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香
摘要:新时期加强财税制度创新,不仅可以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扶持,还能促进中小企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从实际来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制度还显露出覆盖面狭窄、扶持方法单一、融资制度建设不足等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步伐。本文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立足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对财税制度进行优化创新,以期助推中小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税制度;创新
引言
在市场经济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困难、竞争激烈、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较为突出。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出现缺乏针对性的问题,无法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产生极大的影响。因而,开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制度创新研究就显得十分有必要[1]。本文联系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对当前财税制度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并尝试从完善财税制度、强化制度导向性、提高纳税立法层次、加强资金投放监管等方面入手提出有效创新策略。
一、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2018年)》显示,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并且平均存续期为3年,与欧美国家中小企业平均存续期为8—12年相比,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还存在诸多的问题[2]。同时,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方面,从内部管理来看,大多存在企业产出规模比较小、市场竞争压力大、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偏低等问题,并且外部力量给予中小企业的扶持还比较少,无法为中小企业创新升级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现阶段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税制度覆盖面狭窄
尽管我国围绕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出台了许多的财税政策措施,但是这些财税政策覆盖中小企业的发展面较为狭窄,颁布财税扶持政策主要集中于促进就业和技术创新。比如在技术创新扶持方面,国家为了增强中小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和实现生产结构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引进高端化和智能化的設备软件,若企业软件投资达到了1000万,就可以给予企业相应对的补助,操作中一般会按照实际投资的30%进行后补助,最高额度为1000万;在促进就业扶持方面,则是对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给予就业创业补助,若为首次创业就可以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实际经营满1年以上的可以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实际金额为5000元,另外创业过程中在创业孵化基地产生的房租、物管等费用,也能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实际金额不会超过当月产生费用的50%等[3]。尽管相应的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许多发展的契机,但整体的财税制度覆盖面还较为狭窄。
(二)财政扶持差异较大
我国具有幅员辽阔的特点,对于不同地区政府给予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在政策扶持方向和扶持力度不同上面。比如对新发展起来的城市区域,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加强就业等方面,对传统企业、初期企业等扶持力度比较小;对于老城区企业扶持政策偏向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但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较弱,涉及的财税扶持政策包含中小企业当月开展生产营销活动,出现月销售额未达到15万的情况,就可以免征增值税;中小企业完成纳税义务确有困难的,不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延迟纳税,还能够获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等。可见,财政扶持政策在不同地区、区域具有较大差异。
(三)融资扶持力度不强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8%,但是拥有专业技术的企业却不超过3%,侧面也反映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中小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工作,获得的融资扶持力度还不够强,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门槛比较高、融资审核时间比较长等,无法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最终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
三、不同行业扶持政策分析
(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从事的是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2)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年度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300万;(3)企业从业人员没有达到300人并且企业的总资产没有5000万。对于这类小型微利企业,就可以给予纳税优惠,比如对于企业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的部分,可以按照2.5%进行计算,对于企业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300万的部分,可以按照5%计算[4]。
(二)中小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小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信息传输业、建筑行业和租赁服务业,且同时满足从业人员不超过2000人、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低于1亿元以下的企业,优惠政策是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按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比如购进的电子设备,可按照单位价值的10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购进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等,可按照单位价值的5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剩余的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时进行税前扣除。
(三)中小微企业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分为农户用土地整理和城市土地整理两大类,针对农用地财税政策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的农产品、生产资料赊销合同的可以免征印花税。城市土地整理财税政策包含:若城市土地是用于公交、客运等站场建设的,可以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若城市土地是用来建设学校、医院等,就可以纳入单位自用地范畴并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财税政策优惠[5]。
四、加强财税制度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
(一)完善財税制度
由于中小企业发展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创新财政税收制度时,要注意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真正需求,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具体措施包含:
(1)了解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增强财税制度的实效性,操作中要深入到市场进行仔细地调研,根据所掌握的中小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趋势信息,对契合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制度及时建立和完善,比如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等,这些财税制度的有效建立可以为中小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制定配套财税制度,要使颁布的财税制度得到深化落实,还要注意将财税扶持制度提升到法律的层面,实际操作最好能够结合行业领域、发展周期等,制定更为细致的执行方案,比如设置独特的纳税标准制度、建立多类型的专项资金基金、设定短期优惠和长期优惠扶持等,使财政税收更具规范性[6]。
(二)强化制度导向性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也提出了崭新的要求,除了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以外,还要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实现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更多科技型、低碳型产品,在创新财政税收制度时,要注重加强财税制度导向性并在大力执行中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具体措施包含以下三点:
(1)制定具有导向性的财税制度,操作中可以将科技型、低碳型中小企业纳入到财税扶持范围以内,在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向其靠拢的同时,促进新兴中小企业获得健康快速发展,比如新技术、新专利转让环节税收优惠制度的颁布与执行,可以鼓励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对创业初期科技型企业给予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制度,也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在对优惠扶持财税制度制定时,从资金、环境、出口税收等方面着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财税支持,也能使中小企业焕发出崭新的活力[7]。
(2)财税部门采用引导中小企业树立长远发展目标的方式,在企业达到相关目标以后给予一定财税扶持,比如生产排放污水、废气达到规定标准给予适当财税扶持,可以促进中小企业将目标放到长远的利益上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3)实施奖惩并行制度,在运用财税制度给予创新型、低碳型中小企业更多鼓励和支持的同时,对于资源浪费严重、引发环境污染的中小企业也要给予严厉惩处,执行时可以采用提高税额的方式,加速中小企业整改和创新经营管理模式,运用引导性的税收制度,促进中小企业朝着科技型、环保型方向转型发展[8]。
(三)提高纳税立法层次
现阶段,支持中小企业财税立法的进程还较为缓慢,如果不能通过统一的法律进行强化,势必会导致制度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对中小企业发展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对相应立法配套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并在这一过程中将各项财税制度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实际操作中,可以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成长周期的中小企业,设置多层次和较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具体包含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制度、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支持政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等,执行时要对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支持引起极大关注并通过加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制度等建设和强化,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免征范围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服务。
(四)加强制度执行监管
为防止财政资金未及时拨款、中小企业偷逃税等现象发生,在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税制度以后,还要对制度执行加强监管,在保证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同时,确保中小企业财政税收的稳定性,具体措施包含以下两点:
(1)加大财政投放资金监管,一方面可以制定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对财政投放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以保证财政支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则是构建高效的财政税收队伍并注重提升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通过积极有效开展财政税收工作,防止引导政策不专业、投放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发生,实现对中小企业的有效管理,且对中小企业财政税收的稳定性也能得到有力保障。
(2)引导企业构建税务结构,政府财税部门加强引导中小企业对内部税务结构进行建立完善,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小企业纳税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可以防止操作不规范、偷逃税等情况发生。实际进行纳税指导包含:内容有纳税登记、税款税率检查、各种专用发票购买填写等,甚至还可以采用开展教育培训的方式引导企业财税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并在加强教育培训过程中实现企业与政府税务部门纳税工作的有效衔接。
五、结束语
本文是对扶持中小企业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分析,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小企业数量也日渐增多,这些企业在为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大支持的同时,实际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比如技术水平偏低、融资工作开展困难等,对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威胁,而财政税收制度的颁布与执行,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但是实际操作却出现财政税收政策与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不相符合等情况。要帮助中小企业更好解决自身发展面临的困难,就可以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及其需求,对相应财政税收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并围绕当前社会发展主流趋势对引导性的政策措施进行制定。同时,落实好财税制度执行监管工作,确保制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措施得到贯彻执行,并对中小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引导其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志东.探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J].全国流通经济,2022(21):153-155.
[2]于垂柏.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分析[J].财会学习,2022(16):8-10.
[3]马杰.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分析[J].商讯,2022(13):119-122.
[4]李莎.加快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考[J].产业创新研究,2022(03):74-76.
[5]柳汶言.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探讨[J].中国市场,2022(04):31-32.
[6]何晶晶.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1(34):15-17.
[7]杨明端.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J].营销界,2021(Z4):60-62.
[8]张小龙.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分析[J].纳税,2021,15(30):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