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燕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华隆自然保护站,甘肃 武威 733200
草原生态系统多由耐寒旱多年生草本植物或灌木构成。我国境内的温带草原气候带因受地理区位降水及温度影响,其生态系统多具脆弱性,更易因气候异常与人为破坏等因素而退化、沙化。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地处西北高原地区。随着我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化,其草原生态保护与矿业、畜牧业等产业发展产生冲突,生态退化日渐明显,出现了草场退化、冰川消退、河流径流量减少及冻土层下降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和武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 年国土绿化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天祝藏族自治县多举措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结合实际,特制定了《天祝县2023 年国土绿化及林草资源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天祝藏族自治县在后期草原生态保护中,需准确把握“三新一高”要求,聚焦深入开展“五大行动”、全力抓好“八件大事”、努力建设“八个天祝”,增强生态系统功能,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全面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基于此,笔者以草原生态系统维护为核心,系统分析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生态现状,并结合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以期为天祝藏族自治县开展草原生态治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天祝藏族自治县位于东经102°01′~103°40′、北纬36°30′~37°35′,地处河西走廊东端,居祁连山北麓,素有“河西走廊门户”之称。天祝藏族自治县总面积为7 150 km2,其中天然草原面积为4 257 km2,占总面积的59.54%。该县以乌鞘岭为界,岭南为大陆性高原季风气候,岭北则为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该区域夏季受青藏高原地形阻隔、水汽抬升影响,东南季风湿润气流北进西伸,因而5—9 月降水充沛;而冬季则受内蒙古高原寒流影响,干燥寒冷。在这一地形及气候条件下,天祝藏族自治县气候带呈明显垂直分布,温带草原植被分布广泛,生物多样性丰富。据2023 年武威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天祝藏族自治县内天然草类植物多达61 科213 属502 种,其中芨芨草、短花针茅、冷蒿等优质高山牧草有49 科之多[1]。天祝县藏族自治县天然草场丰茂广阔,成为阻隔风沙的天然绿色屏障。天祝县藏族自治县行政区域面积的61.4%被划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高山积雪、冰川与冻土层为石羊河流域与黄河流域内多条支流河道输送水源补给,生态区位优势明显。
为保护辖区内草原生态系统,天祝藏族自治县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为核心指导,深入落实禁牧与草畜平衡制度,同时修订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办法、火灾应急预案及防火责任等相关制度,县域内草原生态保护渐趋法治化与规范化。此外,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陆续出台农牧业管理政策,加强牧草品种改良,加快牲畜出栏周转,推广优质牧草种植,鼓励农户进行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推动了当地草原畜牧业升级,减少了草原载畜量,缓解了草原生态压力,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监理站设立于1978 年,负责为保护与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提供监理保障与技术服务,并针对草原行政执法、维护管理、防火安全等进行统一监管。该监理执法机构成立早期与县草原工作站合署办公,二者职权分配不够明确,在监管执法方面存在掣肘。2019 年9 月20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甘肃整治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明确提出,将草原监理机构与草原工作站进行拆分,对草原生态保护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2]。此次机构改革后,天祝藏族自治县根据当地草原生态系统实况,建立县林草执法队,强化对草原监督、治理及行政执法的能力。自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来,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监理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职责履行,严格管理执法,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宣传普及草原保护政策法规、加大草原违法案件处理力度、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与草畜平衡工作等。经统计,2014—2019 年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监理执法队共查处违反草原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各类案件39 起,其中包括违反禁牧规定案件17起、违反草原防火条例案件22起及非法征用草原案件2 起,在区域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及监管方面取得巨大突破[3]。
自2011 年起,我国8 个主要草原牧区省(自治区)开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公开透明、补奖到户的原则,严格推行禁牧及草畜平衡制度,将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内的草原承包到户,在为户主提供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细化补奖标准及发放原则,以此实现生态保护与地区产业的协调发展。截至2021 年,天祝藏族自治县辖区内共划定可用草原3 914 km2、禁牧区面积1 067 km2、草畜平衡区2 847 km2,并陆续承包到户4.33 万户,共计签订《草原承包合同》、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4.33 万份[4]。根据2022 年天祝藏族自治县发布的《关于分配下达2022 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通知》,天祝藏族自治县2021 年共计兑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4 898.018 5万元,并明确规定2022年每667 m2禁牧补助为21.67 元、草畜平衡奖励为3.35 元,奖补资金通过“一折通”惠农账户发放到户。补奖政策的有效落实,使禁牧及草畜平衡责任充分落实到户,区域内草原生态保护得到了基础性保障。同时,当地政府还为天祝藏族自治县种畜繁育研究院提供专项拨款,支持种畜饲草的良种繁育,将草产业作为畜牧业的后续产业,由此减少天然草场载畜量,有效恢复县内草原生态环境。
自2003 年西部地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开始,天祝藏族自治县连续实施工程近20 批次,于每年4 月初开展牧草种子验查工作,以保证草场的正常补播及治理。根据《天祝藏族自治县扎实开展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牧草种子检查检验工作》要求,天祝藏族自治县于2020年共建人工饲草地1 389.8 hm2,发放草种645.0 t,其中包含燕麦540.6 t、甘引1 号黑麦104.4 t,并配有牧草收割机927台,化肥170 t;补播退化草原2 066.7 hm2,治理黑土滩共计2 713.3 hm2,治理毒害草2 000.0 hm2。在补播治理草场、黑土滩期间,相关种植繁育研究所还在不断探索草原生态治理与修复的新技术路径,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通过更加优质的草种筛选与培育,提升区域内草原生态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
2016 年,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及原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将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纳入修复工程范围。2017—2019 年,天祝藏族自治县共划定草原禁牧区2.23 万hm2,完成草种改良补播与鼠害防治的草场面积达2.31 万hm2[5]。天祝藏族自治县内天然草场及退牧还草场域内的水涵养功能大幅提升,有效遏制了草原退化、沙化进程,草场的生产力不断加强,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也在逐渐恢复。
一方面,受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影响,祁连山脉雪线逐渐上升、冻土层持续下移,古冰川消融加剧了水分流失,使河流流量及区域降水量减少,天祝藏族自治县内自然条件更加恶劣。另一方面,尽管天祝藏族自治县近几十年来持续响应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号召,但因政策落实不够全面、监管不够严格,部分禁牧区围栏失修、边界不明,被牧民当作混牧区放牧,使草场再生力减退,边缘渐趋沙化;部分草场疏于管理,毒草鼠害蔓延,对区域内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使草场进一步退化。
天祝藏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结构仍以第一产业为主。2019 年,天祝藏族自治县牧业产值增加5.88 亿元,较2018 年增长7.16%,年末有规模养殖场113 个、大型养殖场17 个,牛羊存栏量均较2018 年有所增长[6]。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天祝藏族自治县正在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变革转型,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资金周转不足,改革推进较为缓慢。目前,天祝藏族自治县第一产业仍以传统畜牧业为主,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养畜的粗放生产单位产值效率较低,对草场的消耗较大,牧区草场退化趋势日益明显,沙化边缘逐渐侵蚀保护区内草场,草畜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的矛盾愈发明显。
受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及文化教育等多重因素影响,天祝藏族自治县部分牧民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偷牧现象屡禁不止。通常而言,冬季牧草利用强度应维持在30%~50%。牧草留茬高低决定着茎基贮存养分的多少,进而影响次年牧草的生长快慢。偷牧及过度放牧现象的泛滥,导致冬季牧草利用强度过大、留茬过低,进而导致牧草生长速度受到影响,加剧了草场退化。
推行退牧还草工程,可有效保护草原生态,但天祝藏族自治县周边仍存在混牧区。牧民将牛羊集中至混牧区进行掠夺式放牧,易使草原退化,威胁草原生态安全。对此,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应积极响应国家草原治理政策方针,将现有的退牧还草工程、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设项目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到位,并强化放牧监管,严格规定牧区休牧周期,划定禁牧和轮牧范围,严查偷牧现象,同时定期对禁牧区及周边牧区草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预防毒虫鼠害及清理毒草[7]。
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生态治理,一方面依靠林草局和各自然保护站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则需要各级政府及基层部门协调合作,针对现有草原治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县政府需要掌握天祝藏族自治县内畜牧业的生产规模及各年产值,灵活制订退牧还草工程细则,按照每年保护区内草场生态恢复状况及牧民收入水平,适时调整政策补贴金额。草原监管部门要与消防、工商、文旅等各部门及时沟通,协同保护草原生态安全。此外,各有关部门可针对西部草原治理同时推进多项工程,当下天祝藏族自治县有退牧还草、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各个工程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政府应加大统筹力度,积极协调各个项目组织,将相关技术资源及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及分配,并健全各项目间的信息网络,通过工程合作共同完成草原生态治理。
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林草局和各自然保护站、林场应积极联络各村委会,集中、定期向牧民宣讲放牧规章制度,明确禁牧范围、轮牧范围及休牧周期等基本信息;号召牧民共同签订草原生态维护保证书等,提升牧民环保意识;定期宣传草原防火安全知识,确保牧民能为保护草原生态贡献力量。天祝藏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应结合区域内放牧情况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原生态状况,进一步细化草原管理章程;加强草原监理机构的执法能力,加大对草原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草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牧、工程占地、违规资源开发等行为[8]。执法部门应定期下到基层,针对保护区内部及周边草场实况进行勘查检验,并通过组织突击检查,有效查处偷牧行为;对违规开发的牧区、耕地及矿区应进行及时查处与整治,严格限定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用地范围;对典型的草原违法案件进行社会通报,直观阐述其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以此作为宣传素材,警诫群众,提升牧民草原生态保护意识。
天祝藏族自治县气候及地形复杂多变,早晚温差较大,旱季易生火灾;同时可能因部分牧民生活用火不当,引发人为草原火灾。草原火灾烧毁草地,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也给草原生态带来极大的破坏。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发布实施,天祝藏族自治县应结合当地气候特征、村落布局及保护区草场的实际状况,制订详细的草原防火应急预案。一方面应注重火灾的监测预警,在春旱及风季加强监控,综合地理信息、卫星通信等远程技术,严格监测草原火情,及时预防,有备无患[9]。另一方面应针对轻度、重度、特大等不同等级火灾分别制订应急处理方案,从人员营救、火势控制、群众疏散及财产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有效应对突发火情,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生态草牧业的全新生产理念,鼓励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研发,推进牧区生产方式转变,将传统放牧进行集约化、科学化及规模化改进,有效提升区域内畜牧产值,以解放更多农牧业生产用地,实现退耕、退牧还草,保护天然草场生态系统。天祝藏族自治县应积极探索适宜当地牧区特点的生态保护、草业发展新模式,通过草种研发、畜种改良、家庭牧场建设及机械化养殖等手段,提升牧区生产效率。此外,天祝藏族自治县应注重周边放牧区的牧草恢复周期,制订合理的休牧、轮牧生产计划,防止草原因过度放牧而出现退化[10]。天祝藏族自治县应积极发展草场环境友好型替代产业,如结合天祝藏族自治县藏族民俗传统、祁连山自然风光及历史源流,共同开发草原旅游产业,通过文化建设及文旅融合等途径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转型解放牧区生产力,实现草原生态的有效保护。
天祝藏族自治县政府严格遵循退牧还草、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相关制度,实现草原生态的有效保护。然而面对经济发展的需求,天祝藏族自治县部分草场仍存在过度放牧现象。因此,天祝藏族自治县应通过巩固基础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惩处力度、合理预防灾情及推动产业转型等措施,保护当地草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