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发展蓝图的法治建设
——“一带一路”倡议的规范分析

2023-06-05 01:04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司法 2023年11期
关键词:倡议一带一带一路

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润田(吉林大学法学院)

发展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最大公约数,①参见任洁:《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成就、形势与展望》,《人民周刊》,2023年6月28日。法治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②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68页。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重要节点上,有必要从法治的维度出发,探析“一带一路”倡议中蕴藏的法治意涵,以法治的价值观念和实践要求更好地完善“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指引“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

一、中国推进全球发展蓝图的法治目标

近年来,世界地缘动荡、文明冲突加剧、经济发展不平衡、贸易制裁横行等问题迭出,国际发展事业面临着何去何从的时代之问。习近平主席2021年9月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指出“坚持发展优先。”③《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513页。“全球发展倡议”的提出明确了发展的优先地位,指明了普惠包容的发展原则,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④参见姚遥:《“全球发展倡议”为因应世界变局擘画蓝图》,《红旗文稿》,2022年第4期。是中国践行涉外法治目标的有力话语表达,也是中国推进全球发展蓝图的深切号召与坚定承诺。

(一)以发展作为涉外法治首要价值追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⑤《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4页。当前国际社会的地缘竞争和大国博弈加剧,在国内和国际的治理中都存在着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如公正和效率、公平和发展、主权与人权等都面临着价值位阶的诘问。因此,有必要确立一个更为根本性的理念,为完善国家治理、推进全球的发展进程提供更为清晰的价值指引和路径选择。

中国强调发展的优先性,将发展作为法治的共通性的价值目标和追求。在参与国际治理的实践中,中国将发展作为核心的价值导向,强调以发展问题作为统筹推进其他国际问题解决的主线,将发展问题置于国际议程的中心位置,让发展成果惠及各国。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法治进程的组成部分,是国内法治的对外延伸,亦是国际法治的国家视角。⑥参见何志鹏:《涉外法治:开放发展的规范导向》,《政法论坛》,2021年第5期。在推进涉外法治的进程中,中国以国家涉外工作的法治化为内容,以国家的发展为目标,⑦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东方法学》,2021 年第1期。在维护国家核心发展利益的同时,带动其他国家共同发展。

(二)以发展贯穿涉外法治的理念与实践

在涉外法治的观念与实践层面,中国也将发展的价值一以贯之,并不断努力、完善推进,将涉外法治的观念与行动落实到实施全球发展蓝图的进程之中。

摒弃零和博弈的小圈子,实现正和博弈的共同发展是涉外法治观念的主线,包括尊重主权的平等发展、文明互鉴的包容发展、互利合作的共赢发展。承载公正内核的良法,践行程序要求的善治是涉外法治实践的要求。涉外法治实践中的立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有效开展都以平等、包容、共赢的法治观念为基础,同时,确立良法,实行善治是将法治的价值目标、观念落到实处的必由之路。⑧参见赵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治变革》,《光明日报》,2019年5月10日。

尊重主权的平等观念是一切发展的前提。发展不应是少数国家的特权,更不应以减损主权为代价。中国一直高度赞成并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平等,向国际社会作出了永不称霸的庄严承诺。⑨1978 年5月7日,邓小平同志指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能称霸。”《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2页;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一直追求和传承的理念,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王称霸的基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485页。

文明互鉴的包容观念是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关键。文明是多彩而包容的,承载着每一个国家独特的历史积淀、社会背景、观念情感。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的顺利展开、国际合作规范的完善建构都要求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

互利合作的共赢观念是发展追求的目标结果。互利共赢的观念引导着国际社会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行为模式,即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他方利益,在寻求自身发展时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友好合作。”⑩《习近平外交演讲集》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38页。

二、“一带一路”倡议呈现的涉外法治观念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进全球发展蓝图的重要区域实践,体现了中国在法治的轨道上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观念与行动。202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强调:“我们愿同各国政党一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球发展倡议落地,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⑪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6页。从发展的视角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进全球发展蓝图,创设区域发展动能的新思维、新方案;从法治的视角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弘扬国际法治精神,践行涉外法治理念开辟的新道路、新探索。向世界呈现中国涉外法治的核心目标与价值观念。

(一)尊重主权平等,共商区域发展蓝图

尊重各国主权和发展道路是“共商”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⑫《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563页。“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国家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在国际社会中都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不平等地位,在全球治理的舞台上也长期处于“失语”状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中国提出后迅速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认可和吸纳,向世界传递了发展中国家主权平等的重要话语强音,现已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⑬参见贾桂德:《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和贡献》,《国际经济法学刊》,2020年第1期。代表着亚非国家观念的国际法新思维。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始终是“一带一路”倡议理念与实践的鲜明底色。

搭建平等广阔的交流协商平台是“共商”的外在表现。“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打造共商国际化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广泛的协商对话,充分倾听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找到共同发展的着力点,将全球治理的主张、国际合作的愿景、制度设计的构想转化为各方共识与行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召开。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包括37位外国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在内的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000余名外宾参会。中国还举办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为沿线国家深化务实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

(二)坚持包容互鉴,共建开放发展平台

“一带一路”倡议以包容的心态,共建文明互鉴的智慧结晶。“一带一路”倡议中政策沟通的内容就体现了多元化、包容性的理念,通过在国家层面的对接、协商和融合,让“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确立的规范性文件能够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⑭顾学明、刘一鸣:《制度集成创新视角下的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际贸易》,2023年第6期。对各国制度经验与实践成果,要本着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包容心态,尊重各国制度的多元性,并在此基础上就各国的政策与制度进行充分交流,与沿线各国实现战略对接、优势互补。

“一带一路”倡议以包容的心态,共建普惠开放的发展平台。“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吸纳借鉴多元的文明和制度经验,与沿线国家共同构筑共建合作的融资平台,欢迎沿线国家和其他亚洲国家积极参与,也张开臂膀欢迎五大洲朋友共襄盛举,加入“一带一路”发展的快车道,平等参与、共同建设、共享发展成果。⑮《“一带一路”是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之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2015年4月13日,http://www.scio.gov.cn/ztk/wh/slxy/31200/Document/1414630/1414630.htm。中国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等都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信任和认可,在共建“一带一路”、助力沿线国家的发展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

(三)秉持共赢心态,共享合作发展成果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发展机遇、搭建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推动全球发展治理,促进各国互联互通、合作共赢提供了广阔的制度平台和实践平台。中国通过“一带一路”的建设,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与各国的可持续发展议程紧密对接,为沿线国家提供发展机遇和发展经验。通过加强与沿线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能力建设,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促进贸易的援助与支持;通过与周边发展中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共建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园(区)的方式,带动中小企业发展。⑯参见《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http://www.gov.cn/xinwen/2016-10/13/5118514/files/4e6d1fe6be1942c5b7c116e317d 5b6a9.pdf,最后访问时间:2023年10月8日。

秉持合作共赢心态,让发展成果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并非以各国的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为前提,而是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积极开展合作,为他国提供有力的援助和支持。十年来,中国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扩大到2.07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截至2022年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达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42.1万个就业岗位。⑰参见《2022年“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迈出新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tj/tjqt/202303/20230303397618.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3年10月8日。

三、“一带一路”倡议探索的涉外法治实践

在法治的轨道上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不仅需要法治观念的指引,更需要在实践层面对法治的标准予以落实,即需要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建中,确立良法,逐步形成内容与目标契合的涉外法治价值观念,形式完善的规范;实行善治,使规范能够得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普遍崇尚与遵行。

(一)确立良法

“一带一路”倡议,相比于以往其他区域贸易协定,既有共性又有不同。共性在于,均旨在促进区域的国际经贸合作。不同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一带一路”倡议并非在起初就构建起一套规范框架,而是采取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国际经贸规则的非体系性探索模式;二是“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目标是反映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具有公正性的实质内核。

1. 立法过程中的循序渐进

“有法可依”是“依法而治”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以规则为导向,构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化。⑱参见刘敬东:《“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构建研究》,《政法论坛》,2017年第5期。因“一带一路”倡议具有的非体系性特质,需要在实践中及时回应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领域的法律供给问题,回应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现实规范需求,在环境、劳动保障、人权、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增加制度供给,弥补全球治理长期存在的规范缺失困境。⑲参见卢静:《当前全球治理的制度困境及其改革》,《外交评论》,2014年第1期。“一带一路”倡议的探索和实施能够逐步完善国际贸易投资领域的法律供给。⑳参见石静霞:《“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法——基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视角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

2. 立法内容上的公正内核

政策沟通和规范协商是“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确立的路径。“一带一路”倡议的规范应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民主参与、协调磋商、包容互鉴。通过搭建平台,加强参与国之间的法律互信与合作,在充分了解各个国家政策和法律情况的基础上,保障法律规范的制定能够考虑参与国家的利益诉求,实现法律规范的公正性内核。

(二)实行善治

1. 国家对法律的自觉遵行

反映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才能被各国更好地遵循和持久地尊重。“一带一路”倡议中关于反腐倡廉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合作程序,为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国家发展、国际交往构建了良好的环境。法律机制的设立不应以剥削别国为代价,为个别国家的利益服务,而是应当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为共同体的发展利益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以共商、共建为途径,在国际经贸规则逐步确立的过程中,为沿线国家提供充分的民主协商空间,让规则能够反映多数国家的利益诉求。“一带一路”倡议以共享为目标,让沿线参与国家努力通过政策沟通实现贸易畅通、资金畅通、民心相通。 “一带一路”的法治合作是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合作。

2. 公正而有效的司法机制

实行善治的关键在于法之必行,公正有效的司法机制是需要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建立有效的争端解决和问责机制。既可以包括诉讼、仲裁的传统形式,也可以根据国家交往的实际情况创立适当的争端解决方式。争端解决方式本身是人类理性的创设,本身并无固定不变的模式,但应确保各方在解决争端时,应以法律为基础和准绳,积极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法律的公正统一适用。同时,应当保障争端解决程序自身的公正性,给予争端各方主体平等的参与权利,避免让争端解决程序成为大国实行霸权的工具,保障依法作出的争端解决结果能够得到各方主体的有效遵行。

四、结语

“一带一路”建设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完善涉外法治进程中的重要领域,是中国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区域落实,更是中国推进全球发展蓝图的重要区域实践。发展作为涉外法治的核心价值目标,为中国涉外法治的建设确立了方向,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建和完善提供了有效的航标。

“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需要与中国涉外法治建设的法治观念与实践同向而行,映射涉外法治的价值目标和内核。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未来发展中,应更加笃定地践行“主权平等、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理念,并以此为指引,逐步贯彻落实确立良法、实行善治的实践要求,为实现全球发展的蓝图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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