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看护不得不说的故事

2023-07-13 08:08刘洋
妇女·女人观天下 2023年6期
关键词:家政公司育儿维权

刘洋

宝宝被虐,宝妈追责维权不放弃

今年4月,辽宁省本溪市一位年轻母亲为孩子维权的事情引起大家广泛关注,本刊记者采访了这位年轻的母亲孙女士。

孙女士与丈夫经营着一家饭店,2022年9月,家里迎来新生命,全家都非常高兴,但是双方父母因种种原因无法照顾孙儿,孙女士与丈夫也放不下全家生活来源的饭店,决定寻找一名靠谱的育儿嫂。

孙女士说,之前也听说过育儿嫂对孩子不好,造成孩子心理和身体上伤害的事例,所以他们特别谨慎地寻找育儿嫂。2022年11月,宝宝3个月的时候,朋友推荐给孙女士一位姓牛的育儿嫂,说是有亲戚雇用过,对孩子很有爱心。由于是熟人推荐,孙女士和丈夫都很信任,见面时,育儿嫂看到孩子,一把将孩子抱在怀里,笑眯眯地哄来哄去,似乎特别喜欢孩子,夫妻俩更满意了,当即以每月5500元的薪水雇用了这名育儿嫂。

育儿嫂告诉孙女士,自己的家庭非常幸福美满,爱人是军官,根本不缺钱,她出来做育儿嫂工作,就是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主要是自己喜欢孩子,跟孙女士家的宝宝特别有缘,一见就喜欢得不得了。育儿嫂还提到,自己对生活品质要求高,看孙女士家条件还行,愿意在她家帮忙,但是生活上的水准不能差,一日三餐,蔬菜水果都要有,而且需要每月休息四天。孙女士一一答应了下来。

自从育儿嫂住进家中,孙女士和丈夫就把宝宝全权交给她照顾,全身心地信任这位育儿嫂,虽然家里在孙女士坐月子时安装了监控,但是夫妻俩从来没打开过。在夫妻俩看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要给育儿嫂充分的信任和空间,关于如何喂养孩子的事情也尊重育儿嫂的意见,就怕她在这个家里有任何不适应和不开心。

有了育儿嫂,小两口起早贪黑,把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饭店上。他们很感谢育儿嫂,让他们在工作时没有后顾之忧。可是,2023年3月份开始,孙女士连连做噩梦,都是关于宝宝的。每次被噩梦惊醒,孙女士看到身旁的宝宝沉睡着,都笑自己杞人忧天,有育儿嫂天天精心照顾,宝宝怎么会出什么事呢?不过,孙女士又想到每晚自己回到家时,宝宝有时候会扑到她怀里,有的时候又躲闪,孙女士越想宝宝的反应,越觉得奇怪。

孙女士跟亲戚说起此事,亲戚建议她多关注一下宝宝白天与育儿嫂的生活。孙女士想起了监控,当她打开监控时,整个人呆住了,身体不停颤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监控里的一幕幕令她无法想象也无法接受。在监控中,孙女士看到3月12日到3月18日,育儿嫂殴打虐待宝宝多次,当育儿嫂躺在床上时,宝宝安静地爬向她,她却突然一巴掌打到宝宝的头部,还边打边骂,眼神凶恶,语言狠毒,跟平时判若两人。还有的监控场景显示,宝宝睡醒后自己玩耍时,育儿嫂大力用手拨弄宝宝脑袋,一下将宝宝翻倒。此外,育儿嫂还经常无缘无故突然打宝宝。

孙女士看完监控当场崩溃,她质问育儿嫂为何这样对孩子,育儿嫂不置可否,根本不正面回答,并提出辞职。孙女士的丈夫知道此事,在微信上质问育儿嫂为何虐待孩子,不料遭到育儿嫂女儿的谩骂并被拉黑了微信。事情发生后,孙女士夫妻俩陷入崩溃境地,他们想不通自己如此信任、善待的育儿嫂为何屡次在背后虐待孩子,又想到孩子还不满一岁,心理和身体将会留下怎样的伤痕啊!想到这里,夫妻俩赶紧带孩子前往本溪市中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为夜啼·惊恐伤神证。看着这么小的孩子,自己视若珍宝,却被育儿嫂无故虐待,孙女士伤心得不停哭泣。

孙女士觉得自己不能让育儿嫂辞职了之,不能再让她祸害其他不知情的家庭,伤害无辜的孩子,她擦干泪水,决定为孩子维权。“我是他的妈妈,我儿子这么小,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必须为他讨回公道,也为别的孩子规避风险,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孩子的权益。”就这样,孙女士踏上了维权之路。首先她选择了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对育儿嫂牛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孙女士认为,孩子被如此虐待,天天惊恐啼哭,这样的处罚不足以震慑伤害孩子的人,但她也明白,警方是依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为了让更多人重视育儿嫂行业存在的问题,孙女士与丈夫商量了很久,毅然决定把饭店关闭,腾出全部时间亲自照顾孩子,并继续维权。她说,虽然自己做的可能不会有满意的结果,但是,她希望自己家的遭遇可以给需要育儿嫂的家庭提供警醒,更是给育儿嫂行业树立警示牌。

在孙女士看来,育儿嫂行业需要规范,比如自己家就是雇用了不知底细的育儿嫂,后来才知道牛某说的个人信息都是假的,“她说自己的爱人是军官,后来查出她离过几次婚,就连她在市内的‘家都是租来的,这样说谎成瘾的人怎么能够相信呢?”孙女士痛恨撒谎的育儿嫂,又自责自己轻信他人。孙女士说,她希望自己的发声可以像光一样,照亮大家对育儿嫂行业的重视和警醒,也希望针对育儿嫂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细化完善,让孩子们不再受到伤害。

月嫂打瞌睡,孩子被摔在地致颅骨骨折

无独有偶,坐月子中的林女士也处在心碎之中。

林女士的宝宝出生才6天,特意以每天500元的价格请了一个金牌月嫂到家里服务。作为新手宝爸宝妈,林女士和丈夫对照顾孩子没有经验,对月嫂言听计从。孩子的姥姥和奶奶提出过不同意见,让月嫂很不高兴,第二天就跟林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既然请了月嫂,就要听从月嫂对孩子的一切安排,孩子姥姥和奶奶都是老一辈的观念,有些根本不科学,如果她们在场指手画脚,自己的工作没法进行,只好请辞。

这可急坏了林女士。她正在坐月子,这个金牌月嫂是家政公司极力推荐的,价格贵,服务好,是提前了三个月才预约到的,现在月嫂要走,现找肯定来不及。夫妻俩好说歹说,又发红包又给月嫂买了高档水果,还答应月嫂不让宝宝的奶奶和姥姥来“添乱”,月嫂才不情愿地留了下来。为此,林女士特别要求母亲和婆婆,不许来家里干扰月嫂工作。两位老人虽然不愿意,但为了孩子能够得到高质量的照护,还是答应了。

接下来,林女士家里确实很平静。平时,林女士、宝宝和月嫂在家,月嫂主要照顾宝宝,和宝宝同吃同睡,宝爸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给月嫂打下手。林女士发现,在看护孩子时,月嫂喜欢靠着床头,屈膝把孩子放在大腿上,并没有用手臂护住孩子,让她看着很担心宝宝会掉下来。不过,鉴于月嫂之前说过的话,林女士对此事不敢直接提意见,而是拍了照片发给在上班的丈夫看,并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丈夫看了照片,也很担心,当天晚上特意试探性地问了月嫂。月嫂说,在别人家带孩子都是这样带的,这是科学的方法,孩子不会掉下去,也从来没有孩子掉下去。林女士夫妻俩怕月嫂生气又要辞职,不敢再问。没想到,第6天就出了事。月嫂把孩子放在双膝哄睡后,自己靠在床头也睡着了。突然,孩子大声啼哭起来,惊醒了正在休息的林女士,她跳下床来到宝宝房间一看,宝宝已经大头朝下摔在了地板上。

林女士急得大哭,马上打电话叫丈夫回家,并呼叫救护车。月嫂则不知所措地嘟囔:“我也不知道宝宝怎么掉下去的,这也不能怨我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啊……”林女士顾不得埋怨月嫂,跟急速赶回家的丈夫将孩子送到了医院。经过诊断,孩子为颅骨骨折。看着出生才6天的宝贝大哭着被绑去照CT,还要做各种治疗,林女士的心都碎了。丈夫、父母和公婆都担心她坐月子受刺激留下病根,可是她什么都顾不上,除了泪流不止、心痛心碎,她还能做些什么?她说,自己太后悔被月嫂牵着鼻子走,什么都听她的,不敢反驳,有了如今这个局面,现在月嫂吓跑了,电话关机,微信拉黑,一躲了之。林女士家找到家政公司,公司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之前没有出现过,现在他们也找不到那位月嫂,也没有办法。

对于林女士家遭遇的情况,家政公司表示,公司每介绍一个月嫂的活计,是有抽成的,但是抽成并不多,公司愿意把抽成的1000元钱拿出来赔偿林女士一家,其他赔偿,公司也无力承担。经过了解,这家家政公司是个人开的,林女士和丈夫也不知道再找谁去讨说法,只能天天看着痛苦的宝宝以泪洗面。

林女士说,当初家政公司说这个月嫂是金牌月嫂,特别抢手,价格也贵一些,自己没多做调查,就直接选择了她,没想到竟然让孩子受到了这么严重的伤害。林女士也表示,自己还没出月子,孩子的及时治疗最重要,目前没有心力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追责,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孙女士、林女士家庭的遭遇不是个例,育儿嫂或月嫂往往在出事后选择溜之大吉,因为他们很多都是熟人介绍或不正规的家政公司推荐,一旦出事,很难追责和维权,甚至事后很难找到月嫂本人,就算成功维权,赔偿也难以兑现。

育儿嫂、月嫂本来应该是充满爱心的职业,但现实中,却存在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有需求的家庭能够遇到好的育儿嫂、月嫂是幸运,但像以上案例中的情况,不但追责和赔偿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带给孩子家庭难以弥补的伤害。

律师观点:签订合同,保存信息

就此话题,本刊记者专访了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的王靖雯律师。王律师提醒广大有婴幼儿看护需求的家庭注意以下3点:

1.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选聘月嫂,并与家政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对月嫂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约定,一旦发生事故,家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由自己作为案件的原告起诉服务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赔偿金额是根据合同约定予以确定,如果合同约定明显高于实际损失也可以主张调整。另外,也可以选择以孩子作为原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提起侵权之诉,需要注意的是,侵权之诉需要家长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并且还要对损失和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论证。

2.注意留存育兒嫂或月嫂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其他信息。目前我国存在很多通过个人介绍雇用育儿嫂或月嫂的情况,家长关注重点在育儿嫂或月嫂的工作能力,并没有考虑留存身份信息等,一旦出现事故,育儿嫂或月嫂基本上都是一走了之,双方无法协商赔偿,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起诉要求明确被告,即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住址、有效的联系电话,注意留存这些信息能够缩短诉讼时间,节约维权成本,减少维权困难。

3.在发现或者发生孩子受伤事件后,家长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案处理,并且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育儿嫂或月嫂故意殴打婴幼儿并且经鉴定后婴幼儿能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月嫂的刑事责任,在追究月嫂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针对月嫂的伤害行为索要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的规定,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对育儿嫂或月嫂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总之,如果育儿嫂或月嫂的过失行为对婴幼儿造成伤害,伤情严重,在刑事犯罪角度可以追究其过失犯罪;伤情不重,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索要损害赔偿。

儿童节前夕,发生了几起婴幼儿被育儿嫂或月嫂故意或失手伤害的案例。本刊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婴幼儿看护行业从业者良莠不齐,部分家政公司监管不严,有的宝妈和宝宝被育儿嫂照顾得特别好,成为一辈子的“亲人”;有的育儿嫂不善待孩子,甚至虐待孩子,造成纠纷,对簿公堂。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生活方式和育儿观念也发生了变化。月嫂、保姆等服务类行业逐渐兴盛,但入门门槛低、相关行业标准缺失、服务合同约定不规范等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这需要国家、社会、服务单位及个人共同努力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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