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映,朱 凡,左 斌
(琼海市水产技术研究推广站,海南琼海 571400)
海南岛四面环海,管辖的海域面积约200万km2,水产资源极其丰富,为我国乃至全世界提供丰富的水产品资源,水产行业已是海南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因此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仅能维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同时也为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基础条件。
2022年,海南省渔业总产值为466.57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3.6%。2022年水产品总产量为171.18万t,其中海水产品128.05万t,淡水产品43.13万t。2022年,海南省水产品总产量、海水产品产量与2021年相比,呈现正增长态势。淡水产品产量和人工养殖海水产品产量12年间波动幅度、波动量均相对较小,产量规模相对稳定。
海南省下辖19个市县,其中沿海市县共有12个,水产品以内陆养殖和海洋捕捞为主。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涉及水产品养殖生产各个环节,本文从自然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市场流通、相关法律法规、基层检测水平等环节分析可能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严防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而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1.1 生活垃圾污染水体
海南四季如夏,河流沿岸居民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在高温条件下极易腐烂和氧化分解,产生恶臭,生活垃圾分解的有害物质随着河流的流动,会影响近岸海域以及河流的水质,最终影响近岸海域水产品品质。
2.1.2 养殖废水直排影响水体
在海南,水产养殖户以小规模的个体户为主,无序化、粗放化养殖的特征明显。近年来各个市县虽加大了水产养殖废水的整治力度,但水域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的现象仍比较普遍。
2.2.1 水产苗种品质问题
海南水产苗种大多以小型家庭作坊式生产,培育方式和设备设施老旧,从事水产苗种工作的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一些水产苗种场生产记录不够完善,甚至没有生产记录,隔离防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水产苗种的发病率增加,水产苗种生产者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有些违禁药在养殖过程中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降解,会一直残留在水产品中。加之现有的水产苗种检疫制度不够完善,对水产苗种生产、销售等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依据,苗种交易随意,常出现跨市县购买水产苗种的情况,一旦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溯源追踪和行政执法等难度较大[1]。
2.2.2 水产养殖兽药滥用
规模小、数量多是海南水产养殖产业的显著特征之一。许多养殖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虽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宣传材料,明白纸中明确了氯霉素、孔雀石绿、氟沙星等一些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的药物禁止在食用性动物的养殖环节中使用或添加,但许多养殖户为了控制病害或感染等问题,减少甚至避免经济损失,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
2.3.1 水产品加工运行体系不完善
目前海南冷链体系建设不完善、冷链物流操作标准不统一,在运输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可能会导致水产品结构、颜色、外观等方面质量下降。在水产品加工的过程中为延长储存期,使水产品看起来更新鲜,一些加工企业存在违规使用大剂量食品添加剂的现象,这也是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2.3.2 水产品流通监管联动性差
机构改革后,各个职能部门经历了机构重组、重建,人员分流,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尚未理顺,需要重新构建联系[2]。虽然明确了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负责单位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在处理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常需要从水产品养殖、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溯源调查。目前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尚未完善,不同系统监管部门、上级与下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未建立,无法及时获取水产品基础信息,导致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处理滞后[3]。
现阶段,适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这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往往针对的是食品安全整个大类,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极少。但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多方面、多环节,没有完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很难追踪到水产品监管的各个环节,加上近年来机构改革,有些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已不再适用,导致各个环节监管存在一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4]。
目前海南各个市县的水产品检测水平总体不高,尤其是机构重组后,有些市县没有设立水产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往往不具备专业的水产品检测技能,只能依靠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工作量之大与检测机构之少形成鲜明的对比。由于检测存在滞后性,有时检测结果出来前水产品已流入市场,导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在被动状态。
海南应加快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建设,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养殖尾水乱排乱放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和水产养殖业分散而繁乱的问题,对顺利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优先在文昌、琼海、澄迈和儋州这4个养殖业较为发达的市县推行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再依据各市县渔业产业发展实际逐步在全省铺开。
针对水产养殖环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扶持水产良种场建设。水产苗种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一大防线,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水产种场、良种场等建设,进一步提升水产苗种育种质量。
(2)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扎实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以促进水产苗种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开具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并逐渐在全省各个市县落实水产苗种检疫制度。
(3)推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市县水产技术部门可探索适合本区域饲养的水产养殖品种,通过对水产养殖结构的调整和对健康养殖技术的宣传,努力促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养殖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以点代面推动当地水产养殖业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
(4)加大水产养殖业监管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仍然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农业农村、相关行政执法等部门之间应强化联动,从药物滥用、苗种生产管理、产品安全标准、养殖许可等领域加强执法监管。
(5)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进一步提高水产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针对水产流通环节监管难题,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5]。目前海南正在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工作,在与国家追溯平台连接前,市县政府可以探索建立统一水产标识,详细记录生产主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暂时解决水产溯源难的问题[6]。
“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根本要求。因此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海南应该结合本省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同时建立健全消费者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政策和制度,让消费者群体作为监督者参与进来,形成政府和公众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解决基层水产品检测技术水平差的问题。
(1)加强基层水产品质检队伍建设。将是否具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纳入市县的重要考核指标。政府部门应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由专人负责水产品检测工作,尤其是乡镇一级,应设立专门的水产岗,负责本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强化培训,提高检测水平。省级水产品技术检测部门应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在开展培训时,需要根据检测人员的工作内容和技术水平,有针对性地调整培训内容,着力打造一个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水产品检测队伍。
(3)每年举办检测专业技能竞赛,对于在竞赛中表现优秀的检测人员和团队给予奖金或在职称评审时破格晋升,以调动检测技术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
(4)省级水产品技术检测部门不定期对市县检测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引进更为合适的设备设施,提升本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海南省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保障海南水产品安全、促进水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拉动海南省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海南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水体污染、滥用水产养殖兽药、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联动性差、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水产品检测水平低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还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应从加快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规范水产养殖环节、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建设、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基层水产品检测水平等方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