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智伦 |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老师应该有“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成为被社会尊重的楷模,成为世人效法的榜样。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湖南历来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作为中部地区的人口大省、基础教育大省、乡村教育大省,湖南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积极探索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发展一体化治理,在狠抓乡村教师源头培养、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增强乡村教师内生动力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在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乡村教师队伍培养补充、素质提升、编制管理、待遇保障、职称评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硬措施,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乡村教师数量补充精准及时。建立了覆盖基础教育所有类型、学段、学科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体系,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成为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培养经费30.69亿元,为乡村学校输送4.9万名毕业生,还有6.7万名学生在校就读。实施特岗计划,为全省75个设岗县市区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特岗教师6.9万人。实施“三区”支教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为全省51个原贫困县市区乡村学校补充教师1.2万人。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广大乡村学校师资短缺、补充困难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变,乡村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也有了明显改善。
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坚持将乡村教师和校园长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分层分类实施乡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乡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等五大类培训项目。近5年来,累计培训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33万人次,整体满意度达95%以上。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教师培训师培养工程,打造出一支7500余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专业化、本土化、复合型的新时代师培“湘军”。建立“整县推进”项目县培训制度,探索“县域自主建设”“机构帮扶建设”“县县协同发展”三种基本模式,实现“国培计划”项目县对农村县全覆盖。探索“精准帮扶”培训模式,采取“一对一”整体打包帮扶方式,由省属师范院校、发达县市区等单位对接省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全方位专业帮扶。专门设置贫困县教学点教师全员关怀培训项目,对51个原贫困县的1.1万名教学点教师开展专项培训。
乡村教师地位待遇明显改善。教师职称方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乡村学校专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职称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引导城区优秀教师回流乡村学校,支持乡村义务教育发展。3年来,已评聘82名基层正高级教师,5300余名基层高级教师。建立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对3.4万名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临近退休前直接评聘为高级教师。教师待遇方面,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对原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分类给予人才津贴,对其他地区乡村教师分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将乡村教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范围,根据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年限,每月发放200元至500元不等的补贴。全省每年投入资金11亿余元,为26万余名乡村教师发放人才津贴;每年安排9亿余元,支持县市区为义务教育教师兑现绩效工资。教师住房保障方面,通过薄弱学校改造、合格学校建设、芙蓉学校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公租房建设等途径,持续推进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工作,建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1.9万套,有力改善了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了教师的幸福感。通过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湖南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乡村教师是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全省广大乡村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扎根一线、坚守岗位、默默奉献,为乡村教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紧紧围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结构性缺员、素质能力欠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补短板,大力推进湖南乡村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强化乡村教师精神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乡村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躬耕校园、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乡村教育情怀培育,引导乡村教师始终坚守三尺讲台,立足乡村大地潜心教书育人,做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培育乡村教师爱生优秀品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努力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
优化乡村教师补充体系。公费师范生的培养与使用,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培养补充乡村教师队伍的有效途径,深受基层教育行政部门、乡村学校和广大师生欢迎。根据全省各学段适龄人口变化与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充分考虑县市区的申报需求,不断优化公费定向培养类型、规模、学科,源源不断地为乡村学校培养输送优秀青年教师。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和湖南实际情况,进一步统筹做好“特岗计划”“三区”支教和“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矛盾。
拓展乡村教师发展平台。以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为平台,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与幼儿园为主体,以乡村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培训团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突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完善自主发展与协同培养机制,精准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助力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水平、学科专业知识、课程育人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通过系统性、专业化、递进式培养,为乡村学校打造一批新时代师德示范旗手、学科育人高手、教师研训能手和教育帮扶推手,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师资支撑。
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落实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认真实施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拓展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师资良性互动、均衡配置。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和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岗位设置,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改革,强化教师聘后管理、考核以及结果运用。
提升乡村教师幸福指数。加强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补贴、周转房保障等各项惠师政策,让乡村教师劳有所获、勤有所得、住有所居。持续开展徐特立教育奖、省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扬优秀乡村教师事迹,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等,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让广大乡村教师更好地扎根基层,热心从教、安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湖南将持续努力、不断前行,从乡村教师培养补充、专业发展、待遇保障等多方面担当作为,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更上一个台阶,为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