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华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
科研单位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各项基础工作的支撑,会计基础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可以有力促进单位发展。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岗位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档案保管、会计工作交接等制度建立。针对科研单位的特点,需要结合《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 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据此进行会计机构规范化建设、会计人员任用规范化建设、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会计监督规范化建设,以达到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
2019 年《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要求科研单位改变运行多年的单一现金收付制为基础的核算方式。新的核算方式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双重会计制度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从而更全面、真实地反映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经济运行情况,所以在新制度的政策配套、新旧制度的衔接、会计人员职业教育、双分录核算的对照配合等方面,科研单位也均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对科研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细化要求,从以下多个方面入手,明确了规范标准:
独立核算的科研单位,能够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按规定聘用符合条件的会计机构负责人、配备会计人员。不能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明确会计主管人员。根据本单位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会计岗位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同时注意不相容职务不可兼任。
按照规定任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的,及时履行备案手续;落实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除特殊情况外,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单位会计核算。
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建立健全账务处理程序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程序和要求等;建立健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会计人员变动工作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落实监交制度,移交人员对所移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使用、销毁等均有明确规定。保证会计档案保管完善、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手续完备,未发生违规销毁会计档案事件。
会计人员需对本单位原始凭证进行有效审核和监督,对实物、款项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第一,会计岗位设置不够科学。由于科研单位会计人员较少,经常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或者不相容岗位相互兼管的状况。第二,工作岗位未及时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会计人员熟练掌握某个岗位工作后很少进行轮换。
第一,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会计政策和制度更新很快,但由于会计人员往往忙于日常的工作,很难有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第二,会计人员的任用条件有待规范。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经历等条件落实不到位。
第一,填制会计凭证有待规范。原始凭证有涂改、挖补的情况。记账凭证缺少对应工作人员的印章或者签字。第二,对账工作不够及时。未能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一,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在预算、收支、内部会计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第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些科研单位未设置内控机构,或者内审部门,没有相应的牵头部门制定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六大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原始凭证的监督审核有待加强。原始凭证要素填制不全、不规范,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审批流程不全,缺少重大资金支出集体决策记录和相关的政府采购合同等。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科研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正式文件或者有关决议等书面形式予以明确。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并且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关键岗位相互分离,出纳岗不得兼任稽核岗、会计档案岗和账目的登记岗。
第一,聘用的会计人员符合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并且不是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第二,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国家最新会计政策、法规、制度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熟练掌握会计的专业知识,尤其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来的会计专业知识,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并完成考试。
第三,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尤其是科研经费政策更新部分,加强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第四,会计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尤其是科研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还要树立为科研人员服务的意识,帮助和指导科研人员顺利完成科研经费的报销,节省科研人员的事务性等烦琐业务的时间,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一,认真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全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执行到会计核算的自动链接生成凭证,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率和工作效率。
第二,规范填制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和获取途径真实、合规,不得涂改、挖补。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并附有原始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除外)。记账凭证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制单人、审核人、记账人、负责人(主管)处有对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三,规范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有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或者签字。实行电子记账的,同时做好电子资料备份。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必须按照规定更正。定期对账,按照账簿内容核对资产、负债、往来款项,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四,规范编制财务报告。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根据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页码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并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或签字,设置总会计师的,加盖总会计师印章或者签字。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科研单位近年来项目审计、第三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全面预算管理要求和当前经济形势,围绕《政府会计制度》和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相关的制度,提高科研单位的管理水平,增强科研单位的规范化建设。科研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要制定适应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控制制度,从预算管理职权、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流程、预算执行分析与调整、预算绩效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
2.建立收支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的主责主业是搞科研,主要会计业务是科研经费的收支,明确事前申请审批的事项包括租车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三重一大”支出等支出;明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按照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领导依次审批的顺序审批完成后经财务按要求付款;明确各项支出报销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重要事项和重要投资都需要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按照要求办理收支业务。
3.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努力建设节约型科学事业单位,正确处理科研单位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4.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轮岗制度、会计工作交接制度等。
5.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应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遵循权责清晰、流程规范、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明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属于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根据中央及省的政策,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工作任务安排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6.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科研单位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大型科研设备资源共享,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在保证本单位科研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固定资产优化配置,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程序,做好固定资产维护和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性与完整性。
通过建立各项财务制度,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会计机构规范化建设、会计人员任用规范化建设、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会计监督规范化建设。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发挥会计有效监督作用,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科研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基础薄弱,主要原因:一是缺少内控机构和内控人员,或者由财务部门兼任内部控制职责,不相容岗位不能相互分离,很难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以及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二是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有误区,认为内部控制是财务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只需要有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即可,不需要制定书面的内部控制手册实现单位全方位的控制。三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不够重视,制度设置的不够科学和规范,在实际的执行中很难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科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科研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应该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用性原则,从风险评估与控制、单位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四个方面,阐明风险评估的步骤与重点、单位及业务管理活动的各项控制要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与监督重点,明确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统一执行的制度、标准和规范,从而有效防范舞弊和腐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执行权、监督权、决策权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局面,对常规经济活动采用流程控制,将制衡机制嵌入业务流程,对各个层面的风险进行管控,才能有效发挥会计的内部监督作用,对本单位的凭证进行有效审核和监督,对实物、款项、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会计基础工作的目的首先是保障财务与实际一致,其次对会计的风险进行评估、监督,然后分析存在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的概念和范围并非一成不变,它会随着会计职能的拓展而不断发展,必须结合单位管理需要和会计职能发展来定义会计基础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水平,为科研单位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