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践行ESG理念是国有企业顺应国际化发展的外在要求,更是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本文首先明确ESG理念的概念溯源、内容要求及发展进展。在此基础上,对近年来中国国有企业ESG政策演进进行梳理总结。在ESG具体实践中,国有企业是我国践行ESG理念的重要载体,国有企业ESG披露数量和内容显著提高、ESG管理和评价更加科学有效,党建是国有企业探索ESG行动的创新实践。可以预见,国有企业ESG未来发展方向将主要聚焦四个方面,包括进一步完善ESG工作相关制度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级体系,利用资本使“好”国有企业越做越大,以及从被动应答到主动践行ESG实践。
关键词
ESG;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ESG作为国际主流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ESG政策、理论、实践虽处于发展初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强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践行ESG理念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可以说,践行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国有企业实施ESG行动,将会带来更好的环保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ESG理念溯源与发展
(一)ESG理念溯源
近年来,ESG理念在我国受到广泛关注。实际上,ESG并非是一个新概念,早在16世纪就已经产生了伦理投资等类似术语。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e Compact)发布《有心者胜》(Who Cares Wins)报告,首次提出ESG理念[1],现代意义上的ESG理念开始盛行。简单地讲,ESG是在传统财务绩效指标基础上,从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三个方面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投资理念和评价体系。从概念本身出发可以发现,ESG不过多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而是一个贯彻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探索[2],ESG理念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方法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框架,以及一整套具体可落地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二)ESG理念解構
解构ESG理念,主要涉及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关注企业非财务绩效。具体来看,环境维度,关注企业在环境绩效、保护生态、低碳转型等方面的表现;社会维度,关注企业与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如企业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贡献;治理维度,关注企业内部管理绩效[3],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这三个维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独立体现在三个维度关注企业的侧面不同、领域各异,而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视角来看,这三个维度又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
(三)ESG理念发展
ESG理念的发展是理论界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发展到新兴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个缩影。2004年以来,ESG理论和实践实现了快速发展,ESG的评价标准初步建立,发达国家大部分企业都发布了ESG报告,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在实践中形成了ESG评价标准和体系,大量机构将良好的ESG行为作为投资的重要参考。我国虽然起步晚,但也在起步后逐渐结合中国特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ESG管理体系和评价标准,丰富了ESG的理论和实践。特别是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叠加新冠疫情肆虐,世界各国对践行ESG理念普遍形成共识,如何与环境、更广泛的利益相关方以及企业内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全球经济发展面临的共同议题。
二、中国国有企业ESG实践探索
(一)中国国有企业ESG政策演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是我国践行ESG理念的重要参与者,更是践行ESG理念的引领者[4]。2008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国有企业ESG实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ESG相关政策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践。
中央层面,一系列涉及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践行ESG理念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2012年,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贯彻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日常工作。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报告,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专项报告,国际业务较多的企业要积极探索发布社会责任国别报告。2019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重点推进“双碳”工作、安全环保工作以及践行ESG理念等,与生态环保工作紧密相连。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强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
地方层面,各省市结合地区实践,对促进本地ESG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意见。例如,2022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精神,云南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ESG)工作的若干意见》,从生态文明、主责主业、安全责任、员工权益、供应链、国际市场、民族团结、合规等八个方面对推进落实ESG工提出意见。又如,2016年,促进北京市属国企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北京国资委制定《关于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五条具体措施,包括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社会责任实践,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
可以发现,从中央到地方,关于推动国有企业践行ESG理念的相关政策从无到有、越来越具象化,从顶层设计到执行落实,从方向性政策到具体性政策,从指导意见到工作方案,从零散机构到成立专门司局,这是我国国有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探索创新ESG实践、主动适应国际规则标准的政策保障,为国有企业更好地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中国国有企业ESG具体实践
第一,国有企业是我国践行ESG理念的重要载体。上市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计309家,占比63.2%,显著高于37.7%的整体披露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21)》披露,连续13年国有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根据202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践调研报告》,中国国有企业主动披露可持续发展实践情况的比例为66.8%,而民营企业该比例仅为45.1%。数据显示,国有企业是我国践行ESG理念的重要企业载体。
第二,国有企业ESG披露数量和内容显著提高。从ESG信息披露数量来看,根据wind数据库,2021年,A股上市公司中超过600家(占比48%)國有上市公司披露了ESG报告,较2020年提高了四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在ESG信息披露方面较为领先。从ESG信息披露内容来看,我国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已经从最初较为狭义的社会责任,如国有企业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热心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过渡到更为全面和对标国际的ESG理念上,从环境、社会、治理等多维度构建ESG管理框架,披露内容逐渐丰富。
第三,国有企业ESG管理和评价更加科学有效。国有企业持续探索ESG管理和评价机制,有关ESG考核方法与评价体系不断发展。根据《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19)》披露,80%的中央企业成立社会责任领导机构;97%的中央企业成立了社会责任主管部门;58%的中央企业制定了社会责任管理制度;60%的中央企业对社会责任工作进行了考核。国有企业的ESG管理和评价更加高效化、合规化、国际化,为全球ESG管理和评价贡献力量和智慧。
第四,党建是国有企业探索ESG行动的创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探索将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既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又是我国国有企业探索ESG行动的创新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一系列党建工作创新实践落实落地,国企党建从总部到基层整体建强。
三、中国国有企业ESG未来发展方向
(一)进一步完善ESG工作相关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精准促进践行ESG理念制度。可考虑通过税收减免、利率优惠、颁发证书、公开表彰等激励制度使国有企业更加关注践行ESG理念[5],同时,通过责令整改、罚款罚金、吊销执照等监管制度使国有企业约束“漂绿”等不良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ESG信息披露标准建设。尽快建立统一和权威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在国际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特点,弥补我国现有ESG信息披露领域的空缺。三是进一步丰富ESG实践措施手段。充分统筹协调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专项行动等,更多搭建ESG交流平台,广泛宣传国有企业践行ESG工作成效。
(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级体系
一是形成评价体系。在学习借鉴国外主流ESG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特色和需求,将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因素考虑进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6,7]。二是整合评级机构。对当前无序化、分散化的第三方评级机构进行有效干预和整合,尝试打造一个统一权威的评级机构。三是规范评级市场秩序。加快规范当前评级市场秩序,推动评级标准、流程公开化和透明化,有效约束评级机构的行为。
(三)利用资本使“好”国有企业越做越大
一方面,充分披露信息。提高ESG信息披露的可得性、可用性和可信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数据,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企业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贡献[8],可以通过披露的数据筛选出ESG表现较好的国有企业,并进一步选择投资那些ESG实践更好的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强化投资导向。引导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抗议救灾、慈善捐款等领域,利用投资提升ESG影响力,使投资机构加快树立ESG理念,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ESG投资产品。
(四)应从被动应答到主动践行ESG实践
一是建立制度体系。围绕践行ESG理念,将ESG战略从单纯的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到企业发展战略,建立一套涵盖涉及事前ESG战略规划、事中ESG执行考核、事后ESG跟踪完善的完整制度体系。二是提高重视程度。将对ESG理念的高度关注具体化到企业的管理工作中。可考虑在董事会设置ESG专门委员会,发挥董事会对ESG重大战略的决策、监督和指导作用。三是开展特色实践。主动谋划特色实践,着眼于国有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形成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可持续性强的ESG品牌项目,更多开展ESG工作,传播ESG实践成果,讲述ESG实践故事。
参考文献:
[1]邢洋,张敬文.国有企业ESG管理体系:历程、现状和若干建议[J].现代国企研究,2022(9):30-34.
[2]许英杰,石颖.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6.
[3]柳学信,王喆.国有企业应当主动践行ESG[J].当代经理人,2020(4):3-5.
[4]苏丽芳.ESG目标下国有企业责任趋势与企业治理新路向[J].财会通讯,2022(18):133-136+147.
[5]许英杰,石颖,阳镇.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8(4):124-131.
[6]石颖.战略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29):99-100.
[7]杨小科,石颖.企业环境绩效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2):39-44.
[8]陈欣.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中国国有企业ESG建设现状与展望[J].董事会,2020(5):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