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艳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江苏南京 210013)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等活动被分为线上和线下双场域。网络舆情是网络时代背景下出现的一个概念,是指借助网络来表达和传播各种情绪、态度和信息的总和[1]53。网络舆情是以网民为传播主体、以网络平台为传播载体的网络言论集汇,当网络热点信息持续受到关注,引起网民的大量跟踪、转发、评论,就会在一定时间内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网络舆情。网络伦理道德主要指的是网民在网络环境中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重点探讨的是网络环境中的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是指网络环境中存在的有违社会伦理道德的非常态行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10.67亿人[2],互联网普及率75.6%[3],其中大学生上网率几乎为100%。因大学生缺乏主体辨识力,容易出现从众心理,加之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增加了高校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难度。因此针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也对高校教育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
相较于传统舆情,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更快、信息资源更为丰富也更加复杂,在给大学生带来正向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思维观念、伦理道德意识和伦理道德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网络伦理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网络伦理道德观念、网络语言使用、网络伦理道德行为等方面,只有正确认识网络舆情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的影响,才能针对性地分析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更具可行性的治理策略。
与现实环境不同,网络环境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和自由性等特征,部分大学生沉迷于网络冲浪,自我约束力降低,加之网络空间缺乏统一的伦理道德标准,道德相对主义或无道德主义盛行,个人主义势头发展迅猛,大学生对在现实生活中建立的伦理道德无法迁移到网络环境中,由此导致部分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观念模糊。由于网络空间的开放度高,没有固定的准入门槛,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网络空间下的各种思想观念交织在一起,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造成了阻碍。此外,在网络技术兴起后,各种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等尚处在逐步建立健全过程中,其对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的引导和规范具有滞后性,这也导致大学生在网络舆情背景下其价值取向容易发生偏差。
网络舆情背景下个体可以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见解、引发话题讨论,甚至可以随意攻击辱骂他人。网络舆情背后反映的是更多具有相同特质和相同困扰的个体,舆情主体的同质性更容易引起大学生的非理性情绪爆发,更容易诱导大学生降低语言管理能力。而网络IP的虚假化、身份信息的虚假化更加剧了大学生网络语言使用的暴力化、粗俗化、戏谑化。
网络伦理道德行为是指大学生在参与网络舆情的评论、跟帖、转帖过程中涉及伦理道德的相关行为。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黑客行为、人肉搜索行为等。网络舆情下的黑客行为指的是利用各种网络漏洞,在网络舆情的相关链接中植入病毒,以此来攻击网络用户,获得不当得利或发泄私愤。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和强有力的法律执行力度,很多黑客在实施网络犯罪行为后没有及时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由此部分大学生开始对这一行为进行追捧和效仿,从而做出道德失范行为。人肉搜索行为指的是网络用户对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个人隐私权等的侵犯,随意公布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大学生群体缺乏隐私安全防范意识,在网络舆情参与过程中,其无意间留下的身份信息和社交痕迹很容易因此受到别有用心者的威胁勒索。甚至有部分大学生在具备一定的网络技术操作能力后,直接参与或实施了这些与伦理道德相违背的行为。
“开放、互动、匿名的互联网打破了以往的传播格局,为互动传播创造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时空场域,网民能方便地参与事件讨论,形成多元观点碰撞,引爆舆论热潮,进而不仅影响着网络伦理事件的基本走势,同时也赋予其多元的伦理道德观念。”[4]大学生正处在道德标准建立的关键时期,因此多元对立的道德标准、不同思想观念的碰撞,大大增加了大学生的辨识难度。网络将世界联结到同一个网络环境中,多元对立的网络舆情带来了网络伦理道德的多元对立,使部分大学生陷入了道德认同的迷茫,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将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
对于大学生出现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原因,主要从网络与网络舆情本身的特点、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受教育者和教育主体四方面进行分析。
网络舆情视域下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的出现与网络及网络舆情自身的特点有关。网络舆情自身具有突发性和非理性并存、周期性和波动性并存、强烈性和短暂性并存、共鸣性和普遍性共存、真实性与虚假性并存等特点,这些特点本身加剧了网络环境的复杂性。由于网络舆情的发生往往没有明显的预兆,具有短暂性和暴发性特点,对个体的情绪、情感影响较大。大学生群体在这一背景下所做出的行为反应和认知反应很大程度上是情绪性反应,缺乏理智思考,因此更容易出现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网络舆情自身还具有周期性和反复波动的特点。一些与大学生群体息息相关的事件,例如每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开学毕业季、国家、省市公务员考试等;一些能够引起网络参与者极大共鸣、具有共同的情感基础的问题,如外交问题、国家主权问题、民族精神问题等,这些舆情本身很容易带动个体的情绪情感从而使个体产生不理智的行为。加之网络环境充斥着大量虚假信息,容易混淆大众视听,引发不正确的舆论走向,大学生在这样的网络舆情氛围下容易出现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问题。
网络舆情自身的舆论走向、舆论内容、舆论制造者都需要相关部门予以监管。目前我国依然缺乏运行成熟的网络监管部门和健全的网络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对网络施骗行为缺乏严厉打击,对网络环境缺乏有效管控,因此造成了网络环境的无序化,影响了网络用户的使用体验。网络监管部门也缺乏对舆情责任主体的追查和追责,缺乏针对网络环境的动态监管,缺乏对大学生法制意识的有力引导,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网络舆情本身极具热点讨论性,大学生自身正处于关键发展期,缺乏对事物的正确辨别能力,容易盲目跟从舆情进行追评、转发,对舆情背后反映的真实背景信息以及由此产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危害缺少正确认识。“在新时代的数字化社会环境下,高校是网络空间异常活跃的区域,网络媒体上貌似有理的言辞最易吸引大学生的眼球,尤其是为‘有心人’精心设计的情节所引诱,很容易掉进从众和聚合的‘陷阱’。”[5]部分大学生在网络舆情的跟风从众过程中,获得了被需要、被认同和被支持的心理感受,为与团队成员保持一致,更多地选择盲目从众,忽视了自身的网络伦理道德素养的养成,放任自我网络道德伦理失范行为的产生。
当前各高校都加强了校园的智能化建设,大多高校实现了校园网络的全覆盖,在硬件环境上实现了学生可以随时随地使用网络,参与网络舆情,但是教育者对学生上网行为仍缺乏正确引导,对学生的上网时间缺乏有效的控制,对学生网上跟帖、转载、评论等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导致学生对网络风险缺乏警惕意识。在课程设置上,很多高校也未开设网络道德行为引导的相关课程,缺少对大学生参与网络舆情的规范性引导,“部分高校对于舆情出现的处置办法是控制性的‘冷处理’,而非引导性的‘热融化’”[6]。同时,教育者对大学生参与网络舆情的心理机制缺乏关注。大学生在参与网络舆情时,心理状态会出现明显的波动,情绪情感反应会更为强烈,更容易出现应激性情绪和应激性心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及时的引导和疏解,很容易引发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产生。
网络舆情视域下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应引起我们的极大关注,大学生正处在思想道德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多方主体应共同努力,引导网络舆情发挥正向积极作用,削弱网络舆情对于大学生群体的负面影响,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网络舆情是舆情制造者和从事网络运营的网络主体主导的话题活动。因此要改善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应当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国家需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再教育,加强普遍性网络伦理的建立,加强对责任主体普适价值观念的宣传,探讨伦理共通点。国家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责任主体的人文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定期组织责任主体开展研讨会,提升网络运营商等各类媒体人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推动其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改进,促使责任主体将现实社会伦理的精髓拓展到虚拟网络建设中,建立自身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各类网络责任主体需要细分责任,将网络安全、网络伦理道德、网络舆情等具体落实到责任主体上,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和问责追责体系,坚持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网络主体的责任意识还体现在针对特殊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理机制上,如针对黑客入侵、人肉搜索等特殊舆情的联防联动机制,责任主体要严格把控舆情走向和发展态势,坚决避免国家分裂、国家安全信息泄露、网络用户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各类网络危机事件的发生。
法律制度是推进网络伦理道德环境健康绿色、积极向上、有序运作的重要保障。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频繁发生,与缺乏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因此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用,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7],为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伦理道德环境。相关部门应保障网络道德环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国家应组织成立专门的技术部门,加强对网络犯罪行为和网络案件的侦破,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杜绝网络犯罪带给大学生群体的道德侵蚀;相关部门还应定期对网络话题的制造者、网站平台、网络运营人员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这些主体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惩戒,还应注重法律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期性开展,强化舆情监控和预警;最后,应建立实时监管制度,建立专门的实时监控和网上实时筛查部门,动态监测参与网络舆情的客体的网络内容、网络行为,强化网站的实名认证,便于对网络行为的个体进行现实管控,针对学生打造专门的法律保障团队,从而为大学生群体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提高大学生对网络伦理道德的认识,提高其对网络世界的真实性和网络环境的虚拟性的明确认知,强化其道德自律意识,提高其网络道德素养。道德自律首先要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培养他们尊重他人、理解他人的意识,使其在网络环境中能够坚守道德底线、坚守伦理底线,杜绝不当言论;大学生应主动掌握网络伦理道德法律相关知识,主动加强道德素养的养成,加强道德品质的学习,培养正确的网络舆论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提升精神内驱力,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网络道德行为。大学生要时刻保持理性,不可盲目跟从舆情走向进行非理性的表达,受舆情煽动;在面对舆情时,大学生要主动借助网络手段,分析调查舆情背后的内在机制和深层原因,确认舆情真伪,让自己的非理性情绪得到暂时缓解,审思后再进行观点表述;在网络上参与舆情表述时要注意态度语气,理性表达观点,不可攻击、诋毁、辱骂、威胁他人。同时,大学生还应主动加强网络道德行为的管理,进行跟帖、转帖时要把握事件发展的全貌,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网络权益;要注重多行善意之举,多关注有益身心的正面网络舆情,减少对负面话题的关注和此类舆情的参与。
高校应积极参与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治理,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其一,高校要强化顶层设计,主动组织大学生参与各类网络伦理道德的相关教育培训,强化大学生对网络伦理道德的重要性认识;其二,高校要重点推出各类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网络伦理道德、网络心理健康督导相关课程,借助课堂教学主渠道,提升学生对网络安全和网络伦理道德的正确认识;其三,“高校要利用现有舆情监测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通过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平台,保证对敏感舆情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将各类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8];其四,高校要引导和建立新的舆情风向标,推出正面的舆情话题,吸引和分散学生对不健康的网络舆情的注意力和参与度。
大学生作为网络的重要参与主体,在网络舆情的参与中表现出较高的活跃度。随着网络舆情的发酵,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日益突显,通过分析网络舆情视域下的高校大学生道德失范的现状和成因,提出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治理策略,旨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纠正大学生失范的网络伦理道德行为,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网络伦理道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