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荣娟
[摘 要]直播电商是目前最普遍的购物方式,它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给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商直播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建立稳定的业务模式,要想提升税收管理实效,做好税收管理风险控制工作,就必须明确电商网络直播的税收管理重点,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才能使税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提升。因此,本文以抖音平台为例,结合美国税收制度,首先阐述电商直播的发展现状,然后分析大数据时代抖音电商直播的现状,并从电商直播信息收集难度、代缴代扣责任、法律支持三个方面分析直播电商税收管理现状,最后提出几点控制措施,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直播电商;税收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志码:A
1 电商直播发展概述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尤其是对新媒体技术的有效应用,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运营途径。现如今,直播电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蔬菜水果、日用品、家用电器、家具、汽车等,都可以通过网上直播销售,继网上购物之后,直播电商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直播带货逐渐发展壮大。近年来,电商直播发展达到新的高峰,人们可以在网上进行商品的选择及购买,打破了时空的局限。直播电商的商品来自各个地区,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很多,这也是人们对网上购物表现出极大热情的原因之一。目前,网络直播的电商营销模式是目前的发展趋势,“助农直播”“公司老板直播”“名人直播”等都是网络营销的新亮点,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也都在模仿这种营销方式[1]。
2 大数据时代抖音直播现状分析
在众多的直播软件中,作为目前国内人气最高的原创音乐短视频社交软件,抖音在网络直播领域具有独特的市场地位。用户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注册账号,并发布10条以上的视频作品,同时粉丝数量在1 000以上,就能在抖音开通直播带货功能[2]。极低的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抖音用户尝试通过直播进行带货。抖音拥有庞大的用户流量且用户群体年轻化。截至2020年11月,该公司的日均活跃用户达到了6亿,其中每日使用时间超过30分钟的用户比例达到了35 %。同时,短短一年间抖音的直播电商企业账号数量就达到了500万,而抖音6亿的用户流量基础,无疑会给这些企业账号带来巨大的利益。在抖音用户中,93 %的人年龄在30岁以下,38 %的人位于一、二线城市。年轻的消费者不但拥有更大的消费潜能,还可以更好地吸引投资商进行投资,通过创意视频、个性直播等方式来宣传品牌。在分成上,抖音也有严格的限制,越是高级的公会,对主播的要求就越高,规则也就越苛刻,但相应的分成越多,收入也就越高,所以很多主播都想要成为顶尖公会的一员。直播电商和单纯的直播相比,收益的分配要复杂得多,直播电商的盈利模式很多,分成品牌方、抖音平台、主播三方,品牌方负责产品,抖音平台负责销售,主播负责直播平台的推广,运营、合作及结算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同,实际分成利润也各有差异(如表1)。这种情况多变的收入分配方式难以有效全面监管,造成了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困难和税务流失,加之个体纳税平台的扣缴意识不强,导致直播中出现了大量的逃税现象。
3 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家税务局实施金税三期及四期项目,以应对当前存在的税收问题。金税三期应用大数据及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结合公安局、工商、统计局、银行、社保、税务局等机关,形成“互联网+”办公模式,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实现即时资讯分享、综合行政监督,使税务风险管理由个人经验转变为云计算技术分析。金税三期着重于有效控制征管风险,而金税四期以增强防伪税控为主要目的。金税四期规范了“非税”经营,对企业的所有经营行为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从企业内部有关个人账户的监督,杜绝非法的偷渡行为,到企业经营状况、受益人的数据,虚假开票、冒名开户的道路被完全堵死。通过实施金税项目,可以有效地减少税务风险。但是,在网络直播的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中,金税项目显得力不从心,税收制度仍然有诸多缺陷[3]。
3.1 直播信息繁杂,数据收集难度高
电商直播的很多数据从根本上都是失真的,甚至是缺失的。各大直播间为了增加销售和吸引顾客的注意力,纷纷推出了“一送一”“二件半价”等促销方式,而在购买过程中,又存在退货退款等情况,导致直播电商实际资金收支更为复杂。同时,电商直播活动多元化,还会和其他厂商、主播进行合作,导致实际结算方式多样化,难以有效全面统计最终收入的具体数额。由于参与者太多,资金来源也很复杂,就算从后台可以看到直播的销售数据,也很难判断真正的收入。
3.2 扣缴责任不明确
与企业收入相比,个人收入的控制难度较大。由于个人收入种类较多、数额较大,且数额不明确,因此由平台官方进行代扣代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平台角度来看,抖音等直播平台的纳税意识相对欠缺,同时没有完善的代扣代缴制度,没有及时监管入驻商家是否依法缴纳税款,导致商家避税、漏税、逃税等问题的发生。同时,由于各大直播平台在实际运营中采用的支付模式各不相同,银行很难向税务部门提供主播的实际缴税情况,而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没有承担相应的代扣代缴义务。加之一些主播的个人主观意愿,如主播为保证自身获得更大的利益而避税、逃税等,都会进一步增加直播行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3.3 法律支持不足,欠缺强制约束力
在税务立法上,我国的法律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电商直播的税务管理中,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清晰的定义,导致处理上的不一致;在偷税、漏税方面无法以一己之力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逃税的惩罚,让那些胆敢触碰法律底线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4 直播电商税务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4.1 打破涉税信息壁垒,实行“带货”数据追踪
近年来,“互联网+”深入应用到各个方面,对此,税务工作也应顺应潮流,走“互联网+”的思路,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进而形成新的税收治理模式。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在直播平台和税务系统中实现数据交换共享,这种共享的信息既包括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也包括平台注册地、公会和主播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交易结算方式、直播电商的收益结构等,以减少纳税方与征收方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为了更好地对税务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税务平台的控制体系。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全程留痕”和“不可篡改”特性,对销售过程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的跟踪,从而有效管控虚开发票、售假造假等行为。同时,基于大数据分析创建监管体系,对平台、商户、工会、个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全方位的信息监控和跟踪。税务部门应在数据库系统中对稅收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并进行大数据分析,保证税收准确。因此,要加强税务机关的专业技能训练,加强对税收专业人员的培训。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服务能力,成为精通税务工作和信息技术的专业稽查人员,对电子票据、交易价格、资金链等数据进行严格监察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打击直播电商偷逃税行为,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宣传,强化公众依法纳税意识,实现财税信息共享,充分减少纳税及征税双方之间在信息上存在的不对称性[4]。
4.2 加强第三方平台协作,增强代缴税款意识
直播收益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转化成现金,这种通过真实身份验证的付款系统会对账款进行明细登记,税务部门要主动与其相关的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以保证其收益的正当性,也可以通过设立第三方支付的方式来解决个体征收数据过多、监管困难等问题。此外,税务机构还可以与第三方物流、银行等机构协作,了解直播间的商品和资金动态,实现信息共享和税收的高效监控。
4.3 细化税务主体的范围,理清税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电商的实际收入种类相对较为复杂,主要有基础薪金、劳务所得及偶然所得。2019年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综合所得可以按超额累进税率管控,税率在5 %~45 %;对偶然收入实行20 %比例的税率。主播根据和平台的约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完成销售目标,所以在直播过程中收到的礼物带来的收入并不是意外收获。完善税法适用对象的范围,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管,也对直播平台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鼓励各平台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求各平台公布电商通过直播、打赏等途径获得的收入的实际情况,公开实际分配方式,同时督促各平台进一步推广税收政策,宣传强化电商及主播的纳税意识。在这一过程中,直播平台官网上的收入分成比例并不需要对大众公布,但必须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当地税务部门,让税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平台的实际收益分成详细情况,促进直播电商相关行业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4.4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美国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三大征信公司Experian、TransUnion、Equifax对个人进行信用评分,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则是基于不同组织、不同个体的交流和社会公众档案,利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管理,最终形成一份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记录的缺失,尤其是欠税、诉讼等,都会对个人的就业、征信、社会福利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则税务机关会将案件转交给一个专门处理欠税人员的收税机构;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就会冻结其银行账户,下降信用评级,使他们以后无法享受相关福利;如果纳税人长期欠税不缴,那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美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对税务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有效减少了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制度还不够健全,虽然现阶段已经开通了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并将个人信用记录和社会公众信用记录纳入其中。但是,这款产品只是为了强化金融机构用户的贷后管理,并不会对个人的纳税义务造成任何的约束,而用户个人的不良信用行为,只会对其个人贷款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尚未完全发挥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在这一点上,可以参考美国的征信体系,将个人信贷与社会福利和就业紧密联系起来;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促使电商主动纳税[5]。
4.5 合理选择税务筹划方式
4.5.1 结合税务规划情况
税务筹划是一种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方法。电商主播应该根据不同的经营战略,对直播收入进行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有三种情况。一是国家出于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特定种类的涉稅交易设定一个较高或较低的税率,从而调整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二是为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参与税务优惠政策中所涉及的各种税务活动,以降低税收负担。三是在具有同等经济性质的贸易安排下,纳税人可以采取较少税负的交易方式。在此基础上,纳税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各种交易方式,以减少税收负担。根据上述不同的纳税筹划情况,电商主播选择不同的纳税筹划策略,既能减少企业负担,又能避免税务风险。
4.5.2 基于网络电商主播的营收规模
电商主播在做商品直播销售时的收益规模天差地别。所以,在制定税务筹划时,要根据电商主播的收入额来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比如,国内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在获得收入后,开设了自己的工作室,其所得税率较低。这种筹划方式又称为“税务主体计划”,它使纳税人的身份发生变化,从而获得更多的税务收益。根据直播平台的营收来划分,比如那些收入比较高的主播,可以考虑开设自己的工作室,也可以组建自己的小公司,但前提是要有正当的业务,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必须遵守有关税务法规的规定。
5 结语
总之,随着抖音和各类网络直播平台的发展,直播电商逐渐兴起,产生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对此,税务机关及相关单位必须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直播产业的监管力度。应合理借助大数据技术,大力推动税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持续增强直播电商相关税收风险监控,督促直播平台落实代扣代缴工作,依法缴纳税款,合力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尧,邹宏,刘佳伟. 电商直播带货的税务风险及其管理——以薇娅事件为例[J]. 老字号品牌营销,2022(12):48-50.
[2]郑文生,吴洁,谢慧敏. 电商直播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7,33(8):72-74.
[3]王慧娟. 后疫情时代直播带货行业人员个税问题研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2(15):175-177.
[4]吴斌,刘佳檬. 电商直播税收征管对策及建议[J]. 财务与会计,2022(9):69-70.
[5]崔茂辉. 网红经济——直播带货[J]. 商场现代化,2020(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