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彬
为进一步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健全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省委教育工委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成就新经验新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旨在以“调”促改、以“研”促推,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走实走深。
一、健全中枢,全面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把中小学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点部位、关键系统健全、建强,努力使中小学党组织真正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构建党组织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解决好“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的重要问题。
在健全组织体系方面,学校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构建激励学校干部成长的组织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在教书育人一线,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为优秀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提供平台;推进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有机融合,明确学校党政办、人事、德育、少先队、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政办、人事、德育、少先队、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学校领导班子人选的储备来源,建设好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向激励体系,为优秀年轻干部在党务工作、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多岗位锻炼提供平台。
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学校要推动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在制度中应明确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并对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支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等内容进行明确。制订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列出学校重大事项清单,明确须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避免党组织会议成为事无巨细的“一揽子”会议;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务校务公开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保证党组织对决策实施的监督。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学校要着力完善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为确保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职责,要着力完善党组织领导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发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工作机制;为确保党组织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领导职责,要着力完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党组织履行“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着力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保证监督机制。为解决书记、校长领导力不强、专业引领力不够、政策领悟力不高等问题,要配套出台书记、校长培养计划,打造专业化复合型的书记校长队伍,为全面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人才支持。
二、破解瓶颈,化解中小学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城镇与农村中小学的党建工作不平衡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对于农村中小学的党建投入要有针对性,要兼顾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增强资源的流动性,做到优势互补;针对脱贫地区的中小学党建工作,必须保障其财力、人员队伍、制度的到位。
二是示范校与非示范校的党建工作不平衡问题。可以结合“一蹲两连三带”(“一蹲”为党组织委员蹲点年级组或教研组,“两联”为党员联系班级和联系无党员村小、教学点、附属园、民办园,“三带”为公办校带动民办校、县直校带动农村校、党建示范校带动党建薄弱校)的成功经验,将示范校里的好校长、好老师、优秀党员交流到非示范校,指导非示范校的党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支持非示范校的党员、教师到示范校学习交流,通过双向互动,整体提升中小学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公办校与民办校的党建工作不平衡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委要建立区域内公办校与民办校党建工作帮扶机制,通过帮扶带动民办校党建工作。对于营利性的民办校,必须坚持“公办民办都是党办”的原则,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四是中小学的红色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各地中小学要因地制宜开展党建工作,在红色教育资源区域里的学校,要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来提升党建工作实效;红色教育资源贫乏的学校,要积极开发当地资源、借用外部资源丰富党建素材。
三、聚焦根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学校要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党的建设是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新时代中小学党建工作需要与“大党建”思维、“大思政”格局相融合,从而带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建立意识形态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和輿情搜集研判,守好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阵地。
二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抓思政工作的具体职责,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报国情怀、提升德育能力贯穿教师教育管理全过程,引领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成为教书育人的“大先生”。
三是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众性团体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大思政”工作格局,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德育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推动德育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全面提高学校育人水平和育人质量。
四、强化引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旨在固本强基,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力偏弱、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从而切实提升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加强农村中小学党员队伍建设,解决农村中小学面临的在职党员比例偏低、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问题。新增党员发展计划要优先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并明确一定年限内农村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必须发展新增党员的相关规定;要从源头上进行思考,加大师范院校大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前提下增加定向师范生的党员发展计划。
二是加强民办中小学的党建工作。制定选派在职干部担任民办中小学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制度,选派有威信、有经验、有办法、有基础的机关党员、公办学校书记担任民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督导专员、党建指导员),加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落实,推动建立党组织书记与校长沟通机制、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和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保障体系。
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导,落实党建责任。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督导,将党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工作督导,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抓党建工作成效与干部使用、评优评先等综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述职述党建、考核看党建、干部选任看党建,促进学校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作者单位: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