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迎迎?倪树美
在“双碳”目标下,重污染行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尤为重要。本文通过研究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为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供参考建议。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实现中华民族永久可持续发展,基于“30·60”目标,即在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峰值,并不再增长,206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企业作为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实现“30·60”目标的主力军,而水泥行业作为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本文通过对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为水泥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
(一)碳会计
碳会计最早在20世纪末由美国的教授Stewart Jones等人提出,他们认为碳会计就是企业对碳排放进行管理的体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碳会计是环境会计的一个分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环境会计是指通过货币计量来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信息进行定义、计量和核算,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以及环境权益等。与之不同的是,碳会计不仅可以通过货币进行计量,还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对企业一定时间内的碳交易、碳资产、碳负债进行记录和报告。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
碳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以定性和定量的方式通过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对外报告在经营过程中与碳会计相关的信息。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外界了解企业碳排放量的重要方式,高效的碳会计信息内容披露不仅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掌握企业的节能减排状况,依此制定出更加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碳排放政策。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企业的碳排放不只影响企业自身的利益,还会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影响。对于股东来说,如果企业未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进行碳排放,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影响企业最终的利润,损害股东的利益。而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会污染周围的环境,进而影响到生活在企业附近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甚至健康。因此,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碳排放相关信息是有需求的,需要企业进行信息披露。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在满足当前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资源可再生,在不影響后代人生活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供更多的资源,以实现长久可持续的发展。其中,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碳会计作为环境会计的一个分支,比传统会计所披露的信息面更广且对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在考虑环境责任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构建碳会计核算体系时,要考虑企业成本中涉及环境的部分以及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源头上改变传统会计对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的忽视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在资本市场上,各主体获取到的信息量存在差异。当进行交易时,获取信息越全面、越充分的一方占据优势地位。企业由于掌握的信息量较多就处于优势地位,投资人和债权人获得信息的途径有限,处于劣势的一方,那么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就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碳会计、碳排放等情况,获得信息的途径只有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如果企业不及时进行信息的披露甚至披露不准确的信息,投资者债权人根据这些不准确的信息做出的投资决策会受到影响,最终影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需要一定的强制性。
(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慢慢意识到要保护环境,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为经济的发展助力,实现收入的增长,也要履行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要尽量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或利用先进的设备将污染物处理达到标准后再排放;另一方面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的环境信息,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然而企业想要做到节能环保、降低污染并及时准确披露有关信息,需要额外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因此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法律来约束,通过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也便于社会公众获取碳减排的有关信息。
三、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广东T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水泥生产的企业,201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八大产业集群之一的水泥行业,T集团被列为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的企业。截至目前,T集团拥有三个较为成熟的水泥生产基地,分别是广东惠州、梅州以及福建龙岩,水泥产量达到2000万吨,拥有十余家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将近130亿元。T集团自上市就开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在次年也就是2019年开始发布环境报告书,本文通过对T集团碳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和内容进行分析,为水泥行业未来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一)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企业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很多,较为常见的形式为独立式报告和补充式报告。独立式报告包括企业单独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保护公告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补充式报告指的是在企业年报或年报附注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T集团在水泥行业占据领先地位,在信息披露方面采取独立式报告和补充式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2018—2022年期间,在T集团的年报中,碳会计信息披露位置主要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以及财务报告等部分;而在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书中,碳会计信息集中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守法情况等主题进行披露。相对独立报告中碳会计信息的披露位置,年报中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位置比较分散,不便于信息使用者查阅。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内容来看,可以将内容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T集团年报中披露的碳会计信息既有定性描述又有定量描述,而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书中主要是定性描述,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定性描述为主,涉及定量描述的部分较少。在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政策对行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提到减污降碳和節约资源等定性描述,在重要事项、环境与社会责任部分披露了排放污染物的行业标准,以及实际排放情况和针对减少碳排放问题公司所做的措施及效果;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披露了碳排放权的相关信息,包括碳排放配额数量和金额的变动情况,在营业外收支位置披露碳排放配额交易情况。社会责任报告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部分披露了公司绿色转型的方向、环境保护的效果、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在环境报告书环境工作和环保守法部分,披露了公司环境绩效情况、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污染物处理利用情况。总的来说,T集团的独立式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书中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以定性描述为主,而补充式说明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附注部分以定量描述为主,其他部分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环境和社会责任以定性描述为主。
四、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碳会计信息质量有待加强
T集团碳会计信息质量有提升的空间,对于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方面,集团每年的碳排量数据不能准确获得,信息使用者无法从公开数据中获得T集团实际碳排放量。对于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方面,目前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大多是定性描述,通过文字进行概括和陈述,缺少数据的支撑和图表等形式的说明,可理解性有待加强,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信息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因此虽然T集团的信息披露相对其他公司来说质量较高,但还应补充部分信息,尤其是定量描述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可靠性和可理解性,使信息使用者获得的信息更加可靠,内容更便于理解。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位置比较分散
根据前文的分析和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报告内容来看,T集团目前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包括: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前者是补充式报告,后面的是独立式报告,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披露方式,但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碳会计信息分布在不同的载体也就是报告中,而每一种报告中所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又不够全面,位置比较分散,当外部信息使用者想要了解企业披露的碳会计相关信息时,查找信息和整理信息的难度都比较大。T集团披露形式虽然多样,但存在不同报告中披露信息重复的问题,也就是说相同的内容在补充式报告中已经披露,但在独立式报告中也会进行相同内容的披露,这也是由于信息披露位置较为分散导致,对于想要了解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的信息使用者来说,这样分散的披露方式无疑增加了获取信息的难度,也降低了信息的价值。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T集团作为高污染行业水泥行业的龙头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中长期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等措施,发展低碳经济,投入环保设施,减少污染。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主动性较高、内容较为完整,但还是存在定性描述信息过多,定量描述信息过少的问题,且碳会计信息较为分散,不利于信息使用者查找和整理相关信息。
(二)建议
1.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T集团碳会计信息披露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处于待完善阶段,关于企业如何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以及披露内容都没有明确指导性文件,尤其是针对高污染行业来说,无论是企业方面的披露制度还是政府层面的法律法规,目前都处于一个模糊的阶段。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T集团内部并没有建立规范、完善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主要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保护公告来进行披露,并且披露出的信息定性描述较多,定量描述信息较少,当然这也是现在大部分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主流方式。但T集团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也采用这样的披露方式会引来更多其他中小企业的效仿,如此发展下去,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会有飞跃式进步。其次,从政府角度来看,虽然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了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准则数量仍旧很少,进而就导致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不固定,报告内容不够准确和完整,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都无法确定。
2.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当前,企业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大多数都是采取自愿披露的方式,企业是否披露以及披露多少信息取决于企业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碳减排工作的推进效果、企业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和企业信息披露能力等因素,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再加上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监督手段和监督效果不足,导致大部分企业出于保护自身利益,不进行信息披露或只披露对自己有益的部分信息,加剧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想要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让企业主动且规范地对外披露信息,就需要政府相关监管机构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监督管理。
(作者单位:新疆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