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学勤
摘要:在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范围内,“物业纳入社会治理”已成为共识,街道、社区与物业经常需要联手应对问题、直面冲突。作为政府行政末梢的社区与作为市场主体的物业在“物社联动”过程中不能回避政企是否需要合作、如何有效合作以及合作的边界在哪里等经典命题。NJ市 GL区的“物社联动”实践已探索出党建引领、联署联席、多元协商、在线共治等有效的政企合作路径。但“物社联动”才刚刚拉开唯幕,在政企合作的认知维度、实践维度以及时间维度上还存在诸多困境和堵点,需要更长时期、更多区域的互动经验来为中国基层的政企合作提供范本。
关键词:物社联动;基层治理;政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3060(2023)03 0072 07
二十大的召開宣告一个新的时点来临 , 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 具体路径分为两阶段:“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这一宏大历史使命的终极关怀和落地实践与城市基层治理的现代化紧密相连 , 也与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有关由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通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理路不谋而合、相互辉映。城市基层治理中真正行使治理权的两大主体 , 即作为政府行政末梢的街道、社区和作为市场主体的物业 , 在面向同一片区域和同一个居民群体时 , 如何协力合作 , 如何共存共赢—本文称其为“物社联动”如何达成—成为不可回避且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发展迅猛的社区和1998年房地产全面市场化后逐渐成长起来的物业 , 在基层治理的相当长时间里处于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社区以基层自治组织的合法身份 , 在服务百姓的同时 , 因其运转必须依靠政府财政支持 , 故最终须对上级政府—街道、民政等职能部门和区政府负责 , 并顺势成为政府的行政末梢。物业则因其与业主的合约关系必须向业主负责。两者原本被期待各负其责、相安无事 , 但随着城市基层治理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不断递增 , 以及百姓对高质量社区生活的追求 , 特别是近三年来的抗疫历程和数字生活的不断发展 , 在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范围内 , 社区与物业不得不高频度携手以应对各种硬性和软性的需求、直接和间接的冲突。也正因此 , 在基层治理创新度较高的城市 ,“物业纳入社会治理”已成为共识 , 关于“物社联动”的实际可能及其可为正在探索中。但是 , 横可在“物社联动”议题面前的最大问题是对其背后的“政企合作”从理论到实践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可行性的存疑。政企合作并非新话题 , 不同学科围绕其进行的论争也持续不断 , 要破解“物社联动”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需要在当下中国本土语境下重新审视政企合作所涉及的几个重要命题。
一、有关政企合作不可回避的几个命题
在政府—市场—社会的黄金三角关系中 , 政府与企业之间是否需要合作、如何合作以及合作的边界在哪里 , 几乎成为政企关系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命题。
围绕政企之间关系的论争自现代经济学发韧之时即已开始,直到今天仍在继续,构成了经济学中具有终极意义的争论。在古典经济学视野下,政府的主要角色是提供国防、治安和基础设施,不干预企业生产,扮演着与企业没有直接互动关系的“守夜人”角色[2]。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政府和企业之间无论是在常态化的经济社会运行中,还是在经济危机、自然灾害或战争等重大冲突性事件中,始终无法摆脱“互为利益相关者关系”[3]。也因此,有关政府和企业关系的“博奕论”“合谋论”“同质论”和“分离论”等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政体之下都可能存在的需要思辨的论题[4]。特别是20世纪后期,随着治理理论的兴起,治理成为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类组织运行的统合概念。有学者将多种治理类型进行分析后发现,近60%的治理涉及政企关系[5],只是程度有深浅,维度有差异。就各国发展的实践而言,良好的政企关系是国家或地区嶇起的重要动力。例如,在东亚各国的经济腾飞过程中,政府在起步阶段均充当了经济发展的领导者角色,中国也不例外。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考核硬指标促使地方官员必须保持与不同辖区甚至国际范围内各类各级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以确保本地 GDP增长率、财税收入及招商引资规模等指标的持续飘红。除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企合作关系外,有研究表明,商业团体在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方面比其他团体更为成功,因为其能够提供更详细和更专业的技术知识,而且企业的福利对社会整体的经济福社至关重要[6]。事实上,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共识,需要进一步厘清的是,政企如何保持有效合作,既确保公共理性的最大化,又能维系各自相对独立的边界。
政府与企业之间如何开展有效合作是极其复杂的话题,在不同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经济环境和地域文化环境下均可能呈现差异化的选择和结果。本文仅基于不同驱动力下的政企合作尝试对其进行简单分类。第一类即为发展导向下的“政企共谋”或者“政企共赢”。例如:城市化早期,政府通过征地制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的土地财政模式[7];地方政府为从周边竞争中突围,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在本地落户生根[8];私营企业为获得更多政府资源或政府购买,主动被“政府吸纳”以抢占市场[9];数字时代下,政府必须与数字技术公司合作才能应对更多新技术对政府治理的挑战[10];等等。在政企共举发展大旗的背景下,其合作的方式、路径丰富多样,边界也时有突破。第二类为问题导向下的“政企共治”或“政企共融”。例如:近三年来的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政府与医药企业或数据企业须全方位携手才能维系地方秩序的稳定[11];某些大型市场纠纷或金融纠纷下,须由政府出手才能解决企业危机并确保地方稳定[12];近年来有关物业问题的大量投诉已迫使政府必须考虑介入其中,以推进基层治理的优化[13];等等。问题导向下的政企合作看似责无旁贷且更积极有效,但较难实现制度化和长效共治的场景。无论是发展导向还是问题导向,政府可拿出的激励或监管措施与企业可提供的税赋或技术等治理工具其实均不对等,政企合作也有相当多的不成功案例,有关政企关系的深入研讨不能回避两者之间的边界问题。
对政企合作的担忧,最可能指向政府是否干预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并因此导致企业发展背离市场规律,或可能造成政企合作中的寻租行为。例如,印度在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后,政府开始建立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政策。起初,印度政府打算通过规范市场上的垄断来平衡社会平等和工业发展。但印度政府基于国家主导的观点采用了非常具有压迫性和强制性的监管方法,导致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密切的寻租关系,该寻租关系逐渐在整个行业部门蔓延,印度各界也因此目睹了日益严重的低效率和腐败现象,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场经济危机由此爆发。鉴于此,印度政府尝试通过减少政府监管和增加企业自主权、通过产业政策的有效制订而不是直接干预来推动工业发展,包括国家积极培育特定产业、促进亲商环境、推动制造业和 IT部门的振兴等,这种产业发展战略的改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4]。实践证明,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关系需建立在各自拿出最佳治理工具的基础上,而不是依赖权力的介入与渗透。随着20世纪末治理理念的兴起及21世纪数字技术的风起云涌,政府和企业各自所拥有的治理工具虽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但双方的互动边界正在变得模糊。特别是近三年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肆虐,各国政府纷纷走向前台,及时制定和变更防疫政策,同时更多地与医药企业、数字企业进行广泛合作。就中国而言,疫情初期,地方政府在如何与数字化平台合作方面仍缺乏经验,政府的应急预案缺乏如何调动互联网企业的计算能力、平台调度能力、数据能力、分析能力等内容,在遇到问题时,政府部门单兵突进,在资源调度、应急事项处理、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还存在着进退失措的情形[15]。除了各方对新冠疫情的认知多有不足之外,政企合作在经验累积、路径选择、边界确立、模式借鉴等方面也远未做好储备。面对全球格局变幻莫测、数字技术突飞猛进,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社會发展和公众认知提升的新场景,有关政企合作的理念建构和行动方略可能迎来诸多新突破。本文即尝试通过研究城市基层治理中正在兴起的“物社联动”来管窥政企合作的新路径、新模式。
二、“物社联动”:城市基层治理呼之欲出的政企合作模式
物业和社区在基层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从未像现在这样突显。一方面,社区通过党建引领对基层的综治计生、民政社保、养老助残、文体教育、治安法律、环保卫生及流动人口服务等形成全方位的掌控。另一方面,物业以市场化的服务对业主的居住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刚需提供基本保障。两者面向同一片区域的民众。前者在民众心目中即代表政府,看似拥有更大的治理权;后者直面每个个体的家居生活,即使民众对其不一定满意,但不可缺失。就笔者持续十年对国内十大城市的调研来看,社区和物业工作范畴的叠加几乎覆盖了基层80%以上的治理内容[16]。而事实上双方各司其主、各负其责仍是常态,横可其中的政企合作的现实问题急需寻找破解之策,两者之间能否无缝对接、积极合作逐渐成为各方的期待。围绕“物社联动”的可能性、问题点及合作形式等主题,笔者及团队在2022年3—9月对 NJ市 GL区民政局、房产局、13个街道及其30个重点社区、20个物业公司进行了多轮深度访谈。
“物社联动”在中观层面首先牵涉到两大分管职能部门—民政部门和住建部门的携手。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物业纳入社区治理”[17]等顶层设计下,各地的民政局和住建局(NJ市为房产局)相比以往有更多的机会协商共治。调研中 GL区民政分管领导和住建分管领导的访谈也印证了这一点:
我们民政想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同时从区级层面做一些制度性的设计,然后搭建平台,让彼此之间能够更好地去推进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在基层的治理,尤其是防疫、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工作中,物业已经是社区很重要的支撑。
我们房产局正在区里面推进“四位一体”示范,即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以 GL 区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对物业管理主体、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进行线上培训。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为一体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提供条件,选择不少于10个小区开展试点。在全区1092个小区中,针对505个老旧小区去年我们引进物业管理进行全覆盖,今年还要提升巩固,单纯靠物业公司做不了,需要社区和街道共同参与。
两大职能部门在经过“物社联动”的被动合作期后,正从制度设计、平台搭建、联合培训、共同试点等维度加快“物社联动”的主动推进。虽然在中观层面政企合作的实战演练尚未突显,但两大平行部门在认知和政策制定上的共同认知也为基层“物社联动”的真正落地打下了基础。
基层治理由区下沉到街道,社区交由街道分管民政的主任负责,物业归属街道物业办进行属地管理,在离百姓最近的基层政府那里一直以来也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我们采用“红色物业联盟”这种联盟的形式,这个联盟存在于一个街道,我们社区下面有很多个网格,有民政网格、安检网格、城管网格等各种网格,然后现在通过“红色物业联盟”把各个网格和物业管理融合在一起,就是想主要解决“两张皮”的问题。(GL区 BTQ街道分管民政主任)“红色物业”挂帅解决了政企合作的组织困惑,而日常合作才能真正应对实际的融合运行问题。
物业和社区的互动有扯皮很正常,可能在某个小区里是物业冲在前面,但是整体的工作规划,以及整体的社区治理,还是社区冲在前面比较多,物业和社区合作最好的就是防疫,其他像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那就要看日常合作建立起来的感情,你帮我弄一些,我帮你弄一些,凭感情做事。然后就是要有一定的目标,也要有一定的盈利。(GL区 RHNL街道分管民政主任)
正如前文所述,问题导向下的政企合作在目前的基层治理中仍排在首位,共同战斗并赢得阶段性胜利所培育起来的互动情感能否导向发展型的政企合作,还需更多的实操和制度安排。
我们街道是44个小区,真正能运行好的业委会不多。去年12月底我们三十多个小区管委会与物业公司签了合同,而且在小区里面进行了公示。通过引进物业,社区明显感到轻松许多,不管是去年的防疫,还是文明城市检查,我们感到物业公司帮助你是情分,不帮助是本分。
(GL区 MFS街道物业办主任)
我们这边都是老旧小区,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不过有一个代表性的社区— TJXC,它引进的物业公司老总是我们社区的党委委员,这个交叉任职大大促进了双方合作,现在这个社区大量的基层工作,比如防疫、创文等工作不用我们干部去,都是物业来负责。(GL区 NHL街道物业办主任)
相比区政府和社区基层,街道层面既掌握一定数量、各个等级的物业公司服务信息,又能争取区资源及政府行政末梢—社区的支持,在“物社联动”这一新的政企合作模式面前,街道的话语权和引导权也直接影响到一线的持续合作。近年来物业纠纷不断,已成为各地“12345”的主要投诉点之一。业主都希望社区能代表政府并携带政府资源介入其中以解决问题,而社区资源有限,当把问题上交街道时,街道民政主任和物管办主任都深切意识到,不能再任由“两张皮”现象存在,“物社联动”迫在眉陡。
在一线社区,由上而下推动“物社联动”的最重要抓手首先来自党建引领:
自2020年起,要求以党建带领基层治理,后来我们社区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小区推进了“两红工程”(“两红工程”就是红色物业和红色业委会),目前在我们“两红工程”推进过程中,楼栋长基本都是党员,他们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楼栋长主管机制,把物业的服务人员、我们支部党员,包括一些骨干都融入到他们单元里,成立了一个红色管家团队,一年多下来效果很好,我们为民办实事资金也向他们大概倾斜了五分之二,四五万的样子。
(CYHY社区书记)
我们社区里大部分老旧小区达不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所以按街道要求我们成立了物业、社区和居民共在的社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是我们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是我们管段民警,其他九位全部是我们的居民,基本上都是党员,只有一名是群众,这样以党员为主的管委会在疫情防控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CBS社区书记)
按我们社区要求肯定是党建引领在前面,我们成立党员监督小组,监督物业哪些做得不到位,我们也设了意见箱,居民有意见不想跟我们直接讲的,那么你可以写意见放在里面。我们收到意见会跟物业当面沟通或微信沟通。(SCH社区书记)
调研发现,物业企业中党员占比不高,一旦区或街道层面向下推进“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或“红色物业”,社区就握有主动权,通过建立流动党支部、红色物管会等方式将物业包裹进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暂时回避了社区介入物业工作专业性不足、底气不够的问题。除此之外,“物社联动”的另一个助推器是微信群的运用:
大家现在都是在抱团。因为你不抱团工作就安排不下去,居民找完物业还是要找社区,所以我们的社工、网格员和物业就在一个微信群里,他们物业生活顾问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在群里跟我们反绩,我们发现的一些问题也会及时跟他们微信沟通。(TSL社区主任)
整个 RHNL街道,老旧小区9个片区,全是我们物业接的,我们有个“大物管”的概念,我们的片区经理、管家与社区的网格员、社工都在一个微信群,大事小事几乎都是联动的。
(JH物业经理)
基层在线治理的应运而生在相当程度上为“物社联动”创造了机会。遇到棘手的问题,物业希望借助基层政府之力尽快解决,社区也希望对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在萌芽阶段予以解决。微信平台沟通的即时性、流畅度减少了沟通成本,也为双方日常的融合相处创造了机会。但是,由于“物社联动”在制度化、标准化层面仍缺乏可操作模式,社区打“亲情牌”、物业打“政府牌”仍是各自非常现实的维系路径:
我们现在跟他们是在打“亲情牌”,比如说像疫情防控,如果有单位来慰问,我们就会把物业的保安保洁一起带上慰问,因为他们领导一般不会考虑到这些。(SCH社区书记)
我们物业讲两个满意,一个是客户要满意,第二个是政府要满意。客户满意,体现在“12345”工单的及时有效解决。第二个政府满意,现在我们觉得政府都是在帮我们,物业管理涉及许多政府部门,不管是垃圾分类也好,消防安检也好。现在街道几乎是我们一级管理部门,我们有困难都会找到社区和街道,像我们正在推的“物业十养老”项目跟民政部门打交道也越来越多。
(YC物业副总经理)
更多基于现实需求和问题导向的浅层次“物社联动”, 体现出了政企初步合作的效用。深层次“物社联动”的逻辑基础是否存在?社会各方对此的期待又如何?为推动“物社联动”的有效运行 , 还需寻找其普遍适用的常规路径 , 并有效打通堵点、疏通瓶颈。
三、通往“物社联动”的路径及可能困境
可以说 , 1998年城市取消福利分房、物业逐步进入全国各级各类城市是社区管理者出现居委会和物业两家分野的起始[13]。近五年来 , 物业与社区由分到合 , 其间除了防疫工作对双方无条件合作提出硬性要求这一关键变量外 , 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在城市基层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从上至下参与基层治理的多元主体 , 包括区政府、街道、社区、物业、居民及其他基层组织等几乎拥有同等的治理信息 , 任何一方想让百姓生活更美好或治理更高效的目标的实现 , 都离不开多方的共同努力 , 特别是在问题导向下 , 基层治理体现为多方协力、不进则退。物业与社区相伴相随二十多年 , 互相既熟悉也陌生 , 从未像现在这样需要看同一份文件、做同一件事、面对同一群人 , 双方合作有现实的迫切需求 , 而真正的合作才刚刚开始 , 从政企合作的理念认知到行动方略都处于互相观望、小心谨慎的阶段。NJ市 GL区为“物社联动”的探索提供了一些可能的路径。
第一条路径是党建引领。 GL区依托红色物业品质提升计划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红色物业体系 , 全区1092个住宅小区自2020年起因地制宜全面推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联建 , 试点推开“党建引领、物社联动”合作模式 , 建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引领、物业企业和业主广泛参与的红色党建联盟 , 先后有10个小区被评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市级示范点。以提升物业服务为着力点的党建引领 , 纵向上有机会建构常态化的组织体系 , 横向上将与物业和社区相关的各级各类职能部门联系起来。有学者发现 , 近年来党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逐渐成为化解两难扶择的重要方法 , 即基层党组织通过构建跨组织网络可以在不改變“条条”“块块”现有隶属关系和职能边界的条件下推动“条块”协同 , 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基层治理合作实践中的复杂机制与过程[18]。党建引领既可务实也可务虚 , GL区将其作为“物社联动”的首选机制 , 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政企合作的组织困境和逻辑难点 , 而且大部分物业企业的党员占比较少 , 社区在党建引领下的“物社联动”中容易掌握主动权。
从组织层面走向执行层面 , 联席会议、联署办公、联手应对问题是“物社联动”必经的第二条路径。 GL区选选具备硬件条件、协作机制畅通的社区与物业企业 , 通过阵地共建共享等方式打造管家骆站、物社工作室、物社轮值岗 , 探索建立常态化“社区十物业”联合办公机制。社区定期召集以物业企业、业主代表为主要成员的联席会议 , 针对物业企业选聘、物业项目准入、业委会换届选举、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空间美化、小区文明创建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硅商、共同研判。同时 , 通过建立由区相关部门、街道、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 , 定期对物业企业管理服务、“物社联动”质效进行考评 , 以考评意见作为物业企业完善管理、提升服务的重要抓手 , 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物业企业“红黑榜”的重要依据。这一系列联动措施使政企双方日常的工作内容、工作节奏无缝对接。近年来 , 居民社区生活中对物业的诉求始终维持在高位 , 物社需要联席、联署、联手的频度密度也屡创新高 , 高频联动的量变也有导向质变的趋势 , 双方既有机会体会借力协力的治理效度 , 也有机会在长期的共处中体悟共治共享的获得感。
面对“物社联动”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GL区在完成以“基层协商”为主题的民政部第三批国家实验区(2015—2018)建设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街道、社区和物业三级合作协商机制,以协商来打通“物社联动”的堵点、难点成为其第三条路径。GL区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加装电梯、停车管理、二次供水改造等社区治理、服务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重点事项列入物社共同协商清单,通过自下而上提出议题、多方多轮线上线下共同协商、执行决策公开公示等环节,培植社区、物业和居民中的协商“能人”。同时,在协商团队中常态化纳入“两代表一委员”、驻区单位代表及专家、律师、记者等人员,以扁平化的多元协商而不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导入、以主动沟通对话而不是“一方投诉,另一方应诉”的方式来寻求“物社联动”的落地成果。其间,社区和物业相比以往有更多的机会坐在一起互相了解,共同应对问题。虽然就 GL区的大部分协商案例来看,相当多的协商都经历短则半年、长则两至三年的协商过程,但是长周期为同一件事、同一个问题找寻答案,其实也为政企双方共同习得程序正义、共同经历全过程民主奠定了基础。
通往“物社联动”的第四条路径为技术路径,即通过微信群、微信小程序等培植物业、社区和居民共在的线上平台。GL区在2017年即开始在全区推广以社工为群主、居民为主体的在线协商,建立“云协商”微信群。近年来,由于居民在群内经常提及物业问题,大多数“云协商”群均加入了在地的物业工作人员。由此,百姓关于物业的咨询或投诉可以由物业直接在群内接单,更为关键的是,社区可以第一时间了解物业服务的优劣,物业在各方共在的场域里只能直面问题、及时回应。调研发现,有些街道复制推广社区的“云协商”群,将社区书记、主任和街道属地管辖的物业企业拉入一个群,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社区反映上来的物业相关内容放置到街道分管的“物社联动”群内,互相刺激、互相借鉴,以点带面、以优逐劣。此外,街道对物业的属地管理权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变得明朗。通常街道物业办最多设有2—3名工作人员,没有线上常态化的通道,不仅难以了解物业在各小区的服务现状,更难以推行“物社联动”。线上平台除了展示、沟通、分享等一般性功能,若管理者运用得好,其实背后还潜藏隐喻、暗讽、发酵、自主学习、相互模仿等功能。特别是对于不在一个层级上的物业企业、不在一个区位上的社区而言,线上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企之间交叉互动、跨界学习的助推器。
当前,虽然有党建引领、联署联席、多元协商、在线共治等“物社联动”的组织方略、实操方略和技术方略,但从政企合作的认知维度、实践维度及时间维度上看,还存在诸多困境和堵点:第一,如何从打“感情牌”走向制度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物业和作为政府行政末梢的街道、社区之间高频度的互动合作才刚刚开始。GL区基层工作者起初大多采用打“感情牌”的方式,但这并非长久之策。物业以追求利润为先,街道社区以行政绩效为首,这仍是政企双方不变的工作方向。在差异化的目标下单纯依靠以人为主体建构起来的感情,一旦遇到相关人员有异动,又该如何维系?制度化的政企合作需建立在双方认知合拍、互动实践实现双赢且最终的被服务者(即居民)成为最终受益者等多重基础之上。第二,目前政企共同探索的合作实践主要基于问题导向,有问题、有冲突或形成“12345”工单等才能倒逼双方寻求解决方案。其间的互动、交流和协商也是始于问题,终于问题的解决或搁置。双方配合即使很默契并累积起情感,也不一定希望再次经历问题解决的全过程。若互相扯皮、推委,不仅问题没法解决,还会使人对政企能否良性合作产生怀疑。若政企双方不能认同合作的逻辑起点,不能基于同一片区域的发展导向行事,而只是“遇河搭桥、遇水开路”,那么其有效合作、理性合作及长期合作仍可能沦为空谈。第三,“物社联动”为基层治理中的政企合作打开了一扇大门,但这一合作就双方拥有的资源而言并不对等。相比基层政府的权威及可调用的各类各级资本,物业企业无论在社会声望还是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上均处于弱势,政企合作中政府是否会过多干预企业、政企合作的边界是否清晰等经典命题在“物社联动”中依然存在。例如,基层政府在解决百姓与物业之间的冲突时通常扮演主导方或问题终结者,百姓会因此加深对政府的依赖,降低对物业企业服务改进的预期。在“物社联动”实践中,也确实存在社区与物业为保持适度的边界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联合办公后又重新分开的情况。
总体而言 , 中国基层治理的演化迫切需要“物社”两大治理主體保持有效和长期的合作 , 从而既能共治共赢 , 充分协同双方的优势资源和服务能力 , 又能互守底线和边界 , 形成基层治理结构中稳健的两端 , 为百姓社区生活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当然 ,“物社联动”才刚刚拉开憔幕 , 还需更长时期、更多区域的互动经验来为中国基层的政企合作提供范本。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EB/OL].(2022 10 25).https://h. xinhuaxmt. com/vh512/share/11172875? isview—1&homeshow—1&newstype—1001.
[2]聂辉华.从政企合谋到政企合作—一个初步的动态政企关系分析框架[J].学术月刊 , 2020(6):44 56.
[3]DAHAN N M , DOH Jp, RAELIN JD. pivoting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the business and society interface: astakeholder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 2015, 131(3):665 680.
[4]林光彬. 中国政企合作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教学与研究 , 2020(9):15 25.
[5]STEURERR. Disentangling governance:a synoptic view of regulation by government , business and civil society[J]. policy Sciences , 2013, 46(4):387 410.
[6]BINDERKRANTZAS, CHRISTIANSEN pM , pEDERSEN H H. A privileged position?The influence of business inter-ests in government consultations[J].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 2014, 24(4):879 896.
[7]夏柱智.土地制度和中国特色城市化模式—对“地方政府公司化”理论的反思[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5):112 118.
[8]倉新宇 , 王一欢.地方政府经济竞争下的企业负担—来自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 2021(2):39 57.
[9]黄冬蚯私营企业主与政治发展:关于市场转型中私营企业主的阶级想象及其反思[J].社会 , 2014(4):138 164.
[10]CROMWICK EH , CORONADO J. The value of USgovernment data to USbusiness decisions[J].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 2019, 33(1):131 146.
[11]郑春勇 , 朱永莉.论政企合作型技术治理及其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应用—基于中国实践的一个框架性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 2021(2):57 66.
[12]向静林.市场纠纷与政府介入—一个风险转化的解释框架[J].社会学研究 , 2016(4):27 51.
[13]阅学勤.互嵌共生:新场景下社区与物业的合作治理机制探究[J].同济大学學报(社会科学版), 2021(1):66 74.
[14]JANG J, KIM JY, CHO Y M. Change of industrial strategies and government-business relationsip in India[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Area Studies , 2013, 20(2):101 115.
[15]李勇坚.“化危为机”之经验研究:政企合作如何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J].人民论坛 , 2020(5):30 33.
[16]阅学勤.从无限到有限:社区平台型治理的可能路径[J].江苏社会科学 , 2020(6):25 32.
[17]黄树贤.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J].中国民政 , 2017(7):4 6.
[18]黄晓春.党建引领下的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J].中国社会科学 , 2021(6):116 207.
[19]侖可平.全球治理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 2002(1):30 33.
[20]戈德史密斯 , 埃格斯. 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M].孙迎春 ,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60.
[21]ATKINSON R. Discourses of partnership and empowerment in contemporary British urban regeneration[J]. Urban Studies , 1999, 36(1):59 72.
[22]CLARK D, SOUTHERN R, BEERJ. Rural governance , community empowerment and 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a case study of the Isle of Wight[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 2006, 23(2):254 266.
[23]深训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EB/OL].(2019 09 04). https://wenku. baidu. com/view/0c23a25033126edb6f1a ff00bed5b9f3f90f72dc. html.
[24]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EB/OL].(2020 03 27). http://www. law-lib. com/law/law一view. asp?id—688251&page—2.
[25]肖书.你关心的小区那点事都在这里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N].钱江晚报 , 2020 10 09.
The Linkage between Property Enterprises and the Community:Whyand How to Realize Government-Enterprise Cooperationin Urban Grassroots Governance
MIN Xueqin
(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China)
Abstract:In the realm of urban grassroots governance, collaboration between communities and property enterprises is often necessary to address issues and confront conflicts,given the consensus on “property integration into social governance”. However, this collaboration raises fundamental questions about the need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effective methods of cooperation, and the boundaries of such collaboration. In the GL district of NN city,the linkage between property enterprises and the community has explored effective ways of government-enterprise cooperation,including Party building leads, joint organization, multiple consultations, and online co- governance. Nonetheless, this cooperation is still in its early stages, and further regional interactive experiences over a longer period are required to provide a model and institutionalized promotion for grassroots-level government-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China.
Key words: the linkage between the property enterprises and the community;grassroots governance; government-enterprise cooperation
(責任编辑:王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