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
摘要:“斵琴”与“修复”属“中国琴学”中“器物”类范畴。“相須相随”的“斵琴”“修复”与“操缦”实践等共同构建出了中国琴学的认知体系。脱离“中国琴学”的学科载体,“斵琴”与“修复”作业将是没有明确方向且充满不确定性与危险性的。同时,没有“中国琴学”的体系支撑,以及丰富而深入的实践研究,“斵琴”与“修复”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修旧如旧”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形成的“修旧如故”的作业行为,也是“修复”到“修护”的终极目标,与“斵琴”“操缦”同属“中国琴学”实践领域高度严谨的艺术行为。
关键词:中国琴学 斵琴 修复 修护
“琴”,又称“古琴”“七弦琴”等。在华夏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独立的学问体系,名为“琴学”。因播撒于四方且影响深远,故称之为“中国琴学”。其中包括“律、调、谱、器、曲、论、操、史”(李明忠《斵琴随笔》)等诸项学问,成为今天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门古老而又独具特质的学科。
“斵琴”与“修复”同属“中国琴学”中“器物”类范畴。千百年来,与丝弦制度共同承载了中国文人对中国琴学的审美思想与精神理念。在“斵琴”与“修复”不断探索与发展的前提下,追求重现器物形制与音声审美的至高境界,是“斵琴”与“修复”的最终目的,也是“中国琴学”中“体用相须”“知行合一”理论与实践高度统一的辩证体现。
斵琴
我们的祖先充满艺术与智慧的想象力,数千年来,创造出丰富多样的琴器制度。
1.从琴制的演变形成来看,目前所见的有曾侯乙、马王堆半箱琴制,顾恺之《斵琴图》以来的全箱琴制,以及文献记载的李勉百衲“响泉”“韵磬”与存世至今的各种百衲概念的琴制等;
2.从文献记载、图像留存、实物流传来看,有伏羲、仲尼、神农、落霞、连珠、蕉叶等“八十余样”历代琴式;
3.从琴器的使用功能上看,又分为祭祀、实用、观赏三类用琴,其中观赏类与实用类不易严格划分,祭祀类与实用类也不能严格划分;
4.从琴体取材来看,原则上以软、硬类专用木材为主,还可见铁、铜、石等金属与石玉类材料;
5.从斵制的标准与精细程度来看,可分为宫琴、官琴、琴家琴、野斵琴等;
6.琴体部件又可分为贴身附件与随身配件两类,质地以金、银、铜、骨、牛角、象牙、玉石、螺钿、红木、丝弦、丝线等为主;
7.漆木间用料分被麻与不被麻两类;
8.灰胎制度又分为粗、中、细等多种的瓦灰胎、鹿角霜胎、八宝胎等;
9.髹漆制度又分为挂木漆(底漆)、漆胎、生漆、亮漆等;
10.着色用料主要以银珠、朱砂、石青、石绿、藤黄等天然矿物质颜料为主。此外,鱼腹状“槽腹”振动腔体中的池、沼、项实、纳音是“斵琴”的机关与玄妙所在,是振动发声及产生绝妙音声重要的前题与保障。故而,“槽腹”制度向来是“斵琴”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而备受重视。另外,宽长的弦路与内外弦高、中、低音区的比例关系,漆胎的层次与施材配料、亮漆的退光手法、“槽腹”制度共同影响着音声质量与视觉观感。
自古以来,有不少取良材斵良琴,得良琴善“髹饰”的记载。
汉唐以来,在“斵琴”制度等方面就有着精细深微的探究与实践论述,留下了丰富的经验与实证,供后世学习与参考。比如汉魏时期蔡邕《琴操》、嵇康《琴赋》,唐代李勉《琴说》,以及北宋·石汝砺《碧落子斵琴法》、欧阳修《三琴记》、苏东坡《杂书琴事》、沈括《梦溪笔谈》《乐律109条》、南宋·田紫芝《琴苑要录》、赵希鹄《洞天清录集》、周密《云烟过眼录》、明人抄本《琴苑要录》、谢琳《太古遗音》、蒋克谦《琴书大全》等等。对“制琴法”“调声法”“髹饰法”“胶合法”“琴背制度”“槽腹制度”“漆胎制度”“煎黳(yi)光法”“合琴光法”“退光出光法”以及“造弦法”“煮弦法”“缠弦法”“修弦法”等工艺制度、施材配料的秘笈与法则均予以了详细的叙述,并理论性地归纳总结出了“九德四芳”“琴声十六法”、二十四琴况的“斵琴”音声标准与追求,这是“中国传统文人用以写心、表志、抒怀”的音声审美的极致体现。
也就是说,以“相须相随、相互验证……”①的“斵琴”与“操缦”实践行为等,共同构建出了完备的中国琴学体系。由此可见,传统“斵琴”在严格遵从弹弦乐器的基本发声原理与“斵琴”制度的前提下,在体现“道法自然”以及“法无常法”“法无定法”等中国传统审美精神与理念的同时,也给后世留出了艺术创造与不断发展的空间。
在“斵琴”制度中,除木胎制度、槽腹构造以外,特别需要提到的是,中国有几千年的髹漆传统,明·黄成《髹饰录》是中国最早的漆艺专著。与髹漆传统相伴而生的“琴”,是经过数千年发展形成且最为典型的中国漆木类弹弦乐器。虽然在世界乐器家族中,也有着多材料、多层次漆木共振的研究传统。但是,这种以琴身主体为大指板的漆木结构,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所独有的漆木类乐器的登峰之作。
经研究与实践得出,千百年来中国生漆在斵琴工艺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与作用。这种含有漆酚、漆酶、漆膜、胶质等分子结构的天然树液,又含有微量金属矿物质元素铜、铝、钙、钾、镁、钠、矽等,并形成了“网络状的立体大分子结构”②。在经历数千年以来的操缦磨砺后,依然还能够“保持完好无损的这一事实有力地说明在古琴斵制的髹漆、施材配料中,非这种天然的生漆莫属。”③李明忠先生在《斵琴随笔》上下篇(《乐器》2000年第6期、2001年第1期)中就“斵琴”的相关问题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结合以上所述,可以看到一张琴的诞生,是木作、漆艺等施材配料与工艺手法在一定的制度标准与技术要求下完成的(特指实用类琴器)。而这所有制度标准的行为目的,均为追求音声品质与形制审美的高度统一。一张拥有完好的音声品质与工艺制度的良琴,是文人精神世界相濡以沫的能言、能歌、能语的知己,在琴人的心目中是具有生命的圣灵之物。故而数千年来,文人群体始终没有间断过追寻与守护的求索道路。
修复与保护
一般而言,良琴定会被世人所珍视并长存。但随着岁月的磨砺,以实用属性为主的琴器纵然有坚实的漆胎,也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磨损,这也是世界器乐家族,特别是弦乐器家族所共有的特点。
曾经,不论能力大小,琴人多是琴器的使用与守护者。不会上弦,不能调音,琴就无法使用,所以调弦整琴就成为传统琴人必备的一种基本能力。故而,在传世琴谱中常常能够见到琴轸、绒扣以及上弦等相关琴的整理说明与示意图解,这也算是学琴入门的第一份课业。
但若琴器出现调弦整琴解决不了的损伤情况之时,就需要“修复”作业来补救,这种“修复”作业一般都伴随着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木作、漆艺等方面的工艺内容(特殊材质除外)。根据损伤的不同程度,可主要分为四类:其一,一般性损伤。这种一般性的损伤,多见于漆胎、配件的磕、碰、损、缺等情况,基本不涉及要害部位,使用功能与音声品质基本不受影响,“修复”作业较好实施,工期较短。其二,涉及要害部位与其配件、附件损伤。这种情况较前一种情况相对复杂,除漆胎配件的磕损外,还主要表现为大指板的弦路、主要受力部位配件的脫胶、脱失、变形、老化、断裂等现象,使用功能与音声品质已经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修复”作业实施有难度,工期长,工序复杂。其三,是较为棘手的一类情况,不仅体现为漆、胎、配件的磕损,大指板弦路、主要受力部位配件的脱胶、脱失、变形、老化、断裂,还可能表现为琴身主体不同程度的开裂,根据位置、长度、深度的不同,严重程度也有所不同,使用功能与音声品质必然或已经受到影响,“修复”工期长,工序更为复杂,作业实施难度加大。其四,是最为棘手的一类情况,不仅体现为漆胎配件的摔损、磕碰,大指板弦路、主要受力部位配件的脱胶、脱失、变形、老化、断裂,还可能表现为琴身主体的不规则断损、开裂、收缩变形,底面板的部分缺失等情况,使用功能与音声品质已经丧失或已经受到极大的影响,这类情况不仅工期长,工序复杂,而且“修复”作业复杂且难度极大,属于抢救性修复作业最典型的一类。
以第四类典型的抢救性修复为例,除缺损劈裂严重且致损时间较长以外,由于不同材料的漆木收缩、老化程度严重,会出现各种形状的琴体变形、扭曲等致命伤(琴体的变形、扭曲就意味着弦路指板的扭曲变形,对于所有指板类弦乐器来说,这是致命的甚至是无救的绝症,尤其是这种大指板、长边小夹角、梯形多弦分布的漆木类琴器)。又由于不同材料、不同技术、不同水准、不同年代,甚至是累加的错误修复行为,造成了更为复杂的情况与现象,也给系统修复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与困扰。此外,漆面断纹的空鼓、剥落以及断峰等情况,极容易造成大指板的“?”(xian)音。作为鉴定、断代参考的重要依据,漆面的保护对“髹饰”修复的实施提出了要求。因此,这类抢救性修复作业对技术能力要求高,并且具有极大的挑战性。
清·陈世骥《琴学初津·旧琴修补磨?法》云“修补旧传古琴而有上好断纹者尤宜格外细心修理,切勿损其无伤之处”。经百余年来的学术发展,以及半世纪不断地探索论证与修复工作的实践积累得出,“若真正败落不堪而无从下指按弹者,只可削尽重修,尤须择其坚固之处,而留存古意方妙”的种种不弃而又无救的绝患,在当今高妙的实践验证下,奇迹般的起死回生,如: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北宋伶官式凤鸣琴”。这种能力与智慧,来自于深透的思想理念与深厚的技术功底。李明忠先生所著《略述馆藏传世古琴修复及养护建议》(2010年浙江省博物馆国际古琴学术研讨会)《浙江海盐县博物馆藏“赤诚朱远制”款仲尼琴的修复与录音》(《朱远琴声》雨果,2017年)就“馆藏古琴的修复”的相关问题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此处不再赘述。
注释:
①李明忠《斵琴随笔》,《乐器》,2000年第6期。
②③李明忠《斵琴随笔》(下),《乐器》,200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