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草原 孙思洋 张昭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层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指导意见。在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这意味着清理地区间市场一体化面临的障碍、弥合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市场割裂,已经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始于1980年代的放权让利式改革将经济利益引入了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通过强化地区竞争有效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引发了地方政府对生产要素的竞争,进而导致了要素市场的地区分割现象。具体表现为,各地竞相设立补贴性政策吸引辖区之外生产要素的流入以增加本地要素供给,同时通过一些制度性障碍限制本地生产要素流出。在劳动力市场上,虽然各地户籍制度的渐次开放使得户籍管控对劳动力流动的阻滞效应不断下降,但在地区竞争格局下,由各地政府主导对人力资本的差异化补贴(“抢人大战”)同样会影响劳动力的空间配置效率。在资本要素市场上,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向银行机构施加影响,干预地区信贷资金的流向,还可以通过产业政策影响资本要素的布局与相对价格,导致要素报酬及生产率在不同地区之间违背“一价定律”而呈现出分割特征。要素市场的地区分割不仅干扰了生产要素的真实价格,导致地区间资源错配与效率损失,也造成了要素报酬的不合理差距,不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政策目标。
尽管政策制定者已经指明了不同地区之间要素市场分割的问题和事实,相关学术研究却相对不足。现有关于地区市场分割的文献大多针对商品市场,但现实中生产要素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流动障碍远大于商品,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也在于要素市场。在为数不多关注中国要素市场地区分割问题的研究中,多是直接利用要素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和离散程度衡量要素市场的地区分割,难以有效区分具有政策含义的制度性分割与始终存在的市场摩擦,进一步识别导致要素市场地区分割的制度因素的实证研究也较为缺乏。
本文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行政区域分界线两侧地区的空间近邻特征识别和测算市场分割,为中国行政区域间要素市场分割的存在性提供了直接的证据,并对分割程度进行了较为准确的测量。二是对影响要素市场地区分割的制度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可以与针对商品市场分割的已有文献形成互补和对照。我们希望这一工作有助于纠正现有研究方法的不足,拓展对于市场分割形成机制的已有认识,进一步的实践意义是,通过揭示地区之间要素市场制度性障碍的真实程度及影响因素,为政策制定提供准确的依据。
准确回答要素市场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分割,必须借助于一个“无分割”的对照组以剔除固有的地区差异和摩擦性因素的影响。本文利用中国省际分界线两侧地级市的空间近邻特征设计了一项新的识别策略,在每一条省际分界线附近,以“跨省相邻”的地级市配对作为处理组,而以“省内相邻”的地级市配对作为对照组,设定如下回归模型用于估计省际分割效应:
gapijst=β·cross_provinceij+δg(i,j)+φs+λt+εijst
其中,gapijst是相邻地级市i和j在同一细分行业s的要素报酬差距或要素生产率差距;cross_provinceij是代表相邻地级市i和j“是否跨省”的核心解释变量,cross_provinceij=1表示“跨省相邻”,cross_provinceij=0表示“省内相邻”,β测度了省界附近要素市场的省际分割效应;g(i,j)代表配对地级市i和j所属相邻省份交界地区g,δg(i,j)是邻省交界地区固定效应;φs是行业固定效应;λt是年份效应;εijst是随机干扰项。通过控制地区效应δg(i,j),可以确保β度量的是位于同一条省际分界线两侧“跨省相邻”地级市与“省内相邻”地级市之间被解释变量的差异(即组内估计量)。
在核心解释变量(cross_ provinceij)方面,我们对全国范围内每一条省际分界线两侧的相邻地级市进行了配对,经过配对后共有46对相邻省份的322对省界附近相邻地级市。其中,“跨省相邻”地级市(cross_provinceij=1)183对,“省内相邻”地级市(cross_provinceij=0)139对,合计覆盖170个地级市。从空间分布上看,本文实证研究所使用的样本地级市的地理覆盖范围较广,具有较好的样本代表性。被解释变量(gapijst)包括要素报酬差距和要素生产率差距两类变量,以要素报酬或边际生产率对数差异的绝对值衡量,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分别针对资本和劳动两类要素进行测算。市场分割和资源错配相关文献表明,如果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要素市场的分割和扭曲,要素的价格和边际收益产品就会出现非均等化的现象。
识别的关键假设是,在同一条省际分界线附近区域,相邻地级市之间的要素配置虽然也可能会由于各种摩擦性因素而存在某些扭曲,但这种扭曲程度不会因为“是否跨省”而出现系统性的变化。换言之,当不存在省际分割时,“跨省相邻”地级市之间要素报酬(或要素生产率)的相对差距(gapij)应该与“省内相邻”地级市没有显著区别,即相邻地级市之间的差异程度与“是否跨省”无关。反之,如果“是否跨省”(cross_provinceij)具有显著影响,则说明跨省地级市之间要素报酬(或要素生产率)的差异不仅体现了摩擦性因素,还包含了省际分界线的影响,此时,不仅能直接检验省际分割的存在性,还可依据回归系数β的大小去判断分割程度。
选取省际分界线附近相邻地级市作为实证样本主要出于两点考虑。第一,空间相邻可以将要素流动过程中与地理距离有关的摩擦性因素降至最低,空间位置的充分邻近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排除自然禀赋、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乃至发展环境的差异,使得处理组与对照组之间初步具备可比性。第二,当不存在省际分割时,要素在相邻地级市之间的流动将仅面临与跨越地级市边界有关的某些障碍,包括要素流动过程中始终存在的摩擦性因素。利用跨市但不跨省的“省内相邻”地级市作为对照组,恰好可以剔除这些“跨市”障碍。
基于上述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显示,相邻地级市之间要素报酬及要素生产率的相对差距由于“跨省”而出现系统性扩大,呈现出要素市场省际分割的特征。在要素报酬方面,相邻地级市之间的资本报酬差距在“跨省”后上升6.9个百分点,劳动报酬差距上升4.4个百分点。在要素生产率方面,“跨省”导致资本生产率差距扩大4.8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差距扩大5.5个百分点。总体来看,无论是资本要素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均存在显著的省际分割现象,不仅造成了行政区域间的资源错配,也扩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为了排除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固有差异以及各种非制度因素的潜在干扰,我们进行了三组稳健性检验。第一,考虑到中国的部分省际分界线同时也是自然地理和语言文化的分界线,基准回归识别的分割效应可能并不完全来自地方政府为地区间要素流动所设置的制度壁垒,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恰好与省际分界线重合的地理屏障(“山川形便”)和文化区隔。我们基于中国地貌类型和一级河流的分布地图与县级方言归属数据,识别并剔除了存在山川阻隔和方言差异的相邻地级市,利用剩余样本重新估计省际分割效应。第二,除了先天的自然地理和语言文化差异外,与“省内相邻”地级市相比,“跨省相邻”地级市之间的发展环境差异也可能更大,导致高估省份之间的制度性分割。基于平衡性检验和11项地级市层面的协变量,进一步剔除了那些在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方面可比性较差的地级市配对。第三,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部分年份提供的人力资本和非工资性报酬相关信息,对要素报酬和要素生产率的计算进行调整,尽可能降低变量的测量误差。回归结果均显示,基准回归的结论稳健成立,仍然可以观察到显著的省际要素市场分割现象。
我们还将本文的实证设计下沉一级,使用相似的识别策略进一步对地级市之间的要素市场分割效应进行了估计。对于每一对省内相邻地级市,选取位于地级市分界线两侧“跨市相邻”的县区作为处理组,“市内相邻”的县区作为对照组。研究发现,地级市之间也存在着资本要素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象,但分割程度大约只有省际分割效应的一半,这意味着省际分割对于地区间要素市场分割而言具有更为基础性的作用。
在对行政区域间要素市场的制度性分割进行识别和估计后,进一步的问题是:到底是哪些制度因素造成了这种地区分割?我们首先利用本文的识别策略,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允许代表省际分割效应的回归系数β随相邻省份而异,从而测算出每一对相邻省份之间的制度性分割程度,作为进一步回归的被解释变量。随后,结合中国现实和已有文献,选取了可能引起地区分割的几类制度性解释变量,包括财税竞争、所有制分布、户籍开放程度等。
财税竞争以相邻省份间财政分权程度的对数平均值衡量,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就越有激励参与地区间的税收竞争,并制定分割性政策阻碍本地要素流出、吸引外地要素流入,导致地区间“竞次式”的发展模式。所有制分布以相邻两省国有就业比重的最大值衡量,包括两种情形:两个省份的国有比重“一高一低”,所有制差异与行政区域边界相互叠加,主要是考虑到不同所有制部门的企业在劳动力的微观配置机制和资本的可获性上有着明显差异,形成报酬差距和生产率分异;两个省份的国有比重“双高”,主要是考虑到即使是在不同地区的国有单位之间要素流动也并不容易。户籍开放程度以相邻两省户籍开放度的最小值衡量,用于体现该区域落户门槛的放松程度。
回归结果显示,财税竞争和所有制分布对资本要素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省际分割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财政分权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是引发要素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所有制部门之间的要素流动障碍在行政区域分界线上的叠加效应也提高了省际分割程度。更高的户籍开放程度可以缓解劳动力市场的省际分割,但显著性较弱。总体来看,地区竞争和所有制因素是造成要素市场省际分割的重要原因,各地户籍制度的渐次开放对要素市场分割的影响方向也符合预期,但统计证据较为有限。
本文基于省际分界线两侧的相邻地级市设计了一项识别策略,通过选取“省内相邻”地级市作为“跨省相邻”地级市的对照组,有效剔除了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过程中摩擦性因素的影响,为要素市场在省份之间的制度性分割效应提供了更为准确的实证依据。研究表明,无论是劳动力还是资本要素,只要一“跨省”,要素报酬及要素生产率的离散程度就会出现“跳跃性”扩大。这一结论在充分考虑了山川地理阻隔、方言文化区隔、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以及测量误差等因素的干扰后仍然稳健成立。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样本下沉一级,使用同样的识别策略考察了省内地级市之间的要素市场分割问题,发现地级市之间也存在着资本要素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象,但分割程度大约只有省际分割效应的一半。
进一步的回归分析显示,财政分权背景下地区间的财税竞争是引发要素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所有制部门之间的要素流动障碍在行政区域分界线上的叠加效应也显著提升了分割程度。各地户籍制度的差异化开放进程对劳动力市场的地区分割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不过相关统计证据还有待补充。
本研究的政策含义是,破除地区分割应当成为今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政策着力点。一方面,中央政府以适当的制度安排理顺“央—地”委托代理关系,加大对要素市场分割行为的监管和惩戒力度,形成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地区之间良性竞争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着力消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获取要素、畅通要素在所有制部门之间的流动渠道,不仅能够优化城市内部的要素配置,也有助于降低地区间要素市场的分割程度。同时,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既需要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还应纠正各地在人力资本争夺过程中采取的扭曲性补贴,真正实现“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一体化要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