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识形态概念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未明确定义的基础性概念,要想准确阐述其内涵,必须重读《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首次系统阐述其概念的著作。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理论基地,从认识论、价值论和本体论三重维度出发,表述丰富、多维的意识形态概念。
【关键词】 《德意志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概念;多重维度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20-0059-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20.019
《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史上,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著作。“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立,意味着意识形态开始真正成为哲学命题和科学理论,为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和创建提供了深刻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启迪”。[1]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不但基本完成了对德国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变革,而且《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第一本对意识形态概念做了系统阐述的著作,虽然在这本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意识形态的概念下一个具体、明确的定义。迄今为止,意识形态概念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难把握的理论概念,同时,其概念在学术界存在着多重界定,因此,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著作出发,结合其相关论述,刻意加深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概念论述的理解,同时,从不同维度出发探析其概念的深刻内涵,不失为一种重新界定意识形态概念的重要方法。
一、意识形态概念中的认识论维度
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认识论维度,社会意识包括意识形态,任何社会意识其产生的前提都是现实的物质活动,它有可能是正确的思想,也有可能是错误的思想,因为任何社会意识都是主体对客体(现存的物质生产方式)能动的反映,因此,反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有可能会出现错误的虚假的反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论述当中,意识形态概念主要被界定为“虚假的意识”,这主要是基于认识论的阐述。“‘虚假意识不仅指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个具体意识形态的颠倒性,还内在的包含思想家或哲学家把意识形态的特殊利益说成普遍利益的虚伪性”。[2]
(一)思想家或哲学家的观念创造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中,马克思认为:迄今为止,人们总是创造出多种虚假观念来表述社会物质条件,同时按照虚假的观念来建立社会关系,然后根据这种观念、思想、意识来支配他们自己的行为,人们屈从于这种虚假的头脑中的创造物。[3]5在这里,马克思还列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突然有一天,有一位德国革命哲学家意识到,人们之所以会溺水,是因为他们沉浸在关于重力的思想之中。如果人们在头脑中抛弃关于重力的观念,那么他们就会避免溺死的危险。但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重力的产生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意识或者观念的改变而发生任何改变,能影响它的只有纬度大小,因此,无论人们是否抛弃关于重力的观念,他们都会溺水。
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还批判了整个德国哲学批判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意识形态哲学家的批判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批判性的立场,从认识论的角度上揭示出了意识形态颠倒、虚假的本质,讽刺了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家们。”[4]马克思在手稿中表述:对德国哲学的批判,它所涉及的全部哲学问题都是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基地中产生的,因此,“在这种对黑格尔哲学家们的批判中,一切社会关系都被归结于宗教关系,进而转化成迷信,对法和国家的迷信等等。”[3]12在这种前提下,青年黑格尔派认为意识的一切产物包括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行为举止和束缚、限制都是幻想,那么只要用合乎逻辑的道德要求来破除这种幻想,就可以解放人类,完成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斗争。但是事实上,这仅仅只是用另外一种思想、观念来解释世界,其实质仍然是思想家们的观念创造。
(二)“虚假的、颠倒的意识”
马克思最初是在黑格尔和黑格尔主义者(尤其是费尔巴哈)那发现意识形态概念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上降到地上”[3]20,这意味着思想、观念、意识的产生天然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而并不是从人们的物质生活、物质交往中產生的,也并不会和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语言交织在一起,意识形态的虚假性,颠倒了存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解释:在全部意识形态的关系当中,人们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3]19这个比喻明确指出了意识形态对意识与生活关系的颠倒,揭露其虚假性,更主要的是强调,即使是“倒立着”的意识也是现实社会的反映。[5]在这里,意识形态主要指的是德意志的意识形态。德国人不在乎历史,他们一直生活在思想、观念之中,忽视现实的生活条件和生产资料。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本身并不具有虚假性或者颠倒性等特征,其产生的前提和发展的过程决定意识形态的特性。意识形态如果脱离现实的生活条件,脱离实践,那么其就具有虚假性;如果意识形态产生于社会的物质产生过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那么其就不具有虚假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停留在意识形态是“颠倒的意识”这一层面,而是进一步思考,立足于实践,揭示意识形态产生的现实基础,从交往与生产力、国家与所有制关系层面进一步阐述意识形态。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也进一步揭示了历史概念的重要性。“马克思考察历史现实的起点,是在一个共时性的复杂结构中进行考察的,是以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各自的发展和相互关系的变化为基础进行考察的”。[6]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并不仅仅只停留于解释意识形态概念的虚假性,并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哲学批判层面,而在于在此基础上,揭露和批判兴起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和矛盾的现实。
二、意识形态概念中的价值论维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实践条件下,能够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因此,意识形态具有价值论意义,其价值论主要是指其阶级本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的价值论主要体现在它所表达和关注的都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与价值取向。
(一)“现实的人”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虚假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中,进一步阐明了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生活决定社会意识,意识是现实的、有生命力的个人的产物,而并不是想象中的、设想中的、幻想中的人。意识形态作为人类史的一个方面,其产生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提出来的,也并没有在想象中抛开现实基础,相反,意识形态产生的现实前提是现实的人,是从事物质生产和生活活动的人,是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生活资料。
德意志的意识形态之所以被哲学家或思想家们批判,其原因在于它抛弃了人类历史产生的前提,即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逻辑起点的现实的个人的概念,其演进过程与历史唯物主义整体逻辑相一致,存在着一条辩证发展的逻辑线索。”[7]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性的活动,是因为他们开始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而并不是因为他们会思考、会说话。在这个基础上,分工以及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开始出现和不断发展。以一定方式进行生产的现实的人,生产出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然后不断形成社会和国家,社会意识也在这个过程中被生产出来。从现实的个人的角度出发,可以看出交往概念的生成是在交往形式一般、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三个概念中逐渐发展的,同时,现实的个人的概念也在这过程中逐渐获得自身的总体性规定。[8]意识、观念、思想最初是在人们的物质活动中出现的,是物质交换和交往的产物,包括民族之中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人们本身是自己观念、意识的生产者和创造者,意识、意识形态存在于他们实际的物质生活条件之中。
(二)阶级意识的集中体现
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其形成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但是由于其代表的是物质上占主导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由此其内在地与阶级或者集团结合在一起。“意识形态概念是统治阶级意愿和现实利益在观念体系中的直接反映”,[9]意识形态并不是单个人的思想、观念、意识,其代表的是某个阶级或者某个集团的群体性的思想观念,此阶级或者集团认同、接受这个意识,在实际社会生产活动中,意识形态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可以巩固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长期执政。这意味着,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包括意识形态,只不过是统治阶级思想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体现。构成统治阶级的每个个体都有其自己的意识,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单个人意识的集合,而是代表统治阶级集体利益的观念的整合,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的意识服从整体的意识,作为一个时代的整体面貌,不断推动历史向前发展。从这论述中,还可以认识到,“意识形态是权力的衍生物,是物质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衍生物,是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为现实社会制度辩护的价值体系”。[10]
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的价值论还体现在其“普遍性”中。[11]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每一个新阶级为了达到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总是把阶级的集中利益说成是整个社会和每个人的共同利益,赋予统治阶级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3]28在这个基础上,不能理解,一旦一个阶级在物质上占统治地位,其下一步必然是不断寻求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并且为了合理化奴役被统治阶级,其必定宣扬自身的利益是全社会的利益,麻痹广大人民群众和被压迫阶级,促使人民群众理解、认同、接受、践行这披着虚假外衣的“普遍性意识形态”,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深入探析意识形态终结论,不难发现其实质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服务的,目的是否定社会革命的意义,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因此,我们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强大阵地”。[12]
三、意识形态概念中的本体论维度
认识是基于实践意义上的认识,社会意识也是如此,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于实践,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因此,从本体论看,意识形态不仅具有情境性,而且具有其相对独立性和能动的反作用。
(一)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历史的发展,發现由于生产的增加、人口的增多、人类需要的增强,产生了真正的分工。”[13]通过这段表述不难发现,意识是在分工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意识,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可以独立地建构观念、思想、理论等等。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其本身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它的发展并不一定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一致。
意识形态的发展与社会生活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一致,两者具有不完全同步性和不平衡性。积极的、进步的意识形态代表的是先进阶级的集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指导预见、推断未来,指导实践活动;同样,消极的、落后的意识形态代表的是腐朽的固执的阶级的意识,会阻碍先进阶级的实践活动,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这说明,“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史仍能弹奏第一提琴”。
(二)意识形态能动的反作用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历史观从物质生产中形成……可以完整描述事物,描述事物之间不同方面、不同层面之间的相互作用。”[3]人类创造历史的前提是人类能够生活,为了生活,人类必须满足基本的物质生存条件,如衣食住等基本必需物质资料,在此基础上,人们会进行一系列物质生产和关系生产过程,意识也在这一过程中被生产出来。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具有内在联系和统一性,同时还具有其独特的历史继承性,有其特殊的历史发展规律。同时,意识形态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它必须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意识形态必然具有满足生产和生活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在一定基础上,意识形态被人类所接受和认同,会转化成现实的物质力量改变社会生活,影响历史的发展。意识形态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积极的先进的意识形态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意识形态概念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义,但从认识论、价值论和本体论维度出发,不难发现著作贯穿着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三个维度之间并不是彼此相分离的,相反,这三个维度是一个有機整体,在实践中考察意识形态概念,要时刻将这三个维度联系在一起,重新思考意识形态的概念,探析意识形态的深层根源和运作机制。
参考文献:
[1]马立党.《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理论及其价值与当代启示[J].理论月刊,2014,(01):14-17.
[2]秦志龙,王岩.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概念的多重涵义及其统一性——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经典文本的解读[J].社会主义研究,2018,(05):40-46.
[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4]吴胜锋.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辨析——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的解读[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06): 122-130+160.
[5]徐淑贞.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看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J].教学与研究,2015,(12):85-89.
[6]蔡玲.马克思对历史概念的创发:《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考察[J].学习与实践,2017,(12):121-127.
[7]张永庆.现实的个人概念的生成逻辑及理论意义——《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现实的个人辩证法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53-60.
[8]张永庆.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交往形式概念辨正[J].理论月刊,2015,(10):17-22.
[9]赵笑蕾.意识形态:一个经典概念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读《德意志意识形态》[J].理论学刊,2014, (05):14-17.
[10]倪瑞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内涵的语境分析[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09):64-72+160.
[11]张国启,李欣宇.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逻辑解读[J].湖北社会科学,2013,(01):15-17.
[12]张荣荣,程彪.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终结论”[J].学术交流,2019,(04):64-70.
[13]石宁.《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思想研究[D].河北大学,2019.
作者简介:
应美星,女,江西上饶人,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