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丽波斯坦·买买提艾力 阿孜古丽·图尔逊江 王子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耳鼻喉诊疗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 830001)
急性前庭综合征(acute vestibular syndrome,AVS)是以急性眩晕为主要症状,并伴有步态不稳、自发性眼震、恶心、呕吐、自主神经症状等表现的临床综合征,症状持续时间长,可超过24 h甚至长达数天[1-2]。AVS按照病因分可为中枢血管性AVS与前庭外周性AVS,前者主要由中枢前庭通路异常所致,后者主要由前庭神经系统末梢感受异常所致,二者在临床表现、治疗方法、预后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3-4]。目前,临床诊断AVS的方法有头颅CT、MRI等,但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在发病48 h内头颅CT、MRI的假阴性率高于20%,且前庭外周性AVS患者的头颅CT、磁共振检查结果常为阴性[5-6]。近年来,视频眼震电图检查及视频头脉冲检查(video head impulse test,vHIT)快速发展,具有快捷、简便、直观等优势,使早期准确定位诊断眩晕性疾病成为可能[7]。但目前仍缺乏利用视频眼震电图及vHIT对中枢血管性AVS和前庭周围性AVS进行鉴别的研究。因此,本研究探讨视频眼震电图及vHIT在AVS患者快速定位诊断中的应用效果。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我院收治的中枢血管性AVS与前庭外周性AVS患者各149例,分别设为中枢组、外周组。纳入标准:(1)首次眩晕、头晕或平衡障碍发作,持续时间>24 h,伴眼球震颤、恶心、呕吐,无面瘫、复视、肢体麻木无力、构音障碍、眼球运动障碍等脑干受累表现,符合中枢血管性AVS或前庭外周性AVS的诊断标准[8];(2)颅脑影像学资料完整;(3)年龄18~80岁,可独立行走及坐下;(4)患者及其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症状反复发作,眩晕症状不持续的患者;(2)反复发作的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梅尼埃病等患者;(3)伴有严重脊柱病、颈椎病的患者;(4)慢性持续性眩晕或头晕(持续3个月以上)的患者;(5)颅内压增高的患者;(6)合并严重心、脑、肾、肝、肺功能障碍的患者;(7)伴有严重精神病及癫痫的患者;(8)近48 h内服用过中枢抑制或兴奋药物的患者;(9)盲人。中枢组中男性71例、女性78例,年龄21~80(47.91±9.25)岁,体质指数17~27(22.35±1.82)kg/m2。外周组中男性66例、女性83例,年龄18~76(49.13±10.09)岁,体质指数17~27(22.46±2.03)kg/m2。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体质指数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批准文号:KY20200225062)。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接受视频眼震电图检查及vHIT,检查仪器分别为视频眼震电图仪(MMT公司,VisalEyes型)、视频头脉冲检查仪(Interacoustics公司,型号:EyeSeeCam型)。患者检查前2 d禁用镇静剂、兴奋剂并禁饮酒精类饮料等,检查过程中关闭电子设备。视频眼震电图的检测项目包括自发眼震试验、凝视试验、位置试验、平稳跟踪试验、扫视试验、静态平衡姿势试验、转椅旋转-急停试验。
1.3 评定标准 (1)病理性自发眼震:慢相角速度≥7°/s。(2)病理性凝视眼震:分别注视上下左右各20°位置靶点20 s以上,出现慢相角速度≥7°/s的眼震。(3)位置性试验:头部处于某一特定位置出现眼震,或头部迅速改变过程中(或改变后短时间内)出现眼震。(4)平稳跟踪试验中,将记录到的眼动曲线分为Ⅰ型、Ⅱ型、Ⅲ型、Ⅳ型。Ⅰ型为光滑的正弦曲线;Ⅱ型为光滑正弦曲线上有少量阶梯状扫视波;Ⅲ型曲线不光滑,呈阶梯状,为多个扫视波叠加于跟踪曲线之上;Ⅳ型没有正常的波形,完全紊乱。其中,Ⅰ型、Ⅱ型曲线为正常,Ⅲ型、Ⅳ型曲线为异常。(5)扫视试验中,当扫视速度≥75°/s、70%≤精准度≤110%、扫视延迟时间≤260 ms即为扫视正常,出现扫视欠冲(精准度<70%)、扫视过冲(精准度>110%)、慢扫视(扫视速度<75°/s)、扫视紊乱(扫视延迟时间>260 ms)即为扫视异常。(6)静态平衡姿势试验中,在速度维度方面,本体觉>85%、前庭觉>55%、视觉>72%为正常,否则为异常;在幅度维度方面,本体觉>90%、前庭觉>72%、视觉>70%为正常,否则为异常。(7)转椅旋转-急停试验中,以0.2<增益<0.9、5.0 s<时间常数<25.0 s、增益不对称比<30%、时间常数不对称比<30%为正常,否则为异常。(8)vHIT中,在增益值方面,外半规管增益值<0.8为异常,上半规管及后半规管增益值<0.7为异常;在增益不对称值方面,水平前庭眼动反射(vestibular ocular reflex,VOR)增益不对称值<20%、垂直VOR增益不对称值<25%为正常,反之为异常。记录低频(0.5 Hz)VOR增益值。代偿性扫视阳性指出现病理性眼反跳(包括显性扫视、隐性扫视)的比例>50%[9]。视跟踪异常指增益≤0.6或增益≥1.1、增益不对称比≥30%。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5.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视频眼震电图检测结果的比较 中枢组的病理性自发眼震、病理性凝视眼震的检出率及平稳跟踪试验结果、扫视试验结果、静态平衡姿势试验结果的异常率均高于外周组,位置性眼震的检出率及转椅旋转-急停试验结果异常率均低于外周组(均P<0.05),见表1。此外,中枢组的Ⅲ型曲线、Ⅳ型曲线、扫视欠冲、慢扫视、本体觉异常、反向或垂直眼震的检出率均高于外周组,眼震增益单侧减弱的检出率低于外周组(均P<0.05),见表2。
2.2 两组患者vHIT结果的比较 中枢组患者的vHIT异常率、代偿性扫视阳性率均低于外周组,低频VOR增益值、视跟踪异常率均高于外周组(均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vHIT结果的比较
视频眼震电图可直接采集眼球的震颤和运动状态,记录各种自发性、诱发性眼球震颤及眼球运动的电生理特点[10-12]。vHIT是在临床头脉冲检查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可以单独诊断每个半规管的功能和前庭眼反射的路径,与临床头脉冲检查相比,vHIT不仅能分别检测6个半规管的功能是否完整,而且能对半规管损伤进行定量分析[13-15]。结合视频眼震电图与vHIT的结果来分析前庭神经颅内外段、前庭感受器、脑干、皮质、小脑及其传导通路功能状态,可以对中枢血管性AVS与前庭周围性AVS进行快速鉴别。
本研究结果显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的病理性自发眼震检出率高于前庭外周性AVS患者(P<0.05),这提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无明显自发性前庭反应异常。静态平衡姿势试验结果显示,有22.15%的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存在本体觉异常,表现为在视觉不能代偿环境(如黑暗环境)中,维持机体平衡的能力显著减弱,这主要与本体感觉信息平衡中枢调控功能或中枢系统传导功能损伤有关[16-17]。转椅旋转-急停试验结果显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的眼震增益单侧减弱的检出率低于前庭外周性AVS患者,而反向或垂直眼震的检出率高于前庭外周性AVS患者(均P<0.05),这提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可伴有前庭眼动系统功能异常。另外,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病理性凝视眼震的检出率及平稳跟踪试验结果、扫视试验结果异常率均高于前庭外周性AVS患者(均P<0.05),这提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存在明显的视眼动系统功能异常。其中,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的Ⅲ型曲线检出率高达85.91%,扫视欠冲检出率高达89.26%,提示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眼球慢速运动(缓慢平稳跟踪运动目标)及眼球快速运动(快速注视移动目标)的平衡调控系统均明显受损,进而引起视觉性眼球协同运动共济失调,原因可能为眼球扫视和视跟踪调控系统解剖通路组成的视眼动调控通路损伤[18-19]。因此,中枢血管性AVS患者以明显视眼动系统功能异常为主要表现,可伴不同程度的前庭脊髓反射和前庭眼动系统功能异常,临床进行视眼动系统功能检测(扫视试验、凝视试验、平稳跟踪试验等)可为其诊断提供客观依据。
本研究结果还显示,前庭外周性AVS患者位置性眼震的检出率高于中枢血管性AVS患者,病理性自发眼震检出率低于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均P<0.05),且未检出病理性凝视眼震,这提示前庭外周性AVS患者存在明显的体位相关性自发前庭反应功能异常。前庭外周性AVS患者的转椅旋转-急停试验异常率达81.88%,明显高于中枢血管性AVS患者(P<0.05),主要表现为眼震增益单侧减弱,引起单侧半规管性前庭功能失衡,这提示前庭外周性AVS患者存在单侧前庭眼动系统功能异常。但前庭外周性AVS患者静态平衡姿势试验结果均正常,提示其无明显前庭脊髓反射功能异常。
vHIT可分别检测6个半规管功能的完整性,定量分析半规管损伤情况,对前庭外周性AVS的诊断有一定帮助[20]。目前vHIT多用于评估前庭外周性AVS患者的半规管功能,涉及中枢性AVS患者的研究较少。本研究结果显示,中枢组与外周组vHIT异常率、低频VOR增益值、视跟踪异常率、代偿性扫视阳性率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提示vHIT可为中枢血管性AVS与前庭外周性AVS的鉴别诊断提供可靠依据。
综上所述,中枢血管性AVS患者具有明显的视眼动系统功能异常,可伴不同程度的前庭脊髓反射功能与前庭眼动系统异常,前庭周围性AVS患者主要为体位相关性自发前庭反应和单侧前庭眼动系统功能异常。视频眼震电图与vHIT可为中枢血管性AVS与前庭周围性AVS的鉴别诊断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指导临床治疗方案的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