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赴难文人郑玉、余阙的心态与诗学观

2023-08-07 00:31
关键词:诗学

武 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元明易代,为元朝死节者诚多!清人赵翼有“元末殉难者多进士”论[1],认为赴难之士乃食君禄而后致身,但此论置于一介布衣、一生未曾仕元却为元赴死的郑玉身上,显然并不恰当。如果说践土食毛、有死无二是传统文人固化于心的内质,如宋人洪迈所言“忠义守节之士,出于天资,非关居位贵贱,受恩深浅”[2],却又无法解释作为色目子弟,荣登宦坛,立元廷砥柱而战死的余阙。郑玉、余阙以身份、经历之异而于行迹之终点归同,究其原委,是儒学对两位不同民族身份、不同人生际遇的文人产生趋同性的影响:全节蹈义是汉族儒士郑玉维护儒家纲常名教的道义践行,为臣死忠是色目文臣余阙接受儒学熏陶而成就的道德修养。他们所坚守的忠义道德,涵濡的儒家修养也是其诗学观念产生的根基。郑玉的诗学观形成于他“和会朱陆”的理学思想中,认为诗歌创作需及乎日用之常,所谓的“日用之常”其实就是理学所强调的“三纲五常,仁义道德”,而获得“用之邦国,用之乡人”的民生日用之常则需要通过复古的途径,因此复古的诗学观念成为郑玉诗学的核心内容。余阙的诗学观形成于他接受儒学文化熏陶的过程中,更多地表现为他对《易经》的关注,因而他的诗学观念也基本出自对《易经》的阐释,这是余阙诗学最为显著的特点,然而现有的研究多未触及余阙诗学出自《周易》的特点。有关郑玉的研究又多集中在其“和会朱陆”的理学思想研究上,其诗学观念仍未得到应有的关注。①

一、心路历程:儒学对郑玉、余阙行迹和抉择的影响

元末明初,知识分子的活法非常复杂,其中的一个难题就是文人的民族认同以及由此引发的“名节”问题。作为不同民族身份的文人,郑玉不顺而亡,余阙殉城而死,二人波澜壮阔的死节过程,把儒家所追求的人格精神和忠义观念在元明之间再次刷新。

(一)“我岂事二姓”:汉族儒士的道义践行

明人郎瑛《七修类稿》“生死两异”条将郑玉和元初方回作比:“予以郑既不受元爵,正当仕我朝却死于元,此可谓当生不生;方乃宋臣,甘心仕虏,此可谓当死不死。”[3]认为郑玉并没有仕元,他本没有尽忠义务却为元廷殉节,是所谓“当生不生”。由此可见,郎氏的观点依旧未走出“夷夏大防”的局限,故而四库馆臣严斥郎氏之论为“小人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4]。然而,郑玉作为一位维护“纲常名教”的理学家,蹈死赴节的忠义观在他的思想中早已逾越冰冷的民族界限。

郑玉,字子美,徽州歙县人。祖父郑安在元初曾力阻元兵屠城,拯救一城之民,百姓立祠典祀。父郑千龄,曾任休宁县尹,以操行著称,世称“贞白先生”。郑玉生于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年)。十岁潜心儒学,玩味朱熹成说而发挥之,融会贯通,深得旨趣。逢科举开,应举不第,遂绝意仕进,精研六经之道,在家乡师山开门授徒,一时弟子纷纭,称“师山先生”。黄宗羲《宋元学案》列“师山学案”,以其“和会朱陆之学”,在元代理学发展中占重要地位。

郑玉在元末成为名噪一时的新闻人物,不仅因其“和会朱陆”的理学思想影响深远,也在于他对四次征召一以贯之的坚定态度。征召的主人前三次为元廷,后一次为朱元璋部;前三次虽然婉言谢绝,但依旧感念朝廷的恩宠,为朝纲献计,后一次他绝食抗议,坚守道义,从容就死;前三次抬高了他的身价,后一次成就了他的名节。

第一次征聘在元统初年,有司以其德才纯备,欲以其才学辅弼治乱,将荐之为行台御史,郑玉婉言谢绝。至正十三年(1353年),浙省平章萨木丹巴勒又欲举而用之,这一次,郑玉以手病为由辞绝。第二年,由丞相定住推荐,顺帝遣使者携带内府酒帛,以翰林侍制、奉议大夫召之,及行至家中,郑玉卧病不起,在监郡阿敦哈雅的再三请求后,这一次,郑玉接受了酒帛之物,却依旧拒绝了宣命,打算以布衣之身入朝觐见。然而由于兵乱受阻,直到至正十六年四月才动身入京,但行至海上,疾病复发,又草拟谢表,由使者带回京城复命。他在给丞相定住的上书中,表达了对这位求贤之相的感激,然而也讲述了他不能应聘的两点理由。首先他认为求贤之道,在于“公天下之选”,因此“不可徇耳目闻见之偏,而堕朋党之弊”[5]894—895,朝廷急于得贤,不核其实,即以隐逸见举,有失公允。其次,在他看来,就时局而言,“战士暴露”“赏赐不加”“弓旌不举”,举荐能够力挽狂澜的良将,激赏战士,使其尽其力,得其用,则迫在眉睫。

放弃朝廷征聘,这位师山先生竹冠野服,依旧在家乡讲道授学,纂注《周易》,享受着相仰山水的治学时光。当是时,浙东元帅巴尔斯不花、监郡呼都克岱尔、太守郑傅翼、歙县尹潘从善,时来探望,咨求安民御寇方略。此时的淮南省平章余阙也与之交游甚密,书其昔日钓台云“郑公钓台”,并撰文记述。郑玉不仕元廷,但在他的思想深处,早已把蒙元政权视为正统,作为有深厚理学修养的文人,他最为看重的就是纲常伦理、忠义节孝。他在《与鲍仲安书》中说:“五常为人伦之重,而不知三纲又为五常之重也。”[6]305又其《送徐推官序》云:“士君子在天地间,唯出处为一大事。故观其出处之节,而人之贤否可知。虽然,出处之际,祸患之来,常有不可避者,君子亦曰听其在天者而已。故观人者,不特论其得失之见于外,又必察其是非之存于中者,而后人之出处可得而论也。”[6]309他列举陆贽、韩愈、司马光、苏轼、苏辙、黄庭坚、陈师道事,认为其不以荣辱为系,保持了士人君子的出处之正。郑玉曾上《为丞相乞立文天祥庙表》,表达自己对这位前朝忠烈的追怀与敬畏:“纲常乃国家之大本,忠义为人事之先猷。故武王灭商,首表比干之墓;高祖立汉,即斩丁公之奸。盖忠邪虽在于前朝,而劝戒实关于后世也。此皆圣主贤君所以维持世教、扶植人心之要道也……文天祥以亡国之遗俘,立当时之人极。从容就死,慷慨不回。义胆忠肝,照耀日月。清风高节,荡涤寰区。岂惟作轨范于一时,实可为仪刑于千古。盖自生民以来,一人而已”[6]295—296,而此后郑玉也坚定地践行了“文天祥式”的英烈壮举。

至正十七年(1357年),徽州陷落。十八年,淳安、建德相继沦破。归隐休宁山中的郑玉再次受到征聘。只不过,这次征聘他的已不是元廷,而是入城的朱元璋部主帅。得知这一消息,郑玉达旦未寐,冥冥中感觉到自己死期将至,更何况“二雉飞入吾室”带来不祥之兆。这一次郑玉感情失控,无法冷静,他疾呼:“吾荷国厚恩,偷生苟容,何面目立于天地间耶?”将欲以死效命,但被仓促而来的吏卒制止,带至主帅处,问其不出之由,郑玉凛然道:“昔元朝授以隆赐,命之显秩,尚辞不出,今何出耶?”主帅再次追问:“尔隐山中,曷不为用?”意谓郑玉本没有对元廷有任何责任,又何以强迫自己,郑玉回答:“我前日不仕,今复仕耶?”[5]895对此,主帅说他抗辞,恼羞成怒,将他拽出帅府,羁押于郡城。此后郑玉给其门生致信云:“人言食人之食,则死其事,不食其食,奚死?然揆之吾心,未获所安。士临事,恶可不尽其本心哉?”[5]895此时的郑玉没有牵挂和遗憾,他闭户高卧,绝食七日,从容赋诗为文,慷慨赴义。闻见者,无论贤与不肖,均唶唶感叹,谓其为刚烈之人。

郑玉一生著述颇丰,有《周易大传附注》《程朱易契》《春秋经传阙疑》《余力稿》等行世。汪克宽为其撰《行状》,称其“值干戈骚屑,而志弗克遂”[7]180。《元史》没有把他列入“儒林传”,而将其列入“忠义传”中,以彰显其忠义之节。今在《师山遗文》附录中的同时期及后世二十多人、五十余篇诗文作品缅怀这位忠烈之士。

在至正十六、十七年徽州告危之时,郑玉与他的一位色目朋友余阙有频繁的书信往来,余阙也心心念念地牵挂着这位因治理学而成名的兄长,其《与子美先生书》云:“去岁,闻贼陷徽州,漫不知尊兄何在,日夜悬悬。后得帖元帅报,始乃下怀。”[8]115“王仲温还自新安,领所答书,忧悬方置。闻师山书院又独存,尤以为喜。”[8]116又“敝邑粗守,然未见大定之日。何时释此重负,逍遥以奉清言如双溪时也?”[8]117在时局危急之际,余阙依旧关心郑玉的安危以及书院文学之事,企望着战事平定后与这位老友逍遥论学,然而就在同一年春天,余阙战死,以身殉国。

(二)“为臣死忠”:色目文臣的忠烈修行

为前朝死节效命的元将余阙,在新朝以忠义之臣的身份得以褒扬实属不易,《明史·忠义传》云:“明太祖创业江左,首褒余阙、福寿,以作忠义之气。”[9]更者,余阙本出自色目世家,这种践行操守的个人道德修养,与他受儒学熏陶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余阙,字廷心,一字天心,唐兀氏人,世居河西武威(今甘肃武威)。父沙剌藏卜,官庐州,占籍合肥。余阙早年丧父,与母亲尹氏在巢湖青阳山相依为命,耕读养母。家道中落后,他便立志求学。少时,他结识著名文人张恒,与之交游,畅谈理学,张恒师事元代大儒吴澄,得朱学正传。以此,余阙的儒学修为亦得以精进,于诗文书法亦无不擅长,四方之士慕名求学者纷至。

顺帝元统元年(1333年),一度中断的科举制度再次恢复,三十一岁的余阙列右榜一甲第二名,赐进士及第。余阙的学识深为考官王沂赏识,“元统初,郡国髦士咸进于有司。时沂佐考试,得淮南余阙对策,意甚伟之。既而覆于天子之廷,果中甲科,释褐授同知泗州。”[10]81中举之后,余阙得授泗州同知,临行时王沂对这位得意门人寄予厚望:“比行,之沂别请言。或谓子猷文雅韵,宜列馆阁,乃今愿效一州,孰失之欤?沂谓君子贵乎全者,无所处而不宜也。”[10]81敦敦之意,可见之殷。

余阙没有辜负老师的寄望,在泗州任上,他为政严明,惩治恶豪,为民请命,使“无麦者得减赋代还”,不仅让豪猾慑服,也赢得百姓爱戴。不久,他被召为应奉翰林文字,转刑部主事。在此期间,他结识了一位知己——贡师泰。他说:“余天性素迂,常力矫治之,然终不能入绳墨。矫治或甚,则遂病,不能胜。因思,以为迂者亦圣贤以为美德,遂任之,一切从其所乐。常行四方,必迂者然后心爱之而与之合”[8]133,他与贡师泰的交往在他看来也就是所谓“迂者”的相合,他为自己定下了“结交警语”:“君子相亲,如兰将春。无夭色之媚目,有清香之袭人。”[8]167然而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中,余阙却把这种刚烈之“迂”发挥到极致,这种性格决定了他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他必然的悲烈命运,至死践行了他忠孝节义的人生信条。

性格使然,他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他坚持儒家的传统立场,把社会、官场纳入其个人儒学修养中。在他看来,儒家建立起来的政治秩序,需要臣属以纲常名教的道德实践去维护,他说:“自至元初,奸回执政,乃大恶儒者,因说当国者罢科举、摈儒士,其后公卿相师皆以为常。然而,小夫贱吏亦皆以儒为嗤诋。当是时,士大夫有欲进取立功名者,皆强颜色,昏旦往候于门,媚说以妾婢,始得尺寸。此正迂者之所不能为也。”[8]134在刑部主事任上,他与上官议事不合,又上书宰相不报,遂辞官归隐。至正十一年(1351年),余阙以浙东廉访司事巡衢州,长官燕只吉台滥杀无辜,荼毒百姓,余阙依法惩治,系之入狱,然燕只吉台勾结行台御史反而诬陷弹劾,余阙不得已再次弃官归乡。

至正三年(1343年),元廷开馆编修宋、辽、金三史,余阙再拜翰林,与王沂、危素等人同列修撰官。至正八年(1348年),又参与编写后妃、功臣列传。两次修史经历,使他的学问文章更加精进,而他自己的人格修养在此时也更为坚定而完善。史书修成,余阙拜监察御史,他直言上谏,又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巡视河南、河北灾情。回京后,调礼部员外郎,上言恢复古代礼乐之制。至正七年(1347年),出为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当是时,贼人叛乱,朝廷遣右丞沙班镇压,而沙班为贪生之辈,无意前行,余阙当面指责曰:“右丞当往,受天子命为方岳重臣,不思执弓矢讨贼,乃欲自逸邪!”[11]沙班以粮草不足为借口搪塞,余阙三日内为其集齐军粮,命其出兵。至正九年(1349年),余阙以翰林待制持使节,出任浙东道廉访司,考核地方官员,州县之官久闻余阙之名,贪官污吏纷纷解印辞官。所过之处,皆能保境安民。

下闵百姓困顿,上救国家危局。在社稷维艰之时,余阙成为元廷力挽狂澜的中流砥柱。至正十二年(1352年),江淮兵起,余阙临危受命,承行省平章政事脱木耳不花之请,出任淮西宣慰副使,佥都元帅府事,分兵镇守安庆。他自言“为臣死忠,正在今日”[5]854,以决死的无畏气概,屡挫敌军兵锋,而他指挥的只是数千乡兵而已。至正十四年(1354年),江淮大饥,余阙捐俸二百石,救济灾民,他苦心孤诣,多方请愿,获得中书省三万锭钞,赈灾活民,支撑危局。至正十五年(1355年),淮东、淮西皆陷,余阙内抚安民,自谓“男子生为韦孝宽,死为张巡,不可为不义屈”[5]855,时刻准备誓死以报国。至正十八年(1358年)春,大兵压境,余阙身先士卒,身被数创。及知安庆已陷,遂引刀自刎,沉尸濠西清水塘。妻儿子女,部属下僚,亦皆赴井,溺水而死。就在此前,他写下《登太平寺次韵董宪副》一诗,诗云:“萧寺行春望下方,城中云雾变凄凉。野人篱落通潜口,贾客帆樯出汉阳。多难渐平堪对酒,一樽未尽更焚香。凭将使者阳春曲,消尽征人鬓上霜。”[12]战事的结局,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作为臣属,除了杀身取义,他没有别的选择,因此并无焦虑,也无苦痛,一场轰轰烈烈的厮杀后,城中凄凉的云雾总会消去,太平寺,依旧“太平”,而征人也随着那支阳春曲,踏着一缕清香,升腾入历史的云烟之中。

余阙最终实现了他的名节,儒家的道义修持被这位西北子弟践行得淋漓尽致。朱元璋赞赏他的节气,为其立庙于忠节坊。由元入明的刘基过余阙庙作《沁园春》词哀悼其人。明人洪垣《觉山史说》尝议余阙不当仕元,且以全家并命为非,因而受到四库馆臣的严厉批判。在后人眼中,余阙以色目子弟遵从儒家忠义之行,早已成了传统文化树立起的一尊典型,“余阙守城”在后世诗文中成了与“祖逖誓江”“岳飞恢复”“文天祥就义”并行的歌颂对象。

二、诗学表现:儒学影响下的郑玉、余阙的诗学观

诚然,郑玉、余阙的道义之行,也是其文学修养的根基,汪克宽《师山先生郑公行状》谓:“尝论先生平生梗概,大抵学有本原,而忠义大节处之有素。”[7]181又说:“其为文,以正大刚直之气,发为雄浑警拔之辞,感慨顿挫,简洁纯粹。然纪事朴实,不为雕镂锻炼、跌宕怪神之作。出入马迁、班固,而根之以六经之至理。大抵主于明正道、扶世教,语子以孝,语臣以忠。”[7]180郑玉的诗学观正是其儒学修持的具体体现。李祁《青阳先生文集序》说余阙:“文章学问,政事名节,虽古之人,有不得而兼者,而廷心悉兼之,世岂复有斯人哉?”又言:“昔太史司马公,述屈原《离骚》之旨,谓推其志,可与日月争光。呜呼!屈原不可尚矣,千载而下,知廷心者,其无司马乎?”[13]652可见,余阙的诗歌也正是儒家传统文化熏陶下的诗学表现。

(一)理学家的诗学修持:郑玉的诗学观

郑玉的诗学观形成于他“和会朱陆”的理学思想中。汪克宽说他“所学有本”,他自己也名其文集曰“余力稿”,认为可见其学“不专于文辞,而当有本”(《余力稿序》)[6]320。此处“文辞”即是包括有诗歌在内的大文学观念,然而他虽然赞同“不专于文辞”,但并不主张将文辞置于“道”的对立面。因此,他反对二程“作文害道”的观点。他认为:“道之不明,文章障之也;道之不行,文章尼之也。”[6]319如果诗文不能贯道,有德者无言,则文章“废而为无用之物”。他说:

道外无文,外圣贤之道而为文,非吾所谓文;文外无道,外《六经》之文而求道,非吾所谓道。吾于朱子折衷焉。[6]319—320

这种“折衷”,便是客观承认宋代朱、陆两家所存在的弊端,以此寻求二家相同的思想内质。他在《送葛子熙之武昌学录序》中说:“朱子之说,教人为学之常也;陆子之说,高才独得之妙也。二家之学,亦各不能无弊焉。陆氏之学,其流弊也如释子之谈空说妙,至于卤莽灭裂,而不能尽夫致知之功;朱氏之学,其流弊也如俗儒之寻行数墨,至于颓惰委靡,而无以收其力行之效。然岂二先生立言垂教之罪哉?”[6]314以此,他认为二家流弊其实在周、程之时已见端倪,而后学之人,不求其同,反求其异更加将朱、陆之学对立起来,因而他所理解的朱、陆二说最终均转入纲常道德的表现,二家“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尊周、孔,同排释、老,同以天理为公,同以人欲为私,大本达道,无有不同者乎。”[6]314故而文章之行,就是通过语言文字来传达性分之内的“道”,而此“道”不在虚无高远,而在日用常行之中,诗歌创作也需及乎日用之常。

因强调复古,在郑玉的诗学观念中重视“缜密古雅”“格律高古”的诗歌境界,其《罗鄂州小集序》指出罗愿诗文“尤为缜密古雅”[6]325,可以上追两汉、三代。其又在《王仲履先生诗集序》中说王仲履:

高于古文,尤高于诗。自其少时,日课一诗,稍有未安,吟哦至夜分不睡。故其为诗,直追古人,近世作者,未见其比也。然其格律高古,用意深远,非笃嗜古学,不沦流俗,深有得于诗之妙者,不足与论乎此也。[6]324

对古诗的沉潜学习,能深得于诗之妙,而所谓“学古”,在郑玉看来专门指的是“圣人之学”。既不能落入“击壤之体”,也不能旁入“陈抟之体”。他对王仲履论其诗“似邵康节,又似陈希夷”之说深感内疚,恨不能“起先生而一论”[6]324。在他看来,以往所谓“老子归根之论”的“虚静”,也是儒家“存养省察之功”和“修己治人之学”的表现。圣人之所以能够“合天德”,有异于常人,在于其“无欲”,“无欲”便可以直达“虚静”的状态,因而他认为王仲履所学即为“圣人之学”,而诗之得于妙者需要的正是这种不断吟哦、锤炼锻造的工夫。

郑玉重视诗文写作过程中对“圣人之学”的学习钻研,但同时也强调“达于诗之妙者”所需的阅历,这种阅历往往来自丰富的游历及广泛的交游。其《送张伯玉北上序》云:

张伯玉将如京师,余举酒与告之曰:“京师者,天下之都会,而四方贤士大夫之所时集也。子行壮矣!夫人之生也,岂徒然哉?必有异闻而后可以为耳,有异见而后可以为目,操笔弄墨而后可以为手,跋涉道途而后可以为足。不见王公大人,则异见何由而广?不闻高谈阔论,则异闻何由而至?不能咏歌当世之事,议论古今之得失,作为文章,传之后世,则虽操笔弄墨,所书者不过闺门柴米之数而已。不登名山大川,以尽天下之奇观,虽跋涉道途,不过经营钱谷之利而已。子行矣,渡淮而北,泛黄河,足以发吾深远之思;登太华,足以启吾高明之见;历汉、唐之遗迹,足以激吾悲歌感慨之怀;见帝城之雄壮,足以成吾博大弘远之器识。然后见朝之王公贵人,两院之学士大夫,与之议论当世之事,铺陈古人之得失,得志而归,当不与碌碌者比。[6]316

在他的观念中,没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虽操笔弄墨,总不能摆脱识见的局限。游历山川可以引发创作灵感,深远之思、高明之见、悲歌感慨之怀都需要亲身体验才能获得,而与名公学士的交往亦能够增长见识、充实学问。不仅如此,想要模山写水,穷其情性,表现其神者,亦需要在实际的游历中体察山川水态的异同:“夫天地之大,幅员之广,四方之山川无或同也。巴蜀之山峭拔而水峻急,江、汉发焉;吴楚之山秀丽而水渟滀,五湖在焉;齐鲁之山多特起,众水所归,东海会焉;幽燕之山多绵亘,水皆支流,滦、潞夹焉”,因此“与山水写神者”,“苟非遍历四方,尽其态度而穷其情性,则生于巴蜀者不知其秀丽渟滀,生于吴楚者不识夫峭拔峻急,其何能以尽山川之妙哉!”(《送画者邵思善远游序》)[6]318如果不亲见其景,往往胸中未见丘壑,不能收揽山川形势。

对于文学史的发展,郑玉赞同“文章与时高下”的观点。他说:“文章,与天地相为终始,视世道之升降而盛衰者也。盖自夫天地既判,三辰顺布,五行错出,其文著矣。伏羲画卦,而人文始开,文王赞《易》,而文益备矣。及夫两汉,二马、扬、班,或以纪事迹著于策书,或以述颂功德刻之金石,文章之作,始滥觞矣。自是而降,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制,而文章亦由是而见焉,岂唯足以传其事功,因以观其治乱。故唐之盛,则称韩、柳;宋之初,则有欧、苏。”(《罗鄂州小集序》)[6]324—325他主张“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制”,进而他在诗歌发展的问题上也强调不能一味抹杀某一时代的诗文,其评价标准就在于能否善于学古,能否发挥古人之意。他认为杜甫之诗得于《三百篇》,所以不朽。“诗尚晚唐,文用俳体”则去古远矣。宋代黄庭坚、陈师道咸以诗声充塞宇宙,可伯仲于杜甫。南渡后诗人则有“杨诚斋之奇特,陆放翁之雄大,范石湖之整齐,尤遂初之和平”,而元代混一海宇,文运向明,因此“学者各以其见之所及,力之所能,家自为学,人自为师,以鸣于世”[(《胡孟成文集序》)[6]329。以此而言,奇崛有气,应该肯定;平易明白,也值得提倡。郑玉的文学史观其实是承认不同风格的客观存在,而风格的差异,取决于诗人学古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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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儒学文化熏陶下的诗学修为:余阙的诗学观

余阙的诗学观念形成于他习得儒学文化的过程中。余阙本河西唐兀人,他对入元以来唐兀人接受儒学教化的过程有深刻认识,其《送归彦温赴河西廉使序》云:

河西,本匈奴昆耶休屠王之地,三代之时,不通于中国,汉始取而有之,置五郡其间。自李唐以来,拓跋氏乃王其地,号为西夏。至于辽、宋,日事战伐,故其民多武勇而少文理。……自数十年来,吾夏人之居合淝者,老者皆已亡,少者皆已长,其习日以异,其俗日不同。……夫夏,小国也,际时分裂而用武,必不能笃于所教,而区区遐方,教之亦未必合于先王之法。及国家受天命,一海内,收其兵甲而摩以仁柔,养之以学校而诱之以利禄,今百余年于兹,弦诵之声,内自京师,达于海徼,其教亦云至矣。[8]120—121

余阙对这位以儒臣身份赴河西任廉访使的归彦温寄予厚望,希望他兴学施教,以泽“夏人”。他认为经历了历代战伐,河西之民“多武勇而少文理”的状况没有多大程度的改观,元代混一海宇以后,教化之声、先王之法传之海徼,民族间杂居共处,促进了西北子弟的风俗丕变,而余阙本人即得益于此。余阙弟子戴良认为余阙之诗可与阴铿、何逊齐名,他说:“我元受命,亦由西北而兴。而西北诸国如克烈、乃蛮、也里可温、回回、西蕃、天竺之属,往往率先臣顺,奉职称藩。其沐浴休光,沾被宠泽,与京国内臣无少异。积之既久,文轨日同,而子若孙,遂皆舍弓马而事诗书。至其以诗名世,则马公伯庸、萨公天锡、余公廷心其人也。论者谓,马公之诗似商隐,萨公之诗似长吉,而余公之诗,则与阴铿、何逊齐驱而并驾。此三公者,皆居西北之远国,其去豳、秦盖不知其几万里。而其为诗,乃有中国古作者之遗风,亦足以见我朝王化之大行,民俗之丕变,虽成周之盛莫及也。”[15]从现存作品来看,余阙多忧国爱君、闵乱思治之作,又非仅得于阴铿、何逊,甚有杜甫遗意。

余阙的儒学修养更多地表现为他对《易经》的关注,在他生前与郑玉的交往中,曾多次提及自己对学《易》的体会:“乱注《易》说,廿余年不得成。顷在行间,又大病,常恐身先朝露,徒费心力。今幸不死,且粗脱稿,何时合簪以求正其遗缺。临风倾注?”[8]115—116又言“因念平生虽忝登仕版,而甚奇不偶,未尝少得展布所学之一二。而《易》者,五经之原,自以为颇有所见,其说草具而未成书,遂取至军中修改。今友生辈录出,或者后有子云好之,亦不徒生也。比日贼势浸有澄清之象,贱体又颇强,尚冀可以少进,未敢示人也。寒舍书籍在庄上,乱后散失者十七八,闻馆中书籍亦然,甚可惜!徽有鹤山《易集义》,吾家有之。比归点视,止存三五册。其版在否?若亦燬,得劝有力之家刻之为好。”[8]116他极力搜讨《易》学版本,又倾其一生精力注解《易经》,可见其对《易》学的执着。他认为《易》是五经之原,他对《易》的见解也是其平生的得意之处,因而他的诗学观念也基本源出于对《易经》的理解,这也是余阙诗学最为显著的特点。

首先,由《易经》出发,他的诗学观念蕴含在一种“大文学”观念中。他说:“文者,物之成章者也。在天而为三辰,在地而为川岳,其在于人,若尧舜之治化、孔孟之道德、仲由之政、冉求之艺,一皆谓之文”(《送葛元哲序》)[8]127,他的文学观念是一种天文、地文、人文三者结合的广义“文学”,他进而在《含章亭记中》以《周易》“乾坤”之卦来阐释这种文学概念:“坤者,天下之至文。而世谓坤为含章者,美而含之,六三之事,非尽坤之道也。尝观于地:山川之流峙,至文也;风霆之流形,至文也;鸟兽草木之汇生,至文也。故夫子赞之,以为光大,又以为化光,又以为美在其中、畅于四肢,天下之文孰加焉?”[8]145他认为所谓“坤为至文”在于“美而含之”的特点,山川、风霆、鸟兽、草木都包含有美的特质,这种美诉诸文辞,以诗、文的形式描绘出来就是好的文艺作品。

其次,由《周易》出发,余阙侧重于对诗歌“明道”及表现现实功能的阐发。其《送许具瞻序》云:“余读《周易》之‘谦’,未尝不掩卷而叹曰:‘圣人待小人之心,一何如是其至也?’夫阳,君子也;阴,小人也。小人盛,则干君子,故阴至三则履。”[8]128他以“谦”卦论君子小人之道,而君子小人表现为言辞,即谦与不谦,进而引申为文辞的精与不精。他说:“今特以言辞之精为文者。夫言之精,莫精于周公、孔子。二圣人之于言,岂有求其精而然哉?而其文何若是其蔚也?”而后人欲求言辞之精,就必须研习圣人之道,“学于圣人之道,则得圣人之言。学于圣人之言,则非惟不得其道,并所谓言胥不能至矣”(《送葛元哲序》)[8]127。所谓“圣人之道”,在这里已经不限于谦与不谦的君子小人,进而扩大为理学家所言的礼乐传统,他说:“礼乐出于天而备于人。卑高以陈者,礼也;氤氲而化者,乐也。故礼者天地之大节,乐者天地之大和,其体极乎天,蟠乎地,其用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夫人者,天地阴阳鬼神之会,而礼乐者,观会通以行其道也。”(《汉阳府大成乐记》)[8]150因此诗文所明之道,于“理”,为仁义礼智;于“器”,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等;于内容,为昏丧、冠祭、朝觐、会同、射饮等,均属于礼乐文化的范畴。

那么,诗歌如何明道?在他看来,以诗明道,需要注重学养、气质的培养。他在《题涂颖诗集后》中说:

涂君叔良来京师与,余同寝处凡两载。羹藜饭糗之余,相与论古今人诗,皆有造诣。尤长于五言,其精丽有谢宣城步骤,平淡闲适不减孟浩然。叔良年甚少,将来何可量耶?余尝论学诗如炼丹砂,非有仙风道骨者,不能有所成也。叔良殆有仙风道骨者耶?[8]141

他认为精丽、平淡、闲适的诗歌风格非经历过如炼丹砂一般的刻苦锤炼而不能得。所谓“仙风道骨”者,也就是他所说的不求精而自精的圣人之言。他认为后世如扬雄、司马相如、韩子、欧阳修、周敦颐、二程所工之文,“渊然而深,雄然而厚,粹然而醇”,就在于他们“穷日夜之力、极一世之所好,孜孜焉追琢磨砺以求其精”(《送葛元哲序》)[8]127。

出于对儒家学统的重视,余阙也特别重视诗教。其《两伍张氏阡表》云:“诗书之教,能淑人心。学之至,可以为圣贤,其次不失为善人,其绪余亦可以得禄以振耀其宗族。夫孰知不足以利己者,为其家之大利与?君之于乡,可表以厉俗矣。”[8]182他认为圣贤道德之光犹如“天地之化,雨露之润”,学习“圣人之道”,重在学习圣人以精妙的言辞传达万世不变之教,因而他强调学习古人“美盛德之形容”之“颂”。在诗歌风格上,他看重优游不迫、温柔敦厚的风格特征,激赏“萧然吟咏以自乐,无少怨怒不平之气”的诗歌,哪怕诗人身陷“没溺于山林之间”[8]133的处境,然而在强调诗歌润色太平的同时,他也认为诗歌应该表现现实,其《书合鲁易之(迺贤)作颍川老翁歌后》载:“至正四年,河南北大饥。明年,又疫民之死者半。朝廷尝议鬻爵以赈之,江淮富民应命者甚众……览易之之诗,追忆往事,为之恻然”[8]143,赞赏这种表现社会现状的诗歌作品。

最后,余阙的诗学史观也包含在他对《周易》的理解之中。其《待制集序》云:“天地之化,物类人事之理,久则敝,敝则革,革则章。非敝无革,非革无章。吾何以知其然也?在《易》之‘革’,‘革’之卦,贞离而兑悔。离,文也,时至于革,则其敝也久矣。夫兑,离所胜者也,物敝当革,虽所胜者,熄之,故兑革离。夫惟革其故而后新可取,故革其文者,乃所以成其文也。近取诸物,若虎豹之文,非不彪然炳也,及久而敝,则蒙昧庞杂,曾不若狌狸之革而章者也。”[8]137他认为天地之理在“敝”与“章”的变化之中。“革”,即除敝求新的变化,也是认识文学发展的重要途径。若无拨乱反正的“革”,则文学发展会失去动力,几近停滞。他考察历代文学的发展过程,认为成周、唐虞之文到孔子之时,已现弊端。孔子作《春秋》,在后人看来是“绌周之文、崇商之质”,然而其所损益者亦多。西汉文学在东汉末年,其敝大显,不足以观;唐诗之盛到中唐以后也出现诸多流弊;宋之文学,南渡以后,其文大坏。他对前代文学发展进行浏览式的追溯后,认为诗文之弊在宋末达到极点,因此他对本朝诗文的特点作出总结:“我朝以质承之,涂彩以为素,琢雕以为朴。当是时,士大夫之习尚,论学则尊道德而卑文艺,论文则崇本实而去浮华。”[8]137他认为元代诗文所“革”之处就是南宋末期繁缛、雕琢的风格,其新的发展动力便是“崇本实而去浮华”,而这种“缜而不繁,工而不镂,粹然粉米之章,而无少山林不则之态”[8]138也正是他追求的理想诗风。

综上所述,郑玉、余阙在元明之间赴难之举,几乎是社会道德的化身,他们超越了民族界限,真诚地接受儒家忠义道德观念,以生命的代价践行了他们所坚守的信条,而儒学对他们的趋同性影响不仅表现在他们的心态与行迹的抉择上,同样也表现在他们的诗学观念中。郑玉的诗文作品在当时多有称颂,揭傒斯谓之“工于古文,严而有法”;虞集称其“异日必负大名于天下”;程文说他的文学“发于山川之秀,本诸文献之传”“其制行之高,见道之明,故卓然能自为一家之言如此”(各家评语均自程文《师山集序》)。[14]3他的诗学观念得自其理学的修养之中,也因其理学思想和道义之行,而愈加鲜明、丰富。李祁评余阙诗曰:“廷心诗尚古雅,其文温厚有典则。出入经传疏义,援引百家,旨趣精深,而论议闳达,固可使家传而人诵之,凿凿乎其不可易也”[13]652,贯穿余阙一生,包括其诗歌创作、诗学观念中重要的内质,就是他潜移默化地接受儒家文化。至正十八年,就在余阙殉城的前几天,他为金溪黄氏《贞节集》题写跋文。提笔之时,深为动情:“我国家以仁义肇基朔土,乾端坤倪,靡不臣服。列圣相承,风教宏远,宜可以登三迈五、超越乎汉唐矣,夫何自兵兴以来,州县披靡,能卓然以正道自立者仅不一二见?其余卖降恐后,不啻犬豕,昂昂丈夫真无女妇之识,良不悲哉!”[8]142—143此时的他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深谙《易》学的他,本以为乾端坤倪的元朝,本该风教宏远,登三迈五,怎奈卖降恐后者竟不及一位风节凛凛的妇女辈。然而激动也好,痛恨也罢,毕竟他与他所提倡的诗教,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同样是悲壮而又无可奈何的。

[注释]

①有关余阙诗学的研究有王发国《余阙和他的诗文》(《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彭茵《“不负科名”:元末文人余阙述略》(《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8期),查洪德、刘嘉伟《理学视阈下的元代色目文学家余阙》(《长春工程学院学报》,2007年第4 期),孔庆利《余阙诗歌研究》(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12 年),魏嘉媛《余阙及其诗文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等对余阙诗文有较为细致的研究,但均未涉及其诗学思想的原本。有关郑玉的研究有韩志远《论元代徽州陆学向朱学的演变——从郑玉看这一演变过程》(《徽学》2000年卷),解光宇、朱惠莉《郑玉“和会朱陆”的思想及其影响》(《合肥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李军杰《郑玉〈春秋〉学研究》(淮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张欣《元儒郑玉“和会朱陆”思想再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等,但基本停留在对郑玉理学思想的探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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