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军 徐慢
摘 要:基于2014—2021年新三板中小企业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从微观角度分析融资约束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机制,并进一步分视角探讨分层制度对不同类型企业研发投入存在的异质性影响。结果表明:新三板分层制度显著促进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提升,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中发挥中介作用;异质性研究表明,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在民营企业、东部地区企业以及高科技企业中更加显著,且融资约束发挥中介传导作用;进一步研究表明,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存在分段现象。文章研究成果对于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进程、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升中小企业的研发能力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分层制度;研发投入;融资约束;中介效应;双重差分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23)04-0067-09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3.04.009
一、引言
新三板挂牌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典型代表,2016年新三板挂牌了10163家企业,然而,体量高速增长导致挂牌企业质量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统一的监管制度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市场的交易、定价和融资功能也未得到充分发挥(田娟娟和邢天才,2014)[1]。为进行差异化管理,2016年6月,新三板公布了市场分层管理准则,通过内部分层将企业划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并且每年进行完善和动态调整。新三板推出的分层制度,一方面,加强企业和第三方投资合作对接,减少外界信息搜寻成本;另一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准则,对更高层次企业的治理、信息披露以及市场行为要求更加规范。
新三板集聚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所以探讨分层制度的推出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但纵观以往学者对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探究,更多关注于其对企业股票流动性(李金甜等,2020;洪方韡和蒋岳祥,2020)[2,3]、公司治理(姚云,2016)[4]、盈余管理(潘红波等,2020;袁莹翔等,2019)[5,6]等方面的影响,虽有学者提出新三板推出分层制度后企业融资渠道有所拓宽、资金配置效率得到提升(常红利等,2019)[7],但鲜有文献直接对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基于此,本文从融资约束角度出发,基于“分层制度—融资约束—企业研发投入”的研究路径,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剖析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采用逐步回归法检验融资约束的中介传导作用,挖掘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机制;进一步将样本进行分类,分析在不同产权性质、不同地理区位以及不同行业下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以及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结论为发挥分层制度的作用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对于推动改革的稳健进行、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分层制度与企业研发投入
新三板分层制度配备了差异化制度安排,在满足中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差异化需求的同时,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提出更高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具体而言,一方面,新三板对创新层在信息披露上提出分行业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频率以及执行更严格的审计准则等要求,通过缓解代理问题和融资问题对研发投入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徐辉等,2020)[8];另一方面,新三板分层制度进一步规范创新层企业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对外投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利润分配等制度安排,提升创新层企业整体规范化水平,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各项监督和激励机制的运作,避免因管理层短视行为而导致研发投入不足(胡妍等,2020)[9]。据此提出假设H1。
假设H1:分层制度通过差异化制度管理促进企业研发投入。
(二)分层制度、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投入
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是外部融资的两大重要来源,其中债务融资是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由于研发活动具有收益滞后性、高风险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Holmstrom,1993)[10],研发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委托代理问题尤为严重,因此,创新型企业在我国信贷市场上难以顺利融通到资金(解维敏和魏化倩,2016)[11]。分层制度可以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和股票流动性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对研发投入产生影响。一方面,对于缺乏信息的第三方而言,新三板的内部分层具有信号传递功能。新三板分层制度从盈利性、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筛选质量更好的企业进入更高层级,而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等条件未达到创新层标准的企业停留在基础层,有助于揭示公司质量差异(赵崇博等,2020)[12],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增进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同与信心,拓宽融资渠道,进而有效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是抑制中小企业融资效率提升的主要原因(齐岳等,2021)[13],分层制度通过对基础层和创新层企业的差异化制度管理,引导要素合理配置,提高创新层企业股票流动性(何牧原和张昀,2017)[14]。基于股票流动性溢价理论,股票流动性提高有助于减少投资者要求的流动性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因此,分层制度对创新层企业股票流动性产生的正向影響,降低了创新层企业的融资难度和成本,有利于其在研发活动中获取更多资金支持(谢雪燕等,2019)[15]。据此提出假设H2。
假设H2:新三板分层制度进一步优化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企业研发投入。
(三)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影响的异质性
国有企业规模较大且信贷风险较低,因此,在获得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上更具有优势(翟华明等,2019)[16]。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获取资金的渠道有限,在多数政策福利以及经济资源流向国有企业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受到更为严重的融资约束(董小红等,2021)[17]。企业对外融资困难不仅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盛丹和王永进,2014)[18],对企业的创新投入也产生了抑制作用(郭联邦和王勇,2020)[19]。对此,提出假设H3。
假设H3:与国有企业相比,新三板分层制度更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其研发投入。
我国不同地理区位的城市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程度相差较大,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基础设施完善,拥有丰富的资源,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上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在面临政策调整时东部地区企业具有更快的反应速度和更高的适应能力,通过掌握技术优势获得竞争优势以及抢占市场份额(马晶梅等,2020;耿成轩和曾刚,2019)[20,21]。王宏伟等(2021)[22]通过对我国创新环境进行测度,指出东部城市在创新环境上具有领先优势。中部城市金融发展落后于东部地区,西部城市资源匮乏,信息不畅通,制造业以传统产业为主,创新活力不足,因而,中西部企业更倾向于把资金投入日常经营发展以及风险小的项目中(孙久文和胡俊彦,2022;贺胜兵等,2021)[23,24]。分层制度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更有利于金融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更高的东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提升。对此,提出假设H4。
假设H4:新三板分层制度缓解融资约束、提升研发投入水平的作用具有区域差异性,对东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效果优于中西部企业。
在日新月异的市场中,创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党力等,2015)[25]。企业创新离不开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是高科技公司提升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胡亚敏等,2018)[26]。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通常需要在人力和物力上进行长期投资,而且在短期内不能获得回报,甚至面临研发失败的风险(刘宝华和王雷,2018)[27],因此,高科技中小企业研发活动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对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研发活动的资金需求量较大,更加需要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陈志刚等,2017)[28]。新三板创新层以高科技企业为主,分层制度引导企业投融资对接,因此,分层制度对于高科技型企业融资约束缓解和研发投入促进效果更为明显。据此,提出假设H5。
假设H5:新三板分层制度更有助于优化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进而提升该类企业的研发投入。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影响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说明与样本选择
新三板分层制度于2016年6月正式实施,鉴于数据可得性,本文使用2014—2021年挂牌的新三板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对样本进行筛选:(1)剔除进入创新层之后又被调出的企业;(2)剔除金融行业的企业;(3)剔除连续多年数据缺失的企业,并采用插值法对个别年份缺失的数据进行处理。本文所涉及的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库和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并对数据进行了1%和99%分位的缩尾处理。
(二)变量选取与测度
1. 被解释变量:研发投入。本文参考彭华涛和吴瑶(2021)[29]的研究,选取研发费用与企业资产的比值来衡量企业研发投入,稳健性检验中采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值衡量研发投入。
2. 核心解释变量:分层制度。新三板分层制度自2016年6月开始实施,首批953家企业进入创新层,之后每年调入一部分企业,因此,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全面衡量分层制度政策效应。以每个年度基础层的企业为对照组,每个年度进入创新层且之后未退出的企业为实验组,且该类企业未进入创新层以前也作为对照组。根据每年新三板公布的创新层名单对分层制度变量Reform进行赋值,如果企业在当年属于创新层,则Reform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3. 中介变量:融资约束水平。本文采用Hadlock和Pierce(2010)[30]设计的SA指数度量新三板企业融资约束情况,具体计算公式如(1)所示:
[SA=|-0.737×size+0.043×size2-0.04×age|] (1)
其中,[size](单位为百万元)为企业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age]为企业年龄。[SA]数值越大,说明企业的融资约束水平越高。
4. 控制变量。在研究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时,选取资产负债率、资产收益率、企业成长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现金持有和固定资产比例等作为控制变量,他们也是匹配变量,文章相关变量和符号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1. 倾向得分匹配。本文所要考察的是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将分层制度的推出视为一项准实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将实验组与对照组企业进行匹配,有助于克服样本选择问题。借鉴刘晔等(2016)[31]的做法,采用逐期匹配方式,以1∶3最近邻匹配方式为898家创新层企业匹配对照组。再使用匹配后样本进行双重差分,企业进入实验组的条件概率为:
[LogitPit|D=1=β+βi×Xit+εit] (2)
[Pit|D=1]为新三板中小企业进入创新层的概率,[Xit]为匹配变量。利用式(2)估计进入创新层的概率,再用得分相近的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配对。限于篇幅,匹配过程省略。
2. 双重差分模型。本文以2014—2021年新三板中小企業为研究对象,在进行倾向得分匹配之后,我们得到了进入创新层的企业以及匹配后的基础层企业。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来实证检验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模型设定如下:
[RDit=α0+α1Reformit+α2Xit+μi+ηt+εit] (3)
在模型中,[i]表示中小企业,[t]表示年份;[RDit]表示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水平;[Reformit]为分层制度变量,如果企业[i]在年份[t]是创新层,则[Reformit]取值为1,否则为0;[Xit]为影响企业研发投入的控制变量,[μi]代表个体固定效应,[η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εit]代表随机误差。若[α1]显著为正,则表示分层制度对企业具有研发投入促进作用。
构建模型(4)和(5)考察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之间的中介效应是否成立:
[SAit=β0+β1Reformit+β2Xit+μi+ηt+εit] (4)
[RDit=λ0+λ1Reformit+λ2SAit+λ3Xit+μi+ηt+εit](5)
在模型中,[SA]为融资约束变量,若[α1]、[β1]和[λ2]均显著,则说明新三板分层制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假设H2成立。更进一步分析,如果[λ1]显著,且[λ1<α1],则融资约束是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关系的部分中介;若[λ1]不显著,表明融资约束是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关系的完全中介(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32]。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RD均值为4.091,最大值28.19与最小值有较大差距,说明新三板中小企业在研发投入上差异较大。first均值为0.473,中位数为0.457,最大值为0.972,说明新三板中小企业具有股权高度集中的特点。ROA均值为0.0690,标准差为0.108,最大值为0.416,最小值为-0.295,说明我国新三板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存在一定差距。SA均值为2.972,标准差为0.509,说明新三板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被抑制。
(二)相关性分析
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研发投入与分层制度的相关系数为0.2,表现出显著正相关性。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均低于0.4,说明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进一步计算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结果显示VIF值均小于5,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三)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检验融资约束是否在二者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表4的列(1)报告了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这一结果表明分层制度通过差异化制度管理,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对创新层企业研发投入提升有显著影响,初步证明假设H1成立。列(2)显示分层制度变量与融资约束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新三板分层制度能够通过提高股票流动性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来减弱企业的融资约束。列(3)汇报了分层制度与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回归结果,其中,分层制度变量与研发投入在1%水平上呈现正相关关系,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融资约束显著抑制企业研发投入。列(1)—(3)回归结果表明,新三板分层制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显著提升中小企业研发投入,且融资约束是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关系的部分中介,假设 H2成立。
(四)异质性分析
1. 產权异质性。国有企业经营风险较小,更易获取外部融资。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可能因企业产权性质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进行回归,结果见表5。
由表5列(1)、(4)结果可知,在民营企业组,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为0.785,且在1%水平上显著,而国有企业组系数[α1]为正但不显著,说明新三板分层制度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效果明显,对国有企业影响不明显。列(3)中分层制度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为0.738,在1%水平上显著,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为-1.070,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融资约束在民营企业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之间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假设H3成立。
实证结果显示,民营企业进入创新层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研发投入,而分层制度对国有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不显著,主要有以下原因:我国国有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经济实力更为强大,融资环境更加宽松;此外,国有企业与政府联系较为密切,紧跟政策脚步和需求,拥有政策先机,较少受资金限制。因此,分层制度在民营企业更能发挥改善融资环境、缓解融资约束的作用,产生的研发投入促进作用更为显著。
2.地理区位异质性。 中西部城市与东部城市之间的区位差别可能造成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存在差异。因此,按照地理区位,将样本划分为中西部地区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分别进行回归。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10个省份。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列(1)、(4)结果可知,分层制度对中西部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α1]为0.712且在1%水平上显著,对东部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α1]为0.800,在1%水平上显著。该结果说明不管是东部的新三板企业还是中西部的新三板企业,进入创新层都对其研发投入产生了正向促进作用;但相对中西部企业而言,东部企业受到分层制度的正向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综合列(1)—(3)结果,对中西部地区的企业而言,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总效应[α1]为0.712,分层制度对融资约束的直接效应[β1]为-0.0504,在加入融资约束变量后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效应[λ1]为0.732,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效应[λ2]为0.386但不显著。为此,进行Sobel检验以验证融资约束中介效应的存在性,得到 Z 值为7.493,P<5%,表明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与中西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关系间存在遮掩效应。对于东部地区的企业而言,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总效应[α1]为0.800,分层制度对融资约束的直接效应[β1]为-0.0429,加入融资约束变量后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效应[λ1]为0.720,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效应[λ2]为-1.874,说明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与东部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中为部分中介。分层制度对于缓解东部地区企业融资约束、促进研发投入有更显著的效果,因此,假设H4成立。
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促进效应在东部地区更显著的原因可能在于,中西部地区企业多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各地区之间的创新要素流动受到限制,产业集聚程度不足,而东部地区企业因交通便利,自然资源禀赋较高,市场资源相对丰富,设施齐全,高质量人才聚集,分层制度实施能促进创新要素聚集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大幅提高研发投入。
3.行业异质性。不同行业企业对研发投入的需求不同,在信贷市场上面临的融资环境也有所差别,分层制度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 GB/T 4754 行业分类标准,将设备制造行业和文化、办公用机械行业划为高科技行业,其余则为非高科技行业,分别进行回归。
由表7列(1)、(4)结果可知,分层制度对高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回归的系数[α1]为1.034且在1%水平上显著,非高科技企业系数[α1]为0.501,在1%水平上显著,相对非高科技企业而言,高科技企业受到创新层正向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综合列(1)—(3)结果可知,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之间均存在部分中介效应。综上,假设H5成立。
分层制度对高科技企业研发投入促进效果更加显著的原因可能在于:不同类型企业对融资和研发的需求不同,非高科技企业往往依靠劳动力,无须大量知识和技术也可持续经营;而高科技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快,对技术和设备要求较高,企业只有创新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对研发投入的需求较高。
(五)门槛回归模型
上文通过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发现分层制度对新三板中小企业研发投入产生了促进作用,缓解融资约束为其作用机制。考虑到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可能存在非线性影响,以融资约束为门槛变量,重点考察分层制度背景下新三板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是否存在非线性影响。门槛回归基本方程如式(6)所示:
[yit=αi+β1Xit×Iqit≤γ+β2Xit×Iqit>γ+εit] (6)
其中,[yit]是被解释变量,[Xit]是解释变量,[qit]是门槛变量,[γ]是门槛值。[I(·)]为指示函数,当门槛变量取值在相应的范围内时,函数值取值为1,否则为 0。[εit]为随机扰动项。
1. 门槛存在性检验。本文继续使用2014—202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考察。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研发投入,控制变量的选取与上文相同,门槛变量为融资约束。
运用Bootstrap进行300次抽样,估计得到的门槛值以及门槛个数如表8所示。融资约束单一门槛F统计值在1%水平上显著,而双重门槛不显著。因此,融资约束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且存在1个门槛。门槛估计值与 95%的置信区间如表9所示。
2. 门槛回归结果分析。通过门槛存在性检验结果可知,融资约束在不同区间内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不同,单门槛的具体形式设定如式(7)所示:
[RDit=α0+βXit+φ1SAit×ISAit≤γ+φ2SAit×ISAit>γ+εit] (7)
表10列出了以融資约束为门槛变量的回归结果,当融资约束水平小于等于门槛值2.0487时,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系数为-0.748,在1%水平下显著;当融资约束大于门槛值2.0487后, 融资约束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为-1.268,并在1%的水平下显著。可以看出,外界融资限制程度增强时,企业研发投入受其抑制作用有明显上升。
五、稳健性检验
(一)平行趋势检验
新三板分层制度在2016—2021年逐步推进,因此,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解决政策实施时点不一致问题。通过共同趋势检验验证分层制度实施之前实验组和控制组是否存在趋势变化,参照Beck等(2010) [33]构建模型如式(8)所示:
[RDit=θ+j=-75αjReformi,t-j+δXit+μi+ηt+εit] (8)
其中,[RD]是采用研发费用与总资产比值进行衡量的研发投入,[Reformi,t-j]为分层制度变量,如果企业[i]在[t-j]时期进入了创新层,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因此,[α0]衡量的是分层制度当期的政策效果,[α-7]到[α-1]衡量的是实行分层制度之前1~7期的政策效果,[α1]到[α5]衡量的是分层制度之后1~5期的政策效果。如果[α-7]到[α-2]显著为0,那么就说明政策实施之前第2~7期创新层和基础层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以-1期为基准组),即平行趋势假设成立。
在分层制度推出之前系数在0附近波动,说明在分层制度实施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在研发投入水平上具有相同的发展趋势,满足平行趋势假定。分层制度实施后系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表明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有显著的提升效果。
(二)更换检验方式
上文使用了最近邻匹配,为验证结果稳定性,本文运用较为精准的半径匹配法(半径为0.05)。表12整理了半径匹配下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的回归结果,与上文结论一致。所以,分层制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研发投入结果稳健。
(三)更换被解释变量
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更换为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其他变量不变。采用逐期匹配方式,按照近邻匹配法进行处理,回归结果如表13所示。列(1)报告了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直接影响,分层制度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进入创新层能够明显促进企业的研发投入。列(2)说明分层制度改善了新三板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列(3)显示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在1%水平上显著,融资约束变量不显著,所以进行Sobel检验以验证融资约束中介效应的存在性,得到 Z 值为4.566,P<5%,表明融资约束在分层制度与研发投入关系间发挥中介作用,“分层制度—融资约束—研发投入”路径具有稳健性。
(四)分位数回归
由上文可知分层制度促进企业研发投入,为探究不同研发投入水平下分层制度对其产生的影响,本文对匹配后的企业在下四分位数、中位数与上四分位数的水平下进行检验。估计结果见表14。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均是显著为正的,表明不同研发投入水平的企业,分层制度均对其产生促进作用,假设H1结果稳健。此外,Reform的系数呈现先减后增趋势,并且分层制度对研发投入水平较低的新三板中小企业的激励效应更为明显。低研发投入水平的中小企业通常受到更为严重的融资约束,分层制度提高其资金运转的边际效应更高。
六、结论
本文基于2014—2021年新三板中小企业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分层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检验其影响的内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新三板分层制度显著促进企业研发投入,融资约束在其中发挥中介传导作用。产权异质性检验结果表明,民营企业进入创新层显著促进研发投入提高,国有企业进入创新层后研发投入水平的提升不明显,分层制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影响研发投入的机制在民营企业有显著效果;地理区位异质性结果表明,相较于中西部地区,分层制度对东部地区的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融资约束在东部地区企业发挥部分传导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具有遮掩效应;行业异质性结果表明,相较于非高科技企业,分层制度更有助于高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且融资约束在不同行业均存在部分中介作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分层制度背景下,融资约束对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存在分段现象,当融资约束水平跨过门槛值2.0487后,融资约束对企业研发投入起到更加显著的负向影响。文章研究成果对于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进程、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升中小企业的研发能力有一定参考价值。
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加快推进新三板市场的改革进程。持续深化东部、中部地区的分层制度,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市场一体化程度,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激发国有企业科技研发动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进一步支持高科技企业创新活动开展。其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企业研发活动需要长期投入,营造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有助于研发项目的开展。因此,应加强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强化政府对研发项目的支持,落实惠企政策。最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新三板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在技术研发上具有高风险、保密性等特点,获取外界资金困难。为此,要建立配套产品的供需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创新相关信息,积极开展行业交流,提高信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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