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冰洋 杨翠苹
摘 要: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亿万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殷切期盼,体现了新时代促进共同富裕的新特征和新要求。当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面临思想困惑亟待澄清、供给能力有待加强、共建共享机制落后、贫富差距较为明显等问题。因此,要以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观为指导,破除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困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数量与质量,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在统筹兼顾与协调发展中不断缩小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
关键词: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D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6-0095-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思政专项“数字时代红色文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与实践路径研究”(22VSZ108);2022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中国共产党人价值观的百年演进与时代培育研究”(2022BDJ015);2023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乡村产业振兴视域下‘中原农谷建设路径研究”(232400410067)。
作者简介:姚冰洋(1985—),男,河南新乡人,新乡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杨翠苹(1983—),女,河南尉氏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生活是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统一体,“人类社会与动物界的最大区别就是人有精神需求”[1],人类的认知能力、价值判断、理想追求、审美情趣等均源于精神生活。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与精神生产不充分、精神产品分配不均衡、精神消费不均衡等相对应的概念范畴,在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取得丰硕成果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贫乏、农村文化发展滞后、淳朴乡风民俗缺失等问题阻滞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为此,应深入考察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时代背景和现实基础,研析影响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探索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建设路径。
一、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时代审视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新时代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能够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从总体上看,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展开的,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为现实依据。
(一)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农村留守群体、农村青壮年等为主要对象,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文化产业振兴、农村道德文明建设等为基本内容,以满足农民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需要、实现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普遍富足等为基本目标。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深刻改变农民的价值观念、思想认识、行为方式,提升农民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人生境界,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殷切期盼。
一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获得感是人们在精神文化活动中所产生的思想愉悦感受,是美好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繁荣,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补齐农民共同富裕的精神“短板”,让农民产生“由内而外”的获得感。二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幸福感是美好精神生活的高级状态,是个体在参与、追求、创造、超越和共享中产生的愉悦心理和精神体验,体现为个体的自我超越、自我实现、个性发展等,“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2]。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激发农民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让农民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得幸福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3] 三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提高农民的安全感。安全感体现为人们对生命、生存、生活的情感体验和精神状态,也是美好精神生活的基本内容。安全感不仅与完善的社会保障、稳定的生活预期等密切相关,也与精神产品供给、精神生活质量等紧密相连。显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能够提高农民的安全感。
(二)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时代背景
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的时代主题,也是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4]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契合中国人民期望的现代化,其摒弃了资本中心、两极分化、物质主义膨胀等西方现代化老路,能够推动全民共同富裕,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5]。“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式现代化确立了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實质性进展,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6]习近平指出,要重视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7]。显然,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农民精神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以公平正义、共同富裕为价值目标,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走和平发展道路等为重要特征,能够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能够激发农民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在农业生产实践、乡村社会治理、乡村文明建设、乡村文化传承等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彰显自身价值,维护自身尊严,培育自信,从而获得发自内心、由内而外的精神满足。
(三)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为现实依据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以物质生活丰裕、社会保障完善、社会就业充分、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等为重要前提,以农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为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和社会公平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促进共享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民物质生活匮乏问题,在农民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上取得斐然成就。党的十九大以新时代中国的经济建设成就、社会发展阶段、改革发展任务等为基础,客观研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条件,对新时代促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新要求,即要更加重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的需要。共同富裕的核心本质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既包括物质文明更丰富,也包括精神文明更发达。当前,农村社会保障逐渐完善,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贫困问题已基本解决[8]。但在农村物质文明良性发展的同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良好道德风尚缺乏、淳朴乡风民风缺失、农民精神生活空虚等问题较为突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问题亟须破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9]。
二、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
近年来,党和政府虽积极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产品供给、乡村文化传承、乡村道德教育等,但是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仍面临一些问题,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认识偏差、精神产品生产能力不强、共建共享机制落后、精神生活贫富差距较为明显等。
(一)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认识偏差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农村物质生活富裕的稳定器、催化器和推进器,两者之间相通则并进,相斥则各退,推进乡村振兴就是农民精神生活富裕与物质生活富裕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过程。但是,“关于精神的知识是最具体的,也是难度最高的”[10],精神生活问题具有无形性、抽象性、隐蔽性等特征,这些大大增加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研究的难度,也导致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问题容易被遮蔽。学术界对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问题研究较少,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方面仍存在认识误区,有待进一步澄清、厘定。一是有些人将精神贫困归结为收入不高,将共同富裕简单地等同于物质富裕,忽略精神文化建设问题,甚至片面地认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纯粹是经济问题,只要农民经济条件改善了,农民精神生活自然就富裕了。二是有些人认为,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条件尚不成熟,还有待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三是在精神生活问题上有些农民的“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认为精神产品供给和精神生活问题是政府的“事情”,自己只需要“坐享其成”即可。总体上看,这些观念和认识忽视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特殊性、抽象性、内在性、参与性等,没有把握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性、差序性、长期性和阶段性等本质属性,给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带来理论误区和思想障碍。
(二)农村精神产品供给能力不强
在中國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先后实施了“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强国战略”“共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家园”等重大战略,改变了农民精神生活贫穷落后的面貌。但是,与丰裕的物质生活状况相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仍面临农民精神产品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等问题。一是从精神文化供给看,村图书室、乡镇文化站、农村大舞台等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数量不足、设施落后、布局失衡等,农民法制教育、农村文明创建、乡规民约建设、乡风民风建设等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农民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从供给方式看,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往往遵循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供给者(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只管建不管用,只管演不管看,只管讲不管听,忽视了农民的精神生活现状和需要。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干预下,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多为场馆、设施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缺乏移风易俗、道德教育、乡村文明等“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产品。三是从供给效果看,有关部门对“农民需要何种精神文化产品”“如何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要”“如何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等问题定位不准确,无法提供触及农民灵魂、激发农民思想共鸣的精神产品,无法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化为农民的生活常识和社会意识,不能将先进文化资源融入农民日常生活。四是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庸俗媚俗、重利轻义等不良文化思潮在农村的传播,挤压了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传播空间,使农民精神生活被“污染”、精神世界遭“玷污”[11]。
(三)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建共享机制落后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共同创造、共同建设、共同奋斗。但是,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有些地方政府对农村精神文明、乡村文化振兴等大包大揽,忽视广大农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在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的作用。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忽视农民、新乡贤、文化团体、非遗传承人、地方高校、民间组织等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未建立广泛参与、多元协同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建机制,无法营造“人人参与”的农村精神文明环境。二是有些地方缺乏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享机制,或是过于重视城镇居民精神文化建设,或是忽视农民的文化需求差异性,导致农村精神文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民精神文化消费权利和机会不均等。如许多农村地区缺乏高品质的文艺演出、文旅项目和精品展览等,多数农民无法享受高品质的精神文化服务。
(四)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较为明显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覆盖农民群体和农村区域的共同富裕,以广大农民的精神生活充分且均衡发展为价值目标。但是,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乡村精神文化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仍比较明显,不同区域农民所拥有的精神文化资源差异巨大。一是农民精神生活境界反差较大。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发展机遇、社会适应能力、价值观、理想信念、人生信仰等差异,农民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分化明显,如大多数农民勤劳致富、与邻为善、淳朴敦厚、重义轻利、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而部分农民见利忘义、金钱至上、损人利己、道德冷漠、精神空虚、虚荣攀比,从而造成农民精神生活失衡问题。二是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失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基础教育、文化基础设施、文化遗产保护等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仍较为落后,乡村文化资源、民间传统文化等开发不够,这些都影响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三是农民精神生活有较大区域差距。由于历史文化条件、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不同地区农民在精神生活领域存在较大区域差距,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较快,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充足;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匮乏[12]。
三、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在物质与精神协同发展、共建与共享同步推进和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中展开的,其以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为现实基础,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时代背景。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应当澄清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认识困惑;提升农村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增加精神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共建共享精神文明;逐步缩小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
(一)建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论,破除思想困惑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理想和价值追求,更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为此,应当创新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观,建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论,澄清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中的错误观念和认知误区。
其一,以“现实的个人”“人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依据,发展马克思主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论。比如,以马克思“现实的个人”为理论基点,深入阐释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人的发展等理论问题,揭开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神秘面纱”。再如,以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观为理论指导,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时代场域,以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和新时代乡村振兴建设为现实基点,建构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论[13]。
其二,澄清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比如,以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观批判“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无用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自然实现论”等错误观念,纠正“等农民物质生活富了,再抓精神生活问题”,“现阶段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条件不成熟”等片面认知,树立物质与精神同等重要、协同发展的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念,培育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正确认知和真诚向往。从本质上看,精神富裕和物质富裕并无先后、优劣之分,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本前提,精神生活是物质生活的内在动力。所以,在乡村振兴建设中要以马克思主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观为指导,批判主次论、自发论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观,促使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其三,培养农民正确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理念。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是等来的,也不是要来的,而是踏踏实实干出来的。要纠正“等、靠、要”的错误理念,培育“为农村农民精神脱贫奋斗终身”正确观念,摈弃“超阶段、不务实”的共同富裕理念,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现农民精神生活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跃迁[14]。
(二)提升农村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增加精神产品供给
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大厦也应当巍然屹立”[15]。所以,应当将精神生产作为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和效果不佳等问题。
其一,以农民美好精神生活需求为导向,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要以物质与精神文明均衡发展为基本原则,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要摒弃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摸清群众需求的基础上,优化农民精神文化资源配置,将文化服务和精神产品供给的主导权交给农民。为此,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联络员制度,招募农村精神文化联络员,主动倾听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摸排农民的精神需要、农村的民风民俗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供什么”的指導原则,链接农民精神生活的实际供需,做到上下打通、相互贯通[16]。
其二,以满足精神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民精神文化产品生产。要结合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的新需求、新特点,处理好乡土文化与现代文明、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等关系,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一方面要深挖乡风民俗、民间传说、家规家训、传统村落习俗、民间工艺等文化资源,探寻新时代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与乡土文化的结合点,提供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休闲生活、数字科技、乡村治理、社会文明、宜居环境等,推动城市与乡村、历史与现代、文化与产业等相融合,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乡村文化产品。
其三,以提高农民精神生活品质为重点,培育淳朴的乡村文化生态。以改善农村精神面貌、提高农民精神生活品质为要求,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比如,应当加强基层党组织、村民文化中心等组织或机构建设,选派乡风文明特约监督员,发展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文明治理会等乡村文化自治组织,推动农村的移风易俗、文明创建、道德教育等。应当纠正农村社会中的金钱至上、封建迷信、色情赌博、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和现象,改变农村社会的精神面貌。通过开展乡村文明创建、乡村道德教育、农民思想教育等,培育更多有信仰、有道德、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新时代农民,助力乡村文化生态建设。同时创作更多以农民生活为主题的精神文化产品,培育美好乡村新风尚。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共建共享精神文明
乡村振兴建设离不开亿万农民的积极参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也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共同奋斗。所以,在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践中,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一,发挥党和政府在农村精神文化生产中的“搭台”功能。党和政府应牵头推动完善村史馆、图书室、仿古戏台、篮球场、文化广场、科技小院等线下基础设施,建立公共文化云平台、VR/AR乡村文化体验馆、乡村文化“直播+文化礼堂”平台、农民精神文化“两微一端一抖”平台等线上平台,建构“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手段先进、分布合理”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有场所、有平台、有队伍。
其二,建构“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的农村精神文明共建共享机制。应发挥农民、新乡贤、非遗传承人、地方高校、民间组织等在农村精神文化生产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农民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生活需要。要按照“搭框架、建平台、立项目、争支持”总体思路,采取“政策补贴+志愿服务”“政府购买”“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唤醒农民参与精神文化生产的“主体性”。积极培养新型农村文化组织或团体,成立乡村文化田野调查专家委员会、非遗工作站、传习所等社会组织,促使农村精神文化生产的“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此外,建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农村精神文化产品共享机制。要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多样化的农村精神文明实践活动,如乡村文化大讲堂、文明家庭创建、“七好”村民评比、趣味运动会、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能工巧匠选拔、传统庙会、红歌传唱等,支持乡村篮球队、舞蹈队、曲艺队、乡村文化传承人等乡村精神文化活动的发展,弘扬勤劳致富、邻里守望、诚信重礼、敬老爱老等传统美德,让农民在精神文明共建中共享精神文化成果。
(四)坚持全面协调发展理念,化解精神生活贫富失衡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对“金钱拜物教”“物质膨胀”等物欲主义的摒弃和矫正,也是全面协调发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应当推动农村精神文化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逐步解决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问题,满足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期盼。
其一,推动思想文化与文化娱乐的协调发展,缩小农民精神境界和道德素质发展失衡问题。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道德观等为基本内容,以文明创建、道德评选、法制教育、移风易俗等为手段,开展农村思想文化实踐活动,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思想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淳朴乡风、善良民风、良好风尚等,不断缩小农民在道德素质、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上的“贫富差距”。
其二,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均衡发展。要加大农村文化产业投入,做大农村文化产业的“蛋糕”。同时,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生产能力,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自给自足”。可以运用数字技术、文旅融合等手段开发乡村传统文化和非遗资源,探索“文化+科技”“文化+农业”等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同时,要鼓励文化企业或组织在农村“落户”,为农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其三,推动区域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缩小不同区域的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当建立“先富带动后富”的传帮带机制,将发达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引入偏远、落后地区农村,推动落后地区农村的文化资源开发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落后地区农村也应当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学教育等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围绕非遗开发、文化产业、文旅融合等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缩小与发达地区农民精神生活方面的贫富差距。
结语
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客观要求,更是亿万农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殷切期盼。习近平指出:“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17]为此,要从农民精神生活贫富差距问题出发,增加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推动精神文化资源分配正义,满足农民高质量的精神文化需要。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急不得,紧不得,要做好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两手准备,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循序渐进地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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