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其斌
(娄底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湖南娄底 4170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基础产业的农业当前面临着劳动力紧缺,成本上升,效益低下和土地抛荒日益加剧,传统调控农业生产措施日趋弱化粮食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等突出矛盾: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装备、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各种先进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和载体,它的诞生和发展必将助推我国农业发展升级;合作组织的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等特点有效破解了当前“三农”工作难题。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既为政府分了粮食生产的忧,又为农民解了劳动力短缺的难:是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迫切需要。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首先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各种先进农机装备的有效载体,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性合作社生产效率高,服务区域宽,组织化程度高,群众参与度高;已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具有旺盛生命力。合作组织的大力发展,必将带动农机化整体水平的提升。其次,合作组织是技术、人才、土地、资金和政策的融合体,又是各种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试验地,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有利于促使基地、技术、人才、资金、政策与机械使用有机结合;推动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例如,“1+2”模式的农机合作组织,就是由一个能人加上农机农技两项技术,开展承租稻田、有偿作业和代管等服务。
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就是坚持以农机合作组织为依托,发挥合作组织优势,与过去农机部门自己搞推广或以种田农民搞推广相比,无论在组织实施、推广成本、效率、效果都明显提升。形成了以农机合作组织大发展带动机插秧技术大推广的工作格局,破解了机播推广薄弱环节难题,有力推动农机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再次,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社会新型经济主体。实行合作经营、技术共享、市场运作,可以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米,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有机户与无机户联系,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亿万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切实提高农业机械经营效益。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必将带动先进实用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促进农机生产经营、流通、作业、维修市场的繁荣,实现农机化事业跨越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党的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出台,已经表明我国农村社会已进入农机化发展责任阶段;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支撑是我们农机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的实践充分说明,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机主管部门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是我国现代农业初级阶段有效实现形式。近几年通过合作组织的发展创办,建立了一大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村、示范片;不但促进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实现了增收于民、增粮于技、丰粮于策;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减轻了种粮农民的劳动强度,实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受到广大农民欢迎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成了农机主管部门提高自身地位,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现实选择。
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已经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机、农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充分重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明确了发展原则、目标,列入了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项目资金优先向合作组织倾斜,除中央补贴外另给予合作组织购机15%的县级累加补贴和机库棚建设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以及当前国家粮食政策稳定,粮价稳中有升(2.2~3元/kg稻谷,且销售渠道畅通)等,均创造了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氛围浓、态势好的有利条件。
近几年,国家购机补贴项目、“种二产四”项目、千亿粮食产能工程项目和机插秧示范推广项目先后在我县实施,积累了项目经验,建立了一批项目基地园区,培养了一大批农机、农民技术员攻克了机收、机耕、植保、机插、维修操作技术,特别是早中晚稻的育插秧技术。完全具备大面积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和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的人才、技术支撑。
首先,近几年各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配合,市场运作”方式,积累了合作组织发展从建设模式、经营方式、培育对象、扶持政策、建设标准等一整套经验;先后发展创办了国家、省、县二级五种类型“1+2”模式示范性农机合作组织;为合作社的普及打下了较好的现实基础。再次,对于一些农业大县,复种指数大,土地流转机会多,劳动力缺乏,机耕道田园化农业基础设施较好,可机械化、规模化作业面积大,市场需求旺盛。合作组织发展潜力大,基础雄厚。
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业机械效能为落脚点,走合作社机械化之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以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支撑,不断提高农机化整体水平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形成政府创造发展氛围,出台扶持政策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能人和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在已有“政策搭台型、站所领办型、公司创办型、村委牵头型和大户带动型”的1+2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新的组织形式。以示范镇、村、组或新机具、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基地联片区域为单位,建立合作组织。
引导合作组织面向市场,根据农户意愿,开展承租经营、全程托管、有偿特约作业和提供机具出租等各种服务项目。
4.3.1 承租经营。农户将承包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签订承包合同,收取租金。
4.3.2 全程托管。农户将承包田委托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业,实行“五统一“服务: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耕、统一机收服务,农户按服务价格向农机组织支付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费。
4.3.3 有偿特约作业。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向服务组织选择所需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按服务价格支付服务费。
4.3.4 提供机具出租。根据农户需求,合作组织向农户提供所需的机械,由农户自行作业,并支付所需的相关费用。
多部门推动农业、农机、经管、水利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农业、农机部门应积极做好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的选择指导、技术培训和加强服务上,为合作组织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经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和组织内部的经营管理指导服务,促进合作组织规模不断壮大。水利、开发、财政要加人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机械通行能力,创造大力发展合作组织外部基础条件,相关部门要帮助合作组织加强“民主管理、规范管理、合同管理”三项管理,促进合作组织健康有序运行。
要充分发挥国家、省、县三级示范合作社的典型带动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性合作社、省级示范性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机技术的先行点,经营管理的样板点和先进机制的创新点的引导示范效应,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二是充分发挥“合作化、机械化”示范村的作用,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以示范带动促发展。二是组织引导有志青年、农民向机制有创新、服务有特色、工作有能力的合作组织法人学习交流,鼓励广大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社会能人参与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初期,投入资金较多,风险也较大,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继续加大农业机械购置的补贴力度,实行国家、省、县、乡多级累加,减轻资金压力,对大中型机械库房、用地建设和农业保险要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和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合作组织建得起、稳得住。
二是目前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和网点布局不能满足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具快速增加的需要,要保证大机械不出镇或社和小机械不出村或社,不误农时,建议政府给予政策及资金扶持,建设县域或以合作社为片区的高性能农机具维修服务中心,为农机作业提供可靠维修保养、检测、燃油供应等后勤保障服务。
三是现有机耕道大多是七八十年代兴建,年久失修,损毁严重,宽度不超过2.5 m,通行性极差,制约大中型机具效能发挥,影响了合作组织生存发展,建议政府按照现代农业机械道路通行要求,逐年加大机耕道的新建和整修力度,解决这一极为突出的矛盾。
四是农忙季节农用油供应紧和农用油价格偏高现状,既耽误农时,又降低了合作社的效益,建议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忙季节的农机用油,同时要调整农用燃油补贴现行发放方法要按农机作业面积发放燃油补贴;改变种不种田、用不用机械均按田亩面积发放补贴的做法,直接补贴到作业机械或农机合作社。
五是合作组织是一个新生事物,其经营管理没有固定模式,牵涉面广,各种问题矛盾突出,不但要加大县乡农机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加大农机合作组织法人代表、财务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人员等业务骨干培训,以全面提高合作组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其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