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萨?旦增曲扎
热萨·旦增曲扎,1982年11月生于拉萨市。文学博士。副教授。现就职于西藏大学文学院藏文学系,主要教学和研究藏族传统文艺美学。
次仁罗布的短篇小说《杀手》,刊发于《西藏文学》期刊2006年第4期。后来被《小说选刊》转载并入选《2006年中国年度短篇小说》和《2006年中国小说排行榜》,获得西藏“第五届珠穆朗玛文学奖”金奖;之后,又入选《21世纪中国当代文学》(英文),并被翻译成法语、韩语。小说《杀手》篇幅虽短,却包含着藏民族对生命独特的领悟、审美的标准和灵魂的自省等,值得阅读者细细品味,深入挖掘。
文学作品的价值和社会效果主要来自于读者。激发读者的再创造,能使文学研究从仅仅关注文学文本、作家创作的牢笼里解放出来,进入到研究读者接受的新天地,扩展和丰富了文学作品的研究视域。然而,更需我们关注的是,读者接受理论视角虽然打破了以往的文学批评传统,接纳了更为广阔的读者接受和社会反响,但读者的想象也必须围绕在一定的界定范围之内,不能攀越作品本身所包容的潜在意义。文学作品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个体,受制于某一特定文化背景和其所塑造的特殊人格的一种外化,因此读者在解读文学作品并建构文学作品的意义时,需要浸润于某一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
“文学无国界”,但每个国家和民族因其特有的思想文化观念,形成了独特的主观审美判断。文学的主体性是不同主体对其面对的现实客体的一种特殊体验,比如主体如何看待客体,譬如自然、社会、人类,并与之互动,从而产生了形式缤纷的潜在生命体验,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的审美实践理论主要探讨的问题。鉴于其理论和思路为前提,重新审视和建构次仁罗布的小说《杀手》的审美意义,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
一、欲望与忍辱
影响了尼采、萨特等多位哲学家的现代西方哲学之父叔本华认为,“从外表看似乎人的意志、欲望是受人的理性所指导、支配的。其实,理性不过是意志雇佣的向导。意志好像是一个勇猛刚强的瞎子,而理性则不过是由它背负着给他指路的亮眼的瘸子。”叔本华揭开了人类原始的一个特性——即意志和欲望。在意志和欲望的驱动下,人类产生出“己”和“彼”的观念,这个观念使人类实质上陷入了痛苦之境。不管这个理论观点对与错,从文艺批评的视角来看,它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因为这是一位哲学家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和总结。当我们欣赏或者评论一篇文学作品时,我们发现诸多文学作品的最精彩部分,恰恰是人的意志和欲望之间的冲突。如果作品中的主人公没有这种“己”和“彼”对立起来的强烈意志与欲望,其作品就会显得平淡无奇、苍白无力。因此,很多文学作品竭力围绕矛盾与冲突,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加剧冲突。但是,倘若一位作者过多地制造矛盾点与刺激点,故意迎合读者的胃口,未免略显俗气。雷达先生反思中国现当代的文学作品现状,特别是观察长篇小说作品的发展态势时,他的文学评论专著《重新发现文学》中明确批评道:“作品停滞在对社会现象、矛盾、问题、时尚、调侃的平面堆积上,或者陷入自我言说的絮絮叨叨,诉之者摧心伤肺,读之者无动于衷,既缺乏对生活的深层次思考,更不可能创造一个超越性的审美空间。”①该评论如实地反映了当今文学创作的真实现状,值得反思和警惕。对于西藏的文学创作来讲,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审视现实生活趋于表面而缺乏对生活的深层次思考。然而,值得欢喜的是,次仁罗布的短篇小说《杀手》,犹如一股清风,给藏族文学创作带来了与众不同的写作经验,让读者获得了全新的审美体验,这不仅表现在小说精致的情节布置上,更在于对人性的深层挖掘和心性的本源回归上。
细读次仁罗布的小说《杀手》,作品中的情节和细节能让人联想起很多人生哲学问题,并能促使人自己去寻求答案,这是小说《杀手》所具有的特殊的文本意义。哈姆雷特不杀他的叔叔或拖延报仇的原因是什么?次仁罗布小说中康巴人為什么不杀玛扎?康巴人苦苦等了十三年的复仇计划,为什么最后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完全放弃?对于这一系列问题,从中西文学比较的理论来解读,小说《杀手》更能体现出东方人的精神特质,更能表现藏族人处理复杂事情时独特的审美理念和道德规范。当弗洛伊德把哈姆雷特不杀他的叔叔或拖延报仇的原因归结为“欲望”二字,那么康巴人不杀玛扎的原因可以归结为抑制“欲望”之后的“忍辱”二字。这里为什么特别强调抑制“欲望”之后的“忍辱”呢?主要原因是从“存在一个超越性的问题”而提 出的。
藏族哲学思想中,承认人是具有欲望的主体,但欲望是无穷无尽的,而它的满足却总是暂时的、有限的。当一种欲望得到满足时,新的欲望就会随之而起,正所谓欲壑难填,此乃痛苦之源。但这种观念并不是悲观和消极的,因为主体人本身具有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这种道德责任感驱使主体变成具有意志的主观能动的人,而不是一切都早已注定或者冥冥之中被神秘力量所安排,这也是藏族文化中“业”的真正涵义所在。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可以主动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来促使事情往积极的方向发展。这种独特的思想理念和精神特质是藏族传统文艺美学思想的最大特点。比如,《米拉热巴传》当中,米拉热巴在母亲去世后把田园房屋留给了伤害过他的伯母;对给自己的食物里投毒的妇人,米拉日巴只是微微一笑,对其恶行充满了忍辱和悲悯。类似于这些故事,往往出现于藏族古典文学作品中,也最能体现藏族传统文艺美学思想。我们从《杀手》中的司机和康巴人的对话中可以得知,康巴人的复仇欲望在他的胸膛中燃烧了十三年之久,使他痛苦煎熬,因为“那人在十六年之前杀死了我父亲,然后一直在外潜逃。我几乎走遍了整个西藏,历时十三年,到头来一直都是在瞎跑。”但关键时刻,康巴人改变了杀死玛扎的想法,反而还“坐了一会儿,后头哭着就走了。”此时,忍辱和悲悯完全消解了复仇的欲望,宽恕了别人,解脱了自己,证明了人类可以靠自己的忍辱意志从欲望的痛苦中拯救出来,也诠释了文学拯救的不是现实的处境,而是人类的心灵和心性的本源回归。
从这个故事线索出发,我们更深入地探讨和阐释人类如何靠自己的觉悟和意志,从欲望的痛苦中拯救出来。下面结合小说《杀手》,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二、救赎与觉悟
救赎与觉悟是区别东西方文化的重要术语。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语言是存在之居所”的命题。把语言抬高到了存在论的地位,反对语言仅仅当作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的深刻价值在于,存在者的存在居住在词语之中。由此可见,《杀手》中的康巴人和玛扎的最后结局并非许多评论者所言是互相“救赎”的问题,而是各自“自省”和“觉悟”的结果。
“救赎”这个术语背后蕴藏着丰富的基督教文化内涵。澳大利亚作家Leon·Morris在《救赎:它的意义及其重要性》②中专门研究了救赎的希腊背景、犹太背景,还具体分析了救赎相关的九大问题。他说:“我已经就可能的搜寻了古代的文献,而我的结论是救赎,除了一些基于通常用法之上的比喻性用法外,都是指从一个被掳状态(战俘)下,或是奴役状态下,或是死刑下,被释放出来。而且它总是一种特殊的拯救,需要付出代价的观念对救赎来说是根本性的。”③ “在《新约》中救赎是指付出一个代价来拯救,而当考虑到人的救恩时这个代价就是神的儿子的死。”④存在一种救赎者和被救赎者,还带有原罪的思想,是“他渡”而不是“自渡”,因此《杀手》从东方文化特有的“觉悟”或“自省”的角度来分析,不仅符合文化所属的特性,而且更能阐释作品的逻辑结构,这个问题由下面两点来阐述。
1. 内心的良知是看不见的法庭
《杀手》中的三位男主人公都具有良知的。从小说开头之时司机“我忽然想做件善事,搭那人一程路”到“我无意识地做出了令我自己都咋舌的举动,将方向盘打向了通往萨嘎的道路上”,处处体现“我”对素不相识的“他人”的担心和关照,这种担心和关照与现代理性社会的冷漠形成鲜明的对比;玛扎因为某种原因杀死了康巴人的父亲,为此忏悔不已,一辈子用转经和祈祷来减轻自己的罪恶。就像小说里叙述的“他还经常去寺庙里转经,对菩萨特别地虔诚”;同时,心中充满复仇欲望的康巴人看见玛扎的样子后,“坐了一会儿,后头哭着就走了。”后来,面对自己日夜苦寻的仇人现状,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又发现自己十三年艰辛的寻仇之路竟无任何意义,康巴人哭了,为仇人而哭,也为自己而哭。由此情节不难看出,人类离不开理性,人类的社会大厦是理性建构起来的,但不受裁判的理性会把人类最终带到痛苦的深渊。那么谁来担起这个责任呢?就是人类自己的良知。良知是一种判断,更是一种天赋。正因为人类天然的富有良知,几千年来遇到大大小小的天灾人祸之后,人类的良知世界又重新恢复平静,秩序又得以井然。小说《杀手》里的杀手不是“那种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戴个墨镜,腰间还必須别把手枪”,也没有描写惊心动魄的厮杀场面,但其一行一言足以让读者静默沉思。人的觉悟和自省被视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当文学的无功利性和人性本真的展现刺痛理性背后的欲望时,唤起了人类固有的良知和纯真的心性,这也是这部小说的意义所在,因为优秀的文学作品具有挖掘和唤醒人类本性的特征。
2. 良知是人固有的秉性
“良知”一词最早来源于孟子,《孟子·尽心上》中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也,良知也”,阐明人天生就有不学而得的智慧;“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四句教是王阳明哲学思想的核心。其“知善知恶是良知”,简单地说就是人的内心天然知道的是非善恶就是“致良知”;佛教哲学之中所说的心性是不增不减、不生不灭的清净的“本心”;道家的《老子》中“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的思想,是有德之人的表述,而“赤子”“婴儿”,所指的是人之初没有受到任何私欲偏见蒙蔽错误的污染,不带任何成见的自然状态。
小说《杀手》中,三位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和由此引发的人物行为都不带任何外力的因素(如教诲、劝说、拘捕等),全由自己内心的领悟和抉择中完成。这种领悟不是凭靠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完成,而是凭借本性发生,这种领悟或真知也可以用海德格尔主张的“解蔽”与进入“澄明之境”来解释。
小说《杀手》,不仅表达了一种哲学思想层面的意义,而且体现了独特的审美体验。如果哲思是一种思想上的领悟和境界,审美则侧重追求情感上的体验。这种审美体验不是刺激感官后产生的快感,而是通过内在生命的感发作用,促使人的精神境界跃然提升,人的心灵从追求“小我”的巢笼里解放出来,以跻于自他平等、物我两忘的超越性境界,并最终回归于生命的本真——良知、至美。正是孔子评说“诗,可以兴”的“兴”所体现的特殊的感发功能。
总之,在我国五千年的思想文化传承中,对心性的思考和良知的挖掘是思想家们热衷讨论的话题,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境界,小说《杀手》正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崇高精神 追求。
注释:
①雷达著:《重新发现文学》中国书籍出版社,2016年1月,P85-86。
②莫里斯著,喻小菲、崔晓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P123。
③莫里斯著,喻小菲、崔晓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P126。
④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册,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版。
责任编辑: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