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研究进展

2023-07-24 01:07梁美宜
食品安全导刊 2023年18期
关键词:乳母营养素膳食

梁美宜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1447)

中国营养学会发布的《孕期妇女膳食指南》[1]指出,营养对妊娠妇女及婴幼儿的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开,每年约有1 000多万名孕期妇女,同期还有相同比例乳母哺育其婴幼儿,由于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孕育或哺乳婴儿需要,其能量和营养素的需求比正常人群高得多,容易发生营养不平衡和营养缺乏,不仅会影响其自身的健康状况,还可能影响胚胎发育或喂养儿的健康[2]。因此关注孕妇及乳母的生理状况并加以手段改善,对增强其自身体质及提高婴幼儿的身体素质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2015年制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3],明确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定义、技术要求、适用人群、规范标识等,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孕妇和乳母相关产品的研发、质量和市场流通,保障了孕妇及乳母的特殊营养需求和食品安全。

1 孕妇及乳母的膳食营养素摄入情况

查阅相关文献,收集我国孕妇及乳母的膳食营养素摄入情况见表1。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不同经济水平区域的孕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膳食不平衡问题,多种微量营养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B族维生素、钙、铁均有较大程度的摄入量缺乏。近年来孕妇及乳母缺乏的微量营养素基本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中必需成分的要求一致。微量元素的缺乏不仅不能满足孕妇及产妇自身的营养需求,还会导致泌乳不足以及乳汁质量不高,间接影响婴儿的营养摄入[4]。可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作为孕期及哺乳期营养改善的手段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表1 孕妇及乳母的营养素摄入情况

2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行业的发展现状

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1—2015)的发布至今已将近8年,然而国家层面还未发布有关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目前仅江西省及山西省发布了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重庆市制订了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广东省制订了团体标准《广东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企业技术要求》(T/GDFSS 0001—2020),因此导致该行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展受限,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2022年11月1日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明确各地可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并实施生产许可审查,解决了该品类食品无审查方案的困局,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

妇孕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行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化程度不高,技术创新不足,产业处于缓慢发展状态。目前广东省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企业有5家,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均具备保健食品或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研发及生产经历,普遍实施GMP、ISO 22000等管理体系,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及生产基础条件,但也存在以下两方面不足。

(1)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不足。企业对孕产妇营养这一领域的营养学知识及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相对较少,企业在产品合规性、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不足,尤其在配料的选择上,缺少使用的合理依据及安全性评估。产品的特征性不突出,与市面上的固体饮料、调制乳粉等区别不大,竞争力不强。

(2)生产企业的风险监控能力不强。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由于使用人群的特殊性,要求企业有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企业对原料、包材、成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评估及控制措施存在不足,如对配方中植物性蛋白质未考虑农药残留、动物性蛋白质未考虑兽药残留及激素残留、脂肪粉末考虑缩水甘油、氯丙醇和氯丙醇脂肪酸酯以及包装材料未考虑有害物质迁移等[12-13]。

作为一个新兴食品类别,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在近10年内的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在各大商超及电商平台上此类产品不多,且经常被混淆为调制乳粉、固体饮料等。按照现行标准分类,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组成或额外补充膳食的多样化结构,满足孕期妇女、哺乳期乳母由于特殊的生理状态对营养素的额外需求。从营养素来看,此类食品的优质蛋白含量要求占比高,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也显著高于调制乳粉及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它们从本质上存在区别。目前,消费者对该类食品的认知度较低。

3 促进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行业发展的建议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在临床营养改善上的合理应用,有利于提高孕妇及乳母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随着对食品营养的深入认识,人们逐步重视并改善自身健康,相关产业和市场也将迎来更快的发展。以下就广东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行业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3.1 逐步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

随着人们身体素质的提高、食品技术的发展以及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特殊膳食的法规体系也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建议相关部门定期修订产品标准,同时各地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企业需求制定相关审查方案,制定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临床使用及市场流通监管的指导文件,从而规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流通,更好地为食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2 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特殊膳食的技术门槛较高,从产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各地现有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审查方案来看,特殊膳食对企业的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等整体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建议企业建立适当规模和符合要求的研发机构,高度重视产品研发过程包括配方设计、剂型和工艺选择、稳定性实验研究等,并对产品的安全性、合规性、营养性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建议企业配备与产能相适应的厂房及设备设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检验团队对原料、中间产品及终产品进行质量控制。企业应提前规划布局,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储备,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使产品安全、有效、合理地保障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

3.3 提高社会对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认知度

有调查指出,孕妇的年龄、家庭收入、文化水平、胎产次和获取营养知识途径是营养补充剂使用的相关因素[14]。因此,建议监管部门编制消费者教育材料,做好相关宣传,鼓励相关机构,特别是行业组织,面向医生、临床营养师、患者、公众开展基础营养知识教育,提高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认知度、接受度和正确使用率。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市场流通的管控,杜绝普通食品冒充特殊膳食,夸大功效宣传。

4 结语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作为新兴产业,在政策法规修订、研发能力提升、质量安全监控、销售规范流通、社会认知等方面还存在发展的空间。随着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市场需求的逐渐增大,该品类的研究需要更加深入,尤其在产品质量安全、临床效用等方面。同时应健全整个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孕妇及乳母这类特殊人群提供营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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