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钞票处理业务转型与发展的研究

2023-09-11 18:32杨逢春杨永恒
吉林金融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钞票人民银行现金

杨逢春 杨永恒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 130051)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钞票处理工作的转型以及钞票处理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全国大部分人民银行的省会中心支行的钞票处理中心部门已将清分及联机销毁业务、整点业务、大型机械销毁业务等操作性业务工作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而省会中心支行钞票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作为管理人员主要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督以及业务指导,其中监督的形式可以覆盖为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随着数字人民币的逐步推广以及电子支付的迅速发展,现金在我国日常使用中不断减少,现钞回笼量逐年下降,全国钞票处理中心将面对因此而出现被动停机停工的情况,甚至随之带来的撤并整合的局面,如何进一步推进钞票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应是人民银行着眼全局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钞票处理中心的现状

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以下称“钞票处理中心”)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陆续组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我国目前的钞票处理业务主要是人民银行和各个银行在从事钞票处理业务的相关工作,当前钞票处理工作形成了以各省会中心支行的钞票处理中心部门为主,银行机构现金整点部门为辅助的钞票处理工作体系。近年来除人民银行、银行业机构外,一些社会性的专业机构也开始涉足或者从事钞票处理业务,逐渐形成以人民银行、银行业机构、社会机构三方共同参与钞票处理工作的趋势。以吉林省为例,在长春设立一个钞票处理中心,部门下面有三个主要业务科室,分别为清分科、复点科、销毁科。这三个科室主要负责钞票处理中心的清分、复点、销毁三个业务,同时下面地级市也分别有复点业务。长春中支钞票处理中心清分科这两年陆续停机了部分清分机,现在服役的清分机总共有4台(包含一台新型的M7),从2020年开始受疫情影响以及电子支付的快速普及和数字人民币的产生及推广,整个吉林省的钞票回笼量在逐年的减少。最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积极推进现金处理业务相关工作的转型与发展创新,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钞票处理中心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有自主运营、劳务派遣和外包。目前全国钞票处理中心的外包进度不一、形式不一以及各具经验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全国钞票处理中心运营管理模式不统一也给总行对全国统一管理带来相应的问题和麻烦,钞票处理中心转型的首要改变应该是统一全国钞票处理中心的运营管理模式。

二、中国目前钞票处理工作形式和管理模式

现如今,中国钞票处理业务工作形式主要是采取二次处理工作的方式在运行。也就是银行相关机构对回笼的钞票进行第一次专业化处理后,将回笼的钞票分为完整券与残损券,然后缴存至至人民银行各省会中支发行库,由人民银行各省会中心支行的钞票处理中心部门进行第二次处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处理工作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各个省会中心支行的钞票处理中心,其主要工作是对回笼到发行库的钞票利用国际先进的钞票处理设备按照相应制定好的专业标准进行清分及联机销毁、复点,大型机械销毁等业务工作。其中具体的工作内容有:对回笼券中的完整券进行清分,从这些完整券中利用专业的清分机进行假币的筛选以及重新捆扎和塑封包装、封袋等工作,还有就是对回笼券中的残损券进行人民币的清分、复点、销毁等相关工作,以及对于清分、复点和销毁三个科室工作所产生的业务数据的整理,汇总和分析等相关数据工作,还有就是部门的综合工作、党建工作等。

大体上全国钞票处理中心可以从功能上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复合型的钞票处理中心即钞票处理业务全覆盖,它的业务主要是:回笼完整券的清分工作、回笼损伤券的清分及联机销毁、残损券的整点、残损券的大型机械销毁工作,通常这种复合型钞票处理中心都是在每个省的省会城市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设立一家,第二种只有清分或者复点业务的这种单一型钞票处理业务科室,它的业务只有回笼完整券的清分业务或者复点业务,各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地市中心支行设置这种单一型钞票处理业务科室。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钞票处理业务的发展过程及特点

钞票处理业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从其发展的轨迹来看,经历了由手工处理模式向自动化处理模式的转变,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

(三)社会机构参与现金处理的趋势

随着电子支付越来越普及以及数字人民币的进一步推广,回笼量在逐年的减少,人民银行一直都在不断的摸索新的钞票处理业务方式,操作性工作外包是目前主流模式,但是人民银行对于钞票处理业务必须拥有自主权和领导权,如果全部业务外包会有很大的风险,业务实际操作外包,人民银行监管和业务指导是最合适的方式。

三、人民银行现有的两次处理模式的优点与缺点

(一)两次处理模式的优点

1.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次钞票处理为钞票处理中心的第二次钞票处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便利。经过银行相关部门的第一次处理后,绝大部分假币都会被直接挑出,同时第一次处理也会将完整券与残损券进行分类装袋,按照不同券别进行分类装袋,这样缴送至发行库的钞票质量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为钞票处理中心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了便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钞票处理中心的第二次处理后,对于第一次没有挑出的假币将会被挑出,最大程度地杜绝了假币再次流通到社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百姓的利益。另外所有不宜流通的钞票都会被直接销毁处理,保障了社会上流通现金的整洁度以及现金的质量。

2.对于钞票处理质量不合格的银行机构进行处罚

以吉林省为例,目前钞票处理中心每个季度都会撰写业务分析报告,这个报告就包含了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缴存款的长短款差错情况、假币浓度情况、钞票夹杂率情况等相关业务分析的数据,钞票处理中心会将每个季度的业务分析报告报告给总行的货币金银局,同时也会报告给行内的主管行长和货币金银处,货币金银处会根据分析报告给出的数据对完成度不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相关通报和警示,如果连续被警告和通报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这种监督处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钞票处理业务的负责态度。

(二)两次处理模式的缺点

1.造成了资产以及人员的浪费

吉林省的现金回笼量在逐年递减,清分机在运行的仅剩四台机器,商业银行本身现金的一次处理就给他们增加了很大的成本,尤其是面对现金流通越来越少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试图把现金处理全部外包。同时社会上的一些第三方现金处理公司也在积极促成商业银行将他们的现金处理业务外包给社会现金处理公司。

2.由于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缴存的人民币二次清分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此造成了商业银行对人民币第一次清分质量的放松,同时我们的相关惩罚措施不够严厉也导致了商业银行对于钞票处理业务的不认真、不重视。导致了缴存至发行库的钞票质量很差,极大地加大了钞票处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3.现金调拨费用的浪费和调拨过程中安全风险的增加。

近几年人民银行各个省份的县支行陆陆续续的都撤掉了县级的发行库,只保留了一些业务量大的县级发行库,撤掉县级发行库的城市他们回笼的钞票都将运送到地市中支的发行库,这导致了相关调拨和押运的费用的增加,地市中支的守押部门和省会中支的守押部门将会增加自己的押运成本,并且商业银行的押运费用也将增加。

四、钞票处理中心转型所面临的问题

(一)对转型认识上的不足

钞票处理中心转型是总行顶层设计、各分支机构和钞票处理中心根据各自转型实践相结合、由外包服务供应商参与的一个整体性的改革工作。然而,基层行和外包服务供应商在转型形式、运营模式、组织方式上,仍存在一定的误区:一是站位不高。部分参与主体对总行货币金银局提出的三个导向认识不透,未能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方法,甚至把转型的手段当作目的,片面的认为“转型”就是“一转就行了”,只重形转而不重成效,尤其是对转型的阶段性、曲折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二是认识偏颇。从某种意义上说,转型就是改革,在此过程中更应加强领导和管理以及资源投入,以免造成转型中断或管理的倒退,但部分基层行对钞票处理中心是人民银行基础工作的认识产生动摇,把转型简单作为减少人员费用、规避风险的举措,原来的人民银行正常履职管理人员因自然减员且得不到补充,承接方管理能力又跟不上,造成管理的空隙甚至“真空”。三是外包服务供应商在承接人民银行外包工作中存在利益驱动,没有很好的把精力放在规范操作、安全管理上,公司偏重于讲求经营、效益,不愿投入资源,没有把服务“做精做细”,流于形式。

(二)钞票处理中心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标准,双方责任不清

全国钞票处理中心在外包的形式上不同地区市有差别的,加上管理模式也有所差别,从而给总行带来管理上的不便,因此,应该尽快统一全国钞票处理中心的管理模式并对外包的形式也进行相应的统一,同时出台一系列的管理和对商业银行的考核规定,进一步细化对商业银行缴存钞票的考核标准,同时对不符合缴存标准的商业银行加大处罚力度。

五、钞票处理中心转型与发展

数字人民币业正在成为新的基础货币投放形式,这种新技术变革带来的不仅是货币投放方式的变化,更将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有利于货币政策的可追溯传导,而且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更加透明、通畅,金融风险更便于识别。新时期下,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不仅体现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更是面向未来的长远布局。

(一)对于钞票处理中心转型的设想

1.鉴于目前实施的两次钞票处理模式所具有的优点和缺点,同时随着电子支付和数字人民币的普及和逐渐日趋成熟,为了避免相关经费、人员等资源的浪费,建议采用一次清分的模式。依据我国人民银行体制等因素,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处理业务和能力,人民银行建设的钞票处理中心在一定历史时期仍然是现金处理的主力军,人民银行对于社会的钞票发行及处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应该建立区域型钞票处理中心,将商业银行的一次现金处理直接纳入到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同时可以经过市场调查及相关研究定价对商业银行进行一定的费用收取,这样商业银行也不用再去把现金处理业务外包出去,并且商业银行也可以节省现金处理相关机器的成本费用和维护费用还有相关操作人员的人力费用等,直接统一缴存到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进行一次性的现金处理,人民银行也可以统一进行现金处理业务的外包,找到优质的外包公司进行清分和复点,销毁业务的操作外包,人民银行保留管理岗位和监督岗位,可以按季度或者按半年度对外包公司的业务水平进行考核,给出评价纳入到年终评价体系当中,另外人民银行要定期对外包公司进行突击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的检查,全面保障钞票处理业务的安全进行,对于考核和检查合格的外包公司要给予通报和嘉奖,对于不合格的外包公司要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及警告,严重的要取缔外包公司的现金处理业务的资格。

2.商业银行联合成立大型钞票处理中心

经调查现有银行业机构大都各自建立现金处理业务的相关部门,基本上都是采购的小型的清分机具等设备或者是已经被淘汰的清分机具设备,造成了不少的人力物力的浪费,由于商业银行所购买的小型清分机具所具备的功能和精准度上面与大型清分设备相比存在差距,故障率和差错发生率都比较高,另外清分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一笔不少的支出费用,而人民银行在相关清分机具上更加的先进能够降低相应差错的产生同时支出费用上也不会造成浪费。

钞票处理大型联合中心的运作可以采用股份制,由人民银行派驻领导岗位,商业银行参股形式,这样的话盈利能力强,现金处理业务也能统一进行和管理,人民银行和钞票处理业务多的几个商业银行共同持股,投入资金,创建钞票处理大型联合中心。

钞票处理大型联合中心成立后将步入收费式时代,联合中心将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钞票处理处理费用。

人民银行具有发行货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回收处理人民币的义务和责任,这就注定了人民银行其对从事现金处理的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钞票处理业务交由印钞公司代理

现有的印钞公司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印钞公司目前负责全国现金的印发,如果将钞票处理业务全都交由印钞公司,则进一步减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成本费用,同时现金的产生到销毁将都由印钞公司进行,进一步减少中间的成本费用。

将钞票处理业务交由印钞公司后,印钞公司将在各个省份成立相关分公司来代理钞票处理业务,现有的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的场地就可以代替,同时人民银行或者印钞公司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业务也可以进行外包,这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进一步业务缩减,减少预算成本。人民银行可以组建检查组,定期对印钞公司的业务进行检查,考核等。

根据现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对钞票的发行及处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交由印钞公司,那么现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

(二)人民银行对于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的监管应主要包括:

1.人民银行对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实行准入式监管

商业化的钞票处理中心的成立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具备一定资格的机构要提交一系列的资质材料,同时要将可行性组建报告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相关流程的严格审核,人民银行在审核上一定要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审核的各项流程都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在审核通过后就要正式进行组建的流程,相关人员配备,资产配备,领导班子成员配备等工作就要同时准备好。

2.人民银行对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的运作实行全覆盖式监管

人民银行应该参照对自身钞票处理中心的管理从而对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进行业务监管与业务指导,所监管的业务范围包括回笼券的清分、残损券的复点、销毁、安全管理,以及业务档案管理、人事任命、财务审批等。人民银行还需要任命人民银行行内的人员为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监管管理成员。

人民银行应该不定期成立检查组,对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飞行突击检查,确保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安全合法,并且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相关检查督查小组成员对钞票处理进行抽查,确保其清分质量达到适宜流通人民币标准、不存在长短款、假币掺杂等现象。人民银行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台针对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的相关处罚规则,以此督促商业化钞票处理中心能够保持高标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在以上三种钞票处理中心转型设想的基础上,对于钞票处理中心转型与发展的推动还可以有以下的几项举措:

1.统一全国钞票处理中心的外包管理模式

一是分支机构采购方在转型改革进程中,除加强外部监管,还须加强政策的推动和引导、固本强基和行稳致远。二是制定统一的外包服务供应商准入标准,严格要求外包服务供应商在治理机制、风险管控等方面练好内功、打好基础、防范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同时,双方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外包服务供应商实现可盈利。三是制定操作性强的业务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可以让已外包较成熟的钞票处理中心按照统一的指导性标准先行先试,一边深入探索研究,一边完善、优化机制,逐步以点带面,实现管理统一。

2.突破数据共享壁垒,实现关联数据整合管理,夯实非现场监管基础。

目前吉林省长春中支钞票处理中心已经开始实施非现场监督的措施,目前主要的监督管理还是以现场监督为主,非现场监督为辅助监督手段,钞票处理中心两位主任拥有清分、复点、销毁三个科室操作间的监控查看权限,每个科的科长拥有自己科室操作间的监控查看权限,两位主任可以选择现场监督以及非现场全天监督,三个科长的的监督手段目前都是现场监督为主,非现场监督主要是回看记录所用。

目前货金二代系统正在积极的推动,数据整合也在进一步发展和实现,但是钞票处理中心所拥有的数据非常庞大和复杂,若想实现良好的数据分析以及充分利用好钞票处理业务的相关数据,我们应该进一步改善和完善相关的系统,引入现在比较先进的大数据相关技术以及数据分析相关技术,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所有数据,实现精准的数据分析,产生更加有效和直观的数据结果,提高钞票处理相关业务的工作效率。

3.加强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管控水平

进一步强化对钞票处理业务转型的顶层设计,加强对服务外包的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地钞票处理中心召开服务外包方面的经验交流会,一方面针对各地情况不一,转型方式和途径多样,树立典型,进行分类指导;另一方面取长补短,提高管控水平,深化转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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