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小强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南昌 330000)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一种以公民为中心、政府为主导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正式诞生。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则是我国全民健身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项促进群众体育工作开展的社会性事业。由于其具有公共属性、准公共性和非排他性等特点,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更需要得到政府与市场这两种不同主体的支持。
为提高全民身体健康素质,国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其目的是通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质,提升健康水平,包括身体练习(如跑步、跳等)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理调节[1]。而社会体育指导员则在个体与群体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是连接社区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力量。同时,体育锻炼不仅能增强人们的机体功能,改善身体形态结构,还能增进心理健康,预防疾病。
对于个体而言,群体既是一种存在状态,又是一种发展方向。群体的形成和壮大与社会历史环境、社会阶层结构等因素有关,同时也受个体心理机制作用的影响。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群体价值分析中,主要遵从功能结构划分,包括正式群体与非正式群体。具体而言,社会体育指导面对的大多是非正式群体,通过组织群体参与体育活动,实现个人社会化,培养个体的集体荣誉感,进而促进自我效能感及团队意识的提升。另外,社会体育指导员还能利用自身优势,以榜样为载体,发挥示范作用,激发个体内在动力,使其产生积极的行为反应。
所谓体育文化是指人类在从事体育运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包括体育物质生产领域里的物质形态、体育精神产品及其运动形式。也包括由这些因素构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规范等上层建筑[2]。随着体育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发展,为了避免忽视自我文化问题,我国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能强化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内涵的认识,有利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继承与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具有重要意义,使人们更深刻地理解中国传统体育思想以及中国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宣传过程中,要结合不同的人群和地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通过创新内容形式,丰富传播渠道,提高影响力。利用新媒体与互联网平台对公益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全媒体环境下的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格局。体育报道中,应以“健康中国”为主题,避免竞技体育占比过重,实现从单纯追求运动成绩向更高层面上的健康促进转变。以“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切入点,树立良好的体育精神,增强人民体质,倡导大众养成终身锻炼习惯。与此同时,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也可以组织群众参与各项健身活动,如“阳光体育俱乐部”“社区广场舞协会”“校园足球进万家”等项目。在提高自身知名度的同时,还能有效带动周边群体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另外,要注重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及培训讲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认知。积极发挥网络舆论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基于移动端的APP,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相关知识,使其成为人们了解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有效途径。总之,只有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管理,才能保障我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扩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影响力,应加强对其品牌形象的塑造与维护。在形象设计中,要从产品形象和服务形象两个方面着手,将公益理念贯穿于品牌形象设计过程之中。可以面向社会征集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图徽、吉祥物等标识,并进行创意创新。同时,还可通过举办“公益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增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其品牌效应。其意义在于有利于提高公益组织自身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拓展公益事业发展空间,让更多人认识到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价值,进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向纵深方向发展。
具体实施中,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注重品牌效应,构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形象,如以公益广告形式发布相关信息,打造专业权威的品牌形象,建立专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有关公益项目信息和活动内容,吸引大众关注。二是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对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品牌形象设计而言,首先,应重视宣传推广工作;其次,要结合民众需求,做好个性化定制,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服务创新;最后,在品牌形象推广中,必须充分发挥受众主体地位,尊重受众自主选择意愿,满足受众个性需要,促进互动交流。三是要注意培养高素质人才,从而确保公益项目的顺利实施[3]。
随着人们健身意识的不断提高,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运动的需求,应增加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站点,完善和规范其服务内容与模式,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增加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站点
2.3.1 完善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区域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实现社会化运作,解决群众基本体育活动难题。另外,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的作用,加强区域内的资源整合,形成“点”“线”结合的发展格局,构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体育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持久开展。
2.3.2 增加站点功能性
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站点功能性,丰富其种类及功能。例如,开设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锻炼课程,设立专项服务项目,如健身指导类、康复保健类等。设置健身咨询服务台,提供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根据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生理特征以及心理状态制订相应的健康教育计划,有目的、有系统地对其实施科学系统的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保健知识与技能,从而达到预防疾病,改善身体机能的目标。对于缺乏体育锻炼习惯者则需要给予适当的指导,并进行长期的训练与跟踪随访,使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3.3 建立健全评估标准
健身指导站点建立完成后,要定期对该站点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对各类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每月或每两个月分别对本站点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估,同时还要对本站点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的重要性程度作出判断,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其良性运行。
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不同级别,制定清晰明确的规范要求。
(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专业素养:第一,具备较高的体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熟悉常见的运动训练方法和健身器材使用技巧;第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善于与不同年龄、不同健康水平的人群进行交流和互动;第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能够尊重客户的需求和权益,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
教学能力:第一,具备系统的教学计划和方案编制能力,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出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第二,具有较强的授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工具,使学员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所学技能。
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信息化工具,完成各类文档和报表的编制和管理。
(2)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基本条件:第一,拥有中国公民身份、年龄不低于18周岁、身体健康;第二,热爱社会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第三,具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所必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第四,具有一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经验,在社会体育指导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指导方法和风格。
学历和专业技能:第一,拥有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具备扎实的体育理论基础,熟悉体育竞赛规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经验:第一,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满2 年以上,累计指导时间不少于400h;第二,在社会体育指导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指导方法和风格;第三,参与过一些重要的社会体育活动或竞赛,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职业能力要求:第一,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协商和团队合作能力;第二,能够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设计和组织适合的社会体育活动;第三,具有较强的运动技能水平和指导技能,在运动训练和比赛指导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第四,具备一定的财务和场地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体育项目的预算和场地设备的维护。
(3)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学历要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与从事工作相符合。
专业技术能力: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掌握本领域内的知识和技能,了解运动生理、运动心理、训练原理、竞赛规则和比赛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熟练地进行技术教学、训练指导和比赛裁判。
职业素养: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尊重运动员、尊重竞技和公平竞争,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实现自己和社会的双赢。
组织管理能力: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织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合理安排比赛日程和场地使用,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语言表达能力: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能够与运动员、家长、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4)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等。
从业年限要求:具有6 年以上与社会体育活动相关的工作经验。
职称或证书要求: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一级教练员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全国性规模体育竞赛、群众体育比赛组织管理的高级职称。
综合素质要求:具备体育科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领导和沟通能力,善于团队合作和创新思维,同时还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成果贡献要求:在社会体育活动中具有显著的成绩和贡献,如在竞技体育中培养出优秀运动员,或在群众体育中推广了一项新的运动方式,或在健身保健领域中取得了创新成果等。
推荐单位要求:由全国性体育组织、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推荐,并经过相关专家评审认定。
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选拔制度优化中,需适当降低“门槛”,对于经验丰富且长期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免试进入,同时对具有一定运动经历、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充分发挥在校体育教师和在职教练员的作用,鼓励其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通过加强与高校之间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起多元化的培训模式。选拔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4]。注重科学选材、合理确定评价标准是选聘合格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础条件,注意防止功利性倾向。
应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由于弱势群体存在着心理上的缺陷或经济困难等,他们在接受教育时往往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为此,必须对其实施针对性强、效果明显且有实效的帮助措施,尤其针对老年群体以及残疾人群。加强对组织管理型及技术指导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型培训应突出以服务为主线,注重指导员的综合素质,通过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来促进业务能力发展。技术指导性培训要重视对指导员的技能训练与考核评价,从理论学习到实际应用,再到创新实践都应该贯穿整个过程中,并将理论联系实际作为原则,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培训中,有意识地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渗透民主监督职能优势,以《全民建设计划纲要》为指导思想,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等机构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方面的作用。
在群众体育运动发展良好的大背景下,必须充分调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和激励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激励[5]。组织管理中应该明确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政府与群众团体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国家资助、支持、鼓励、引导等方式来调动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
此外,目标激励和任务驱动也可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深刻认识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基础上,明确自身价值目标,激发服务意识和工作激情,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6]。
综上所述,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基础上,由政府设立、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员。在未来的发展中,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将成为我国国民体质健康工作的重要力量。为此,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水平,营造良好氛围,拓宽渠道,扩大影响,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