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证书制度背景下高职院校岗课证融通的价值、难点与路径

2023-06-30 01:18俞琬琳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23年5期
关键词:等级证书融通职业技能

“1+X”证书制度背景下,高职院校如何开展岗课证融通,将“1”和“X”有效结合,对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越发迫切。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要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随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有关院校要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随着社会对于婴幼儿保健护理及照护人才的需求呈现增长态势,相关岗位职业标准及知识技能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对培养婴幼儿保健护理及照护人才的相关课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研究“1+X”证书制度下《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岗课证融通具有重要意义。

一、“1+X”证书制度背景下高职院校岗课证融通的价值

“1+X”即“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其中“1”是指学历证书,“X”是指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深度融合是“1+X”证书制度的基本内涵,也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对职业教育课程提出了更高要求。本质要求是课证融通,课程内容与证书要求相统一;基础要求是证岗融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岗位工作标准相统一;核心要求是岗课融通,岗位工作流程与专业课程内容相统一。把握要求,深挖内涵,以能力本位为导向,通过岗课证融通,实现“1”与“X”的“内容融合、标准统一、教学统筹、评价同步、成果互换”,以此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一)岗课证融通是“1+X”证书制度内涵的重要体现

2022年4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据此,表明了职业教育标准不仅是针对学龄人口的国民教育标准,也是针对社会成员的人力资源开发标准,既服务于学校与学生,又服务于社会与企业员工。这一说明正验证了“1+X”证书制度的重要性,指出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等重要,职业教育应坚持将两者进行有效融合。从这个角度来看,岗课证融通正是“1+X”证书制度内涵的重要体现,符合“1+X”证书制度特征要求,是学校教学标准和社会用人标准的有机结合;是学校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评价的综合应用;也是学校课程内容与证书考核内容、职业岗位流程的多方统一。既增强了职业教育适应性,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又促进了职业教育开放性,扩大了职业教育影响力。

(二)岗课证融通是“1+X”证书制度任务的有力举措

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不断问世,技术技能新标准、职业岗位新要求也不断显现。传统的技术技能已经不再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下技能标准与岗位要求的现实需要,单一化、同质化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正成为提升职业技能的障碍和瓶颈,“1+X”证书制度的实施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瞄准新业态、新技术,结合新标准、新要求,借助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覆盖社会各领域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形成从理论到实操,从初级到高级的全链式、进阶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包。融合岗位职业技能要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设计课程体系,将岗课证融通作为落实“1+X”证书制度任务的有力举措。

(三)岗课证融通是“1+X”证书制度质量的实践途径

职业教育的特征体现在知识与技能学习的即时性,即及时顺应社会发展变化,对接行业、产业人才需求,与用人单位零距离衔接。“1+X”证书制度正彰显了职业教育这一特征,该制度  创新了以需求为导向的校企合作运作机制,使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突出了产教融合的重要性,使产业发展与学校教育共同进步;明确了“工学结合、做学合一”的职业教育理念,使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融合发展。岗课证融通的实施能进一步提升“1+X”证书制度质量,有效促进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改进知识与技能学习方式及学习成果评价模式。

二、“1+X”证书制度背景下高职院校岗课证融通的难点

(一)岗课证内容融通不足

岗课证融通的关键在于课程、证书与职业岗位的内容融通,但当前专业课程内容普遍存在融通不足,统整迟滞、衔接不完整、结构失当等问题,难以应对“1+X”证书制度的新要求。其一,現有课程内容与证书内容部分重合,但相对零散,不利于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学习及开展考证培训。其二,证书各等级内容与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均有重合,不完善。其三,目前多数职业院校的证书试点情况是“1”学历+“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还在探索阶段,无法满足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和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例,一是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内容与《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部分内容重合,但证书内容零散出现在课程不同章节之中,没有形成知识、技能体系。二是幼儿照护初级、中级和高级不同等级的内容都出现在婴幼儿托育与服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不同课程之中,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目标不清晰,不同课程之间内容存在重合、混淆等问题。三是当前专业“1+X”证书试点仅围绕着幼儿照护一个技能等级证书,忽略了如母婴护理等相关“X”证书的岗课证融通,没有实现从“1”到“X”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

(二)岗课证标准缺乏统一

岗课证融通不仅涉及课程内容,还应在道德、知识、技能等维度确立新的标准,但就目前而言存在岗位、课程与证书标准不统一、不互认、不协同等问题,影响“1+X”证书制度实施深度。一是缺乏统一的专业标准、证书标准、课程分级标准等,难以为职业院校岗课证融通建设提供详实的实施方案,课程标准较混乱。二是职业岗位、专业课程与证书没有真正打通互融、互联、互认的人才成长“立交桥”,课程标准不完善。三是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的协同运行机制不深入,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体化课程标准未形成。例如分析当前幼儿照护等级证书标准、《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标准与保育师职业岗位标准,发现其在设定上存在知识技能标准不一、等级划分不同等问题,由此可以看出三者标准缺乏统一。

(三)岗课证考评主体缺位

岗课证融通涉及学生、教师与企业用人单位三方主体,是“学-教-考”三维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的检测者,但当前存在用人主体缺位、考评人员单一、评价方式落后等问题,影响“1+X”证书制度实施的效果。首先,作为用人主体及人才培养质量主要评价方的行业企业严重缺位,从课程内容选择到课程体系设置,从教学计划实施到教学效果评价都缺乏应有的参与度,导致人才培养评价失之偏颇。其次,课程、证书与岗位考核评价主体割裂,缺乏沟通协调和统一,从评价标准到考核内容,从评价方式到考点重点,未形成“校企-岗课-双师”双循环评价体系。最后,当前考评内容多是静态的,难以动态地跟进行业发展、岗位变迁及职业精神、职业态度等要求,对真实职业场景、跨界整合能力、未来发展性等方面的评价不足。

(四)岗课证双师队伍缺乏

岗课证融通中“双师型”教师是融通工作的重要纽带,是开展“X”证书培训的主要力量,但目前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有待完善。“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着“1+X”证书制度影响的广度。一是“双师型”教师数量有待增加,当前数量无法满足“1+X”证书培训的数量要求与岗课证融通工作的需要。二是教师实践能力有待提升,对行业新动态新技术掌握不够,教学设计与授课中缺乏对真实职业岗位实践项目的研究、示范与讲解。三是教师职业鉴定能力有待加强,对职业岗位任务分析不够,课程任务与岗位任务融合不够,无法就课程任务判定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1+X”证书制度背景下高职院校岗课证融通的路径

明确“1”与“X”相生相长的关系,将“1+X”证书制度作为岗课证融通的关键路径,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岗课证融通难点,从而将“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模式创新等结合起来,全面推广“1+X”职业技能课程,推进“三教改革”。构建“1+X”证书纵向层次化、横向复合化的课程结构,注重实效的师资培训、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基于职业能力的学生测评,以此化解主体矛盾、破解资源困境。

(一)依托“岗、证”重构课程内容

依托职业岗位、职业等级证书重构课程内容,形成“岗课证”三维一体模块化课程。“三维”指的是从职业岗位、专业课程、“X”证书三个维度出发设计课程内容,“一体化”是指岗位工作、专业课程、“X”证书在内容上形成统一。因此,“岗课证”三维一体模块化课程需融合岗位工作任务和“X”证书内容重新构建课程任务;结合“X”证书等级技能点和岗位工作流程,明确课程目标及重难点;核准与本专业相关“X”证书,丰富“X”证书的实践内涵。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为例,本课程旨在为早教托育机构培养高水平保育师,培养学生重视婴幼儿保健,热爱儿童发展与健康管理事业等职业素质,要求学生具备婴幼儿基本保健、常见意外伤害处理、健康观察及疾病判断和识别的知识及技能。“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正是面向托育一体的婴幼儿照护服務机构及相关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旨在增强托育相关专业学生开展幼儿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能力。

一方面根据2021年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要求,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可申报初级保育师资格;另一方面根据“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评范围及对象要求,高职托育托幼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考取中级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证书。因此,聚焦初级保育师岗位工作内容,“1+X”幼儿照护职业技能中级证书,重新设计《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内容。具体流程和内容如下:

(二)对标“岗、证”统一课程标准

对标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证书设置课程标准,形成“岗课证”二元三统一课程标准。“二元”是指岗位、“X”证书与课程背后代表着的“双元主体”——企业与学校,“三统一”是指岗位标准、“X”证书标准与课程标准相统一。因此,“岗课证”二元三统一课程标准是指结合企业用人和学校育人要求,对照岗位和“X”证书,校企双方共同确立课程知识、技能、道德、情感等维度的新标准,建立统一、互认、协同的“岗-课-证”标准体系。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将保育师职业定义为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幼儿照护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要求能为幼儿提供针对性生活照料、保健护理,并能为幼儿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于成长的环境,能指导幼儿早期发展,可独立完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相应岗位工作内容。据此,重新设计《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标准,形成“岗课证”二元三统一课程标准。具体流程和内容如下:

(三)协同“校、企”完善课程评价

协同学校与企业,融合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证书设计课程评价体系,构建“岗课证”双主体三融合课程评价体系。“双主体”指课程评价需要学校和用人企业共同参与,“三融合”意在评价方式与内容融合岗位、“X”证书与课程评价方法、标准等。课程评价体系一般包含课程的评价框架、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三方面内容。课程评价体系以课程目标作为设计评价体系的基本依据,首先根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评价框架,然后设计评价方法,最后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结合“1+X”证书制度和岗课证融通的特点与要求,团队根据岗位工作要求、“X”证书考评标准、《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目标来设计本课程评价框架;依据岗位工作考核方式、“X”证书考取方式选择课程评价方法;以保育员鉴定标准、“X”证书考评标准确立课程评价标准。重视评价方式、评价主体、质量监控等,在融合评价方面以质量监控机制为抓手完善“X”证书管理体系。综上,重新设计了《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评价体系,形成双主体三融合课程评价体系。具体流程和内容如下:

(四)联合“校、企”建设“混编”教师队伍

联合学校与企业人才优势,结合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证书,构建“二制度三参与”混编教师团队。“二制度”是指“6+2”校企交替工作制度和“3+3”教学考核制度,“三参与”指学校、企业、“X”证书颁发鉴定机构人员参与“混编”教师队伍。打造校企混编、专兼结合的双师队伍,融合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形成高水平双师队伍,解决当前岗课证融通和“X”证书培训中师资数量欠缺、实践能力不足、专业鉴定能力不强等问题。高职院校和企业应根据专业(专业群)设置、师资队伍现状和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制定混编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校企可以依据人才需求情况互派优秀骨干互兼互聘,通过专兼互聘互助,逐步强化“双师”素质。一方面,鼓励中青年教师到企业一线顶岗实践,实行“6+2”校企交替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兼职教师的岗前培训、示范教学和经验分享,实行“3+3”教学考核制度,帮助兼职教师对教学理论、教学过程、教学技巧、课堂组织有更好地理解和把握。“6+2”校企交替工作制度是指专业教师每年必须参与所任课程、专业相关的企业实践工作,其中包含每年6周企业轮岗实践和2周固定岗位实践。“3+3”教学考核制度是指企业兼职教师在全学期教学中需参与三阶段和三内容考核,三阶段考核包含:课前培训中教学资料查验考核、课中教学中教学能力展示考核以及课后教学资源完善和修改。根据“混编”教师队伍特点和“1+X”证书制度要求,结合保育师岗位特点和幼儿照护等级证书考评资格,构建包含托幼机构优秀保育人员、“1+X”幼儿照护等级证书考评员与督导员、具备保育师资格教师的“二制度三参与”高职《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混编”教师团队。具体流程和内容如下:

四、结语

在“1+X”证书制度背景下,结合实际课程教学,对“1+X”证书制度背景下的岗课证融通的方向进行阐释、难点进行剖析、路径进行探索。以高职《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课程为例,从内容、标准、评价到师资,研究如何将岗位技能要求、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课程有效融通,同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三教”改革,构建新的模块内容、梳理新的课程标准、设计新的评价体系、组建新的师资团队,以此对课程进行改革,让教学贴近真实工作情境,让课程符合岗位要求,让培养的学生真正提高技能水平,满足社会对于婴幼儿保健护理及照护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幼有所育添砖加瓦。

(基金项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X证书制度下<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实务>岗课证融通的探索与实践》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XJJG202102006。)

(俞琬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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