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人到学政:翁方纲诗教成就研究

2023-05-13 09:16张美娟刘乐乐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翁方纲宋诗诗话

张美娟,刘乐乐

(广东白云学院 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450)

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振三,号覃溪,晚号苏斋,直隶大兴人(今北京市),是清代乾嘉时期的重要学者。他既是著名的书法家、金石学家、经学家、考据专家,又兼为诗歌理论家和诗人、诗歌教育家,有诗歌选本、诗歌批点、手稿数种存世,是乾嘉年间北方诗坛盟主。其提出“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的“肌理”说,与当时王渔洋的“神韵”说、沈德潜“格调”说、袁枚“性灵”说并称为清代四大诗说。翁方纲的诗学主张散见于《石洲诗话》(八卷)、《复初斋诗集》(七十卷)、《复初斋集外诗》(二十四卷)、《复初斋文集》(三十五卷),《集外文》(四卷)、《杜诗附记》(二十卷)、《小石帆亭著录》(六卷)、《苏诗补注》(八卷)等著作。对于教育家身份的翁方纲,学界的研究还很零散,缺乏系统的整理,本文以翁方纲的学政身份为中心,考察其在诗歌教育上的主要成就。“诗教”专指翁方纲的诗歌教育观。

一、诗教与政治的离合:翁方纲与试帖诗

试帖诗始于唐,受“帖经”“试帖”影响而产生,为科举考试所采用,其诗大都为五言六韵或八韵的排律,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冠以“赋得”二字,并限韵脚。梁章钜《试律丛话》卷一载:“或成为试贴。然古人明经一科,裁纸为贴,掩其两端,中间惟开一行,以试其通否,故曰试贴,进士亦有赎帖诗,帖经被落,许以诗赎,谓之赎帖,非以诗为帖也。毛西河检讨奇龄有唐人试帖之选,盖亦沿此误称,惟吾师纪文达公撰《唐人试律说》,其名始定”。清代试帖诗,格式限制尤严,内容大多歌颂皇帝功德,并须切题。由于清统治阶级的推崇,试帖诗这种应制的诗体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不仅是进入官场的敲门砖,还是仕途通达的好推手。

翁方纲先后历任各地学政长达十四年,主要任务就是担任乡试、会试的考官,评判试子试卷。而翁氏是专业诗人,在诗人与官员间切换身份,这使得很多研究者认为翁方纲的诗学观念受政治身份影响较大,矛盾就聚焦在“试帖诗”上。严迪昌《清诗史》中载,“清代诗史上纱帽气和学究气融汇为一,并被推向极致,从而诗的抒情特质再次严重异化的代表人物是翁方纲”[1](P689),作者提取了乾隆二十二年恢复试帖诗这一事件,认为“试帖诗的再行实施于科举考试,乃是诗坛纱帽气和学究气进一步汇合而流延的一个关键性契机”[1](P689)。朱则杰《清诗史》认为翁方纲将学术考据移进诗歌创作,“好似以韵语形式作学术文章……实质是学术诗”[2](P236),指出翁方纲倡导学人之诗,导致诗歌缺乏性情,艺术表现呆板,这与科举考试中恢复试帖诗有关,因此质疑翁方纲对待作为文学的诗歌和作为应试工具的试帖诗,态度是“诗人”的还是“官员”的、标准是“一把尺子”还是“两把尺子”。针对这个问题,在此必须分析翁方纲与试帖诗的关系。

乾隆二十二年科举恢复试帖诗,乾隆二十四年,翁方纲便开始历任各地学政,很长一段时期,翁方纲身兼诗人和学政两个身份。作为诗人,翁方纲的主张是肌理说。肌理论诗的核心是尚“实”重“法”。“实”有两个涵义,一是肯定诗与性情的关系,认为性情与学问互为表里,“诗者,忠孝而已矣,温柔敦厚而已矣,性情之事也”①,整合起来就是“切实”。二是重学问、重“法”。在诗中体现研理之精,观书之富,论事之密,持旨之正。而“法”存在于肌理的实在细密处,指诗文的具体写作方法、规律,诸如字法、句法、章法之类,即“穷形尽变”的诗法技艺。清代的学政,负责督导当地的教育状况,为朝廷选拔人才,引导学官、士子的教育理念,并主持科试、岁试,送学子入京参加会试,既是教官也是考官。这种身份要求翁氏必须与朝廷的文化政策保持一致,透彻揣摩试帖诗这种应试应制的新题型,为士子进仕指明方向。试帖诗也是诗,但与真正意义上纯粹的诗又有不同,翁方纲处理二者关系的做法如下。

首先,总结一套程式化的试帖诗技法。《复初斋试诗》手稿本收录八十个试贴诗题,共八十五首诗,附有朱批点评。此外,翁氏还作一篇文章《赋得春从何处来·得来字》,专论试诗。此文作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是时翁正充湖北乡试正考官,这篇文字收录唐人(白居易)作、清人作、翁方纲自作等四首同题试诗。翁氏逐首分析,每首均有关于句法、格律、对仗、语病等细致的评议,强调试诗不能任兴而发,须运用“超诣”“实作”的技巧“破题”。“春从何处来”这类题目要“以题为问,以诗为答”,紧扣题旨“春”,以整首诗回答“从何处来”,而这四字又无须一一着笔,不能全篇都在写实在的春景,要写以“春”为中心的各种气象人物,乃至浩荡皇恩等都应视为题中之义,要坚守六条标准——取法唐人、格律工整、语言活脱、翻点照应、用典准确、情感严正,认为这才是试诗之“正式”。以此深入,翁氏总结出试诗的写作技法:一是必须“切题”,题目中的字必须一一出现在诗中,且宜早不宜晚;二是对仗和声律要绝对工整但又不能过于合掌;三是题目或题眼要从经义中析出,用典用事必须突显学问;四是要在末联颂圣,以示对题旨的升华;五是综合运用各种语言技巧等。他对“试帖诗”这种完全“作”出来的诗体进行了模式化的定位,虽然这是身为学政的职责,但翁方纲心里却很清楚,这一套呆板且近乎苛刻的操作,只是为帮助士子踏进科场门槛,与真正意义上的诗是不同的,与其肌理说也是相悖的。

其次,从诗法的角度对待试帖诗与非试帖诗的态度是鲜明的“两把尺子”。翁方纲对试帖诗的总体评价,见于《苏斋笔记》卷十二:“若试贴之诗,应制庄敬,若在雅颂之列,而究属试席之作,则编集者,偶因事境,录一二或不伤也,竟以试贴编入诗集成卷,则非也。唐试律末句多用祈请语,尤为伤雅,今则末句用颂扬,较为得之”;“八比时文言圣贤之言,若在序记论说上矣,而其体究属应制之举,不得不次于古文言之”[3](P8783)。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确,他分清了这种“应举之作”与古文的区别,认为试帖诗毕竟只是应制的“试席之作”,只可作为试子的训练教材,不应当编入诗集流传后世,不能让这种应制诗法伤害诗学的纯粹性。其言外之意很明显,“夫人知科目之为重,则益知君恩之不易报,益知荣名之不易副,而敦节行、勤职业、官箴士习皆系于此。”[4](P382)翁方纲清楚地意识到应举的政治文章对于纯粹的诗歌、古文的危害,他既没有忘记学政的身份,又保持着诗学家的清醒头脑。“即如‘亭亭双林间’直到‘头如鼋’一气六句,方是个‘笔所未到气已吞’也。其神彩,固非一字一句之所能盖。而后人但举其总挈一句,以为得神,以下则平叙视之,此固是作时文语,然亦不知其所谓得神者安在矣。”[5](P91)可见,翁对待试帖诗与诗的态度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翁方纲很好地处理了“诗与仕途”,厘清了“纱帽”与“学问”的分野,把握了试帖诗与非试帖诗的离合关系。充分肯定二者在对偶、声律、起承转合、间架结构、诗题相合等方面的相通之处,但又明确指出,一个属于模式化写作的“术”,一个则属于诗歌理论的“道”,试帖诗是不能进入诗集留于后世的。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翁方纲提倡以学问为诗,学术思维相当缜密,自会对二者的关系作出清楚的判断,不允许自己用对待试帖诗的要求评价诗歌。

二、一部诗歌教材:《石洲诗话》

推行诗歌教育,首先要编订诗歌选本。翁方纲编订的《小石帆亭著录》和《石洲诗话》两种选本,体现了他的诗学观点。其中,录入《小石帆亭著录》的《七言诗三昧举隅》是他视学山东时期所选编,此书编订背景是,“神韵”说经历一个高峰后至乾隆中期,其末流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批评的矛头纷纷指向王渔洋。在此情况下,翁方纲仿渔洋《唐贤三昧集》之例,分析七言诗之三昧,以世人对王渔洋神韵说的攻击为借鉴,试图寻找补救“神韵”的新方法:以编订诗歌选本的方式,为王渔洋神韵说进行辩白,其阅读对象是山东的各级文化官员、门人、试子等。该选本的体量并不大,通篇只选取十四家二十六首诗;全书的重点旨在修正阅读对象的文学观念、教育思想,并非教人如何写诗;体例也不够科学,评诗的内容并不多;按语与序言占据很大篇幅,对王渔洋神韵说进行了新的解读。严格来说,还不能算真正的教材。

如果说《七言诗三昧举隅》还不能算教材的话,那么,《石洲诗话》无疑是一部编纂科学的诗歌教科书,在清诗话中独树一帜。《石洲诗话》是翁氏在广东学政任上与岭南诸生论诗的笔记体著作,目的是指导粤生作诗。其编纂缘起:“自乙酉春迨戊子夏,巡试诸郡,每与幕中二三同学,隔船窗论诗,有所剖析,随手劄小条相付,积日既久,汇合遂得五百余条。秋间诸君皆散归,又届报满受代之时,坐小洲石畔,曰与粤诸生申论诸家诸体,因取前所劄记散见者,又补益之,得八百余条。令诸生各抄一本,以省口讲,而备遗忘,本非诗话也。”[6](P15)虽然翁氏自谦不是诗话,但从编排体例、宗旨与内容结构、选诗标准等方面来看,无疑已经具备教材的要素。

《石洲诗话》有几个特点。第一,体例科学、选诗公允。全书严格按照年代分期编排,共分八卷,堪称一部浓缩的诗歌简史,体现以类相从的体例概念,与同时代其他编排散漫随意的诗话相比,科学而系统。在选诗方面,较为公允,表现出一个时代诗歌真实的状态。翁氏通过将宋初西昆、馆阁与唐初进行类比,又将宋之元祐与唐之开元类比,指出一个时代诗风的转变和形成都有规律,不能厚今薄古,这种按文学史观选诗之法,可作为学诗之典范。第二,结构清晰,肌理缜密,具备目录学雏形。翁氏的评法,在内容排列上先是分代评论,逐首、逐句剖析,论诗理论主张细致分析长短优劣,不失古人之真,且要圆融贯通,境界开阔。然后是分人叙说,重点突出,唐代以杜甫、韩愈为中心,宋代以苏轼、黄庭坚为重点,元代是元好问、虞集,卷目脉络分明。第三,持论精当,学术视野开阔,教育理念先进。编纂诗歌选本,须用文学史的眼光研勘整个时代的诗境,选择体现“温柔敦厚”诗教传统的“宗祖”人物,示人学诗、写诗之门径。《石洲诗话》的诗学批评分为作家批评、诗法批评两个层面,作家批评是从诗歌发展史上选择每个时期的代表诗人进行品评,诗法批评则从诗歌内部结构的字法、句法、章法、韵律等对诗作、诗句分析。如,《石洲诗话》卷四载“唐诗妙境在虚处,宋诗妙境在实处……盛唐诸公,全在境象超诣,所以司空图《二十四品》及严仪卿以禅喻诗之说,诚为后人读唐诗之准的。若夫宋诗,则迟更二三百年,天地之精英,风月之态度,山川之气象,物类之神致,俱已为唐贤占尽,即有能者,不过次第翻新,无中生有,而其精诣,则固别有在者。宋人之学,全在研理日精,观书日富,因而论事日密。”通过对唐诗妙在“虚”宋诗妙在“实”的分析对比,得出结论:“学宋诗才是达到唐诗境界的必由之路,其推崇宋诗,祧唐祧宋之意甚明。”[7](P48)翁氏的这段话观点鲜明,“肌理”的诗歌理论批评之见似“草蛇灰线”般贯注其中。

《石洲诗话》的优点,可拈出同时代张维屏的《国朝诗人征略》进行比对。张维屏的《国朝诗人征略》,在岭南诗话中颇有影响。蒋寅先生《清诗话考》指出其四点不足:其一,缺乏理论研究的学术性,主要缺乏对诗歌理论主张的提炼、概括,学术性不强;其二,全书的编次欠科学,对诗人的选择标准有失偏颇;其三,内容详略安排失当,有的诗人只有寥寥数语,有的诗人多达数千字,未能反映清诗的全貌;其四,对诗人、学者的界定不明确,《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其略异于初编者,如胡渭、惠士奇、崔述诸人,重考其学,不论其诗,惠本工诗,有《北征》、《峥嵘》、《东中》、《红豆》、《谪居》诸诗行世,维屏未见之也。崔本无诗,此仅举其楹联,则非标揭诗人之旨矣。”(《续修四库全书》卷四,1455册,第391页)而《石洲诗话》则克服上述的所有不足,在同类诗话中具有示范作用。

综上所述,《石洲诗话》阐释了翁方纲的肌理说,有理论体系的建构,有诗教实践的规范,发挥了教科书的作用。郭绍虞先生对“肌理”作了系统归纳,指出其是“义理”与“文理”的合一,与义理相对应的,是“以质厚为本”,为“正本探原”之法;与文理相对应的,是“以古人为师”,为“穷形尽变”之法,六个概念一一对应。段宗社认为这正是以穷形尽变之法进行诗歌“肌理”批评的实践范例,“肌理”也为后来翁方纲诗学研究者所袭取。

三、教粤人学为诗:振兴岭南诗坛

乾隆二十九年七月,翁方纲以翰林院侍读提督广东学政,直至乾隆三十七年,主持广东教育长达八年之久。清代对学政的培养重点在经学上,对诗学则关注不多,翁方纲督学期间,尤其重视岭南的诗歌教育。他曾在广东开展一系列的诗教活动,不仅考知广东诸生试帖诗的情况,讲解试诗的要领,还通过批阅诸生的岁科试试卷,针对其中的问题集中讲解作诗技法,为岭南诗坛的复兴和诗风演变作出巨大贡献,其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其一,影响了岭南宗宋诗风的形成。《石洲诗话》前五卷专论杜甫诗的有三十八则,论苏轼诗的有六十七则,其他诗人没能超过此二家,奉杜诗为圭臬。这与翁自幼学杜诗、注杜诗有关,翁氏也自称在广东“与诸贤论诗,大旨以杜为宗”②。至于苏轼,《石洲诗话》给与极高的评价,推苏轼为“宋一代诗人冠冕”(《石洲诗话》卷三),“宋之大家无过东坡……苏之大处,不当以南北宋风会论之,舍元祐诸贤外,宋人盖莫望其项背。”(《石洲诗话》卷四)翁氏之所以在唐宋诸家中独选杜、苏,他认为杜、苏二家能在最难出神彩的“正面描写”处展示的“兼人之力,万夫之勇”,暗合肌理说所推崇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铺陈排比与正面实作。但是,翁氏又说,“今人不知杜公有多大喉咙,而以为我辈亦可如此,所以纷如乱丝也”(《石洲诗话》卷一),指出杜诗“后人之必不能学,亦不可学”,认为唐诗不适合广东士子学习。他认为,唐诗中的风物气候均属西北,是西北的一方水土养育了伟大的唐诗,而粤中山川形胜与西北迥然有异,不可照搬唐诗的描写手法创作粤诗,所以唐诗的磅礴气象不适合岭南士子学习。粤人更适合学苏诗,因为苏轼被贬岭南时留下大量诗歌,其诗风接近岭南风气,故苏诗更适合岭南士子效法,这可能也是翁氏督学岭南时,写下大量与广东及苏轼有关诗作的原因。

“教粤人学为诗”、教粤人学苏诗,是翁方纲经过考查岭南的诗教情况、风土人情,研勘唐诗、宋诗的不同后,根据“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理为岭南士子作出的选择。自此以后,岭南诗坛以宋风为主,岭南三子、岭南四家、粤东三子、粤东七子等诗人群体前后雄踞岭南,“翁山(屈大均)、元孝(陈恭尹)而后,宋芷湾(宋湘)最为杰出,自近世趋向宋人艰涩一路,而雄直之诗,渺不可复睹矣。”(曲向邦《粤东诗话》卷一)这种盛况的出现,与翁方纲岭南八载的倡导是分不开的。

其二,翁方纲为粤地培养一大批优秀诗人。督学粤地后,翁方纲的诗教活动非常深入,传播诗教的脚步遍及岭南各地,州府县学无不亲历,最南端曾到海南岛的天涯海角。翁方纲授诗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亲自课徒,教授诗文。于诗法从最基本的音律讲起,然后字、词、句,之后篇章结构,再后运笔诗法等,剔抉要旨,缕析发毫,这些教学体会在他《示潮州学官弟子》《示嘉应学官弟子用前秋和韩诗韵》等诗中均有记载。在广东的这段时间,也是翁氏毕生诗学精义形成的阶段。他先是于乾隆三十一年撰成《药洲诗话》六卷,随后增订为《石洲诗话》八卷,八年间,师事翁方纲的学诗者甚众,众弟子中有名者如冯鱼山、曹振镛、吴嵩梁、张药房、黄培芳、梁章钜等,酝酿了岭南诗歌的第二个高潮。其中的冯鱼山、张药房均为此次高潮的主将,对此,翁方纲深感欣慰,“所得士如冯鱼山、张药房辈”(《粤东三子诗序》)。冯鱼山的《金马式赋》被翁称为“南海明珠”,冯也因此被《岭南群雅》誉为“岿然岭南一大宗”。张药房(锦芳)与冯鱼山、胡亦常并称“岭南三子”,又和黎简、黄丹书、吕坚并称“岭南四家”。翁对岭南诗脉的流传论析精当,“风抗南园后,鱼山又药房。何区五家派,莫误二樵狂”[8](P405),他在《上春之初,敬观广州府学堂庑礼器碑刻,并谒先贤诸神祠,得诗十二首》组诗中的其十一、其十二,历数岭南诗脉从张九龄到南园五子,再到岭南三家的发展,提出对当下粤地学子的殷切希冀。翁氏也积极奖掖后进,后出于“岭南三子”的“粤东三子”(张维屏、黄培芳、谭敬昭),其名目即由翁氏品定,还亲自撰写《粤东三子诗序》。蒋寅先生在《黄培芳与粤东诗学的发轫》一文中也说,“翁方纲提学粤东,在当地培养了众多后进,其中黄培芳是继承、发扬其诗学的重要人物,也是粤东作者撰写诗话的前驱。”[9](P41)翁方纲持续影响广东诗坛的另一个途径,是门生对其诗学的薪火相传,翁氏离任后,其门生和后学,或通过“曲水流觞”的雅集,或在广东各地建坛授诗,以书院的形式传承翁氏的诗教传统,粤中端溪、越华、粤秀三书院就培养出不少人才。他们将翁氏的诗学理论甚至传承至近代,如广东近代的著名学者陈沣,是宋诗派先驱程恩泽的学生,属于翁氏的再传门人。由于精英们的传导,广东诗坛形成极富地域特色的诗群,直接影响近代广东诗歌的发展走向。

四、雅正与伧气对举:回归肌理的教学法

翁方纲使用的诗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其一,《石洲诗话》的选诗,可视为案例教学,案例的选用简洁精当,从诗人的只言片语进行剖视入微的评述和由点及面的阐释。如评杜甫的《洗兵行》云“此杜集七古中,极整丽可法者”(《石洲诗话》卷七),指出《洗兵行》七古的示范作用;“山谷于五古亦用巧织,如古律然,特其气骨高耳”;“谈理至宋人而精,说部至宋人而富,诗则至宋而益加细密……”(《石洲诗话》卷七)阐明以黄庭坚为代表的宋诗重理趣。诸如此类,鞭辟入里。其二,翁氏教诗注重个性化的指导。由于粤东“以僻在岭海,不为中原江左习气熏染”,(王世贞·《池北偶谈》卷一)诗风宗唐,翁氏来到岭南后,倡导宗宋诗风,他指导冯鱼山云:“苏黄而后诗未尽,借问砥柱谁中流?”[10](P419)教诲张维屏“于苏窥杜法,诗境乃升堂”,(《赠南山孝廉》其三)张药房在《十二月十九日东坡先生生日,同集苏斋拜像听琴作画,覃溪夫子命赋》诗中,表明自己与翁氏的师承关系,同时还透露出另一个信息,举办为苏轼做寿的雅集活动。从中可以看出,雅集的发起者正是翁方纲,以至于此活动在岭南诗坛蔚为盛行。岭南诗人的特色,均得益于此类个别指导。其三,运用比较教学法。比如,在论述“正面铺陈”时,他将苏轼的《石鼓歌》与韩愈同题诗歌对比后说,“苏诗此歌,魄力雄大,不让韩公,然至描写正面处,以‘古器’‘众星’‘缺月’‘嘉禾’错列于后,以‘郁律蛟蛇’‘指肚’‘箝口’浑举于前,尤较韩为斟酌动宕矣。”(《石洲诗话》卷三)他认为苏轼的描绘更加精细、灵动;再如,评价唐子西,又拿苏诗与子西诗作比较曰:“‘养生主’‘齐物论’,并子西在惠所作酒名。其诗有‘满引一怀齐物论’之句,然新而带伧气矣。比较东坡‘诗寻医’‘酒入务’更当如何? 唐子西诗肌理粗疏,则更不堪也。”(《石洲诗话》卷四)他反对唐子西这种以日常俗语入诗的不雅行为。此外,在如何学古的问题上,翁方纲的诗歌教学注重“词场祖述”和“化用”的能力。“李巨山《汾阴行》末四句,明皇闻而掩泣,曰:‘李峤真才子也’……汉武《秋风辞》,此结四句脱胎所自也。用其意而不用其词,特为妙丽。至老杜《渼陂行》竟用其辞而并不相犯,乃尤妙也。此即词场祖述,可觇古人之变化。”(《石洲诗话》卷一)又云:“情景脱化,亦俱从字句锻炼中出,古人到后来,只更无锻炼之迹耳。而《宋诗钞》则惟取其苍直之气,其于词场祖述之源流,概不之讲,后人何自而含英咀华? 势必日袭成调,陈陈相因耳。此乃所谓腐也。何足以服嘉、隆诸公哉?”(《石洲诗话》卷三)他的观点是不能用摹拟与蹈袭来单纯拟古,不得见古人词场祖述的奥妙,就无法学到古人转益多师的精髓,强调学诗者要久经摸索和磨练,才能达到学而能化的妙处。

翁方纲善于将文学的美学原则引进到诗歌教育中,即反对“伧气”,力主“学问”“雅正”“质实”,把与这些标准相悖的一切表现手法统统归于“伧气”。《石洲诗话》,“伧气”二字出现14次之多,用挑剔的眼光读出唐、宋、元三代作品中的“伧气”。“伧气”的概念很广,大抵指一切艳俗、恶俗、庸俗的用语;无知闭塞缺乏想象力;类似杨万里狂妄自大诗风;用语直白缺少用典;鄙陋油滑俚白的词汇;违背“温柔敦厚”诗教传统的主旨;不加节制的逞才骋情的炫技行为;韵律混乱失雅,不一而足,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诗风。唐宋元三代许多大家的作品都难逃他的法眼,他认为顾况《弃妇词》“直致而又带伧气”,刘禹锡《竹枝词》中的铺陈排比“辄就伧俗之气”,杨万里诗中“叫嚣伧俚之声”,张耒诗句“一着浓绚,则反带伧气”,温庭筠“较之长吉,觉有伧气,此非大雅之作也”,陈与义诗“则不免有伧气矣”;孟郊伧得寒酸,刘叉伧得粗鄙,温庭筠伧得艳俗,元好问伧得“肌理稍粗”;至于与他同时代的诗人,犯此毛病者则更多,王彧《和二宋落花诗》“颇伧劣”,李庄靖诗“肌理亦粗”等。他认为,诗要典雅,必须委婉,能够体现理性的隐约美。潘务正在《翁方纲督学广东与岭南诗风的演变》一文中,认为这是一种移植翰林馆阁词垣独特的诗歌风貌的教学方法。

综上所述,翁方纲的诗歌教学法不拘一格。提倡“雅正”,反对“伧气”,表面上批评的是一种艺术风格,实则是“肌理说”在诗歌审美追求上的表现。正如张健在《清代诗学研究》说,“翁方纲的诗学实际上是以宋诗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诗学,是对宋诗传统的理论总结。从宋代以来还没有从理论上确立宋诗的美学原则,翁方纲对宋诗的审美特征进行了研究总结,确立了宋诗的美学原则。”[11](P665)按照宋诗的审美原则,直指“肌理”的审美追求,是翁方纲在诗歌教学中一以贯之的。

注 释:

① 节选自翁方纲《七言诗三昧举隅》附录《渔洋诗随论》第304页,《清诗话》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

② 节选自翁方纲《粤东三子诗序》(《复初斋集外文》卷一),吴兴刘氏嘉业堂刊本,转引潘务正《翁方纲督学广东与岭南诗风的演变》,《文学遗产》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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