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慧琳 李 强 魏晓薇 翟宏堃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心理学系,天津 300350)
共享现实(shared reality)指我们与他人在感觉、信念和判断等内部心理状态上就某一目标对象达成的共通体验(陶塑,许燕,2014;Echterhoff,Higgins,& Levine,2009)。事实上,共享现实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关注的重要理论,为理解现实建构提供了侧重社会共享性的独特视角(Hardin&Higgins,1996)。人们在现实建构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自己对事物的理解是真实的,相较于聚焦个体自身感知和推断的认知监控理论(cognitive moni-toring theory;Flavell,1979),共享现实则从关系的角度揭示了现实建构中社会验证(social verification;Hardin & Higgins,1996)的重要性。这表明人际共通体验具有社会验证的功能,个体通过与他人共享感觉、态度、信念和判断等,从而对自身内部心理状态的准确性产生足够的信心。于是,“共享”强调心理状态上的体验共通性,“现实”强调客观真实中的社会共享性。
与他人创造共享现实是人类进化而来的一种基本特征,其他进化特征(如语言等) 往往都需要通过共享现实才能实现(Higgins,2019)。创造与他人之间的共享现实不仅能够在微观层面上帮助个体更好地应对新颖、复杂和模糊的现实挑战(Echterhoff&Higgins,2021),而且还能在宏观层面上促进人际信任(Pesch et al.,2018)。反之,缺乏共享现实不仅使个体产生身心不适或超现实幻觉等(Chen et al.,2020),并且进一步限制大规模合作(Higgins,2019)。
沟通是共享现实产生和发展的关键途径(Echterhoff & Higgins,2017;Echterhoff &Schmalbach,2018;Lau et al.,2001)。共享现实聚焦于个体间关系而非局限于个体自身,这反映出共享现实的互动性特点(Echterhoff & Higgins,2021)。个体在互动中推断他人的内心状态,同时向他人表露自己的内心状态(Huneke & Pinel,2016)。但是仅仅通过推断和表露尚不足以创造共享现实,因为有关目标对象的信息往往是模糊的,互动伙伴有时还需要对内容进行澄清和确认(Echterhoff et al.,2005)。沟通在创造共享现实的互动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们在沟通中会调整有关目标对象的内容以适应沟通对象的态度,这反过来又影响了人们对目标对象的记忆,而记忆偏差的产生则表明人们创造了共享现实(Bebermeier et al.,2015)。事实上,其他途径也能产生共享现实。例如,当个体对他人的目标对象判断足够信任,那么仅仅意识到他人对目标对象的内心状态也能使个体产生共享现实的体验(Higgins et al.,2007)。虽然沟通并不总是必要的,但有关沟通的共享现实研究为共享现实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最直接和最有力的实证基础(Echterhoff,Higgins,&Levine,2009)。
共享现实能够在人际沟通、群内沟通和群际沟通这三个层面上的诸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作用包括:亲密关系(Rossignac-Milon & Higgins,2018)与信任(Pesch et al.,2018) 的建立和发展;文化(Kashima,2016)、道德与宗教(Heiphetz,2018) 的产生及其内部机制;刻板印象(Clark&Kashima,2007)与错误信息(Jost et al.,2018)的形成及传播机制等。共享现实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互动领域起到广泛而深刻的作用,是因为创造共享现实既是人类的基本动机之一(Echterhoff & Higgins,2021),也是个体发展社会表征系统的基础机制(Hardin & Higgins,1996;Levine &Higgins,2001)。于是,共享现实成为个体理解世界真相和建立社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并用以解释诸多领域中的研究成果(Echterhoff&Higgins,2021)。
本文以沟通为线索,系统梳理现有的共享现实研究并提出未来的研究展望。本文首先阐述了共享现实的产生和发展,包括概念内涵、动机成因、作用机制和研究方法,并且在此基础上重点梳理了沟通主体、沟通对象和信息刺激这三个沟通要素如何在认知动机(epistemic motivation)和关系动机(relational motivation)两个动机层面上影响共享现实的产生和发展,之后以亲密关系、文化和刻板印象为示例领域进一步讨论共享现实在沟通中的功能意义,最后提出未来研究展望。
早期研究者们将共享现实视为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心理表征(Higgins & Rholes,1978;McCann & Higgins,1992)。但这一阶段的研究多局限于现象学层面,存在理论框架模糊、研究问题失焦、研究方法粗糙等诸多局限。打破这一局面的是Hardin 和Higgins(1996),他们在系统梳理早期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共享现实的概念内涵,将其描述为经社会验证后一致同意的内容,强调个体主观经验的客观性、有效性和普遍性,从此心理表征的社会共享性有了清晰的理论基础。随着理论不断发展,研究者们提出了共享即相信(sharing-is-believing;Echterhoff et al,2005)实验范式,该范式成为共享现实这一概念由抽象到具象的关键转折。此外,神经科学的相关证据奠定了共享现实的大脑机制(Molenberghs et al.,2016)。在此基础上,共享现实开始呈现出多机制模块细分和多研究领域结合的蓬勃发展态势,涉及共享参考(shared reference;Echterhoff & Higgins,2021)、 共享关注(shared attention;Shteynberg,2015)、共享关联(shared relevance;Higgins,2016)和共享兴趣(shared interest;Higgins,2019)等多种细分机制模块,以及延伸至亲密关系、文化和刻板印象等多个研究领域。
在概念辨析上,人们容易将共享现实与说服和共情等相近概念混淆。说服指个体针对某一目标对象进行信息加工后而形成的态度或态度改变(Bohner & Dickel,2011),而共情指我们与他人在情绪状态上产生共鸣(Depow et al.,2021)。由于说服强调个体向他人单向施加影响,因此被说服者不一定能够与说服者达成内心状态上的共通体验。此外,即使意见不一致也可以产生共享现实,这是因为共享现实的目标对象还包括哪些地方存在分歧,以及为什么存在分歧等。共情强调互动双方的情感共鸣,而共享现实则是关于某些目标对象的,这反映出共享现实并非简单地复制他人的内心状态,而是涉及三元关系,包括创造共享现实的个体自身和他人,以及目标对象。
创造共享现实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认知动机和关系动机(Echterhoff & Higgins,2021)。认知动机指人们有一种理解世界真相的需求,包括世界的有效性、可靠性和真实性(Hardin&Higgins,1996)。关系动机指人们有一种想要与他人建立社会联系的需求(Echterhoff,Higgins,&Levine,2009)。两种动机协同作用,表现为个体与他人共享对世界真相的理解有助于加强彼此间的社会联系,而他人则通过社会验证功能帮助个体感知世界真相。例如,当两个人对某一事件的内心状态相通时,他们不仅会确定自己真正理解了事件真相,还会觉得彼此间的联系更加紧密(Higgins et al.,2021)。
共享现实的产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求个体能够识别他人内心状态所指的目标对象,以及推断他人内心状态的具体内容。人类已经发展出多种机制来实现这一过程。首先,在识别他人内心状态所指的目标对象上,镜像神经网络能够帮助个体解读他人的面部表情和身体动作(Gallese,2008),进而个体能够通过目光跟随(Richardson & Dale,2005)、手指指向(Bangerter,2004)和言语指向(Clark,2003)等多种机制识别他人的注意力对象并且与他人形成共享关注。其次,在推断他人内心状态的具体内容上,神经科学研究发现额下回参与对自我视角的抑制,避免个体只从自我视角出发来理解事物(Hartwright et al.,2012),而颞顶联合区则有助于个体从自我视角转换到他人视角(Molenberghs et al.,2016),此外内测前额叶皮质还可以帮助个体理解他人及其特质(Lamm & Majdandžic′,2015)。不仅如此,人际沟通过程中沟通双方的大脑之间会产生相互关联,具体表现为脑-脑耦合(Hasson et al.,2012)和脑间同步(Pérez et al.,2017)。这些有关他人信念推理、特质表征和脑间关联的神经机制对于创造共享现实十分重要,使个体能够考虑其他人的信念和特质从而调整自身的信念。以此大脑机制为基础,人们可以通过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Leslie et al.,2004)、情绪观点采择(van Boven et al.,2013) 和社会投射(Robbins & Krueger,2005)等多种机制来推断他人内心状态。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制对于创造共享现实来说是必要的,但并不等同于创造共享现实本身,因为能够推断出他人内心状态并不意味着与他人共享内心状态。
共享即相信范式(Echterhoff et al.,2005)是在沟通中创造共享现实的主流实验范式。在该范式中,参与者需要与另一名虚拟参与者(即“受众”,audience)针对目标对象进行沟通。参与者阅读一篇有关目标对象的短文,之后向受众描述该目标对象。受众需要根据参与者提供的信息在30 个熟人中识别该目标对象。实验结束后,两名评分员对参与者的描述文本进行评分。需要注意的是,有关目标对象的短文内容是模糊的。例如,“除了商业活动,迈克尔很少与人们联系,他觉得自己不需要依赖任何人”,该信息既可以被积极解读为“迈克尔是独立的”,也可以被消极解读为“迈克尔是冷漠的”。许多研究表明,参与者会根据受众对目标对象的态度来调整他们对目标对象的描述,这一效应被称为受众调节效应(audience-tuning effect;Echterhoff et al.,2005)。它会影响参与者后续的记忆,从而形成偏向受众态度的记忆偏差(Echterhoff et al.,2008,2013)。由于记忆是其他认知过程的基础,因而记忆偏差的形成表明个体在主动创造共享现实,以及共享现实的创造会对个体的心理表征产生持久影响(Bebermeier et al.,2015)。
共享现实中量表形式的测量工具极为少见。Conley 等(2016)在探究美国少数族裔群体对美国白人的态度时使用了自制的共享现实量表,但该量表适用于特定的研究议题,并不具有普适性。近两年,Schmalbach 等(2019)编制了关于目标的共享现实量表(Shared Reality about a Target,SR-T),但该量表尚未得到广泛使用。
影响共享现实的沟通要素包括沟通主体(信息刺激的发送者)、沟通对象(信息刺激的接收者) 和信息刺激(Echterhoff &Higgins,2017)。研究者们采用共享即相信实验范式,在认知动机和关系动机两个层面上,通过操纵沟通主体特征、沟通对象特征和信息刺激特征来探究创造和维持共享现实的边际条件。具体来说,创造共享现实的前提条件是个体有想要理解世界真相的认知动机和与他人建立社会联系的关系动机(Echterhoff&Higgins,2021)。因此,沟通主体、沟通对象和信息刺激会通过影响个体的动机强度和动机满足水平来影响共享现实,个体的动机强度越高或者动机越容易被满足时就越可能与他人创造共享现实。
3.1.1 认知动机层面
沟通主体的自信水平会通过影响个体的认知动机强度来影响共享现实。当沟通主体对评估目标对象信心十足时不太可能创造共享现实,因为个体的高自信水平削弱了想要通过创造共享现实来降低不确定性的认知动机(Kopietz et al.,2010)。此外,沟通主体向沟通对象传递的有关目标对象的信息描述会通过影响认知动机的满足水平来影响共享现实。信息描述作为一种认知输入源会加强沟通主体在理解目标对象时的信心水平,从而满足个体的认知动机(Echterhoff&Higgins,2017)。于是,当沟通主体只知道受众态度但不进行信息描述时不会产生共享现实(Higgins & Rholes,1978)。但知道受众态度并进行信息描述有时也不足以产生共享现实,这是因为个体的信息描述可能只是为了遵守礼貌等沟通规范而非想要创造共享现实(Echterhoff et al.,2008)。
3.1.2 关系动机层面
沟通主体的关系需求会通过影响个体的关系动机强度来影响共享现实。关系需求分为特质性需求和情境性需求两种。就特质性关系需求而言,人们存在一种关系偏好,即更愿意与某些特定的沟通对象建立关系。对此,Pierucci 等人(2013)研究发现,沟通主体只有在与自己偏好的沟通对象进行沟通时才会创造共享现实。此外,沟通主体的亲和性特质也会影响共享现实,那些高亲和性特质的个体更可能与他人创造共享现实(Huntsinger et al.,2016)。就情境性关系需求而言,当个体的归属感被削弱时,想要与他人建立联系的关系需求就会提升,于是更容易创造共享现实(Sinclair et al.,2005)。有关文化的研究表明,集体主义文化的参与者更容易创造共享现实(Skorinko et al.,2015)。
3.2.1 认知动机层面
沟通对象的认知权威(epistemic authority)和群体规模会通过影响个体的认知动机满足水平来影响共享现实。常人认知理论(lay epistemic theory;Kruglanski et al.,2005)指出,认知权威指形成和验证知识的关键来源。高认知权威的沟通对象往往会被认为更可信,以及对目标对象的认识更全面、深刻和专业,能够更好地满足个体理解真相的认知动机(Echterhoff et al.,2017)。因此,当沟通对象的认知权威较高时更容易产生共享现实。此外,相较于与他人创造新的共享现实,个体更倾向于加入一个已有的共享现实,因为这样可以提高个体在认知上的自信水平(Conley et al.,2016)。多个沟通对象集结成群往往表明群体内部已经存在一个共享现实,因而当沟通主体面对由3 名沟通对象组成的群体时,即使没有信息描述也会产生共享现实(Higgins et al.,2007)。Echterhoff 等人(2017)在重复上述研究结果的同时还进一步发现沟通对象的群体效应能够补偿认知权威,即沟通主体与一个低认知权威的沟通对象未能创造共享现实,但与多个低认知权威的沟通对象却创造了共享现实。
3.2.2 关系动机层面
沟通对象的社会类别会通过影响个体的关系动机强度来影响共享现实。当沟通主体面对不同文化背景的沟通对象时,更愿意与相同文化背景的沟通对象创造共享现实(Echterhoff et al.,2008,2013,2017)。例如,学生群体内部很容易创造共享现实,但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理发师(Echterhoff et al.,2005)和拥有高社会地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Echterhoff,Lang,et al.,2009)之间难以创造共享现实,这可能是因为学生认为彼此距离太过遥远,缺乏建立社会联系的关系动机。此外,沟通对象的信息反馈会通过影响个体的关系动机满足水平来影响共享现实。沟通对象的消极反馈会破坏沟通主体的关系动机,包括信息错误地传递给了其他人(Echterhoff et al.,2013),以及沟通对象不能理解沟通主体传达的信息(Echterhoff et al.,2005)。即使是积极反馈,不同的反馈对象也会影响共享现实。例如,当主试向沟通主体传递反馈时并未产生共享现实,但沟通对象亲自传达时却产生了共享现实(Echterhoff et al.,2013)。
信息刺激的形式和模糊水平会通过影响个体的认知动机强度来影响共享现实。共享现实研究中的信息刺激形式起初是文本(Higgins,1999),后来拓展至图片(Kopietz et al.,2009) 和无声视频(Hellmann et al.,2011)。虽然它们引发的认知动机强度不同,但都能创造共享现实。这可能是因为模糊的信息自下而上地削弱了沟通主体的自信水平,从而激发了沟通主体创造共享现实以降低不确定性的认知动机(Echterhoff&Higgins,2017)。有时,模糊信息情境下所产生的共享现实会带来麻烦。例如,现实生活中有关性骚扰的信息刺激往往是模糊的,人们在面对模糊水平较高的性骚扰信息时更可能受到不同他人的影响而产生不同的共享现实(Pierucci et al.,2014),这进一步阻碍了诸如性骚扰等模糊性水平较高的社会现象的防治工作。
以人际- 群际行为连续体为基础,共享现实在人际、群内和群际这三个沟通层次上的不同领域中均发挥重要作用。亲密关系(Reis,1990)、文化(Kashima,2008)和刻板印象(Yzerbyt,2016)分别是人际、群内和群际三个互动层次中的重要研究领域,与沟通关系密切。从共享现实出发解读沟通在这三个领域的作用,有助于研究者们深入理解沟通与亲密关系、文化和刻板印象相互影响的边际条件和底层机制,进而有助于回答如何构建高质量的亲密关系、为何某些文化信息更容易在特定人群中实现大规模传播,以及刻板印象一致性偏见为何难以改变等问题。
以往研究主要讨论如何利用沟通技巧提高亲密关系质量(Pettigrew,2009)。但沟通质量并非总能预测亲密关系质量(Markman et al.,2010),甚至亲密关系质量反过来会影响沟通的内容和形式(Lavner et al.,2016)。这反映出沟通和亲密关系间的相互作用是非常复杂的,而共享现实有助于研究者们理解二者间复杂的作用关系。
共享现实影响亲密关系的建立和发展(Rossignac-Milon&Higgins,2018)。在亲密关系启动阶段,共享情感(如一起大笑)会增加彼此间的吸引力(Huneke & Pinel,2016)。随着关系慢慢深入,亲密伙伴通过联合活动(Boothby et al.,2017)和深度沟通(Sprecher et al.,2013)等共享实践形成思维、行动和沟通方式上的特定模式。与其他关系类型不同,亲密伙伴通过协调过往记忆(Hirst & Echterhoff,2012)和未来目标(Fitzsimons et al.,2015)加强彼此间的亲密关系,而共享现实正是稳固过去和创造未来的隐形力量。当亲密伙伴的自我意识融合并且以“我们”的方式思考和行动时,这种高水平的共享现实一方面有助于维持亲密感并履行承诺(Linardatos & Lydon,2011),另一方面有助于抵御外部威胁(Murray et al.,2018)。例如,当道德低下的同事取代自己得到提拔时,个体转而通过肯定自己对亲密伙伴的承诺来应对这一外部威胁(Murray et al.,2017)。
共享现实是沟通和亲密关系相互作用的底层机制(Koudenburg,2018)。沟通之所以能够影响亲密关系,这可能是因为有效和顺畅的沟通有助于彼此创造共享现实,从而提升亲密关系水平(Koudenburg et al.,2011)。反过来,低质量沟通则会通过削弱共享现实感来破坏亲密关系的建立(Mc-Farland et al.,2013)。随着关系不断深入,亲密伙伴往往发展出一种普遍的共享现实,针对多种目标对象形成共通体验(Rossignac-Milon et al.,2021)。在这种高水平的共享现实状态下,沟通对亲密关系的影响作用将被削弱,沉默反而会加强彼此的亲密关系水平(Koudenburg et al.,2014)。
文化是一组在群体内部进行非基因传播的信息(Richerson et al.,2010)。这些信息通过群内传播创造了文化共享现实,而文化共享现实又为文化的形成、维持和变化奠定重要基础(Kashima et al.,2018)。
文化的微观动态传播大致分为4 个过程,分别是生产(production)、入场(grounding)、解释(interpretation)和记忆(memory)(Kashima,2016)。具体来说,个体产生可传播的文化信息(生产过程),并通过沟通将其引入群内传播链(入场过程,即将文化信息引入人际互动中),沟通双方对入场的文化信息进行深入理解(解释过程,即将外部文化信息转化为内部心理表征),最后将其储存在记忆中(记忆过程)以备将来使用。共享现实在入场和解释两个过程中间发挥作用,通过改变对已入场文化信息的解释来影响后续的文化传播。于是,共享现实就这样将微观与宏观的文化传播联系起来。
进一步细化来看,文化信息一般需要经过二元传播、多元传播和网络传播,而共享现实在这3 个传播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Kashima et al.,2018)。在二元传播阶段,沟通主体和沟通对象为了开启互动往往倾向于选择那些已入场的文化信息(Kashima,2014)。但仅仅对已入场的文化信息进行浅层沟通并不能使其成为社会验证的事实,只有沟通双方在认知动机或关系动机的驱动下针对该信息达成共通体验,文化信息才能被验证为可用于多元传播的事实(Echterhoff,Higgins,&Levine,2009)。多元传播的原型为链式传播,有助于创造小范围的文化共享现实(Lee et al.,2014)。一旦文化信息穿过多元传播屏障进入网络传播阶段,便实现了由微观到宏观的传播突破。当大规模群体成员对某些文化信息形成共享现实时,这些信息便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实,构成群内沟通的信息基础。即使有更好的替代方案,人们也更倾向于选择那些具有共享现实基础的信息进行沟通(Fast et al.,2009)。
共享现实影响内群体成员对外群体刻板印象的形成、维持和改变等多个过程。首先,内群体共享现实推动外群体刻板印象的形成。本质化(essentialization)是群体刻板印象形成的基础,指为每个群体类别赋予独特的本质(如懒惰)和行为模式(如逃避工作)(Davoodi et al.,2020)。内群体共享现实能够通过建构外群体的本质化特征来影响外群体刻板印象的形成(Kashima et al.,2010)。
其次,内群体共享现实维持并不断强化外群体刻板印象。内群体成员通过沟通所创造的有关群际互动的共享现实中包含大量刻板印象一致性偏见(Greijdanus et al.,2015)。不仅如此,刻板印象一致性偏见还会随着沟通的持续而逐渐加强(Lyons&Kashima,2003)。这可能是因为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偏见信息增加了人们的信息真实感和社会联系感(Clark & Kashima,2007)。但上述情况也有例外,如果沟通中反偏见的规范十分突出时,人们也会创造出更为平等的共享现实来削弱外群体偏见(Biernat et al.,2018)。
最后,群际共享现实困境阻碍刻板印象的改变。来自不同群体的个体间的沟通反馈有助于群际二人产生共享现实,但这种群际共享现实仅限于个体层面上的互动双方(Echterhoff et al.,2013)。事实上,相较于群内二元沟通,普遍的群际二元沟通往往流畅性不足(Campbell&Brauer,2021),群体成员甚至会在群际类别显著时拒绝沟通(Palomares et al.,2016)。这提示我们群际个体有可能创造共享现实,但不同群体间很难产生共享现实。这一现状极大地阻碍了内群体成员对外群体刻板印象的改变。
共享现实的概念发展尚不足30 年,目前仍面临着研究方法单一、作用机制不足和功能应用粗浅等发展障碍。突破这些困境不仅有助于焕发共享现实的理论活力,还有助于对社会心理学中的各种主题进行深度理解,甚至能够关照现实生活中的诸多社会现象。未来研究可以重点关注以下4 个方面。
想要突破共享现实理论发展尚不充分的现状,首要任务是扩展其研究方法。当前绝大多数共享现实实证研究在方法上都紧贴共享即相信实验范式,这种在方法上过度依赖特定范式的研究现状一方面反映出共享即相信实验范式仍是共享现实研究的核心范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共享现实的研究方法太过单一。未来可能的调整方向包括加强共享即相信实验范式在结果评定上的客观性,以及发展和完善结构化测量工具这两个方面。
目前研究者们提出了一些共享现实作用机制的构建模块,例如共享参考、共享关注、共享关联和共享兴趣等。但这些机制模块尚处于新生阶段,未来仍有较大健全空间。研究者们也可以进一步探讨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De Freitas,2019)和非言语沟通(Pezzulo et al.,2019;Vesper &Sevdalis,2020)等如何在共享现实的产生和发展中发挥作用。此外,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共享现实的发生场景逐渐由现实空间延伸至虚拟空间(Bargh et al.,2006),如何在虚拟空间中理解共享现实的作用机制,研究者们或可深挖元宇宙(metaverse;向安玲等,2022)和共享现实的关系。
近10 年,研究者们不断尝试将共享现实这一理论视角引入诸多领域,但这种结合往往是浅层的、僵化的,甚至是空泛的无机结合,表现为直接套用共享现实的外壳来解释特定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目前,与共享现实结合较好的是文化传播领域。这是因为研究者在提出文化传播四阶段模型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共享现实在入场和解释两个阶段之间发挥作用,实现了共享现实和文化相关理论的有机结合(Kashima,2016)。未来研究者应加强共享现实与已有领域的有机结合。例如,研究者们可以借助共享现实来解释信息传播领域中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的研究议题,包括人们是否容易受骗(Mercier,2017)、为什么虚假信息会广泛传播(Jost et al.,2018),以及如何削弱回音室效应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Cinelli et al.,2022)等。
目前已有研究者利用共享现实解释社会心态建构(王俊秀,2021;吴莹,杨宜音,2013;杨宜音,2015),未来或可借助共享现实来探讨创造共享现实的认知动机和关系动机如何影响人们的心理求助策略偏好(Mercier et al.,2018),以及人际互动中情感操纵的成因和发展(Waddell et al.,2020)等。现实中,共享现实的内容既可能客观真实,也可能充满错误和偏见(Jost et al.,2018)。但由于共享现实具有认知封闭(Dugas& Kruglanski,2018)的特点,因此改变已有的共享现实十分困难。这可能有助于回答为什么情感操纵等高水平的共享现实现象一旦形成便难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