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田鹿
私刑在任何年代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在如今更是如此。但是在《聊斋志异》中,却有这么一个少女,她为父报仇而手刃土豪,却得到了蒲松龄高度的评价。为什么她的复仇能够得到认可?蒲松龄又想通过她的故事传达怎样的理念?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商士禹的读书人在酒席上开玩笑,得罪了当地一个很有势力的土豪。土豪当即命令手下殴打商士禹,结果商士禹当场毙命。商士禹有二子一女:商臣、商礼、商三官。商臣、商礼见父亲死于非命,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马上就把土豪告上官府。是非曲直本来明明白白,但土豪有钱有势,上下打点,先是案情长时间没有任何进展,一年之后,甚至连诉讼也被驳回。商三官决定自己采取行动。她在埋葬父亲的夜里离家出走,外出学习歌舞才艺。半年后,土豪过生日,商三官以艺人的身份混入土豪家中,而后在夜间动手,手刃仇人,最后悬梁自尽。
站在法律的角度,商三官的做法无疑是意气用事、不合法度的。但蒲松龄却对她十分赞赏。为什么呢?
原因有二。
首先是商三官的杀人动机:出于孝道,为父报仇。孝在儒家主导的伦理道德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孝经》排在《论语》之前,位列十三经之首;许多皇帝如孝文帝、孝武帝谥号都带有孝字;为《孝经》作注、亲自为皇室成员及大臣讲解《孝经》的皇帝有史可查的就多达几十位。可以说,在封建年代,孝是百善之首,人伦的根本。为父报仇,是尽孝的一种极端形式。《礼记》中提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也就是杀父之仇不报就不配活在世上。古人对孝的追求也直接体现在了法律里。《大清律》中,不孝是重罪;为祖父母、父母复仇也被单独列出,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所以商三官在我们眼里看来十分不理智的复仇,在古人眼里却是十分高尚的尽孝。
其次,商三官并不是一开始就直奔土豪家杀去,她是眼看诉讼无果、两个哥哥无能,才不得已选择亲自复仇。对上位者钱权交易、作威作福的不满以及在下位者沉冤难雪、申诉无门的愤懑,都凝聚在了商三官的经历中。这使得她的复仇在私人恩怨之上又承载了对不公的控诉和对正义的追求。手刃仇敌不仅仅是私仇得报,更是对黑暗社会的一次反抗。蒲松龄高度赞扬商三官的行为,一方面是在呼吁底层百姓不要对压迫麻木不仁,要站起来反抗;另一方面,通过故事的传播,可以对权贵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不过,对于商三官的行为,尽管我们在情感和道德上可以理解。但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我们还是要明确指出,放在今日,商三官的行为绝对不值得提倡。原因很简单,这是一种非常原始的报复手段,就其性质而言,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私刑的范畴,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冤冤相报,双方的亲属彼此间仇杀不已,这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动荡,也让双方无辜的人卷入其中。正因为如此,生活在法制健全的时代,遇到问题,寻求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是唯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