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蔬菜合作社面临的主要困难与发展对策

2023-08-23 07:06毛明华夏寒冰史晨琳
上海蔬菜 2023年4期
关键词:宝山区专业化蔬菜

毛明华 夏寒冰 史晨琳

(上海市宝山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上海 宝山 200435)

按照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的要求[1],上海市宝山区蔬菜生产率先探索合作社生产模式。截至2008年,全区共成立了20多家蔬菜合作社,合作社的蔬菜耕种面积占全区蔬菜生产总面积的80%以上。2008—2022 年,宝山区蔬菜合作社提高和稳定了全区蔬菜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促进了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与应用,为发展高新农业奠定了基础,同时实现了蔬菜生产的标准化、品牌化、专业化,提高了蔬菜的产量和品质,保障了食品安全。宝山区蔬菜合作社的运营推动了全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为此,我们对宝山区蔬菜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现状进行了调研和总结。

1 宝山区蔬菜合作社面临的主要困难

1.1 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

合作社种植的蔬菜种类多而杂,生产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事操作仍以人工为主,合作社主要的成本支出为人工费用。据测算,6.7 hm2以上集体经营的蔬菜合作社,每年每667 m2蔬菜产量5 t左右,每667 m2用工量约800 h,人均工资17 元/h,平均每年每667 m2用工成本为13 600 元;除人工成本外,蔬菜生产成本还有农药(每667 m2成本300 元)、肥料(每667 m2成本500 元)、种子(每667 m2成本200 元)、农机(每667 m2成本50 元)、农膜(每667 m2成本800 元)、土地流转费(每667 m2成本2 000 元)、管理费(每667 m2成本1 800 元),合计每年每667 m2成本5 650 元;人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每年每667 m2总计达19 250 元,折合作社蔬菜生产成本约3.85 元/kg。以2022 年为例,黄瓜、番茄、青菜、甘蓝、马铃薯等主要蔬菜种类的平均批发价为3.92 元/kg(近几年较高),扣除成本后,合作社勉强保持有微利。

1.2 专业化生产推进缓慢

标准化集中生产几种蔬菜,对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监管质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有促进作用。调查发现,目前宝山区蔬菜合作社进行专业化生产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困难。一是销售渠道问题。专业化生产常导致蔬菜产品大量集中上市,容易出现滞销现象,在没有畅通的流通渠道时,蔬菜合作社不敢冒险进行专业化生产。宝山区内有些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配送渠道,而配送单位往往要求蔬菜多种类、多批次生产,造成合作社无法实行专业化生产。二是销售价格不高。受气候条件影响,同一种蔬菜的适宜种植期相同,造成上市期集中,市场售价不高。宝山区现有小面积蔬菜实行反季节栽培,结果显示,蔬菜反季节生产投入成本高且收益不稳定,农户种植积极性不高。三是缺乏专业化生产人员。从事蔬菜生产的员工收入不高,合作社很难留住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甚至连检测员、农机手也留不住,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年年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合作社年年有人才流失。目前,在宝山区从事蔬菜生产的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几乎没有本地60 岁以下的员工从事蔬菜一线工作,导致“四新”技术无法推广普及,阻碍了蔬菜专业化、标准化生产。

1.3 新经营模式的弊端

在劳动力成本高、经济效益不足、专业化生产发展缓慢的多重压力下,一些蔬菜合作社采取了调整经营模式的应对措施,新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租土地。合作社将土地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耕种,合作社只负责安全监管,以政府补贴维持合作社的运作。(2)聘用本地退休人员从事蔬菜生产。上海退休人员都已超过60 岁,劳动产出率较低,据调查,退休人员的蔬菜生产效率约为7 kg/h,而工资却达17 元/h,蔬菜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其工资,合作社亏损严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且能正常获得政府补贴,合作社多选择种植管理相对简单、用工少的蔬菜作物,如南瓜、冬瓜、大白菜等,有些合作社甚至出现抛荒现象。(3)重经营、轻生产。有配送能力的合作社,通过建立自己的配送渠道,提高产品售价,降低耗损,以商补农,在农业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勉强维持生存,但弱化了生产能力。以上3 种新经营模式只能减少合作社的亏损,加上政府补贴,合作社仅能维持生存,扩大再生产、提高科技水平、提升生产力的动力不强。随着菜田使用年份的延长,陈旧的生产设施破损越来越严重,生产能力亦随之逐渐下降。

2 原因分析

2.1 聘用农民产出低

据调查,合作社租地农民和聘用农民的劳动产出相差较大。租地农民和聘用农民的劳动产出比较见表1。

表1 合作社租地农民和聘用农民的劳动产出比较

由表1可知,合作社租地农民的人均产出为18.0万元,而聘用农民的人均产出仅为4.2万元,种植蔬菜的效益不够支付人员工资,因而出现了依靠政府补贴和出租部分土地维持合作社运营的现象。调查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前3 年合作社租地农民平均每年每667 m2蔬菜产出7.5 t 左右、产值约2.1 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3 年平均每年每667 m2蔬菜产出12 t 左右、产值约3.6 万元。目前,合作社租地农民每户(夫妻二人)种植0.67 hm2左右,按每667 m2产值3.6 万元计算,扣除每667 m2农资成本2 000 元、土地流转费2 500 元、其他费用1 500元,每667 m2纯收入3万元,0.67 hm2盈利30万元,超过了农民工在工厂打工的收入。

2.2 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

合作社的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聘用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表现为工作时间短,生产的蔬菜品质差、损耗大,而租地农民生产的蔬菜平均售价明显高于聘用农民。以2022 年为例,合作社租地农民生产的蔬菜平均售价约为4.27 元/kg,集体规模农场的蔬菜平均售价为3.92 元/kg;租地农民生产的蔬菜商品率基本达100%,集体规模经营农场生产的蔬菜商品率为80%左右。由此可见,租地农民的蔬菜种植效益明显高于集体规模经营农场。

3 建议与对策

3.1 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

提高合作社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包括生产管理、采后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明确农药使用安全标准,分步、分批次地统一安排蔬菜生产各环节,如茬口安排、农机使用、采收、销售等,突出各合作社的生产特色,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3.2 加强对小、散农户的管理

蔬菜生产的政府财政补贴对象多为规模化经营单位,而小、散农户的生产设施陈旧,农药、化肥等农资用品存在使用不规范现象,生产经营的电子化程度低等,一般无法获得财政补贴。因此,对小、散农户管理的关键是改善生产环境、规范田间生产的管理制度,如规范农药和肥料的使用、集中处理废弃物等。另外,相关农业指导部门应对小、散农户进行上网直报培训,帮助其不断完善生产标准制度,争取获得财政补贴。

3.3 优化农业政策导向

随着“十四五”现代化农业强国发展目标的提出和实施,农业财政补贴将向更注重科技化、现代化的企业倾斜。政府部门应加强产业引导,发挥协会等产业组织作用,将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等各项优惠措施重点用于提高蔬菜合作社的生产效率和产能潜力,注重产品采后加工和标准化建设,打造名优品牌,拓展销售空间,推行适合当地的产销一体化服务,提高蔬菜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存能力,同时兼顾农业“压舱石”作用,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财政补贴侧重于实际种地的农民,真正做到惠农、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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