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俐 龙梦晴
摘 要 随着“双减”工作的推进,教师轮岗成为当前热门话题。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对教师个人及社会都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面临的困境主要为轮岗教师的自主交流意愿不高、内在的责任心不强、职业奉献意识不够、人员选派结构不妥、合作交流时间不长、激励保障条件不全。对此,提出打破轮岗教师合作时空界限、合理调整轮岗教师结构、健全轮岗教师激励保障条件的策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 键 词 “双减” 义务教育 中小学教师 交流轮岗
引用格式 朱明俐,龙梦晴.“双减”背景下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困境及其突破[J].教学与管理,2023(22):11-15.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中提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之后,多个地区出台相关文件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大力推动教师轮岗交流。“双减”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表明现在义务教育面临的严重问题是中小学生校内学习任务以及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在小孩义务教育阶段要承担较高的经济压力并且要付出较多的时间精力。同时,一些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实施“双减”政策不应该浮于表面,应是溯源寻根,才能治标治本。这个根源,正是教育资源的配置,即教育公平。现阶段义务教育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不充分配置之间存在矛盾。化解这一矛盾的最好途径是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将优质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学校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优质师资的分配则是教育资源分配的核心问题。因此,中小学教师在公正公平的规范下合理有序地交流轮岗,更好地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妥善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分配的问题,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
一、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意义
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一剂良药。交流轮岗是推动教师在县(区)域内不同学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的一项政策设计和制度创新,意在扩大优质教师资源的影响力,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内涵与质量[1]。从全球范围来看,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和部分东亚国家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早已进行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和措施,为我国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了借鉴意义。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国家先后出台的与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政策文件的目标大都聚焦为缩短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稳步均衡发展。但从现实来看,受经济发展、地理因素和社会制度等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现行的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仍存在一些困境。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的均衡发展,让每个学生能享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是我国中长期义务教育大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关键领域[2]。因此,基于“双减”政策提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为更好地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拉平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在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下合理实施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是落实好“双减”政策的一招好棋。
对于教师而言,在义务教育学校间的交流轮岗如同一场“迁徙”,意味着交流教师在工作的空间上需要转换,即从一直相对稳定的工作场域流动到一个新的工作场域,教师的工作内容、生活方式、教学方法、教学形式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需要优秀骨干教师在交流轮岗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和引导作用来扩大优秀教师的队伍。我们需要正确认识教师交流轮岗的意义与价值,对现有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激发中小学教师的潜能,通过科学、有序、规范的教师交流轮岗来实现教师队伍合理优化。
1.教师交流轮岗的社会意义
在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政策出台之初,少有优秀骨干教师被选派到薄弱学校或偏远的中小学校为其提高教育质量,而薄弱地区中小学校成长起来的优秀教师却不断地往优质学校流入,这就使得义务教育中小学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因此,薄弱学校之所以薄弱的重要原因是缺乏优秀的教师,薄弱学校长期陷入“优秀教师缺乏—教育水平落后—经济发展缓慢—基础设施欠缺—优秀教师不愿进来”的局面。然而,随着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政策持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求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充分体现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教育公平理念,在制度体系和政策上保障薄弱学校也能配置到优秀教师,进而缩小中小学校之间教学质量的差距,从而实现各区域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中小学“名校”集中大量优质教师和过多学习资源,加快学生课程进度、提高课程难度,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进而催生了“学区房”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双减”政策背景下实施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选派优质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参与流动,让学生和家长成为受益者。中小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同等享受优质师资,学生不会由于居家位置和家庭经济条件的约束而影响接受教育的公平机会,一定程度上减少在校外参与学科类课程培训的压力,从而来缓解家长们对“名校名师”的追捧和培养“精英儿女”的焦虑,淡化“学区房”概念。这不仅让中小学生感受到公平的教育理念,同时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而且更好地促进社会教育资源的共享,提升社会教育的公平,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实现条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2.教师交流轮岗的个体意义
我国以往对义务教育教师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工作场域是固定在一个区域或学校,许多教师习惯了以往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环境,很少愿意主动到新的工作场域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然而,教师一直在一所学校,而且多年都是与同一群教师相处,很容易形成某种惰性,尤其是教育资源匮乏的农村教师,长期处于一种“舒适地带”,放弃新的挑战和改革,丧失激发自主发展的持续动力[3]。教师如果长期处于一个熟悉的工作环境,用同一种教学模式日复一日地传授知识给学生,这不仅会使教师对教学日渐乏味,也会阻碍教师职业的发展空间。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交流轮岗,在不同类型、规模、特色的学校,接触不同水平、性格的学生与家长,不断积累自己的教学经验,开阔视野,完善自己的思维方式,通过自我反思更清楚地认知自己的教学方法,做到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因材施教,从而使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合理的交流轮岗将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教学水平、不同年龄的教师汇聚在一起,接触新的工作伙伴,可以减少在长期相处中聚集的矛盾,降低教師职业的倦怠感。教师之间在一个多元的环境中进行交流,彼此之间可以相互激励、帮助和启发,并且发挥鲶鱼效应,更能激发和推动教师经验的交流、更新,使教师有更多机会接受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新技能[4]。
二、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困境
1.轮岗教师自主交流意愿不高
“意愿”一词最初在心理学领域运用。心理学界认为,意愿不是个体态度的主观倾向,而是个体在实施某一行为之前大脑产生的意识动机。个体对某一特定行为的实施意愿越高,主观上便越会更加实施好这一特定行为。因此,在交流轮岗中要充分考虑教师个人的主观意愿。有学者认为,从发达国家教师交流的经验出发,尊重教师的意愿,将教师职业生涯、专业发展与流动结合起来,是一种明智的选择[5]。所以,在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领导者要充分尊重教师自身的交流意愿,调动教师主动参与轮岗的积极性。然而,尽管各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为了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文件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部分地区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大部分地区的教师对教师交流轮岗的主观意愿不高,响应度较低。有的学校为了完成本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任务,会采取一些强制或非公平的手段选派教学能力相对弱的教师参与轮岗,在此过程中忽视了教师的自主交流意愿,进而导致学校校领导与教师之间矛盾的产生。如若不考虑教师的交流轮岗意愿,而是由教育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直接进行人员选派,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所偏离,容易促使轮岗教师产生消极情绪,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影响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轮岗教师责任心不强
“责任心”是个体出于主观意识主动去承担对自己、他人以及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具有主动性和自发性。对教师而言,“教师责任心”指作为专业人士的教师在日常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出于对教师职业的清晰认识和积极情感而去主动完成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种心理状态[6]。教师所具备的责任心是使自身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教育行业及社会的有力支撑。由此可知,教师作为交流轮岗的主体,不只是简单作为一种教育资源的流动,更重要的是职业良知的传递。对此,轮岗教师应以自身所具有的责任心为支撑,将教师的责任心贯穿于流动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发挥应尽的责任,促进教育的发展。但是,由于城乡义务学校的教育水平以及物质条件之间的差距,交流轮岗教师在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干预下进行,大多是由城镇优质中小学教师流入发展较为落后的乡村中小学,在此过程中,政府往往忽视流出学校与流入学校在生活环境、物质条件、校园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悬殊差距。空间上的变动,环境的差异,各种不适应因素极易导致轮岗教师进入流入校后“人在心不在”的弊端,造成交流轮岗教师心理上的落差感,分散教师自身的精力,同时也削弱了教师的责任心。教师内在责任心缺乏,优质的教学资源在流入校也很难发挥出能量,对轮岗交流自然也不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轮岗教师职业奉献意识不够
教师作为教育专业工作者,内心应该具备为学生、家长、学校、社会服务的意识,有义务有责任在工作中践行职业道德。然而,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出现“功利化”现象。在我国各地区实行的教师交流轮岗过程中,会涉及教师任职资格、职称职位晋升,评奖评优、薪酬福利等切身利益,许多教师愿意参与交流轮岗,其目的是借助交流轮岗给自已“镀金”;部分中小学教师安于现状,缺乏对实现教育公平的认识,对职业道德素养缺乏高尚的奉献精神,往往只是追求个人利益。如果教师在思想上忽视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义务和奉献精神,没有认识到教师交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对学生个体发展的重要性,就会将教师交流仅仅看作是一项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社会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的缺乏必然会影响教师交流轮岗的良性实施。
4.轮岗教师人员选派安排不妥
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本质是通过对教师资源的再分配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然而,目前在实施教师轮岗交流过程中,关于轮岗交流教师在对象和数量上的选派没有明确的具体标准。尽管国家出台多项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强调和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高的中小学校支援薄弱学校,要适当将优质的教师队伍向薄弱学校倾斜,但一些地区对教师轮岗政策的落实却形式大于实质。从选派优秀教师流出的学校来说,如果将优秀名师、骨干教师派出轮岗,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本学校师资力量整体水平下滑,也会影响本校教育教学的优势,因为衡量一个学校品质的重要因素取决于学校骨干教师的数量。基于这样的担忧,同时出于对本学校利益的保护,不少名优学校在交流教师选派上,仍考虑从学校利益出发,选派交流轮岗的教师并不是本校的优秀名师或骨干教师,而是派出本校教学经验相对不足的年轻教师。即使有些学校派出优秀教师交流,但轮岗时间较短,因而不能给流入校带来有效的“获得感”。同时,一些名优学校对于薄弱学校选派的轮岗教师并没有进行专门性的培训与指导,薄弱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中没有收获到应有的教学经验。这就导致被“帮”学校不但没有获得“收益”,反而背上了包袱,使得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失去了意义[7]。
5.轮岗教师合作交流时间不足
教学质量的提升与教师之间进行有效合作密不可分。教师之间的合作能够让不同类型的教师在交流中激发更多元、更开放的思想认知,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避免教师个人思维的局限。而个体与个体积极良好合作必将带动整个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进而有效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教师交流轮岗过程中,要达到交流的预期效果,合作时长是一项重要因素,但教师交流轮岗是在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中实施,由于受交流轮岗时间的限制,轮岗教师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与流入校的教师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即便现在的教师合作形式是多样化的,但在实际交流合作中,教师合作大多流于形式,受时间的约束,教师的合作往往在初见效益时就将面临新的调动,后续也缺乏对合作效果的追踪与反馈,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会因为合作时间有限导致合作没有成效,也会让教师在后续的合作中失去興趣与耐心。另一方面,一些轮岗教师受时间的约束,短时间内要适应新的环境和同事之间的关系,所须经历的磨合期会分散教师对教学工作的精力,削减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工作积极性。
6.轮岗教师激励保障制度不全
学者周继坚说:“推动教师流动知易行难,如果不考虑教师个人职业和生活诉求,不明确教师流动的权益保障,有可能产生对教师的不公平。”[8]参与轮岗的教师在交流轮岗中,不可避免地在师生同事人际交流、生活住行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存在顾虑。参与交流后,在人际交流层面,流动教师短期内很难快速掌握新学校学生的学习水平,面对师生关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磨合,而面对新学校的同事,由于学校间教学要求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在教学的沟通交流上,也会存在思想观念的异同。在生活住行层面,流动教师工作地点离家距离更远,交通不便,不少教师为了保证对其子女的照顾,要花更多时间在上下班的路途上,导致身心疲惫,即便得到政策的相应补助,但在一定程度上身体能量的消耗明显增加。虽有单身年轻教师可以留宿在交流学校,但脱离之前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在新的环境中难以避免出现文化的碰撞和生活习俗的变化,这无形中也是对交流教师精神方面和生活质量的损耗。另外,流入校办学条件也会影响到交流轮岗的效果。轮岗教师面对流入校不同的管理制度、文化氛围以及基础条件的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其工作积极性势必受到影响。
三、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困境的突破
1.打破轮岗教师合作时空界限
教师轮岗制度是我国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的实施,更加体现教师合作对于教师群体发展、教育资源优化、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9]。由此可见,实现教师轮岗需要校际间的教师有跨区域、跨学校、跨领域的合作,然而交流轮岗工作的一大特点是教师是处在一个工作场域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中,轮岗教师随着轮岗空间的变化,轮岗时间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尽管现在校际间教师合作的形式多样化,但在实际教师合作中大多表面应付,各学校教师的合作未能取得满意效果,只有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才能有效保证教师合作能够长期进行。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发达,教师可以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轮岗教师在轮岗前可以在电子平台上共建学习资源数据库,跨区域、跨学校组建相同学科的教师团队,以课程或学科团队作为基础,建立起不同区域不同学校教师间的合作关系,增强彼此合作意识。各课程各学科团队教师及时在线上数据库上传自己所教班级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成果,让之后接手班级教学工作的轮岗教师及时掌握班级情况,优秀骨干教师还能及时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让教学水平和教学经验不足的教师获得教学资料和课程方法,有的放矢地改進自身的教学。轮岗教师作为知识的构建者和传递者,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跨时空的合作,这不仅能有效地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水平,也能让教师在课程团队中彼此信赖,提高师资队伍的质量,最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随时随地的共享。
2.调整轮岗教师资源配置结构
教师交流轮岗绝对不是简单的“削峰填谷”,而是要合理、规范地把握教师队伍稳定发展,优化教师资源分配。中小学教师聘任方式可以由县(区)教育管理部门统一聘任,同时师资力量的分配也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学校只具备合理使用教师的权利,但不具备对轮岗教师选派的权利,以避免学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损害教师轮岗的效果。为了确保优秀教师的选派不是走过场,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资源的分配一是需要结合教师的综合能力以及教师实际的家庭状况等因素,考虑被选派教师的专业水平、职称、年龄以及性别等方面,选派适宜参与轮岗工作的教师,合理安排轮岗教师;二是根据各区域各学校实际需要,把握参与轮岗教师的比例,保证校际间教师配置相对均衡,确保各学校教师结构的稳定,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此外,教师轮岗需要依据合理程序、遵循规章制度,形成科学、透明的选派流程,明确轮岗的期限、参与轮岗教师的具体条件(包括工作年限、业务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让教师轮岗的实施有理有据[10]。
3.健全轮岗教师激励保障制度
日本、韩国制定了相应的中小学教师流动制度,且这些制度具有强制性的作用,非常注重利用相关保障机制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流动。激励保障机制的配套作为中小学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润滑剂,能有效减少轮岗教师在交流环境中遇到的各方面阻力,努力克服轮岗教师内心的不良情绪。因此,健全轮岗教师激励保障制度势在必行。首先,可以为参与到薄弱地区教学的轮岗教师设立专项补偿和奖励制度,充分保障轮岗教师合理利益诉求,满足轮岗教师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要。其次,流入校要提供轮岗教师专门服务组织,定期为轮岗教师开展心得交流会,及时消除轮岗教师的负面情绪,增强轮岗教师对流入校的认同感。再次,保障轮岗教师家庭各成员的利益,减少其后顾之忧,尽可能解决好轮岗教师子女的教育问题,可以安排轮岗教师的子女随其在轮岗区域较优质的学校入学,同时也要解决好轮岗教师父母的养老问题,改善轮岗教师父母的居住条件,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切实做到轮岗教师的父母老有所居,病有所医。最后,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或偏远地区学校的财政支持,改善农村或僻远地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及生活环境,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轮岗教师对环境的落差感,帮助轮岗教师尽快融入和适应流入校。总之,始终要考虑教师作为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和合理的利益诉求,关注教师在交流过程中的归属感,帮助其在工作流动中有心安之感[11]。
综上,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其目的在于促进教育的公平性[12]。“双减”政策发布后,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同时也是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的主阵地。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轮岗教师面临诸多问题,这对教师交流轮岗的正常开展带来影响。只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纾解中小学教师在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境,制定有效的解决策略,才能真正实现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价值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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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