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3-08-16 19:32吴成航
乡村科技 2023年6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环境治理资金

吴成航

贵阳市第五片区环境监测站,贵州 贵阳 551100

0 引言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各地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受思想认识、制度机制、资金投入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部分地区在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无法高效实现环境治理目标。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持续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与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 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1.1 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生态环境问题依然较为严峻,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无法满足其对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期盼与向往。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只有努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才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1]。

1.2 推动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要

目前,我国不断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以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能够对农村现代化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农村现代化建设涵盖的内容较为丰富,既要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又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乡村面貌。

2 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制度与机制不够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兼具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如果缺乏完善的治理制度与机制,则无法保证治理效果。现阶段,部分地区没有认真划分环境治理责任,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不足,难以形成治理合力。部分地区没有在考核体系中纳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内容,导致基层部门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较为薄弱,无法促使其结合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探索制订特色化的治理方案。

2.2 治理资金不够充足

现阶段,财政投入依然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近年来,虽然各地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投入的资金量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但由于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较大,目前投入的治理资金仍不够充足,不利于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居民虽然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受益主体,但受收入水平、思想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居民不愿意在环境治理方面投资,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2]。此外,很多地区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没有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不能够有效引入社会资金。

2.3 部分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薄弱

部分农村居民因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较强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意识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容易出现破坏环境的行为,包括乱扔垃圾、过量使用农药等,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虽然不断面向农村居民开展环保宣传工作,但长期采用单一的宣传形式,也没有结合居民的兴趣喜好及时优化宣传内容,导致宣传效果得不到保证,无法有效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2.4 多元主体协同不足

政府、社会组织、农村居民等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但目前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环境工作的推进,其他主体的参与深度不足,难以真正实现协同治理目标。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投入大量的资金,但其他主体没有深入参与进来,导致治理效率得不到保证。由于没有明确划分多方主体的职责,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政府越位、社会组织缺位等问题[3]。

2.5 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现阶段,部分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缺乏完善的环保设施。这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造成了不利影响。例如,部分农村地区缺乏垃圾收集设施,没有及时处理被破坏的垃圾收集设施,导致乱扔垃圾现象普遍存在。

3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优化对策

3.1 完善环境治理制度与机制

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各地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第一,强化责任落实。为有序推进环境治理工作,相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能,明确划分环境治理责任,构建各负其责的治理体系。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例如,生态环境部门要推进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管控种植、养殖污染问题,住建部门要统筹规划农村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空间。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治理合力,能够显著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效果[4]。第二,优化考核评估。为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各地可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纳入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定期督查农村地区环保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环境治理工作效果考核方案,依托媒体平台深入宣传考核内容,并定期通报环境治理推进情况。同时,各地可设立专项督查组动态检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进展,及时反馈和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建立责任清单与工作台账,定期汇总、上报与展示。此外,各地可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奖励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人员,通报批评工作落实差的单位及人员,有效调动相关部门人员的积极性。第三,构建长效机制。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并不是某一阶段的任务,而应长期开展。对此,各地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环境治理管理细则,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各网格的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完善配套机制,包括农民参与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等,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期开展提供保障。

3.2 建立治理经费保障机制

资金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要素,只有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才能够持续推进治理工作。针对目前财政投入不足、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等问题,各地要积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以满足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第一,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根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与规划,国家可设立专项资金,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探索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向农村环境治理投入更多的资金。基层政府要制定优惠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等主体参与进来。同时,各地要深入挖掘当地环境及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制订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进行农村环境治理投资。此外,农村居民作为受益主体,理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各地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农村居民认识到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鼓励农村居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或直接投入资金,或以劳动入股,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一份力量[5]。第二,规范使用有限资金。各地应认真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将环境治理薄弱环节、急需解决问题作为资金投入的重点;详细如实地记录资金收入支出情况,动态掌握资金流向与使用效益;分析以往资金使用数据,评价资金使用效率,判断是否出现不合理占用资金、浪费资金等问题。此外,各地要完善资金管理责任制,一旦出现乱用资金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3 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针对当前部分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薄弱、参与意愿不强等问题,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使其主动、积极地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从而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第一,组织专题讲座。相关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适宜的时间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由环保部门、司法部门相关内容人员向农村居民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引导其主动纠正不良的日常生活与生产行为,如乱扔垃圾、肆意使用高残留农药等,以减少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染与生产污染。第二,加强校园宣传。各地可通过向在校学生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的方式,帮助其树立科学的环境观,同时发挥学生的带动作用,增强学生家长的环保意识[6]。第三,丰富宣传形式。过去,各地主要采用开会教育等形式宣传环保知识,不但趣味性不足,还难以提高宣传效率。针对这种情况,各地要根据基层群众的接受特征,灵活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展示形式,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向农村居民传播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图片或视频,利用具备视觉冲击力的内容激发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此外,各地应树立模范典型,向农村居民展示洁美村庄的真实状况,使其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治理对自身生活、乡村形象的直接影响,激发其参与热情。

3.4 强化多元合力协同共治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各地要明确划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范围,加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快形成多元协同共治局面。第一,政府应做好顶层设计与协同引导工作。政府管理部门应结合地区环境污染状况与治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优势,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深入调研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现状,收集整合数据信息,明确当前突出问题,总结先进治理经验,建立特色化的治理模式。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官方网站、权威媒体等向农村居民及时全面地公开环境治理信息,保障其知情权。此外,政府管理部门要拓宽群众监督反馈渠道,鼓励农村居民反馈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鼓励其针对当前环境治理政策和方案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第二,发挥社会组织监督协调作用。为弥补行政力量的不足,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发挥其灵活性、专业性强等优势。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要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纳入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出台合理扶持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要明确自身职责,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工作,收集丰富的真实信息,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农村居民的环境治理行为进行监督[7]。

3.5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只有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才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因此,各地要深入调研农村各类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状况,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加快建设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各地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牢牢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将农村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纳入考虑范围,科学制订投资计划与建设方案,既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又要贴近当地实际情况。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例,部分农村地区地势平坦,人口密集,可建设大型集污池,集中处理农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水;部分地区地形复杂,污水收集难度较大,可分散建设小型集污池,降低污水收集与处理难度。此外,各地在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时,可积极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灵活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特许权”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BOT)等,引入第三方主体。这样既能够提升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与管理水平,又能够减轻财政压力,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4 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会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部分农村地区在生态环境治理中面临着制度不完善、资金不足等问题,难以充分保证治理效果。针对这种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民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协作的良好局面,以切实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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