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对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守正创新

2023-09-16 01:04游深铖傅慧芳
理论导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守正创新

游深铖 傅慧芳

摘 要: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真正的民主制”思想中蕴含着清晰的致思理路,以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为逻辑起点,以人民整体掌握国家权力为逻辑主线,以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权为逻辑延展,最终以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为逻辑旨归。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当代表达,既与“真正的民主制”思想在哲学基础、价值理念、思维方式与目标追求上具有一脉相承的同质性,又从目标定位、关注视角、理论形态与实践路径四个方面发展了这一思想,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质。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守正创新;“真正的民主制”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9-0088-08

对“物质利益难题”的求解,引发了马克思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思索,其驳斥了黑格尔所推崇的“有名无实”的君主制,主张实行“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的民主制,即体现人民主权的“真正的民主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场于“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1]66,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了专论,指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2],续写了“真正的民主制”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的绚丽华章。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从哲学基础、价值理念、思维方式与目标追求方面继承了“真正的民主制”思想,而且从目标定位、关注视角、理论形态与实践路径方面拓新了“真正的民主制”思想。新时代新征程,重新探讨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运思逻辑,或可为更好地把握作为当代民主新形态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重要的理论参照。

一、马克思展望“真正的民主制”的运思逻辑

作为展望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民主理论,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并非主观臆想,而是基于唯物史观的发现和运用而建构的,呈现出逻辑严密、环环紧扣的致思理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是其逻辑起点,人民整体掌握国家权力是其逻辑主线,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权是其逻辑延展,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是其逻辑归宿。

(一)逻辑起點: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遭遇“物质利益难题”,使其意识到黑格尔国家观的缺陷,即国家并非道德和自由的体现,而是作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存在。由此,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国家理论,重置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全新论断,实现了向唯物史观的转变,这成为其思索“真正的民主制”的逻辑起点。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文中对市民社会与国家进行了真正意义上的学理区分。在黑格尔看来,伦理的发展经历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环节。每一环节体现出伦理发展的不同阶段,家庭是直接的伦理精神,市民社会是对伦理精神的分化,国家则实现了伦理精神的统一,是真正的普遍性与理性的统一,具有至高无上性。家庭与市民社会受国家制约,从属国家这一最高环节,是实现国家理念的阶段。依此逻辑推演,黑格尔得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结论。马克思对此结论曾深信不疑,直至1842—1843年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遭遇了“物质利益问题”。由此,马克思重新考究了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理论。一方面,马克思高度肯定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观点;另一方面,马克思也指出了黑格尔国家观的缺陷:“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并把这种表面当作事情的本质。”[3]338所谓“表面上解决”是指黑格尔尽管将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但遗憾的是他只是从观念层面想象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现实关系,即仅仅将其视为通往国家绝对理念的必然环节。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完全颠倒了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家庭与市民社会应当是国家得以产生的前提,国家的成员是由家庭和市民社会中的成员构成的,而非相反。由此,马克思纠正了黑格尔颠倒的历史观,强调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国家由市民社会所决定,政治国家建设应当基于市民社会的基础,通过重构市民社会寻求国家解放的途径。

(二)逻辑主线:人民整体掌握国家权力

马克思基于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历史观,批驳了黑格尔的君主主权论,主张要以“真正的民主制”揭露和批判现实政治国家的虚假性,消除对人的政治的异化,使国家权力向全体人民复归。自此,马克思所开展的理论批判与实践斗争未曾偏离“人民主权”的思想轨道。

黑格尔推崇君主主权而反对人民主权。他将君主规定为“国家人格”,认为君主作为“人格化的主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能把君主主权与人民主权对立起来。因而,黑格尔以君主主权遮蔽人民主权,试图调和二者的对立。马克思批驳了黑格尔虚构的关于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的“调和论”,指出“主权这个概念本身就不可能有双重的存在,更不可能有和自身对立的存在”[3]279。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并非存在于两个方面的同一主权,而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然而,黑格尔为了论证君主主权的合理性,错误地将人视为主体化的国家,主张国家制度创造人民。马克思重置了这一逻辑论证,认为应当将国家变为客体化的人,由人民创造国家制度。正是基于此,马克思提出民主制并非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强制力量,而是作为人民的现实环节而存在。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马克思进一步阐释了人民主权思想。他高度肯定了公社所采取的民主措施,认为人民有权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应当属于全体人民,国家机器也应当服务于全体人民,而不是由少数利益集团所掌控,维护特定人群的利益。在此后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民主即人民掌权。人民在国家政体的建立和消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若一个政体不能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不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那么这一政体终将为人民所抛弃。马克思通过批驳黑格尔君主主权的虚假“合理性”,科学预见了未来社会的民主制,强调只有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才能消除对人的政治异化,使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国家权力复归于全体人民,人民得以重新掌握国家权力。

(三)逻辑延展: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权

马克思以“真正的民主制”对未来社会的民主形态进行展望,并围绕实现“真正的民主制”的力量、条件与途径的逻辑架构展开论证。在他看来,建构彰显人民主权的“真正的民主制”,应当发挥无产阶级的现实力量,废除私有制,打碎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意识到了无产阶级的现实力量。无产阶级作为“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4]16,完全丧失自身,但同时其作为一种“物质力量”,具有“实行政治暴力的天赋”[4]15。据此,马克思将无产阶级视为实现“真正的民主制”的现实力量。随着唯物史观的发现与运用,马克思意识到民主问题首先是经济问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深入分析,揭露了隐藏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无产者遭受的剥削与压迫。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资本主义制度只是维护资产阶级与资本家特权的“虚幻的共同利益”的表现形式,并非人民主权的民主制形式。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断剥削无产阶级,使其在经济上陷入绝对贫困,从而直接影响了无产阶级作为国家主体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因此,废除私有制是实现“真正的民主制”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探讨了“真正的民主制”的实现途径。在他看来,必须摧毁横亘于通往“真正的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这一机器尽管在新兴资产阶级摆脱封建制度束缚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它逐渐演化为从社会汲取养分却又阻碍社会发展的“寄生赘瘤”,故而必须将其彻底铲除。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旧政权中的合理成分应当予以继承,使其为新兴的人民政权服务。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发现了无产阶级的现实力量,强调无产阶级必须彻底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消灭一切旧的社会形态,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权,从而开辟出实现“真正的民主制”的途径。

(四)逻辑旨归: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民主并非终极目标,而是谋求全人类解放的制度表征形式,“真正的民主制”的实现同人的解放相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是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最终价值归宿。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提出并讨论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政治革命在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革命,它废除了封建等级制度,加速了封建专制的解体。然而,即便如此,在马克思看来,政治解放仅仅是一种局部解放,并非人的全面解放。从解放主体来看,政治解放只是市民社会中的一部分即资产阶级获得解放并取得普遍统治。从解放领域来看,政治解放尽管在政治国家领域中实现了平等,但在更为基础的市民社会领域中却尚未实现平等。“正如基督徒在天国一律平等,而在人世不平等一样,人民的单个成员在他们的政治世界的天国是平等的,而在人世的存在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却是不平等的。”[3]344通过政治解放实现的政治民主仍然是以私有制为前提条件、以市民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利益为服务对象的形式民主。为此,马克思认为不能仅仅停留于政治解放,还需要进一步谋求经济解放。一方面,通过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消除市民社会领域中的不平等,将民主从政治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实现社会民主,使人“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4]46。另一方面,当人从被奴役的劳动中解放出來,劳动从生产过程中独立出来,人的全面解放才成为可能。因此,马克思认为,通过政治解放与经济解放,推翻一切束缚人、奴役人的关系,唤醒人的自我意识,使人复归于自身,彻底实现全面解放,真正的民主才能够完全实现。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并非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而是聚焦人类解放这一时代课题并对其作出的理论回应。人类解放的彻底完成与真正民主的完全实现同向偕行。在一定程度上,追求人类解放的进程实际上就是实现“真正的民主制”的过程。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理论延续

尽管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真正的民主制”出场的时空场域不同,但从哲学基础、价值理念、思维方式、目标追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真正的民主制”具有同质性。易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具体实际,推进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对“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理论延续。

(一)立足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

“真正的民主制”思想根植于唯物史观的土壤,从根本上摆脱了旧民主观中唯心主义的纠缠。上文提及,马克思重置了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理念,主张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国家不再作为高高在上的理念存在,而源自于市民社会的现实物质基础。从马克思的研究来看,“真正的民主制”作为未来人类社会的民主形态,以极度丰富的物质资料为前提,适应并服务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具体而言,从生产力维度看,“真正的民主制”应当建立于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追求“真正的民主制”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唯有实现物质资料的极度丰富,才能使人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彻底摆脱对物的依赖,复归于人本身,由此实现“真正的民主制”。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维度看,“真正的民主制”立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对于统治阶级推行何种民主制具有决定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广大人民在经济上处于被剥削地位,因而在政治上也难以实现真正的民主,更多地只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统治需要给予的形式民主。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不是凭空产生的主观臆想,也不是限于概念层面的空洞口号,而是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的全新民主形态,始终遵循唯物史观的指导。具体来说,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当代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并且受到当代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新时代,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显著提高,物质资料更加丰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虽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作效能,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因素并非必然与民主发展具有直接联系,即经济发展对于民主化进程不构成充要条件,而仅仅只是为其提供了物质基础。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性质上属于社会主义民主。唯物史观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对民主的性质具有决定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这就决定了其受众是广大劳动人民,而非少数的利益集团。简言之,唯物史观不仅是“真正的民主制”之立论前提,而且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理基础。

(二)坚守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

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始终贯穿于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马克思认为,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人民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实现当家作主,主要表现为人民既是经济主体,又是政治主体,从而明确表达了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具体而言,一方面,人民是经济主体。马克思认为,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真正的民主制”中,“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也就是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5]113。这就意味着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一切的奴役和剥削将被消除,广大人民走出贫穷的泥潭,真正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以劳动的解放实现经济的解放,人民成为经济主体。另一方面,人民是政治主体。在马克思看来,公社“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5]163。国家公职人员由人民普选产生,真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可以通过报刊等渠道了解巴黎公社的政务情况,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对于不称职的公职人员,人民有权予以罢免,从而确保人民真正成为政治主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继承了“真正的民主制”中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主张人民是民主的建设主体、享用主体与评判主体。其一,依靠人民,激励人民成为政治文明成果的建设主体。人民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力量,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鼓励、支持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其中,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积聚民力。其二,为了人民,确保人民成为政治文明成果的共享主体。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中政治层面的现代化,高度重视人民对于现代化进程中政治文明成果的共享性,致力于让政治文明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令人民真实体认自身的主人翁地位。其三,服务人民,确保人民成为政治文明成果的评判主体。民主必须付诸于行动并获得人民的认可才是真实的民主,否则便是流于形式的虚假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运作成效的衡量标准,让人民来当“裁判”,确认民主绩效。概言之,“真正的民主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价值理念上具有内在契合性,表现为主体的人民性。

(三)秉持整体性的思维方式

“真正的民主制”是马克思在对世界历史的整体把握基础上提出的。换言之,世界历史的形成是“真正的民主制”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在他看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世界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使得整个历史逐渐朝着世界历史的方向演进。在此过程中,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发展的局部性逐渐削弱并趋于消失,从而使得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从原来孤立的部分逐步演化为一个相互影响的整体,无产阶级的存在愈发具有世界性,共产主义也逐步突破地域性,成为世界性的存在。诚如马克思所言:“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4]538-539随着世界历史的推进,未来社会的民主不再是地域性的存在,而是拓展为世界历史的存在;与之相伴,民主主体范围、民主空间范围也将不断扩大,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真正的民主。基此而言,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秉持了整体性的思维方式。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马克思思考“真正的民主制”所秉持的整体性的思维方式,从参与主体、涵盖內容和运行环节三个方面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体性。其一,从参与主体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能够切实参与的民主,而不是少数利益集团的民主。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6],人民作为一个政治性概念具有整体性,凡是拥护、参加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群体都属于人民范畴,而不因年龄、性别、身份等要素有所差异。其二,从民主内容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行使范围的全域性,即全体人民能够依法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方面的事务,且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了人民对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与日常生活琐事的全方位参与。其三,从民主环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大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路循环,它有别于重选举轻过程的西式民主,而是一种兼具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复合民主。简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真正的民主制”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体现出整体性的思维方式。

(四)着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追求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目标追求。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了民主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关系,指出真正的民主能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晚年马克思通过研析路易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指出“氏族这种组织单位本质上是民主的”[7]。在他看来,民主最初并非以国家形态的形式出现,在原始社会表现为“自然形成的民主制”[8]。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民主逐渐以国家形态的形式登场。资本主义社会实现了少数人的政治民主,而非绝大多数人共同享有的社会民主。在共产主义社会,作为国家形态表现形式的民主消亡,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分离逐渐消失,达致“真正的民主制”。物对人的统治、商品对劳动者的统治随之消失,人同自然界、社会、人本身达成和解,充分展现自由个性,实现自由全面发展。“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9]基此而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真正的民主制”的目标追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是为了适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而提出的全新理念,在目标追求上与“真正的民主制”相契合,均是为了满足人的多重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满足人的需要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10]人的需要既包括物质层面的需求,还包括诸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回应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政治路径。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发挥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最大程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在此基础上,着眼于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不断回应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多重期待,激发群众参与动力,培养群众参与能力,使其有兴趣、有能力共同参与美好生活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从而真正实现其自由全面发展。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时代拓新

民主并非静止的概念,而是“能够依据时代、历史、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宗教、政治文化、制度安排以及国际形势的不同而采取非常不同的形式”[11]。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时代中国式民主的最新形态,从目标定位、关注视角、理论形态与实践路径四个方面拓新了“真正的民主制”,实现了马克思民主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

(一)目标定位重塑:从理想蓝图到现实方案

马克思关于“真正的民主制”的理论构想虽诞生于资本主义时代,但其指向的场域则在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对未来社会理想民主形态的科学展望。在他看来,资本主义之前的民主以及资产阶级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只有当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资料极度丰富,生产资料社会公有,以自觉劳动的新式分工取代异化劳动的旧式分工,一切剥削和壓迫得以消除,人彻底摆脱资本逻辑的支配与突破物化逻辑的束缚,从对物的依赖关系中解放出来,实现了人的类本质的复归,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才得以实现,才能达致“真正的民主制”。当然,囿于彼时历史条件限制,马克思只是从总体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民主制”进行粗线条式的描绘,而未能提出更为确切的现实方案。易言之,马克思更多地是从理论上推演未来社会的理想民主形态,旨在为人类社会未来民主的发展提供指明方向的“路标”。就此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具有“彼岸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标定的中国民主之路的“新路标”。较之于“真正的民主制”的“彼岸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具“此岸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设定了更为务实的目标,强调民主环节的全链条、民主领域的全方位与民主主体的全覆盖。与此同时,对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民主倾注了更多思考,在观照社会现实与注重“此岸”实践中建构了更具可操作性的现实方案。其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通过坚持与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与重要政治制度,确保人民依法参与国家治理。其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努力拓展民主协商形式,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其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拓宽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及时有效解决关乎群众现实利益的难题。其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构建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磅礴伟力共铸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简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将马克思“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由理论构想转化为实践方略,体现出更为强烈的现实性与实践性,实现了理想性与务实性的统一,从而在目标定位上重塑了“真正的民主制”。

(二)关注视角重置:从理论批判到效能关注

揭露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是马克思思考“真正的民主制”的重要视角。在他看来,其一,资产阶级对其民主赋予了普遍性形式,并通过宣扬“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观念将自己标榜为社会普遍利益的代表,以此达致维护本阶级总体利益的目的。然而,这一利益一旦受到威胁,资产阶级便会“把共和国的‘自由、平等、博爱这句格言代以毫不含糊的‘步兵,骑兵,炮兵”[12]。其二,资产阶级以政治法律形式上的平等遮蔽经济事实上的不平等。资产阶级虽以法律明文规定公民在政治上平等,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无产者在经济上受生产资料占有者即有产者的支配,导致了其政治上的依附。可见,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政治法律上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而非事实上的平等。其三,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权形式上企图通过分权制衡维护自身整体利益。资产阶级宣扬的“三权分立”原则并未真正达到制衡权力的效果,只是在维护阶级总体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对国家机构内部的权力分工,其目的在于更好地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较之于马克思从理论批判的视角展望“真正的民主制”,中国共产党从效能发挥的视角讨论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3]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民生福祉为导向,在解决人民急难愁盼的问题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不断弥合民主运作成本与民主绩效的张力,以最小的民主运作成本获取最大的民主收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运作效能。一方面,在制度设计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遵循人民至上原则,通过构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真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广泛持续参与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另一方面,在参与实践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确保人民参与民主运作全过程,使人民既能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能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如党的二十大网络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民主实践,均是对人民希望和诉求的有效回应,亦是对关注民主运作效能的最好诠释。要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效能关注的视角重置了“真正的民主制”理论批判的视角。

(三)理论形态重构:从扁平独立到立体交互

马克思在阐述巴黎公社民主制度的建设中展望未来“真正的民主制”。从马克思的论述中不难发现,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民主制度安排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其实行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民主形式为真正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当然,由于受到彼时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更多地聚焦于扁平化的制度层面勾勒“真正的民主制”的现实样态,并未将过程性思维融入民主建设中,把民主运行的各环节各领域贯通起来。在马克思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内蕴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阶级统治的真正赘瘤和不可或缺的外衣的君主制已不复存在”[5]157。人民彻底摆脱专制制度的束缚,能够以具体的制度安排为载体表达自身意愿并且予以实现。由此观之,马克思理解的“真正的民主制”应当具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并通过这些制度安排来实现人民权益。此外,马克思在对公社的民主制度进行阐释时,更多地侧重于对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单个民主实践环节进行阐释,而未曾将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作为民主运行的完整链条进行探讨,并且对于各个环节之间的内在关联亦未进行合理的阐释。

较之于“真正的民主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性思维和民主建设的有机融合,推动民主理论形态由扁平独立向立体交互的跃迁。从时间维度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过程的全贯通和民主环节的全链条。公共事务的持续生成性决定了人民参与的非间歇性。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存在于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全过程,而且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此外,各个民主环节又动态交互,如民主协商与民主监督就全程贯穿交互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中。从空间维度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领域的全覆盖和民主层级的全方位。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决定了人民参与内容的非“碎片化”与非“单一化”。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同人民密切相关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问题提上民主议事日程,并且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层级的工作中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得到全方位落实。概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立体交互的形态重构了“真正的民主制”扁平独立的形态。

(四)实践路径重筑:从暴力革命到国家治理

马克思认为,革命对于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封建社会的灭亡离不开资产阶级的革命,通过革命,建立起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制度在其所属的时代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使生产力获得极大的发展,而且使人在政治层面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难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以资本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实现真正民主的条件。资本主义制度只是使普遍的个人获得表面上的“民主”,但其实质却是为资产阶级与资本家攫取个人利益披上“合法”的外衣,“现实的人”并未获得真正的解放,仍处于资产阶级与资本家的压迫与剥削中。因此,无产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4]543。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实现真正的民主必须诉诸于革命,借助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打碎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终结资本主义制度,消灭一切控制人的异己的力量,最终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

当今时代主题已由革命与战争转变为和平与发展,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将长期共存,既往主张运用暴力在世界范围内进行革命的方式已然不合时宜。“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1]285显得尤为重要。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通过国家治理的方式,落实人民民主权利,确保人民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一方面,国家治理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国家治理作为实现民主目标的手段,通过发挥其工具理性,不断解决现实生活中关乎人民群众利益的难题。从难题本身而言,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实现了民主领域的全方位;从解决难题的过程而言,在每一环节充分融入民主,实现了民主环节的全链条;从解决难题的主体而言,全体人民积极参与治理,实现了民主主体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国家治理在维护社会安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没有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支持,社会便容易陷入混乱,民主亦会沦为多数人的暴政。基此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国家治理的路径重筑了“真正的民主制”暴力革命的路径。

结语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展望了未来社会理想的民主形态——“真正的民主制”。他以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为出发点,强调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人民主权,进而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哲学基础、价值理念、思维方式与目标追求四个方面承继了“真正的民主制”思想。但同时为其注入了新的时代意涵,成为“真正的民主制”思想的当代表达与最新形态,实现了从理想蓝图到现实方案的发展、从阶级批判到效能关注的转向、从扁平独立到立体交互的跃迁、从暴力革命到国家治理的优化。由此可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真正的民主制”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二者不可偏废。倘若只注重时代拓新,就容易弱化甚至虚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致使其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反之,倘若只注重理论基础,就容易忽视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对于民主思想作出的原创性贡献。因此,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时代新征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续写好中国式民主的绚丽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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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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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06.

[8]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0.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98.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30.

[11]罗伯特·达尔.论民主[M].李柏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93.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9.

[1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01).

【责任编辑:未央】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主体性研究”(17AZZ001)。

作者简介:游深铖(1998—),男,福建南平人,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傅慧芳(1974—),女,福建南平人,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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