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无为,臣也无为
——先秦道家“无为之治”新论

2023-06-07 08:13
关键词:君主道家庄子

黄 锋

(华东师范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241)

一、传统的君无为而臣有为

“无为之治”作为一种理想政治、良好秩序的目标,无疑极具吸引力,为达到此目的,先秦诸子们探索了多元多样的路径。《论语·卫灵公》篇中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1]615又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37包咸注:“德者无为,譬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拱之。”[1]37朱熹则进一步扩充道:“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北辰,北极,天之枢也。居其所,不动也。共,向也,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2]55孔子认为舜之治是“无为而治”的一种体现,其作法是“恭己正南面”。在《为政》篇又提及了“为政以德”而“众星共之”。由此可见,“无为”作为他的政治理想,与“德政”有着天然的联系——通过君主自身“德”的修为,以达到“无为”。因此,我们也可以用“德政”来概括儒家的“无为”理论。所谓“德政”,来源于西周早期的“敬德保民”思想,以君主为首的统治集团要发挥“德行”表率作用,也即后来孟子所提出的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孔子认为只要君主、大臣们能克己守礼,推行仁德,那么老百姓自然会望风而靡,民俗从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1]506。除此而外,“众星共之”一句也提示我们,“德政”的实现有着选贤任能的内在要求及更深层面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思想。通过“正名”,使失序的政治重归有序,大臣各安其职,以归向王化。虽然孔子的政治思想围绕德政展开,但是由《论语》可知,其着力点主要还是围绕士人个体的修身以及对礼乐文化的修习,他虽然有关于“无为而治”的设想及“正名”的治理策略,但是并没有将之具体细化。

孔子后,对“名学”加以注意并进行理论奠基的,反而是道家的黄老学一脉。他们正式提出了“君无为而臣有为”,其作法主要是通过“形名参同”及“选材任能”两方面展开。由“正名”进而步入“法治”是“无为之治”的最终体现。先秦时人们认为一切物体都可命名“大道不称,众必有名”[3]101“物固有形,形固有名”[4]764。所谓“名”,一般指对外物的称谓,人类社会活动的展开,首先需要“制名”,通过制名活动将自然物引入人类理性领域,《老子》“始制有名”一语即有这方面的内涵。进一步而言,人类社会一切为人所创造的事物,都可含括在“名”的范围内,“‘名’直接建构了社会政治层面上的礼俗和法度各个方面;而‘名’在思想世界中意义就不限于语言层面(‘命物之方’),更拓展到伦理、道德以至于社会政治的制度层面”[5]。国家的政治、伦理、道德、法律诸层面是否有序的判断标准即为“形”与“名”是否相符,所以达成国家治理的重要一步便是观察“形名”,“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形”[6]336。关于这点,《尹文子》说得也很清楚:“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3]106“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3]106此处,《尹文子》在黄老学惯用的“名以检形”概念之外,又提出“名以定事”,所谓“事”也就是指“观念性的仁义以及制度设施如礼乐”[5],内含在广义的“名”之下。

“名正”和“形应”是人们考察事物的一体两面,从逻辑上看当“制名”活动已经结束,就可以实施“以名检形”,在实践活动中用“名”去督检一切“形”。这个“检形”过程也将“选贤任能”包含在内,“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4]554。所谓“官诸生之职”,就是说通过考察士人的材能,再任以符合其材能的官职,如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黄老学者认为在这样的君臣关系里,君主是执道者的象征,也可看作“大道”的象征“道成肉身”,而臣子接受任职以后,需要尽职尽分。“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4]553君主的本分是正其德、明其道,收敛聪明;大臣则向君主贡献个人的才智,两者不同任而构成一个和谐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又如《淮南子》曰:“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因循而任下,责成而不劳。”[7]605君主明其道而虚无因循,而臣下则需“守其职”,为事先倡,二者各职其业,达到上下一贯的良好政治状态。此间,君主只需“课名”以责其“实”,然后赏以爵禄,或惩之以法。“法”是黄老学“无为”政治展开的最后一步,出现“名形乖乱”的情况时,需以“法”正之。“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3]110“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6]187当臣子(包括百姓)中出现如“贤”“不肖”“善”“恶”时,执政者只要应之以“亲”“疏”“赏”“罚”等手段,所谓“赏”“罚”就属于“法”的范畴。因“形”而制“名”,使“形”“名”自校,最终随之以“法”,都照应了道家“因应”的逻辑,排除了人力的作为,所以《管子》对此称赞道:“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4]789“静身以待”“物至名治”“名正法备”,这三个阶段均剔除了人为因素,鲜明地体现出客观的程序运作特色,是“无为之治”的最终理论构建。

黄老学的“君无为而臣有为”较之儒家“德治”下的“选贤任能”,增加了当时比较流行的“形名”理论,所以形上建构色彩极为浓郁。后期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无为”理论在吸收了黄老学“形名”的基础上,更强调“术”的运用:“在法家那里,无为已彻底沦为一种人主以阴制阳、以静制动的驭臣之术。”[8]如果说,黄老学在先秦的“无为”政治论中(道、法之间),扮演了一个中间角色,那么韩非的那套帝王心术,无疑是将“无为”应用于政治实践的最终手段。韩非身处战国晚期战争波诡云谲之间,君主亟需建立中央集权,将权力收纳于一身,以实现政权的稳定、制度的优化、行政效率的提高,所以在“君无为”的一般意义上,又注入了权术。“故曰: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行而不以贤,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君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9]26-27在韩非的理论里,为了确保君主“独见”“独明”“独知”,始终处于掌控臣子的地位,所以他要求君主“勿自为”,勿见其所欲,勿彰显个人的需求,君主一旦显露其需求,就会为臣子所追踪,攀缘而上,掌握主动权,君臣易位。所以他要求君主藏起智虑、贤行、勇气,无为拱默,以待臣下之所为,这是法家的“无为”。

综合来看,由儒家到黄老学、法家,“君无为而臣有为”是一以贯之的理念。儒家强调以“德治”来实现,对君主的德性、道德自觉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而黄老学则提出审核形名,以形名理论来建构无为之治,部分学者如韩非等又在“君无为”的理论基础上注入新的内涵,创建出一套君主“心术”,要求君主藏起智虑,监视臣下。这三家学派虽宗旨各异而“君无为臣有为”之理念则默契地走到了一起,这一切都是因为三家均站在君主的角度立论。换句话说,他们的论说对象是君主,他们的理论渴求被君主吸纳,让君主在他们的理论指导下,实现天下大治,重归于一。而在以君主为中心的论说之外,其实还存在着其他材料证明“无为”不仅仅针对君主,对于一般士人、官吏都有适用性。

二、冢宰无为

《庄子·天道》篇第一节记载了这样一段材料:“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故帝王圣人休焉。休则虚,虚则实,实者伦矣。虚则静,静则动,动则得矣。静则无为,无为也则任事者责矣。无为则俞俞,俞俞者忧患不能处,年寿长矣。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明此以南乡,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以此退居而闲游江海,山林之士服;以此进为而抚世,则功大名显而天下一也。”[10]457-458这则材料前半段所论尚属传统的黄老学范畴,“无为也则任事者责矣”即上文所讲君主的“循名责实”,而后半段所论则溢出了黄老学“君无为而臣有为”之论。他讲:“明此以南乡,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明“此”的“此”指向的是“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舜”是“尧”的臣子,接受了“尧”的禅让而成为君主。《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曰:‘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如妇礼。尧善之,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11]21-22在《天道》篇的作者看来这个时期的“舜”作为臣子,不是“有为”,而是已经掌握了“虚静寂寞恬淡无为”的道理,这正提示我们作为“臣子”也有行“无为”之事的可能。不仅如此,作者还进一步将“无为”推拓到“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以此退居而闲游江海,山林之士服;以此进为而抚世,则功大名显而天下一也”的地步,认为天子可持有“无为”之道,玄圣素王也可持有“无为”之道,在野可以闲游江海,入朝则可以建立功名。

这与传统的“君无为而臣有为”之说相较,确有突兀之处,这一点也为后世的王夫之所察觉:“《庄子》之说,合上下、隐显、贵贱、小大而通于一。此篇以无为为君道,有为为臣道,则剖道为二,而不休于天均。且既以有为为臣道矣,又曰:‘以此南乡,尧之为君也;以此北面,舜之为臣也。’则自相剌谬,而非若内篇有随扫之说,终不相背戾也。”[12]236王夫之认为《天道》篇既然明确说过“君无为而臣有为”(所指当是该篇第三节“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而又说“以此南乡,尧之为君也;以此北面,舜之为臣也”,这两者间是“自相剌谬”,前后矛盾的。确实,“舜”作为一个臣子,怎么能明夫“无为之理”以参与政治实践呢?这是王夫之感到疑惑的地方,症结就在于他所一贯接受的是传统“君无为而臣有为”之说。但在《天道》篇里,“以此北面,舜之为臣也”恰恰不是分担一职一事的小臣,而是承担总理国家一切大事,统领百官的“冢宰”。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郑玄注:“五典,五教也,盖试以司徒之职。”[11]23郑玄根据“五典”一词,推测舜承担的是“司徒”之职,其实从下一句“遍入百官,百官时序”的记载来看,舜所为不仅仅是“司徒”,而更是“冢宰”之事,这也符合尧把他作为继承者对其从政考验。郭象于“以此进为而抚世”一句注云:“故退则巢许之流,进则伊望之伦。”[10]461成玄英则说:“故能抚苍生于仁寿,弘至德于圣朝,著莫测之功名,显阿衡之政绩,是以天下大同,车书共轨,尽善尽美,其唯伊望之伦乎!”[10]461显然,注者也意识到能行“无为”之事的臣子,不是一般小臣,而是伊尹、吕望之流,前者辅佐成汤、外丙、仲壬、太甲、沃丁五代商王,后者帮助周武王克商,建立周王朝。此外,除“君主”“冢宰”能行“无为”之事外,此段中的“玄圣素王”也能行“无为”之事。按当时习惯,“素王”一般指孔子,孔子身怀经术,而无帝王之位以统驭百姓,故只能称为“素王”。“玄圣”则可能指提出“玄德”概念的老子,成玄英疏:“夫有其道而无其爵者,所谓玄圣素王,自贵者也,即老君尼父是也。”[10]461

王夫之意识到了“以此南乡,尧之为君也;以此北面,舜之为臣也”对传统“君无为,臣有为”之说的破坏,更与《庄子》随说随扫、圆融无迹的思想特征不符。其实,《天道》篇本就不属于《庄子》内七篇的思想系统,作者之意尚属于传统“君无为而臣有为”之论,只是将“君无为”推到了“冢宰无为”的程度,因为“冢宰”与“君主”同属于政府的管理者,并不承担一技之长的特定职能,这是两者间的共性,所以“冢宰无为”自然也有合理性。在《天道》篇作者看来,臣下还是需要“有为”的:“故古人之贵夫无为也。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10]465

但是,传统“君无为”之说既能得到开拓,那么进一步推阐的空间是否存在?本文认为欲将“臣无为”之说从“冢宰”进一步贯彻到一般“材臣”,关键就在“材”字的处理上。

三、“材臣”无为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为了突出一切以“法”为准绳的执政原则,对“贤材”作了降格处理,他们认为选贤任能非但不能取得“至治”,还会对国家政治稳定产生伤害。而其他诸家还是对“选贤任能”抱持一种积极的态度,认为良好政治的展开,除君王个人德性的修养外,择取适宜的“材臣”是必要且关键的一步。在一般意义上所谓“材臣”指有治理才能的大臣,而在道家心性论中“材臣”当指以个人材性为基础展开的“材能”之臣。在道家的理论中,物无弃物,社会上的一切人、物都有其价值所在,传世本《老子》“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13]71,帛书甲本《老子》则写作“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材,是谓袭明”[14]365,老子此言内含之意即天下一切人、物都有其用,他认为圣人(统治者)善于安排社会一切人、事、物,让人能各逞其所能,物能各处其位,这样精明觉照的状态叫作“明”。由老子发展至庄子,随着“德”进一步向“性”转移,物有材性的观念逐渐明朗。“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10]580“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齿乞 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10]330庄子一系学者认为自然界之所以总是处于一片和谐的状态,是因为物性自足。相应地,生活世界中的人类活动也都应该遵循他们各自的本性,社会秩序和谐的达成,其必要前提便是人之行为处于“本性”的驱动之下。

《齐物论》首节寓言“南郭子綦隐几而坐”就有这样的寓意,南郭子綦“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答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怪而问之,答曰“吾丧我”。所谓“吾丧我”,杨国荣解释道:“‘吾’与‘我’,可以视为对二种自我的指称,其中的‘我’,主要与社会化、文明化的自我相联系,‘吾’则表现为庄子心目中的本真之‘我’。”[15]34即消解了社会文明属性的我,而还归“真我”,而真我、本性的显现,才是万物合鸣的前提。接下来,南郭子綦用了“地籁”“天籁”的例子,进一步说明:“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10]45-46“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为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10]49-50风吹过山林发出和鸣,是因为山木本身有各种窍穴,因为窍穴大小不一,所以发出的声音也万不同,这些“万不同”合在一起混成了美妙的乐声,这就是“地籁”。所谓“天籁”,是“使其自己”“咸其自取”,万物复本返性,照见其本然价值。无论是乐器演奏还是山林之乐,本身便隐喻着和谐性与统一性,杨国荣指出这里的器官之喻同时关乎对秩序的理解,隐喻着世界万物之间的内在的秩序[15]45。所以当这样的隐喻被吸纳入政治理论中,就成为执政者促使个体发挥“材性”,授予合适的职业,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由《庄子》到《淮南子》相关章节,正体现了这样一层理论转换。“故伊尹之兴土功也,修胫者使之跖镬,强脊者使之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各有所宜,而人性齐矣。胡人便于马,越人便于舟,异形殊类,易事而悖,失处而贱,得势而贵,圣人总而用之,其数一也。”[7]810-811“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奚仲为工。其导万民也,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7]771-772《淮南子》此说显然承接《庄子》“齐物”之说而来,并将《庄子》之齐物,去其“无用”之义,反其道而求其有用。对此王威威解释道:“《淮南子》对《庄子》中不同层次的‘齐物’观念均有吸收、改造和发展……关于万物的差异和个性,《齐俗训》给予认可和尊重,并从万物各有其用的角度理解‘万物一齐’和‘物无贵贱’,尤其突出了‘宜’的作用,从而与庄子反对以‘用’来判定物的价值的思想取向相反,也窄化了《秋水》中的‘万物一齐’‘物无贵贱’的内涵。”[16]《齐俗训》作者意在建构一个人无弃人、物无弃物的理想社会模型,充分尊重社会中每一个体的差异,并妥善利用其材能,那么其立脚点自然是在人之“性”上,此性就是“材性”。为此他以伊尹作土功举例:“修胫者使之跖镬,强脊者使之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各有所宜,而人性齐矣”。不仅在下层的社会职位上,即使在朝廷大臣之间,也遵循这样一种“量材授职”的规则。“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奚仲为工。”舜承担司徒一官,禹承担司空一官,并非泛泛而授,而是根据其天性材能授予。

在道家心性论视域中,如果个体行为能够依循其本身“材性”展开,即是“无为”的一种表现,他们认为在“材性”之内的“为”,是一种“不费力”且“自发”的行为,与“自然”是一组相互等价的概念。《文子·自然》篇曰:“故圣人举事,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之也,有一功者处一位,有一能者服一事,力胜其任,即举者不重也,能胜其事,即为者不难也。圣人兼而用之,故人无弃人,物无弃材。”[17]367这段话中出现了几组关键语句,“因其资”“有一能者服一事”“为者不难”。对于“资”“能”“功”,曹峰讲:“这里的‘资’‘能’‘功’说的是不同的能力,而能力正是性的体现。”[18]“为者不难”,就是说依据材性做事的人,不会感到吃力、艰难,这正是“无为”的表达,而《文子》此篇正命名为“自然”。在《先秦道家关于“贤能”的思考》一文中曹峰也指出:“利用和把握贤能之士的要点在于遵循万物之‘自然’,即充分利用万物的多元性和互补性,尽可能多地选拔、掌握各种专业人士。”[19]这个理解是正确的。总的来说,以个人之“材性”而被选为某种材臣,他们政治活动的展开,就属于“无为、自化”的一种模式。司马谈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3]292在这样的君臣模式中,“因循”处于两者间的媒介状态,君主须因循材臣自发自为。“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见不受禄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谓之因。”[3]28虽然《慎子》此段还是处于“君无为而臣有为”的一般思路中,但是作者已经明确指出了“用人之自为”,即君主要放任材臣“自为”,而所谓“自为”就是因其“材性”而“自化无为”。《淮南子》讲:“是故圣人内修其本,而不外饰其末,保其精神,偃其智故,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也而无不治也。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也;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7]48无论是君与臣,或君与民,都须尊奉“因”的法则,不易其自然,因“臣”之自然,因“民”之自然。这样的君臣关系,正如心与四肢的关系:“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4]766在人体中,君主作为“心”,处于“主宰”地位,但并未对四肢九窍产生实质性影响,四肢九窍的活动展开完全凭借其天然的“理”。这个天然的“理”,既指宇宙法则,同时也指天然“材性”,两者是二而一的。《庄子·养生主》有一则庖丁解牛的寓言:“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10]119在庖丁解牛之时,“心”并未参与具体的肢解活动,“以神遇而不以目视”,放任其形骸肢体而“暗与理会”,无丝毫费力之处,故“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如果我们把解牛活动中的“心、手”关系平移至政治运作上,可以理解为通过君臣合作,而将政治活动有序展开。牛的“如土委地”也就意味着君臣合作下政治事业的妥善完成,一切都是在无心无为的状态下进行。

既然,“心”代表君主,“四肢九窍”代表材臣,而“选贤任能”的前提是认识到臣子之“材性”,再委以官职。对于材臣而言“材性”如何合理地展现,对于君主而言“心”如何合理地运用,是一个关键问题。在道家心性论视域中,这两者均要放在“虚静”的场域之中展开,而如何获得“虚静”则是一个工夫论问题。在先秦道家中以“工夫论”形态出现的理念,除《老子》“致虚极,守静笃”外,尚有《庄子》“心斋”“坐忘”。“仲尼蹴然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10]284在《庄子》中,“心斋”和“坐忘”作为工夫论出现,并未限定对象,是当时人人都可为之的工夫。而在黄老学中,为了强调君主的无为,故将此“工夫”限定于君主,陈徽指出“虚静”为君道无为之本,君主只有通过虚静的修为工夫,无为之术才能顺利展开[20],这也就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所提到的“其术以虚无为本”。如果将“虚静”工夫既用于君,又还用于臣,就可观察到其中有趣的理论分野。君主通过“虚静”明其心;而材臣通过“虚静”明其性。所以道家常用“用心若镜”语:“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体尽无穷,而游无朕。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逆,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10]307这段材料出自《应帝王》,其中所谓的“至人”隐喻君主帝王。通过“虚”心,而去名、去谋、去事、去知,让心体澄澈如同一面明镜,这样就能真实旁观一切外物,让臣子不受其干扰,而为其所当为之事。与之相异的是,“材臣”通过“虚静”,去除其知欲干扰,表现其材性,让其材能顺畅无碍地得到施展。其次,材臣在处理具体事务时,能依循事情的规律而为。“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7]1322

综合来看,黄老学“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政治建构是对庞杂的道家思想的一个浓缩提炼,适应了战国中晚期君主集权政治的潮流,它将道家的“虚静”工夫限定于君主身上,所以只有君主才是无为的主体。对于臣子而言,则需要恪尽职守,接受“形名”的考验,所以是战战兢兢的“有为”。但战国是个“学术为天下裂,天下多得一察”的时代,除黄老学而外,还有很多“论道”的学者存在,学术理论的创生,也并非只以“君主”为对象,还有更庞大的士人群体。对于他们而言,“战战兢兢”“劳心劳力”当然是没有吸引力的,他们也需要“无为”的慰藉,而老庄的心性论正为他们提供了理论资源。《庄子·人间世》中颜回去往卫国“愿以所闻思其则”,试图教化卫君,推行儒家教义,孔子教以“心斋”,让他能在保全个人性命的前提下,以“无为、循理”的方式达到教化的目的。对于“材臣”而言,这样的理论显然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通过“虚静”的工夫,充分发挥材性,循理而举事,既能保全自己的性命,也摆脱了“形名”的无形恐惧。但是,战国道家虽然具备了提出“臣无为”的理论条件,但对此却不甚关注,只有《韩非子·扬权》略有提及“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9]44,但这里的“上下无为”应该是君主与臣子相互不干扰的意思,除此之外别无见处。“臣无为”的理论直至郭象注《庄子》才豁然开朗,汤一介说:“郭象对‘无为’的新解释,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事物自身方面看,郭象认为,只要是‘任性自为’就是‘无为’,或者说‘率性而动’就是‘无为’;二是从圣人方面说,只要是‘无心而任化’就是‘无为’,或者说‘任物之自为’就是‘无为’。”[21]274汤一介言简意赅地概括了郭象对“无为”所作的阐释:一是从事物自身方面看“任性自为”,一是就圣人方面说“无心而任化”。其实郭象的理解,正可以追溯到上文所讲“虚静”视域下,“材臣”与“君主”的理论分野。所以郭象之“无为”在理论创获方面,并不出先秦道家之外。我们一般将郭象的理论概括为“性分说”,即为于所当为之内,这样的理念贯穿了《庄子注》“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10]128,“恣其性内而无纤芥于分外,此无为之至易也”[10]184,“率性而动,动不过分,天下之至易者也。举其自举,载其自载,天下之至轻者也”[10]184,“任万物之自然,使天性各足而帝王道成”[10]273,郭象的“性分说”明确将个人的材性与社会的职分作了结合,力图为社会秩序的运行建构“无为”的蓝图:“夫无为之体大矣,何所不(无)为哉!故主上不为冢宰之任,则伊吕静而司尹矣;冢宰不为百官之所执,则百官静而御事矣;百官不为万民之所务,则万民静而安其业矣;万民不易彼我之所能,则天下之彼此我静而自得矣。自天下以下至于庶人,下及昆虫,孰能有为而成哉!弥无为而弥尊也。”[10]461在这个蓝图中,他对君主的“权力”作了悬置,名为“无为”实为架空,这一方面沿袭了老庄道家,尤其是庄子学派的理念。而对于材臣而言,为其官职内所尽的本分,则是黄老学一以贯之的作法。在他看来君主不去做冢宰的事,冢宰不做百官材臣的事,百官为职内之事,百姓安其业,那么从天子到老百姓,就都“弥无为而弥尊”,处于“无为”的秩序之中。

余论

“君无为而臣有为”是先秦儒道法三家所共享的政治理念,其在儒家渐趋淡化,而在道家黄老学至法家一脉,则逐渐深化,间接影响了中国两千年的政治制度建构。黄老学者们通过对“形名”的讨论,具体细化了“君无为而臣有为”的理论。在此过程中将老庄的“虚静”工夫,限制于君主,让其“用心若镜”,确保了“君无为”的顺利展开,而对臣下则施加以“形名”考验。至于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在“君无为”中注入了虚与委蛇的君权术运用,让臣子始终处于君主的监视控制之下。而在道家理论资源中,尚存在着“冢宰无为”以及“材臣无为”的潜在表述,“冢宰无为”与“君无为”是同一性质的“无为”,而“材臣无为”的着眼点则是对“材性”的发掘,依据臣下个人的材能来授予相应官职。直至西晋郭象,才通过注释《庄子》,而将“无为”理论扩大至整个社会层面。应该说,郭象在这方面并不是孤明先发,而只是对先秦黄老学与庄学,重新作了整合。战国部分道家学者,为什么在理论条件已经具备的条件下,仍没有提出“君无为,臣亦无为”?这无疑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战国接踵春秋而来,国家之间长期的兼并战争,要求君主必须进行专制统治,将权力收束于一身,以保证政治的高效运行。另外,黄老学的主流在齐国稷下,稷下之士著书立说,其对象是齐国君主,所以其理论必然偏向君主,而不是大臣。时至郭象所处的西晋时期,士族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本人长期在东海王司马越集团担任太傅主簿,所以其理论必须考虑士族利益,致力实现臣民的自为与自治。如此,“君无为,臣亦无为”的提出,是应然而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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