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童
(三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
董仲舒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经学家和思想家,也是西汉时期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董仲舒所处的西汉时期, 特殊的社会条件对其教化思想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西汉初期伴随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快速恢复与发展, 社会中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加之地方分裂势力日夜骚动,促使董仲舒积极探索能安定社会、稳固政权的方法;另一方面,西汉初期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为董仲舒吸收融合先秦诸子学说,并丰富发展儒家学说创造了客观条件。董仲舒在借鉴、 吸收先秦诸子学说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改造了传统儒家的教化学说,并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道德教化实践,在当时的西汉社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儒家思想学说随着董仲舒的继承、发展和教化推广过程,正式实现了从理论向实践的跃迁。 而董仲舒教化思想的确立, 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教化体系的确立[1]。新儒学在教化社会民众、稳固统治政权、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实际成效的突显, 使儒学在汉代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逐步确立了其 “独尊”地位,并最终成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建国君民”的指导思想。
董仲舒认为道德教化的对象应当是社会中的一切人,主张在社会中广施教化,并将教化对象分为三类人群,即君王统治者、各级官吏和社会民众。首先,董仲舒认为“故君之御下民,奢侈者则应之以俭,骄淫者则统之以理。 未有上仁而下贼, 上义而下争者也”[2],君王在国家中处于首要地位,只有君王自身具备良好的德行品质才有可能施行王道教化。 董仲舒通过构建天道哲学的方式引导、 规劝统治者将儒家的伦理学说作为统治思想, 因为只有君王通过内化儒家经典以成圣成善,才能教化臣子万民修身成善,否则将会“臣投他国、子奔他乡”。其次,对于承担“施教者”角色的各级官吏,董仲舒主张要通过儒家政治伦理提升官员的道德水平, 即在严格管理选官制度的基础上,以儒家思想中的君臣之道教化文武百官,使之自觉用伦理道德约束言行。最后,董仲舒认为通过君王统治者修身成善、 各级官吏为政以德的示范引导作用, 结合地方学校教育、 家风民俗影响等途径,可以多管齐下地开展针对社会普通民众的教化。
董仲舒主张通过“正面规劝”和“侧面强制”的方式对封建君主进行教化劝勉,要“立辟雍庠序”以通过各级学校教育渠道对各级官吏和广大民众的进行道德教化。首先,国家应建立以太学为首的最高学府以建成中央官学体制,既利于高位官吏的教化,又利于选拔并集中地培养精英贤才。 其次,与中央相对,地方应设立庠序之学,通过设立地方官学,一方面培养各级官吏,使之通过官学教化“承流而宣化”以更好地理解、掌握并宣传君主的恩泽旨意[3];另一方面通过地方官学开展平民教化, 通过教化普通民众扩大学校的社会教化职能。 最后,鼓励私学发展,以将民风教化活动延伸到偏远乡里, 通过私学将传统儒家“仁”“孝”等思想观念贯彻民众日常,在教化民众的同时维护地方风俗。
董仲舒主张“必仁且智”的人才观,认为人具有才能和智慧是进行正确道德判断的前提,认为道德教化的目标除了提高社会民众的人性修养、维持社会稳定之外, 还包括为国家培养德智兼备的经世之才[4]。“化民成俗、其必由学”,董仲舒认同教育对民众“德”与“智”的培养改造作用,并主张“德智并举”的人才选拔标准,强调为了培养德才兼备的经世之才,国家必须在注重道德教育的同时,适当地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民众的教育工作, 因为人如果 “仁而不智”会导致其无差别的仁爱,而倘若其“智而不仁”那么才智终将荒废。这种要求仁德与智慧并存的“必仁且智”的人才观,纠正了以往侧重关注德行操守的片面人才观,具备了一定的历史超越性和科学合理性。
1.4.1 仁义观
董仲舒将“仁”与“义”结合提出了“以仁安人,以义正我”的道德原则,认为“仁”是人的本质,当个人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时,应该宽容为怀且“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和睦和互助[5]。 “仁”即要求君子以仁爱自居,做到对内宽宥自己对外宽容他人,强调“爱人”之“仁”属于大仁,是“仁”的核心要旨;认为“义”的关键在于“正我”,告诫人们要注重自身道德修养, 强调应以正直的标准要求自己,而不是约束他人。董仲舒指出“仁”和“义”是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交往中,民众应用“仁”来关爱他人,用“义”来约束自己。董仲舒宽以待人,爱人以“仁”,严于律己,以“义”正己的仁义观,在教化民众、规范其身心的同时,也促进了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同时也有效地调和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对维持社会民众安定乐业、统治阶级稳固社稷、社会平稳发展的局面,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6]。
1.4.2 义利观
董仲舒推行“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义利观,主张道德修养的关键指征之一在于“义”和“利”冲突时人们如何权衡。“义”重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利”重在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董仲舒主张培养人为国家的利益而献身的精神, 认为当“义”与“利”二者冲突,不可得兼时应“重义轻利”[7]。董仲舒的义利观, 对当下的德育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体现在鼓励个人要在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体利益。简言之,在社会生活中,当“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集体利益应首先受到维护,民众不应损公肥私。
1.4.3 “三纲五常”的思想
通过对秦朝覆灭的深刻反思, 董仲舒认为对稳固统治政权、维持社会稳定而言,教化民众归顺统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董仲舒看来,既能“张理上下”,又能“整齐人道”的“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思想, 可通过广泛的道德约束作用培养民众的归顺习惯, 使得民众通过言行约束和舆论风化等教化方式便可不断强化封建伦理纲常的世俗认知, 并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并不断内化[8],从而能“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礼,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其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是董仲舒德育思想中的基本道德规范,作为“君臣义,父子亲,夫妻顺”的行为准则因其在政治道德、家庭责任和伦理道德等方面的价值在中国传统社会广泛传承。“君为臣纲” 强调君主在政治、社会、道德和行为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封建君主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不断改进政治体制和治理方式,让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并最终实现为国家和人民谋幸福的目标。“父为子纲”的道德教育观念,则要求在家庭这个社会最小的单位里, 父亲作为家庭的话语核心, 应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操守,成为子女的榜样和引路人,使之受到良好的道德熏陶,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夫为妻纲” 在传统伦理观念里强调夫妻之间应该建立和谐平等、互相敬重的婚姻关系,其中,“夫”作为丈夫,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通过爱护妻子、 支持妻子、 尊重妻子的劳动和付出等方式确保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其二,董仲舒丰富发展了先秦的道德伦理学说, 强调个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并提出了“五常”思想,认为仁、义、礼、智、信5 种道德信条可以有效地处理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5 种人伦关系,并把“五常”当作人格完善的基本要求和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9],在日常生活中评价并约束民众的言行举止,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影响深远的道德原则自此形成。
董仲舒在继承先秦儒家思想学说基础上, 将道德教化思想运用于巩固统治, 并通过系列举措最终推动确立为治国方略,这其中既有历史局限性,又有一定的正面意义。其道德教育思想的消极落后方面,体现在利用封建宗法思想和等级制度强化民众的尊卑观念和顺从意识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然而基于汉代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背景, 董仲舒通过开展道德教化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同时, 有效地推动了当时社会整体道德素养的提升, 这对当下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道德教育作为传播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主要途径, 教育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在当下社会生活中,道德教育对象由于成长环境、受教育水平、人生境遇等差别常常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体现在德育对象的个体差异性。 这要求德育工作应合理借鉴董仲舒的道德教化思路, 在区别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尊重差异,根据道德教育对象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职业背景等因素的不同,细化群体特征,在制订差别化教育计划的前提下, 运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因人施策、因群施教,精准地开展德育工作。
董仲舒重视学校的人才培养功能和道德教化功能,推动将学校作为集中教化民众的专门机构,并最终促成了太学的设立。 各类学校作为道德教化的主要阵地,儒家思想因而得以通过中央、地方各级官学与民间私学等教育阵地的教化活动有力地传播开去, 受教化的民众范围基本覆盖了当时社会的全部阶层。 这一思想在学校场域中通过教学活动与政治思想的碰撞产生了社会性的影响,各级、各类学校作为教化民众的主渠道, 使得董仲舒主推的道德教化活动最终取得了丰硕的成效。 学校是集中培养各类人才的地方,也是立人才之“德”的主要阵地,要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 为此学校应合理地配置德育资源,一方面,学校要遵照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认知规律, 在具体的道德目标和实践标准等方面以“博节合宜”、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德育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应“行道养志”,切实关注学生的发展,按照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发展需要,开展多种道德实践活动, 帮助他们有效地内化道德规范并提升实践技能。如通过各种社会实践平台的搭建,引导学生在团学活动、志愿服务、寒暑假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中接受教育, 以期通过道德实践加强品德锤炼的力度和效度,让学生在内化道德规范的同时,坚定道德信念、培养道德情感、锤炼道德意志,提升德育对象的道德践履能力。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 各级各类学校更要立足新时代人才发展需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推广和普及道德教育,为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可靠的接班人。
董仲舒“必仁且智”人才观是对既往侧重关注德行操守的片面人才观的纠偏, 启示我们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全人教育”的全面人才观,即通过平衡学科知识、文化修养、体育健康、艺术创造和道德情感的五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多元智能和综合素质,使学生的个性、潜能和智力得到全面发展。 全面人才观要求从教育的对象、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入手落实“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已成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建设、 培养新时代适应性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首先,应坚持全面育人,注重学生素质发展。 教育的目标不只是要培养学生的学科专业认知能力, 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格发展,注重学生自我意识、创新精神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培养。 其次,学校应积极推动课程改革,优化课程内容,重视知识、思维和能力的融合,使学生在学科知识的学习中培养批判性思维、 合作精神、 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素质和能力。 最后,学校应着力培养师资力量、优化教学体系。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崇学科交叉,鼓励教学创新,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
2.4.1 个体与社会
董仲舒的仁义观、义利观等思想精华,在当下有效地滋养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首先,其宽以待人、严以律己的仁义观和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引导人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消解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道德失范现象在社会中的不良影响, 有助于提升德育的实效性并推动全社会成员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其次,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 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挖掘、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 最后,思想道德建设应着力把个体与社会联系起来, 把个人德行的修养与社会责任的承担结合起来, 培养个体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每个人都能够以合法、公正的方式参与社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如,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作为社会道德建设的着力点, 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加强感恩教育,不断强化人们的孝老爱亲意识,通过加强仁爱教育强化人们的友爱和谐意识, 通过开展义利观教育强化人们的集体观念, 通过加强诚信教育培养人们修身立信的自觉。
2.4.2 积极丰富“三纲”思想精华
董仲舒“君臣义,父子亲,夫妻顺”的“三纲”思想精华,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政治现代化、推动国家和社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君为臣纲”的理念在现代治理范畴, 对应着为官者权力本质上的责任和使命, 意味着领导者应以自己的言行作为伦理和道德方面的典范, 努力提高自己的德行水准和领导水平, 在权力运作中廉洁奉公、 遵守法制原则、恪守道德底线、规范职业操守,提高服务水平。其次,“父为子纲” 的传统理念同时也是新时代推进文明观念与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思想, 在当下的积极意义体现在家庭作为人生第一课堂对人的教育引导作用。 “爱之教子以义方”“爱之不以道, 适所以害也”, 父母应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对子女的品德教育,以自己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作为子女的楷模和范本, 并着力以良好的家风推动社会道德优良风尚的形成。 最后,“夫为妻纲”的传统理念,在新时期体现为家庭生活中男女地位的平等及和谐夫妻关系的建立。一方面,男女地位的平等既体现在夫妻人格地位的平等、夫妻对于家庭权利义务的对等,同时也意味着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子女;另一方面,作为家庭关系的核心, 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不仅能增加家庭的幸福感, 同时也能引导家庭成员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以此实现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及和谐稳定发展局面的维系。
2.4.3 科学传承“五常”思想
董仲舒构筑的以“仁、义、礼、智、信”为基本内涵的“五常”伦理道德思想,诠释了道德养成的目标和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强化了义务与责任在人伦关系中的突出地位, 是董仲舒德育思想中穿越时代在当下具有积极意义的部分。 “五常”在遵循人伦价值的同时, 因其对人格形成和人际相处的普遍指导意义和广泛适应性, 得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在当今拥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较为广泛的社会认同。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思想道德建设背景下,对“五常”思想的合理吸收具有进步意义。 德育工作的重要价值在于通过对德育对象道德品质的培养, 以期提升集体道德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这其中,德育对象能否内化社会中的主流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 能否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力、道德选择力和道德荣誉感,能否提升自身的道德践履能力, 这些都深刻地影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效。董仲舒的“五常”思想,引导人们要仁爱互助、崇尚正义、以礼待人、明辨善恶、诚实信用,作为“天地长久的经常法则”在当下协调各方人际关系、 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董仲舒吸收融合诸子百家的伦理思想, 秉承对儒家学说的一贯追求,将统治阶级的特权思想、尊卑理念和道德文化, 通过一系列教化推广措施使得社会民众内化之为自觉意识,并固化之成为习惯。董仲舒推行的以明确的教化目标为指引的道德教化活动,辅以特定的教化手段,在汉代社会发展中成效显著,有效地维护了统一局势、巩固了统治阶级的封建统治。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时期, 伴随着深度开放融通和多元变革创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愈发频繁与复杂, 在社会公共场所、职场领域、婚姻家庭、网络生活等各个场域里的道德滑坡现象时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在当下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 如何消除道德失范行为在社会中产生的不良影响, 如何在多元文化交流与冲突中厚植爱国情怀、坚定文化自信,如何创新性地阐释中华传统美德、 创造性地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如何推动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尚待逐一解答。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董仲舒的德育思想在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10],对当下德育工作的开展和文化传承仍然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是新时期化解德育困境、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