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凌 王尧
【内容摘要】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是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也是建构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依托。本研究以网络道德观为切入点,探究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协同学理论视角出发,通过主体协同、客体协同、介体协同、环体协同四个维度,构建起大学生健康网络道德观的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以期能够达到“1+1+1>3”的大学生思政育人效果。
【关键词】网络道德观;协同学;家、校、社;协同培养
最近“网课爆破”导致河南历史教师猝死事件引发全社会关注。有记者秘密卧底网课爆破群,发现这些人多以00后为主,此事引发了人们对青少年网络道德观的持续讨论。作为网络空间中最为活跃的群体,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培养尤为重要,直接影响网络社会的道德水准。然而,网络道德观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仍处于较为薄弱的环节,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同培养机制,未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这使得一些心智发展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忽视了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从而造成了网络道德失范(如网络道德认知冲突、道德意志薄弱、道德信念缺失、道德情感冷漠)等现象。
鉴于此,本文以网络道德观为切入点,着力探究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培养机制,最终达到“1+1+1>3”的大学生思政育人效果。引导和培育大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观,为拓展大学生思政教育的新渠道,更新思政教育观念、丰富思政教育内容、创新思政教育方法、拓展思政教育平台,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启发;为传递网络正能量,减少网络道德失范现象;优化网络环境、强化网络道德,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精神家园,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和对策。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概念表征及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道德观作为网络空间中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具有开放性、多元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征。就表现形式而言,体现在网络道德认知、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和网络道德行为四个方面。
(一)网络道德观的概念表征及表现形式
1.概念表征
网络道德观是以是非善恶为基准,用以评价网民行为的一把标尺,是人们在互联网空间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的总和,其主要功能是调节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失范行为,具有开放性、多元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征。①
2.表现形式
网络道德观的表现形式分为网络道德认知、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与网络道德行为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互为补充,贯穿于网络道德实践过程之中,最终决定着网络道德行为的得失。
網络道德认知是形成网络道德观、推动网络道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规范与道德标准,对网络社会现象及由此引起的伦理问题的是非、善恶的认识、评价与判断。②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们在网络道德认知方面缺乏一定的教育,也对网络空间中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认知不清,误以为网络世界等同于“绝对自由”,引发了众多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事件。因此,为了形塑正确、健康、积极的网络道德价值观,首要任务就是大力普及网络道德相关知识,转变其认知匮乏的状态,以提升大学生群体的网络道德素养水平。
网络道德情感是人们根据自身所掌握的网络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对网络世界中的真假、善恶、是非等现象,所展现出的喜怒、爱憎、好恶的情感。③网络道德情感是建立在网络道德认知的基础之上,是向网络道德行为转变的关键步骤。良好、正向的网络道德情感能够激发大学生的正义感、责任感,能够对网络空间中的健康文明行为表示赞赏与鼓励,而对不道德的失范行为表示厌恶与摒弃。因此,引导与培育良好、积极的网络道德情感,形塑正确的网络道德观,能够有效推动大学生向文明健康的网络道德行为进行转变。
网络道德意志作为网络道德情感与网络道德行为之间的重要桥梁与心理过程,能够根据价值目标确定道德目的,并据此不断调节道德行为,克服层层阻碍进而实现预定目的。④网络道德意志是网络道德情感转化为行为的关键步骤与重要助力,就具体表现而言,主要呈现为一种自我克制与坚韧不拔的精神斗志。现实生活中,虽然很多大学生对网络道德有所了解,但由于在网络道德意志方面相对缺乏或者不太坚定,自律意识相对较弱,就难以在多元且复杂的互联网空间中有效抵御不良信息、负面舆论的干扰,道德素养逐步滑坡。
网络道德行为是网络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转化的最终过程与现实举动,同时也是大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高低最直接、最清晰的表现。⑤因此,家、校、社等不同主体应当积极协作,以共同合力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不断提升大学生的网络道德素质水平,对积极正向的道德行为予以激励褒扬,而对负面践踏行为进行惩罚批评,以实现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的最终目标。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现状
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10—29岁青少年网民占比30.7%,大学生作为其中的高度活跃用户群体,他们在网络中的言行备受关注。⑥
1.网络道德认知错位,道德判断能力下降
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给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与丰富的同时,也为有害信息、负面舆论的肆意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全球化时代,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输入腐化、糟粕的不良思想,使得舆论生态中消极情绪不断滋生,也使得大学生面临着严重的道德困境。网络中广泛传播的外来文化,夹杂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思想等,冲击着现实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使人们对网络道德的认知出现了嬗变。在这些负面舆论、不良思想的干扰下,部分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弱化,道德审美扭曲,价值观念错位,其道德判断能力和认知能力日益下降,更容易形成道德思想和价值上的“空洞”。
2.网络道德情感冷漠,道德素养逐步滑坡
互联网本身的虚拟性、开放性、复杂性、多元性、隐匿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空间中的道德失范问题不断,特别是对于缺乏社会阅历与分辨力的大学生而言,更易受到情绪化、低俗化信息的影响,其网络道德素养呈现出滑坡的趋势,网络道德趋于冷漠。新媒体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平台,其中包含了无数的信息碎片,而道德问题往往成为了网络谣言炮制和恶意传播的“重灾区”,引发了不少负面舆论。此外,部分自媒体和网络大V跟风造谣,虚假爆料博人眼球,而大学生社会阅历明显不足,在网络的跟风报道下甚至成为了“谣言助推器”。消极的道德现象使得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情感受到了伤害,也使得其道德情感趋于冷漠。
3.网络道德意志薄弱,道德人格异化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群体易呈现网络道德人格异化、道德自律性缺失与心理扭曲等特征。网络道德人格的异化体现在各种新型网络亚文化的戏谑反抗意义,对于传统主流文化的蔑视,以及大学生主体缺乏抵制诱惑的能力,沉迷色情、游戏等无法自拔,这也使得大学生道德意志薄弱,自律自省能力的缺失,心理人格的扭曲。在网络社会中,大学生通过“虚拟身份”进行交往,在缺乏网络监管、网络道德约束的情况下,部分大学生以娱乐、讽刺、诙谐等形式来传播信息,甚至以负面点评为荣,采用“以毒攻毒”的偏颇方式来宣泄心理压力。这些非理性的、有违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言行,不仅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公共利益。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网络空间中,大学生道德素养现状堪忧,面临着逐步滑坡的态势与严重的道德困境,因此,了解其背后的网络道德观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对具体原因进行剖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的缺失
首先,在家庭教育中,一些父母过于追求个人的价值目标与个人的现实利益,仅仅关注成绩高低而忽视孩子网络道德观教育,“重智轻德”“唯分数论”成为当代家庭教育的典型特征与突出问题。其次,有些家长对于孩子过于溺爱与放纵,尽力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需求和愿望,为其购买手机、iPad、电脑等电子设备,忽略了对于孩子的网络活动进行规范教育和合理引导,导致孩子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形成了不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此外,还有家长由于在技术或者空间距离方面的局限性,对于孩子的网络道德观教育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存在着一定的“数字鸿沟”,对孩子的上网行为缺乏相应监管与积极引导,家庭的网络道德教育作用也在这一过程中被逐渐弱化。总而言之,家庭作为大学生重要的网路道德观教育主体之一,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家庭教育处于缺失状态。
2.学校教育的有限
首先,在传统的思政教育体系中,教师处于中心地位,是传授行为的发出者,学生是接受者,在教育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在新媒体时代,“去权威”的话语方式使得人人都可以成为话语主体,而高校教育者缺乏平等的对话意识,仍旧采取居高临下的灌输式说教模式,这只会让思政教育处于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其次,话语方式单一,传播渠道有限,与网络的恰适性不足也严重阻碍了教育目标的实现。大部分高校思政教师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属于简单笼统的“一对多”模式,虽然高校有运用网站、期刊、广播站等渠道进行教育,但是不同途径之间的传播内容相互分割,难以达成共鸣,也使得道德教育难以产生更广泛的效果。另外,高校教育话语模式相对滞后,话语内容难以融入网络社会,这与活泼的网络话语模式形成强烈反差,内容抽象而不够灵活,严肃有余而不够生动,宏大叙事而不够具体。
3.社会教育的分散
首先,当前的网络环境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观养成不是很有利,网络空间中各种文化和思想冲击、碰撞,尤其是西方的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在网络中肆虐,这些对于大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来说容易产生威胁,而大学生缺乏相应的分辨和判断能力,容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其次,在社会教育中,媒体的教育引导也处于重要地位,但是媒体对于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引導并没有持久的、具体的、日常性的规划与方案,并未发挥出其强大的传播优势和积极的舆论引导作用,同时也缺乏对于各种媒体的组合型运用,传播渠道较为单一,难以形成共振共鸣,也难以引发更大范围的教育效果。此外,政府逐步提高了对于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专家学者等不同主体也逐步参与到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过程中,但是不同的教育主体之间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并未发挥出合力和应有的教育效果。
综上,在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家庭、学校、社会各大主体之间的协同培养机制,缺乏联动与相互合作,皆是各自发挥作用进行教育,所以未能发挥出整体的综合的传播效果。因此,为了发挥出“1+1+1>3”的大学生思政育人效果,使得总体效果优于单独效果之和,需构建三者之间的协同培养机制,相互配合、合作与整合,提高共识达成共振。
(二)原因分析
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存在的问题,剖其根源主要体现在:
1.顶层设计缺失,难以达成共识
由于在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这一顶层设计方面整体目标和规划的模糊,各大主体之间的权责并不清晰,导致各方培养主体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存在割裂的状况,这也就难以在全局上达成共识和形成合力,也难以达到预期上的教育效果。在顶层设计方面,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缺乏针对性,整体目标过于宏观且抽象,忽略了大学生自身的需要,忽视了人性化、个性化的具体需求,这也使得预期的教育效果难以达成。
2.保障措施匮乏,制度建设落后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网络社会管理的缺位,具体而言,是指法律法规建设和网络监管技术发展相对网络的发展明显滞后,网络空间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还不到位,违法行为的成本过低,也就难以形成较强的震慑力。尤其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网络谣言、隐私侵犯、网络诈骗、恶意诽谤等老问题持续存在,且花样不断翻新,但现行的网络法规制度仍然留停在宏观层面,其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大学生在参与网络活动的时候就难免受负面舆论影响,极不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此外,目前专门监管网络舆论的机构较少,对于网络信息的发布维护、筛选排查及相关的问责制度不完善,这也就导致了网络信息在发布与传播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约束和保障,各类负面舆论纷纷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养成和相应的教育工作的开展。
3.缺乏激励机制,难以提供动力
激励机制的缺失也是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缺乏有效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为大学生提升自己的网络道德认知、判断和选择能力提供充足的动力,也有利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培养机制发挥积极作用。激励包括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利益保障。两个方面都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的养成和提升起着重要作用,不仅能够对大学生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也对于社会管理、高校教学、家庭教育等起着促进作用,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氛围。⑦
4.平台联动不足,缺乏共享互通
如今,各种新平台日益涌现,在网络空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但是,由于平台之间尚缺乏网络信息的共享互通,相互的联动性不足,也就使得各自的传播内容存在一定的割裂性,对于大学生群体也缺乏精准的平台定位,因此并未发挥出平台传播应有的强大的共鸣、累积效果,整体上而言传播声势微弱,影响力不够,对于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还存在着不足。部分平台之间还存在着竞争与限制行为,最明显直接的表现即平台上链接的跳转存在困难,因而部分积极正向的网络道德宣传与引导行为就在传播途径上有所中断,也就导致了传播渠道的单一,传播声量的微弱,以及最终的传播效果不佳,对于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也就难以达成预期的效果。
三、协同学视域下大学生健康网络道德观的协同培养机制
协同学(Synergetics),又称“协同论”,是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在多学科研究的基础上,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关于合作、协作或协同的理论;之后,该理论逐渐从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拓展到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协同学作为系统科学新三论之一,强调开放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通过复杂的非线性作用产生协调效应(合作、同步、协调和互补),形成不同于原来状态的有序状态,超越原来各自功能之和,形成“1+1>2”的协同效应。⑧
从协同学理论视角出发,通过大学生健康网络道德观教育的“主体协同、客体协同、介体协同、环体协同”四个维度的有机协作与通力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发挥效力,能够达到“1+1+1>3”的协同效应(见图1)。
(一)主体协同:校内培养主体——校际培养主体——校外培养主体
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需改变以思政教师为主的单一教育主体的现状,建立“校内培养主体——校际培养主体——校外培养主体”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校内培养主体指高校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员工和相关部门人员,主要包括思政教师、专业课教师以及负责开展学生思政工作的校内各级组织部门人员等;校际培养主体指高校之间为实现协同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联合培养组织中的成员,包括各高校思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权威专家学者和相关管理人员等;校外培养主体指高校外部承担思政教育任务的个人、组织和团体,主要包括家庭、社会、科研机构、公益组织、媒介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需要以下措施的保障:
1.顶层设计,增强共识
在党和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需要站在整体和全局的高度,坚持协同培养和大教育理念,进行切实可行的大学生网络道德观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的顶层设计,达到统一的目标,明确各方主体的权责,增强协同主体的共识,从而改变培养主体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割裂状况。在这一过程中,也要尤其注意目标的明确性与针对性,除了宏观层面的要求,也要贴近大学生群体,做到人性化、个性化教育和服务。
2.建设智慧平台,聯动培养
在平台建设方面,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各级关工委需要建设好智慧平台,能够让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教育资源实现共享,各司其职,相互合作,以达到协同培养的最佳效果。例如开发“5G+AI”协同教育智慧型App,通过AI技术对家长、教师以及相关的教培人员的行为进行动态智能分析,统筹其教育行为,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培养。教育者能够在这类智慧平台中更好地弘扬正能量、传播正确舆论信息,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进行正向引导与培养。在平台建设过程中,网络技术企业也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企业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企业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亦是企业不可推却的责任。
3.设计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
激励机制在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提供充足的培养动力。由此可见,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需要和追求是各方主体进行协同培养的重要动力,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各级关工委需要设计和完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各协同主体的积极性,推动联动培养目标的实现。具体而言,需要建立健全网络行为主体的网络道德行为选择和实施行为的利益激励和保障机制,以便能够及时兑现网络社会中的道德榜样、见义勇为的网络行为主体的利益许诺,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和激励利益在各方主体的动机、行为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客体协同:学生网络意见领袖——普通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学生
以往思政教育往往注重发挥培养主体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培养客体——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因此,对于不同教育客体应进行合理分层,采取不同教育策略:
1.发挥大学生“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
大学生作为网络空间的重要行为主体,其道德认知和价值选择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学校可以充分发掘大学生中的优秀典型,培养其成为网络意见领袖这一角色,让他们在校园网、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知乎、B站等网络平台中,充分发挥好对同辈群体的榜样示范和引导作用,扩大这些优秀榜样的声量,使其在网络空间中产生更大的影响与更佳的教育效果,在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的同时,引导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的自我教育与发展,推动大学生的正确网络道德观养成。
2.引导普通大学生形成正确道德观
对于普通大学生而言,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宣传教育优势,开展相关的网络道德知识的学习活动和宣传活动,例如举办相关网络道德知识的小讲堂、情景模拟实践、社团活动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出大学生学习网络道德知识、提升网络道德素养的热情,让规范的网络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健康的网络道德观。此外,还可以利用定期的班会和团会活动,积极弘扬网络正能量,并帮助大学生群体分析和解读网络道德失范案例,教会大学生如何分辨虚拟空间中的不良行为,从而抵制网络空间中的负面舆论,提升普通大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
3.纠正失范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偏差
对于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大学生,学校、家长以及周边同学需要及时发现、主动关注,做好帮扶与专业辅导,以纠正他们的网络道德偏差。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信息的多重杂乱、价值观多元易导致大学生难以分辨真假、是非、善恶,而产生了网络道德选择困境的事实,出现了网络道德偏差行为,针对此类失范大学生,可以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帮扶措施,例如学校心理咨询老师、思政老师或者辅导员对其进行专业性疏导,其周边的同学尤其是道德榜样也可以发挥作用,家长在这过程中也应该积极主动关注孩子心理状态,从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及行为做好纠正与引导,促使其对正确网络道德观产生价值认同。
(三)介体协同:课堂网络素养教育——家庭网络素养教育——线上线下道德实践
介体为思政教育的內容和方法,即建立“课堂网络素养教育——家庭网络素养教育——线上线下道德实践”多层介体协同。
1.课堂网络素养教育
学校应有重点地开设网络道德素养教育相关课程,通过思政课和专业课加强大学生网络素养,通过向学生普及网络道德、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能够在浓厚的道德氛围中受到感染,增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己的网络道德认知、道德责任及道德诚信,完善其道德人格。具体而言,高校教师可以针对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网络法治教育、网络礼仪教育、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等内容打造精品课程,针对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遇到的困惑给予解答,并教会大学生正确辨别网络信息的方法,有效抵制负面舆论的不良影响,摆脱网络中的不道德行为和消极能量造成的心理困扰,帮助大学生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观。
2.家庭网络素养教育
家庭教育作为大学生网络道德观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必须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大学生家长应该注重对孩子的全面培养,不能顾此失彼,不应该仅仅关注孩子的学习表现,而忽视了对于孩子身心、道德方面的人文关怀。在这一过程中,家长需要把网络道德素养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采用积极介入的方式,主动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经常与孩子谈心,向孩子传递正确的网络道德知识和价值观,以道理说服子女,以亲情感染子女,以行动监督子女,引导其合理上网、诚信待人,充分发挥家庭这一主体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基础作用。
3.线上线下道德实践
改善网络道德环境,既要着眼网络空间,也要注重现实环境,这就要求家庭、学校和社会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和内化践行入手,开展丰富多样、大学生喜闻乐见的道德实践活动,做到线上线下的和谐交融。在线上环节,可以通过各种可视化表达进行教育活动,如图片、视频、音频、H5、AR、VR等各种方式,相比灌输式教学更具体验感与趣味性,也能打通静止、有限的知识,唤醒与再现悬置的道德知识。在线下环节,可以充分利用向善向上的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挖掘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场馆中的丰富道德资源,深入实践活动和基层社区中进行调查和参观访问,在实践中促进大学生道德认同。
(四)环体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环境
环体主要指机制运行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客观条件和外部状况,既包含家庭、学校微观环境,又包含社会宏观环境。大学生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形成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离不开环境。
1.父母榜样示范的家庭情境氛围,潜移默化影响大学生网络道德观
家庭作为网络道德教育主体之一,在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也有着其他主体难以比拟的显著优势。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做好表率与榜样示范,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与引导,帮助其正确认识、合理使用网络,进而培养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此外,和谐的家庭情境氛围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要,现实环境也会影响孩子在网络空间中的道德行为,只有健康、友好、文明、愉悦的家庭氛围才能对孩子具有积极正向的教育作用,从而助推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养成。
2.借力校园新媒体矩阵,打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网络文化
在新媒体环境下,为改善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状况,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学校可以充分借力校园微信、QQ、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诚信上网的意识,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准则和规范,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具体而言,高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媒体建设,可以在官方网站开辟道德专栏,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也可以在微博、微信、小红书、抖音、B站等热门App中进行网络互动学习,积极探索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学习方式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助推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养成。
3.培育积极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文化作为间接性影响网络社会的因素,对塑造网络主体的大学生道德观具有更持久、更稳定的作用。培育积极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对于培养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
(1)完善网络群体规范。政府和社会组织要确立互联网言行的伦理标准和道德准则,加强网络互惠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建设。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其他制度的制定经验和实施细则,以合理制定与不断完善我国的网络群体规范和伦理制度,在严格的标准下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逐步培养起大学生在遵守网络法规的前提下正确使用网络的意识,进而营造积极向善的网络舆论氛围。
(2)设计相关激励机制。各大高校可以利用集群效应扩大网络道德观的影响力,激发群体内部的网络道德自律。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活跃主体之一,其内部的大学生个体容易受到群体本身的影响,在群体聚合下产生从众和追随行为。因此,设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对优秀个体和道德模范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能够有效推动整个大学生群体的道德素养提升。
(3)完善网络社区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高校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管理和引导,根本上是为大学生的网络活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确保其接收的文化信息健康积极,从而坚定正确的道德立场,达成道德共识。在监管手段上,要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尤其要重视技术和法律手段。同时,在网络社区的管理和监督中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一定的人文关怀。
(4)培育向上向善网络文化。大学生群体要不断增强群体内部的凝聚力,構建群体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个体形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当代大学生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坚持优秀传统文化与新媒体网络文化的融合发展,从而增强自身的民族认同感与民族自信心。在网络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广泛传播爱国主义、公正法治、诚实友善、修身立志等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有效推动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观。
4.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网络道德他律
一个和谐有序、积极向善的社会环境,可以为大学生网络道德观他律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媒体、专家学者与公益组织等能够发挥有效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
(1)政府进行立法规制、技术监控和管理监管,从源头上防堵道德失范行为,净化网络道德环境。具体而言,政府和国家立法部门需要制定和完善网络管理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关于网络空间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网络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近年来,技术监控愈发受到重视,政府应利用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网络监控技术等新技术,对互联网进行实时监管,净化大学生的上网环境。
(2)媒体要大力宣扬和倡导网络道德模范典型,为大学生提供榜样示范,强化其网络道德观动机。在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过程中,需要有具有网络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积极参与进来,大众媒体和社交媒体也要发挥自身的宣传优势,扩大网络道德模范典型的影响范围,推动其裂变式传播,从而更广泛地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观教育产生最佳效果,增强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认同与社会共识。
(3)政府携手专家学者、公益组织展开宣传活动。在具体的宣传过程中,可以借助海报、演讲、研讨会、宣传小册子等各种传播渠道,形成倡导网络文明,谴责网上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的强势舆论,使大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积极的道德标准。通过多方合力,在确立共同目标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能够有效地使大学生提升网络道德素养水平,形塑良好、健康、正确网络道德观。
四、结语
总之,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在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构建起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家、校、社协同培养机制,通过主体协同、客体协同、介体协同、环体协同四个维度的有机协作与通力配合,共同抵制网络空间中的不良行为与负面舆论,做好合理引导与积极沟通。唯有如此,方能达到“1+1+1>3”的大学生思政育人效果,整体的网络培养环境才能得以优化,从而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正确、积极的网络道德观。
参考文献:
①肖虎:《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危机的表现与成因研究》,《教育与职业》2013年第30期。
②③苏杰初:《自媒体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心理的影响与应对之道》,《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④孙枝俏:《网络虚拟社会中道德自律的独特功能与实现路径》,《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⑤赵惜群、黄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路径初探》,《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年第4期。
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s://www.cnnic.cn/n4/2022/0914/c88-10226.html,2022年8月31日。
⑦刘艳、雷荣珍:《发挥高校新媒体平台网络思政育人功能探析》,《教育传媒研究》2022年第4期。
⑧〔德〕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凌夏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页。
(作者朱秀凌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尧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