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及其风险应对

2023-06-19 07:17黄家康李红革
理论导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人工智能

黄家康 李红革

摘 要: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重要赋能力量,人工智能带来的呈现方式立体化、传播格局扁平化和内容生产个性化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效度、话语内容的温度和话语传播的精度。但是,资本逻辑下的“泛娱乐化”与“数字殖民”、算法逻辑下的“信息茧房”与“群体极化”、拟态环境下的“主体旁落”与“把关缺位”,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因此,必须深化话语内容与方式供给侧改革、加强话语主体能力培养、强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以实现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过程中的“智能渗透”“智能队伍”“智能变革”“智能保障”。

关键词:人工智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话语表达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6-0054-07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实践和经验研究”(22ZDA012)阶段性成果;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融入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19JZD047)。

作者简介:黄家康(1997—),男,湖南武冈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李红革(1967—),男,湖南涟源人,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从1956年约翰·麦卡锡、克劳德·香农等人在达特茅斯学院举行的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人工智能的论题,到2016年人工智能代表“阿尔法狗”(AlphaGo)在围棋人机大赛中战胜了世界冠军,人工智能持续升温,现已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1]。以认知科学为理论支撑的人工智能,必将凭借其强渗透性和广泛应用性等特征多维度嵌入意识形态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性为其操控意识形态提供了有利条件”[2],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生成和巩固带来了新契机。但同时,人工智能自带的应用风险及其衍生的社会风险,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面临多维度挑战。“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3]因此,探析人工智能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之间的内在关联极具理论意蕴和现实意义。

一、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新契机

“人工智能的发展重塑了网络空间的技术样态、信息数据的传播业态和意识形态的政治生态”[4],对于意识形态而言,人工智能呈现方式立体化、传播格局扁平化、内容生产个性化,助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效度、话语内容的温度和话语传播的精度实现整体跃升。

(一)呈现方式立体化,增强话语表达的效度

虚拟现实(VR)技术是“一种综合了计算机图形学、人机接口技术、传感器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術等多领域成果的新技术,目标是提高人机交互的功能,达到真实的视觉、触觉、听觉和嗅觉体验效果”[5]。人工智能时代,以虚拟现实为代表的智能技术与可穿戴设备迅速发展,“通过呈现逼真场景和进行人机互动而实现对现实世界的重构”[6],打破了传统的二维呈现方式,为用户营造出三维视觉、触觉、嗅觉、听觉等多样态交互的沉浸式感官体验。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VR技术为其话语表达提供了新的时空场域和实践范式,实现了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真正联结,跨越了话语传播原有的时空界限,赋予人们身临其境般的“具身性”和第一视角的“沉浸感”,强烈的临场感会增强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接受度、满意度和认同度。不仅如此,元宇宙中的3D成像动态与全息影像可赋予人们更真实的“具象化”体验,进一步强化VR技术的“具身性”和“沉浸感”,进而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入脑、入心、入行,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实效性。当前,人工智能已被广泛应用于意识形态宣传领域。例如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央视网推出的《全景沉浸看报告》运用了“VR+AR”技术,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具象化、生动化、可视化展示,用户不仅能更加便捷、即时、深入地了解两会现场实况、工作报告等内容,还能亲身感受会场中庄严而和谐的氛围,增强了受众的政治参与感与主观积极性。

(二)传播格局扁平化,提升话语内容的温度

在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格局中,传播主体作为信息的生产者控制了信息的加工处理过程,受众只能单向地、被动地接收传播主体生产的信息。人工智能时代,由于技术对普通受众的赋权,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距离被拉近,过去单向化、中心化的传播格局渐趋扁平化、去中心化。在新的传播逻辑支撑下,受众也可以自主参与并进行互动,使主流意识形态更加契合受众的心理习惯和实际生活。

当前,众多网络用户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上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微观化、大众化、形而下的生活解读,这种生活化叙事的表现形式虽琐碎细微但极具感性化,能够引起用户之间的情感共鸣与价值共振,有助于凝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共识。人工智能际遇下,这种生活化、感性化的叙事为机器学习技术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机器学习的“根本任务是数据的智能分析与建模,进而从数据里面发掘出有用的价值”[7],对于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来说,机器学习通过深度分析和整合大量用户在互联网上的生活化、感性化叙事的数据资源,模仿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建构逻辑和语言表达特点,并构建智能模型为主流意识形态服务。主流意识形态本身严肃、理性的表达方式与感性叙事的生动、生活化融合互补,破除了两者之间的圈层壁垒,让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更具亲和力、感染力,构成了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独特的表达方式,提升了话语内容的温度。

(三)内容生产个性化,提高话语传播的精度

大数据、机器学习、推荐算法是人工智能应用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关键技术,依托三者可实现对用户的精准画像和内容的精准供给,为个性化、精准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提供重要驱动力。

一是用户精准识别和画像。“共产党员如果真想做宣传,就要看对象”[8],精准了解用户是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首要前提。人工智能时代,依托机器学习可实现对用户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痕迹的深度分析,从兴趣偏好、心理特征、思想动态和价值取向等多维度对其进行立体画像,助力意识形态工作者全面、精准地掌握用户需求,进而有效赋值更具个性化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与供给。二是内容精准定制和供给。了解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只是前提,以此为基础实现意识形态内容的靶向化分发才是最终目的,在人工智能赋能下,推荐算法“能够通过各种数据识别机制、信息推送机制、嵌入机制自动采集、计算和推测,实现信息的有效传播”[9]。换言之,推荐算法赋能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在定制和分发过程中精准调适,实现内容供给与用户需求精准匹配,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由“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转变。借助精准化的用户画像与内容供给,意识形态工作者能够清晰地掌握受众的思想观念现状并通过分析其变化规律,进而预判未来的发展趋势,确保及时将相关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推送给受众,提高话语传播的精度。例如新华社的“快笔小新”,依托大数据和文本挖掘等技术实现信息生产,并借助机器学习技术进行机器人写作,进而实现对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精准定制。此外,借助计算机视觉技术可实现“在互联网中全景采集网络舆情信息、自主洞悉负面舆论热点和全过程监测网络舆情动态”[4],促使议题设置与社会舆情治理需要快速衔接,及时主动地设置议题,为广大受众推送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最大程度规避负面舆论信息的消极影响,实现对网络舆论走向的精准掌控和引导,进而凝聚思想共识、增进政治认同。

二、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风险挑战

尼尔·波斯曼指出:“每一种技术都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10]人工智能技术亦是如此,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带来全新机遇的同时,资本逻辑下的“泛娱乐化”与“数字殖民”、算法逻辑下的“信息茧房”与“群体极化”、拟态环境下的“主体旁落”与“把关缺位”,分别影响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主导力、传播力和效用力,给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带来诸多风险挑战。

(一)资本逻辑下“泛娱乐化”与“数字殖民”冲击话语主导力

话语主导力是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基本保障。资本逻辑下,资本天然的逐利性和扩张性加剧“泛娱乐化”现象与“数字殖民”风险,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导力。

其一,资本通过挟持人工智能技术催生了“泛娱乐化”现象,“泛娱乐化带来的巨大流量经济与资本的利益诉求不谋而合”[11]。同时,资本增殖本性决定了它一定会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12]。在资本的推波助澜下,“泛娱乐化”现象为了博取受众眼球,肆意解构宏大叙事、戏谑主流权威、挑战道德底线,严重偏离了主流意识形态正轨,推荐算法作为流量经济的技术内核夹杂着资本的“意志”,成为了“泛娱乐化”内容的“助燃器”。在这种喧嚣的“泛娱乐化”氛围中,资本与技术的合谋侵蚀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逻辑,并试图掩盖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导致主流意识形态陷入边缘化境地。不仅如此,人们长期沉湎于低俗、庸俗、媚俗的“泛娱乐化”内容,会逐渐丧失理性思考的能力,扰乱了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确认知。

其二,“数字殖民”作为资本与技术合谋的产物,在人工智能时代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并萌发新的表现样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人工智能领域,试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数字空间”作为新殖民地形态,推行所谓的“数字殖民”统治,进而通过窃取用户数据、操纵网络舆论导向等隐匿手段威胁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企图达到经济掠夺、政治侵略和文化渗透等最终目的。可见,人工智能时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攻势变本加厉,并演变为数字博弈、技术博弈,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输出的新工具。西方国家为“数字殖民”营造出民主、自由、多元、平等、开放等假象,实则隐蔽地窃取、监控我国互联网用户的兴趣爱好、行为习惯等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设置负面舆论议题,营销包装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等西方错误社会思潮,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侵蚀,冲击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話语主导性。

(二)算法逻辑下“信息茧房”与“群体极化”阻碍话语传播力

话语传播力是生成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前提条件,只有具备话语传播力,才能掌握话语权。技术逻辑下,推荐算法固化知识容易导致“信息茧房”与“群体极化”现象,阻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力。

其一,凯斯·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中首次提出“信息茧房”的概念:“网络虽然能够带来更多的咨询选择和更便捷的信息搜索,但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信息和使自己愉悦的通信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样的‘信息茧房之中。”[13]9人工智能时代,推荐算法通过运算程序抓取和分析用户在网络空间留下的数据痕迹,研判出用户的偏好并基于此精准匹配和分发相应的信息,无论是基于内容的推荐算法,还是基于用户的协同过滤推荐算法,都以用户的偏好为主导,具备相似或相同偏好的个体迅速聚拢,进一步加剧“信息茧房”。由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风格严肃、展现形式单一,与用户偏好契合度不高,被算法的筛选系统阻隔在“过滤气泡”外,阻碍了社会主义价值共识凝聚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

其二,人工智能时代的意识形态“遵循‘认知窄化——价值分化——群体极化的内在逻辑”,信息茧房导致人们认知窄化后进一步加速价值分化,最终引起群体极化。群体极化现象最早由詹姆斯·斯托纳提出,指的是当个体处于某个群体时作出的决策相较于作为个体作出的决策,会倾向于或冒险或保守的某个极端。正如凯斯·桑斯坦所说,“如果互联网上的人们主要是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进行讨论,他们的观点就会仅仅得到加强,因而朝着更为极端的方向转移”[14]。质言之,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角度看,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流被弱化,进而彼此疏离、相互隔绝,形成一座座“孤岛”,这导致个体之间因缺乏必要的思想碰撞和价值交锋,自我纠偏能力匮乏,易使窄化后的片面认知不断强化,“结果不是好的信息聚合而是坏的极化”[13]108。从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角度看,由于“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社会中任何个体都仍属于群体,就像“孤岛”附近仍有“孤岛”,群体内部高度同质化,这就导致群体外部价值观渐趋分层化、区隔化,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对象不再是整体化的群体,而是一个个极端分化的群体,这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是严峻的考验。

(三)拟态环境下“主体旁落”与“把关缺位”消解话语效用力

话语效用力是确保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要素。拟态环境由李普曼提出,他认为“每个人的行为依据都不是直接而确凿的知识,而是他自己制作的或者别人给他的图像”[16]。换言之,人工智能时代的拟态环境是以客观世界为依据,通过智能技术进行摹写和重构后能够反映客观世界的符号化信息环境,李普曼称之为“假环境”,它是客观现实世界的仿像,也是“传播意识形态的虚拟居所”[17]。但是,“仿像”并不是现实社会在镜子里的“镜像”,不能原原本本地映射真实的客观世界。在此环境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旁落和“把关人”缺位带来的负面影响被放大,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效用力。

一是“主体旁落”。由于话语传播格局扁平化、去中心化,话语客体被技术赋权,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囿于专业分属不同领域,话语主体短时间内难以提升自身智能素养,易使话语主体旁落。二是“把关缺位”。“把关人”是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对信息进行筛选和加工的人,他们能够阻隔不良信息,确保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传递给大众。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在数据信息分析、筛选、推送等方面出色的表现,使之能够实现对“把关人”的信息判断、甄别、把关等职能的替代。但是,智能机器受限于既定的算法模型,对于有些暗讽、反语等形式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信息,无法像“把关人”一样给出正确判断。相较于传统的拟态环境,意识形态在传播过程中话语主体和“把关人”时刻在场能最大程度降低信息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当前人工智能时代的拟态环境下,可能面临话语主体旁落和把关缺位的双重挑战,拟态环境的自主选择性与复杂多元性为许多虚假信息和煽动性言論等提供了肆意发散的空间,致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失语风险。

三、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应对人工智能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面临的风险挑战,要辩证地审视人工智能蕴含的赋能力量,在供给内容与方式、话语主体能力培养、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和制度体系建设四个维度上协同发力,全面推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智能化建构。

(一)深化话语内容与方式供给侧改革,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渗透”

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与方式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新机遇。为了更好地匹配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主流意识形态“智能渗透”,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优化话语供给内容、创新话语供给方式,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重要基础。

其一,优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供给内容。首先,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多元思潮的冲击和挑战,为此,既要警惕人工智能技术背后的意识形态隐患,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有机统一”[18],在推动内容与时俱进的基础上坚持主流价值引领,筑牢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其次,要确保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人民性,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挖掘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生产出真正反映民生诉求的话语内容,使主流意识形态能够聚民心、达民意。最后,要促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生活化。习近平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19]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润物细无声”地融入日常生活之中,能够增进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性认同。

其二,创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供给方式。首先,要加大力度供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向价值的意识形态内容。在信息推送过程中,利用推荐算法赋予其更高的权重和优先级,让受众时刻处于正能量的话语氛围。其次,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受众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例如基于用户画像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意识形态推送,通过虚拟现实技术给予用户沉浸式体验,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染力和共情力。最后,为避免推荐算法带来的“信息茧房”“群体极化”等风险,要适当推送与用户偏好不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设置反向推送机制。

(二)加强话语主体能力培养,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队伍”

话语主体能力培养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首要前提。习近平提出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20]。人工智能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面临话语主体旁落和把关缺位的消极影响,更要加强主体能力培养,牢牢把握话语主导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智能队伍”,使之成为既具备丰富的意识形态基本理论和工作经验,又具备人工智能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其一,要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智能素养。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内容和方式都呈现出与时俱进的发展态势,意识形态工作者必须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满足受众新需求。具体而言,不仅要对意识形态工作者进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技能培训,而且意识形态工作者应积极加入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团队,与研发人员共同探索人工智能与意识形态工作的结合方式,确保社会主流价值观融入产品的研发过程中。其二,要加强对技术研发人员的伦理规范。人工智能不仅内含技术逻辑还负载开发人员的价值偏向,所以要对人工智能从业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伦理意识和价值观,增强技术研发人员的意识形态敏锐性,将主流意识形态作为技术研发核心融入人工智能的数据采集、算法设计和产品应用全过程,促使人工智能扮演好“自我把关人”的角色。其三,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高校需要新增并完善相关交叉学科,形成课程思政的协同效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人工智能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源源不断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提供人才助力。

(三)强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推进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变革”

“科学技术作为‘背景意识形态构成意识形态整体结构中的隐性层面,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发挥作用。”[21]因此,要通过构建智能化意识形态平台、加大力度开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来强化智能技术赋能,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变革”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其一,构建智能化意识形态平台,推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智慧升级。首先,建立主流意识形态智能数据库。人工智能的“智能”都蕴含在数据之中,要利用人工智能在数据收集、分析、处理上的技术优势,充分挖掘和收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资源,形成主流意识形态数据库。其次,开发主流意识形态智能推送系统。在受众需求侧要利用人工智能收集用户数据痕迹,掌握大众思想趋向和行为动态,针对不同受众的差异化需求在意识形态内容推送过程中精准调适,从而实现精准滴灌和全面覆盖。再次,构建主流意识形态智能算法模型。通过机器学习技术分析、模仿大众话语建设逻辑和语言表达特点,并基于此构建主流意识形态智能算法模型,使主流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更具生活化和生动性。最后,开发主流意识形态智能监管系统。借助算法技术设置信息的过滤机制,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监管的“智慧把关”,对于威胁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进行事前拦截。同时,实时管控热点议题和话语走向,依据舆论反馈及时作出调整。

其二,加大力度开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习近平指出:“努力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和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变革性、颠覆性突破,确保我国在人工智能这个重要领域的理论研究走在前面、关键核心技术占领制高点。”[22]因此,必须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和人才资金投入,“如果能够超前部署、集中攻关,很有可能实现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23]。要确保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并且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打破西方发达国家技术霸权,警惕美国“数字殖民”统治,维护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同时要重视深化国际合作,学习国外先进人工智能技术以推进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探索构建“技术共同体”。

(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保障”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和评估体系。因此,对于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风险应对,不仅要以内容供给、主体能力等话语自身逻辑为出发点,还要从制度体系规范出发,构建一套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智能保障”的机制。这套机制既需要法律法规的硬性保障,明确技术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也需要达成一致的伦理原则,明确技术的价值旨向,还需要构建监管体系,预防各种潜在风险。

其一,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技术应用界限。哈贝马斯指出:“工具理性是交往理性的一个不可替代的环节,但要让它回到其合法范围内。”[24]针对人工智能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必须规定技术的合法使用范围,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通过法律化解风险,通过法律吸纳风险,将风险社会置于法治社会的背景之中,即对智能革命时代的法律制度乃至整个社会规范进行新的建构”[25]。这要求我们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首要手段解决技术在具体实践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和出台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在意识形态领域应用界限的法律法规,确保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巩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制度根基。

其二,制定伦理准则,防范技术异化风险。马克思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也存在技术异化的风险。所以我们要以马克思的观点审视人工智能,不能完全否定其价值,但同时也要防范技术异化的风险。因此,要针对人工智能应用于意识形态领域制定相关伦理章程,明确相关伦理原则,最大程度规避因技术的误用和滥用带来的伦理风险。

其三,构建监管体系,确保技术可控发展。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来说,保持对技术的监管是降低其潜在风险、确保其可控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技术无法实现对自身的监管,所以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实现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减少人工智能失范、违规等现象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在监管体系下可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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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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