带她回曾家悉心照料。故曾老爷有恩于木兰。中国古代讲夫妻恩爱,是恩在前,爱在后,恩大于爱。木兰坦然接受自己的命运,有很大部分是为了报曾家的恩情。恰如曾老爷所想:“他对木兰这一番搭救之后,姚思安若不答应曾家的求婚,就未免太不近情理了。由过去发生的事情看来,姚曾这两家的亲事似乎已是天意。”如果木兰拒绝与荪亚成婚,就是姚家在与整个曾家为敌,这是绝对违反儒家家庭伦理观的。除此之外,木兰对妹妹莫愁的顾忌也阻碍了木兰追求爱情的脚步。木兰感应到莫愁对立夫的喜爱,书中说木兰“有一种预感,就是,早晚莫愁会嫁给立夫的”。在报恩的基础上,又加上姐妹之情,为了两个家庭的幸福,木兰不可能再生丝毫忤逆之心,突破社会环境去追求隶属小我的情和欲。
王晓霞在《儒家文化中的人际关系理论》中指出:“儒家文化把个体对群体的服从关系夸大到极端,从而形成一种压抑个性的整体主义。”个人依附于家庭,尤其是像姚家和曾家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婚姻不再是个人的私事,而成为家庭、家族的事情,个人必须为了家族的荣耀而牺牲自我的追求。这种对家庭的重视必然导致其反面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减弱。再者,木兰和立夫都并非这两种主义的倡导者,而是“克己复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传统的践行者。
笔者设想过,若木兰和立夫其中一方主动,比如立夫向木兰表明哪怕一点儿爱意,或者木兰向立夫坦诚心意,木兰再跪求姚思安成全她和立夫,以姚思安开阔的胸怀和对木兰的宠爱,加上莫愁对木兰的姐妹之情—她同木兰的感情就算不及对立夫的男女之爱,也绝不是轻如鸿毛,莫愁自然也不是会“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性,木兰和立夫结为夫妻,他们会泛舟西湖上,在湖心亭看雪,一同烧“叫化鸡”,做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当然,莫愁和立夫也是一对佳人,如林语堂所说:“莫愁是把立夫往回拉,勒住他,限制他……若使木兰去推动气盛才高的立夫,则大可能招致灾难,后果不堪。”莫愁坚若磐石的性格稳住了立夫,两人也算得上一对“俗世伉俪”。从性格的配合度在时代中的适应度来看,李晓丽也认为:“木兰与立夫无疑是相知相恋的一对,但就从性格上来说,两人都有些激扬而无畏,在那样的混战年代,这是非常有潜在危险的组合。”(《试析〈京华烟云〉的道家情怀—兼议姚思安与木兰》)
木兰与立夫的爱情悲剧令人叹惋,但《京华烟云》的高度自然不局限于此。在小说的最后,林语堂将所有的儿女情长都替换成更深刻的人文情怀。木兰和荪亚踏上南下重庆的道路,她诚然为能与立夫再度相见而欢喜,但同时“失去了自己的个体感,觉得自己是伟大的一般老百姓中的一分子了”。她看见天台山矗立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它在道家的神话里,是神圣的灵山,是姚老先生的精神所寄之地”。木兰这位一生体面的姚家小姐、道家女儿,彻底从爱情悲剧中解脱,成为时代的一分子,融入更广阔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