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焱 天津市环湖医院
我国事业单位是具有极高的公共服务属性的。面对我国经济稳中有进的态势,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该相应地跟进,以此更好地服务社会。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与核算提出了新的建议。政府会计制度和新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结合不断推进,面对新制度,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需要承担相应的基建项目内控责任、事业单位需要提高基建项目整体管理水平、基建项目需要精细化核算信息。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中,财务部门需要主动承担相应的基建项目内控责任,做好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带头作用。资金作为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启动的火车头,需要根据新制度下具体的要求和现实条件作出精细化的核算。只有预算合理,具体的基建项目实施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新制度下,在具体的实务程序中,需要理清基建项目的业务操作流程并按照正确的业务流程顺序对基建项目数据进行管理。如果业务流程顺序混乱,那么项目进账的标准和结果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也不利于最后权责的归属。同时,在实务程序中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分析对项目和组织的影响进行准确判断并解决潜在的风险。此外,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归纳出解决不同问题的方法论,并将其制度化作为对基建财务管理的风向标[1]。同时,新制度下需要重视对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基建和相关人员依法执行相关制度。例如,可以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建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及政策咨询,及时发现并纠正建设过程中违背内控要求、政策要求、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与核算贯穿于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全过程,新制度下事业单位需要强化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能力与水平,从而推动基建项目整体的管理水平的升级。新制度下需要将基建数据按时纳入单位总体的账目中。这种全局化的思维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事业单位强化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协调性,避免由于信息差的存在而导致项目受阻和资源浪费。同时,财务部门应当认识到自身是项目单位这个总系统的子系统,需要和其他基建部门及时沟通,将财务的收支和基础建设的进度相互适配,加大对款项支付审核的把关力度。项目竣工并不是财务部门工作的终点,财务部门还应当再次核查项目竣工后各个款项的来源、去处以及最后的使用成效,从而能够在以后的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中做出优化[2]。
新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基建项目财务核算,不仅要纳入单位总体账目的程序有所调整,更要明确其服务于单位总体账目的作用。因此,在具体做账的过程中,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工作的相关人员需要根据新制度下的标准对基建数据进行精细化的评估,不仅要知其然更需要知其所以然,以便在后期项目复核的过程中作出合理解释和总结。此外,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在建工程”这一项目,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资产审核的边界被大大拓宽,这就需要相关人员以全局化的视野和系统化的思维对新旧资产审核的项目进行核查和调配。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完成的基建项目,其中的实际花费加入“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查的时候,预算会计还需要列出“事业支出”等相关的项目。这样的做法有利于真正理解“在建工程”项目的内涵,把“在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与核算进行兼具独立性和关联性的动态调整。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现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基建项目的成本管理不到位。充分的预算工作是基建项目开展的基础,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准确的资金收支分析,在保证基建项目进程和质量的同时有机整合事业单位的资源,做到低成本高效益。然而,在当前情况下,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够适应新制度下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或者本身就缺乏该方面的经验[3]。例如,在经费配置之前,没有进行针对性的市场调查、资料收集、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从而导致预算和实际运用偏差过大。还有,在面对市场价格浮动较大、供应商临时断货等突发状况时,不能够很好的应对突发状况,预算远远偏离了实际需求,阻碍了基建项目建设的推进。对基建项目资金总体把控不到位,还体现在对细分资金流的把控缺乏整体打算,不能够协调各个细分资金使用之间的平衡[4]。例如,在设备资金核算分析中单纯的按照当时的设备市场价进行资金配置,真正开始施工却是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那时的设备市场单价出现增长,预算的价款不能弥补全部的价格差,就被迫需要挪用其他细分项目的资金。
每一个基建项目虽然最终都会纳入事业单位总体的账目中,但是都要有自己独立的账套,以此精准记录每笔费用的支出。基建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有资金上的交叉,做到专款专用。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部分基建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部分单位为了短期的省时省力,将此类基建工程项目纳入其他的账目管理中,使得资金运转流通的明细十分混乱,不仅影响此基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开展,也会干扰被纳入项目账目的规范运作[5]。此外,部分基建项目虽然有自己的单独账套,但是单位对此账套缺乏专业财务人员的管理,就更别说对项目进展的持续跟进。并且资金的流向是涉及相应的履约合同的,缺乏专业人员的核算与监督,在履约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极有可能出现纰漏,给对方造成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基建项目账目模糊不清,在法律维权过程中也是处于劣势,面对模糊不清的账目不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建工程无论大小,其包含的种类都较多并且内容也比较复杂,需要相应的工作人员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在资金使用方面更要提高警惕。无论是基建工程预算前期,还是在对基建工程的跟进中,还是最后的项目复核,都需要明确,每一笔费用支出时间、具体用途、最终效果等一系列的细目,并归纳在独立的账套中。这是理想化的工作方式,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现实环境的复杂性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使得项目经费的实际使用和记录出现问题[6]。例如,由于市场供需的变化或者资金流的问题,部分设备的采购会被分成多次进行,这极有可能出现经费使用不在预算的范围之内。部分财务人员在账本记录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入账项目过多等问题遗漏了部分经费使用情况的记录,稀释了账本的参考价值。更有甚者,为了减少工作量,擅自更改项目类别或费用数目,导致经费的分配不合理。
一些事业单位在制定基建计划的时候目光过于短浅,只是着眼于当下的便利性并没有将未来资源的变动、合作方的变动等因素考虑在内。这就极有可能导致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不得不变更基建计划。同时,部分事业单位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基建项目立项的时候为了追求时间上的快速和项目数量上的多,在研究报告上弄虚作假,导致研究报告和现实相差甚远。就算研究报告在前期蒙混过关,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也必然会碰到阻力,出现投资不当、预算不足、标准不符等不良后果。
基建项目的预算不单只是资金的支出,其实联系着组织内部运转和组织外部环境等全方位、系统化的要素。因此,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中,财务人员的视野和工作不应该局限于自身部门,也要关联单位整体以及单位外环境的变化。例如及时和采购部门、商务部门等各个部门保持一定的沟通频率,做到信息的共享,以免因为信息差的存在降低工作效能[7]。基建项目是需要落地的,相关财务人员如果想要有效地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需要实实在在地深入施工活动。例如,走进施工现场,和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拿到关于具体设备支出及其他费用的第一手资料,在走访调查中,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对基建项目所涉及的一些重要设备需要有长期的市场跟进,以便在具体的收费购买中做出精准的供应判断和价格评估,从而在经费管理时更加灵活。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水平提升需要优化基建项目核算,保证每笔价款能够被真实记录。在此过程中,每一个基建工程都拥有独立的账本是基础,避免出现不同项目之间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各个项目类别需要分门别类,并细化工程费用支出的类目,精细化打点预算[8]。在类目明确之下,需要按照相关制度,尤其是新制度的标准及时跟进价款信息。财务人员在对基建项目进行核算的时候应该贯彻权责发生制度。在记账的过程中,需要摒弃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模式,这有助于全面准确认识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中的成本和效率水平,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的水平。同时,利用权责发生制度优化基建项目核算,可以为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提供技术基础,有利于推动政府公共管理的改革,推动单位的高效运作。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更应该强调经费记录和实际项目经费使用之间的动态平衡。工作中对每一笔款项支出及设备话费详细记录并逐个统计,对经费流向的登记需要与账套使用同步进行,并对预算所需资金作出评估。财务工作应该做到即用即记,经费一旦支出需要在第一时间内记录,不要堆积项目到工程结束再记录,这极有可能会因为时间久远而导致价款记录不清的情况。这种动态化的方式能够提高财务记录的速度和质量,能够及时发现预算与实际使用之间的偏差并及时做出调整[9]。财务工作人员不是机械化的记录仪,而是有头脑的个体,所以在具体的实践中不仅要对项目进程过程中的每一笔经费进行记录,还应当适当了解不同经费支出背后的行为逻辑。不同的经费支出背后都有各自的规律,规律是可以被发现的。当规律被发现时就能够较好地调整预算,加强项目经费实际使用的科学性。
基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落实的大纲,所以稳定的基建计划为事业单位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思路保障。事业单位需要认识基建计划制定的重要性和稳定性,尤其是在立项的时候不能为争夺项目、抢占时间而操之过急,在研究报告上弄虚作假。要知道,研究报告是对现实条件的洞察和总结,研究报告一旦偏离了现实,后续的工作是一定会出现偏差的。同时,在制定基建计划的时候要强调整体思维和动态思维,充分考虑到基建计划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变化因子,基建计划不能过于僵化,要为具体的操作预留一定的调整空间。在保持基建计划的稳定性的同时能够有效应对未来落实过程中的现实变化。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和新的基金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不断深入发展,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有了新要求,看似具体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工作开展受到了限制,其实是有利于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转型升级,最终是有利于基建项目的资源统筹和高效运作。所以应当认识到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适应新制度的重要性,并科学分析当前环境下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优化单位工作,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