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粟
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是社会家庭中的主导者;进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逐渐形成并固化,女性在社会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反映女性生活或女性作者所写的作品也并不多见。然而,女性的才华并没有被压制住,历朝历代中,体现女性意识的文学作品未曾消失。封建社会的初期,汉代虽有“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的限制,但在乐府诗等诗作仍能体现汉代妇女的生活状况和个人观念。
这类诗歌特点鲜明、风格各异,其中女性对爱情、生活的观念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然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女性文学是诞生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以‘五四运动为开端的具有现代人文精神内涵的以女性为言说主体、经验主体、思维主体、审美主体的文学”(刘思谦《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因此,漢乐府诗中并没有发展出女性文学。然而,其中女诗人的女性意识的发展,其抒发的情感和个人的观念仍然值得深思与研究。
一、汉乐府诗中女性意识发展的背景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文学作品也浩如烟海。汉代以前女性所写的文学作品起源已经难以考据,但《诗经》算得上是其中较早且能体现女性意识的文学作品之一。在《汉乐府女性文学现象透视》中,王军华统计“《诗经》中收集与女性相关的诗篇可谓数量繁多,总共有七十二篇”,而“可以判断为女性作者的诗篇共有十六篇”。我们耳熟能详的《静女》《氓》等,都表现出当时的女性意识。例如,《静女》中女子令男子“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主导思想;《氓》中“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反映丈夫变心后,女子愤怒而坚决的态度;《野有死麕》中“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平等的爱情关系。在这些诗篇中,女子在爱情中拥有和男子相对平等的地位,而不仅仅是男子的附庸品。
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三纲五常”等封建思想使女子的地位大不如以前。在爱情中,“夫为妻纲”也为女子的自由与人格独立加上了枷锁。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在生活包括爱情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对平等爱情的要求也更难满足。思考当时的社会环境,“自武帝设立太学,各郡国掀起举办学校的浪潮,私人办学也兴起,但这些学校是针对男性学员办的,不接收女学生。汉代女性不能接受社会公共教育,教育权利相对男性受到很大限制”(张明明《汉代女性社会地位研究》)。可以看出,汉代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也在降低。这就意味着,在汉代诗歌中,女性作者出现的机会进一步减少了。
然而,种种限制并不能阻碍汉代女性作者的才思,也难以阻断女性意识的发展。在这一时期的乐府诗中,仍然有女性意识的出现。在王军华的《汉乐府女性文学现象透视》中,作者统计“汉代乐府从民间采集来以及文人所作的诗歌中包含着很多与女性相关的题材,统计其总数为十九首”,虽在汉代众多乐府诗中只是沧海一粟,但其中体现出的女性意识则不可忽视。
二、汉代乐府诗中女性意识特点
(一)具有署名意识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思想还未对当时的女性产生较大的束缚,因而女性思想自由开放,敢于抒发感想。然而,在当时的众多女性所写的诗篇中,知道明确作者的却极少。在分析其他朝代的诗歌时,读者常常会从时代背景、作者写作时的状况入手,解读相关作品。然而,在解读《诗经》时这种方法却行不通。其中,有该时期距离现代太过久远,许多文献资料缺失、难以查找的原因,也有当时已形成“男尊女卑”社会环境的因素;但同时期的许多男性作者则能留下姓名、为人所知,如司马迁、贾谊、班固、司马相如等,这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相比先秦时期的女性作者而言,乐府诗中的女性作者更有署名的意识。“把汉代的乐府诗歌进行归类,可以确立为女性作者的诗篇如下:高祖唐山夫人所作的《安世房中歌》,乌孙公主刘细君所作的《歌》,班婕妤所作的《怨歌行》,卓文君所作的《白头吟》《班昭女诫引鄙谚》,徐淑所作的《答秦嘉诗》,共计为五首。”(王军华《汉乐府女性文学现象透视》)这五首都是能得知具体女性作者的。我们不能忽视,“署名意识”并不等同于“版权意识”,“署名只是作者实现其精神权利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权力(‘力应为‘利)的全部”(杨屹东《中国古代版权意识与现代版权制度辨析》)。但不可否认的是,署名不仅能让我们了解作者本人,还为后世研究当时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帮助。而乐府诗中女性作者选择署名,正体现了汉代乐府诗中部分女性作家对作品所有权的重视。
(二)具有阶级性
虽然所处同一时代,纵观汉代乐府诗,与女性相关题材的诗歌风格却不同。在众多思念丈夫、对爱忠贞、自我感伤的乐府诗中,唐山夫人所写的《安世房中歌》犹如鹤立鸡群,其抒发的感情、态度都不同于其他篇目。作为一首赞颂汉高祖刘邦的功德,又向后世统治者宣示汉家治天下之道的诗歌,其在汉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时及后世的许多诗人对其也赞赏有加,如刘安世就称其“格韵高严,规摹简古,骎骎乎商周之颂”。陆时雍认为其“视《封禅颂》则庄,视《郊祀歌》则轨矣”。
除了这首独特的《安世房中歌》,还有众多有关爱情的诗歌,如班婕妤的《怨歌行》,“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意为扔掉团扇、决绝断情;以及卓文君的《白头吟》,“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坚持两人共白头的爱情观,都体现了两人对爱情平等的坚决与遭到背叛后断绝往来的果断。然而,这种女子在爱情中占据平等地位乃至主导地位的诗歌并不多。除了《上邪》《有所思》等几首热烈表达爱意或大胆痛斥负心人的篇目,剩下的多写思念丈夫、女子遭弃等内容,如写女子被抛弃后再遇前夫的诗《上山采蘼芜》:“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仍要追问丈夫新妻如何。《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为了爱情只能“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结局悲惨。《艳歌行》中的“夫婿从门来,斜柯西北眄”,女子为流浪汉补衣却遭丈夫猜忌……在余下的诗歌中,女性常常是被抛弃、被猜疑、被独留家中的一方,而不再是如《诗经》中勇敢示爱、果断放手、活泼灵动的形象。
这种写作内容、风格的不同是如何产生的?笔者分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时女子所处的阶级不同,产生了后续两方在女性意识上的巨大差异。前文已经提到汉代私人办学兴起,但并不招收女学生,于是“能够有机会接受教育的多是宫廷后妃或受家学熏染的名门闺秀们,属于衣食无虞的上层社会阶层”(王文娟《试论汉代女性文学》)。因此,接受了更多教育的上层社会阶层女性,眼光便不再局限于爱情,而是延伸到政治、经济等层面。她们与普通平民女子在爱情中的相对地位是不同的。然而,本就受到传统礼教束缚的平民女子,在爱情中也受到委屈与伤害,这种悲伤与无奈便从她们所创诗歌的字里行间不经意地流露出来。两者身份地位的巨大差异,进一步体现在当时女性意识的阶级性上,也体现在写作的诗歌中。
(三)在爱情中地位的降低
前面提到,汉代处于上层社会阶层的女性能够获得更多、更充足的受教育机会,眼光也更加长远。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的女性诗人在以女性为题材的汉代乐府诗的创作上仍停留在爱情的层面。除唐山夫人的《安世房中歌》外,即使是卓文君、班婕妤等当时社会地位较高的女性,也逃脱不了在诗歌中只能描写爱情的困境。对于地位更加低下的女性来说,写作思念征夫、痛斥有二心的男人,或是因为爱情自我感伤,都已经是家常便饭。
伦理纲常的束缚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春秋繁露·基义》载:‘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这样,便使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属品以及驯服的工具。”(王双、冯倩《汉乐府女性形象分析》)“夫为妻纲”“四德”的思想使女子发言的自由度大大降低,此时的女子,就算想要谈论政治、经济等,也没有相应的发言权。
话语权被严重限制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便只能将自己的倾诉欲投诸爱情。然而,由于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人们的爱情观也发生了变化,如《上山采蘼芜》中丈夫“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将两人所织的布的种类与数量来作比较,最终得出“新不如旧”的结论,无疑是对旧妻与新妻的物化。在丈夫眼中,似乎夫妻之间的情谊并不是衡量爱情的标尺,能织多少布才是要不要继续走下去的决定因素。而旧妻遇到抛弃自己的前夫时,她也没有表现出被抛弃后极度的愤怒,而是心里仍有留恋,问丈夫新妻怎么样。这种女子在爱情中的弱势与卑微体现在两人的对话中。
先秦与两汉相隔时间并不长,但与《诗经》相比,乐府诗中体现的女性意识已经大为不同。鄂川秀在《〈诗经〉与汉乐府爱情诗女性形象之比较》中将这种变化概括为“主动求爱化为曲折求生”“彼此互恋化为孤独哀鸣”“激情燃烧化为理性制约”。从调皮、活泼、大胆示爱的女子变为幽怨、无奈、孤独的怨妇形象,不难看出汉乐府诗中女性意识在爱情中的变化。
三、对女性文学的贡献
汉代与新文化运动相隔甚远,其乐府诗中体现女性意识的作品必然不能算得上“女性文学”。然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较早体现女性意识的文学作品,这些诗歌有其独特的作用。
在封建社会,制度与思想对女性的压迫越来越沉重。明清时期,许多女子甚至以殉情为荣。在这种情况下,先秦、汉代的女性诗人就像是夹缝中艰难却坚定生长的野草—力量虽小,却一直凭借自身的力量,开创女性写作的先河,使得后世无数女性在无奈绝望的情况下仍能用纸笔写下生命之歌。
“对于古代女性而言,用文学作品反映自己的生活现实已然是对庸常生活的突破—如果没有她们的写作,女性永远只能被表达,后人只能从男性文本中看到男性视野下的女性。”(郑珊珊《中国古代女性文学与女性意识》)即使在社会生活中缺少發言权,但千百年来的女诗人仍然用纸笔发声,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占据着一方自己的小天地。也正是如此,这些“自我表达”的女性诗歌才会流传至今,被许多学者研究。不管是放眼政治的唐山夫人,坚定决绝的班婕妤和卓文君,还是许许多多未能留名但仍坚持写下自己生活的汉代女性,都对千百年后真正女性文学的出现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乐府诗历史悠久、风格鲜明,是中华文化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处在汉代这个封建制度确立不久、封建思想初立的过渡时期,继承了先秦时期的自由浪漫,却又受到封建思想的压迫。其中,体现女性意识的文学作品也呈现出既具署名意识的先进性,又具有阶级性,以及局限于描写爱情的落后性的矛盾特点。作为中国古代早期具有女性意识的作品,尽管内容中缺少男女平等、反抗压迫的先进意识,但其体现出的女性的精神世界、个人理念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对后世的女性文学也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