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述评

2023-04-29 15:11罗鑫曾彬
基础教育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服务职能社会服务幼儿园

罗鑫 曾彬

【摘 要】在知识型社会助推下的幼儿园除了关注幼儿教育,亟须立足“大教育观”立场,尝试为社会教育事业服务。研究者对我国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进行分析,发现幼儿园社会服务的研究对象集中于公办幼儿园,研究方法以文献法为主,研究热点聚焦在社会服务价值、理念、内容、实践成果阐述。已有研究较为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应进一步丰富研究对象,加强民办幼儿园与乡镇农村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充分利用文本分析法、混合研究法进行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深化研究内容,推进幼兒园社会服务指导形式与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

【关键词】幼儿园 服务职能 社会服务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75(2023)01-88-05

在我国,社会服务一直是幼儿园的基本职能。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务部就出资增设机关托儿所、幼儿园,其作用更多是为解放妇女参加工作。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公布,强调了幼儿园工作需“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幼儿园为社会建设服务的功能得到教育部和社会大众的一致确认。而近年来,在知识型社会助推下的幼儿园坚持强化教育职能,其社会服务职能也依托教育职能发展得到进一步彰显,表现出服务内容不断具象、服务范围向幼儿教育甚至公共教育领域覆盖的趋势。通过多项政策文本梳理发现,幼儿园社会服务已由过往的为社会生产建设服务具体到为幼儿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可以看到,在整个公共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幼儿园被赋予了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在知识型社会背景下的幼儿园,除了重视幼儿教育服务,亟须立足大教育观立场,尝试为社会教育事业服务。在此观念熏染下,不少园所抓住与家庭、社区及其他教育机构共同完成社会教育事务这一契机来推动幼儿园社会服务实践探索,致力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有关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也逐渐形成热潮。

“幼儿园社会服务”一词在我国还未有统一、完全明确的定义。探寻后发现,基于幼儿园教育与服务职能的侧重不同,亦可从两方面对其进行理解。其一,强调幼儿园教育性,即认为幼儿园社会服务是幼儿园作为社会职能机构,发挥其教育的社会职能,面向社会教育事业进行服务。其二,继承幼儿园服务性,即认为幼儿园在完成常规服务(幼儿园常规的服务对象是园内的幼儿与幼儿家长,服务内容包括提供3~6岁幼儿教育课程、照护幼儿身心健康、开展家园共育活动等)的基础上,应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对外进行一系列带有公益性质的活动或项目,旨在帮扶某类弱势社会群体。笔者认为以上两种内涵表达各有侧重,都在阐述幼儿园与社会发展间的服务关系。但从实际服务受益人群的角度分析,所谓弱势或处境不利群体在此主要指教育弱势群体,得到公平且高质量的教育仍是包括该群体在内的社会大众呼唤的主旋律。由此,笔者更倾向认同第一种说法,认为幼儿园社会服务是发挥其教育的社会职能,面向社会教育事业进行服务。理论上讲,其服务受益对象就是社会,泛指幼儿园外任何期望得到幼儿园支持或帮助的社会组织或个体,包括教育弱势群体在内。

研究者对CNKI全文期刊信息库的数据进行检索,以“社会服务”为主题词并限定在“幼儿园”范围内,截至2022年4月1日共检索出文献154篇,剔除无作者文献、重复文献和不以“幼儿园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献之后剩余79篇。本文拟全面分析这些研究文献,从中分析我国幼儿园社会服务的研究状况。

一、研究对象集中在公办幼儿园

研究对象集中在公办幼儿园,依据学者的研究,公办幼儿园具有“丰富的家长工作经验”“师资均为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已经呈现出主动与社区联系和合作的发展趋势”[1],对一定辖区内其他幼教机构的办学条件、日常保教、教学研究起着指导与示范作用,对其进行研究势在必行。目前研究者多依托部分城市公办幼儿园开展社会服务现状的调查研究,也有研究者依托部分公办示范幼儿园,开展社会服务的个案研究。

二、研究方法集中在文献法

对文献进行整理发现,研究者在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中逐渐运用起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案例研究法、文本分析法、历史研究法等7种研究方法。其中质性研究占86.0%,量化研究占14.0%。在质性研究中,研究者多采用文献法,在量化研究中采用最多的是问卷调查法。

三、研究内容集中在社会服务价值、理念、内容、实践成果

(一)幼儿园社会服务价值研究

社会服务价值的研究视角应是多元的,是与参与服务的不同主体需求与立场相关的。而通过现有文献分析发现,研究者多站在幼儿园的角度对社会服务价值进行阐述,旨在激发幼儿园主体动机,鼓励其跻身社会服务行列。幼儿园社会服务的价值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幼儿园社会服务能提高幼儿园收入效益。幼儿园通过一系列社会关联服务的开发,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参与幼儿教育程度、扩大幼儿教育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幼儿教育经费的财政供给。而且幼儿园所得收入可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或教师继续教育。第二,幼儿园社会服务能深化幼儿园品牌形象。有研究者认为“服务社会是幼儿园品牌塑造的归宿”[2]。有研究者分析了机关幼儿园社会化之路,提出各类后勤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面向社会进行服务,即“把品牌优势转化为社会效益”“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3]。有研究者认为“尽可能多地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4]有助于幼儿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第三,幼儿园社会服务能解决幼儿园生源问题。有研究者认为幼儿园“整合各种教育资源”[5],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服务活动能吸引周边散居家庭参与,是“为幼儿园储备生源”[6]。幼儿园服务可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吸引生源。

(二)幼儿园社会服务理念研究

我国幼儿园社会服务是在完成对本园家长与幼儿服务的前提下开展的工作。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开展社会服务也处于倡导、鼓励阶段,各园所按照实际情况和能力出发即可。目前一些幼儿园面临服务理念的争议,幼儿园在秉持公益性还是商业性理念间摇摆不定。例如有研究者提出幼儿园社会服务是“幼儿园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弘扬正能量、实现社会价值的体现”[7]。从研究的文献来看,不同园所间的服务理念差异较大,幼儿园在到底提供有偿的还是无偿的服务的问题上还未有定论。

幼儿园社会服务理念受多因素影响,例如园所所在地区、园所级别、园所性质、办园经费等都会影响园所服务理念。有研究者发现一些“财政全供的幼儿园在公益性方面意愿较强”[8],自营性幼儿园不愿开展公益性服务。相比于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企事业办园、民办普惠办园有一半以上者”[9]更愿意提供公益性服务。有研究者发现民办幼儿园会积极提供各类收费性服务,譬如“课后托管”“假期托管”“兴趣班”[10]等。其实,现阶段幼儿园无论秉持哪种理念,其指向的社會服务行为皆是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也算是回应了向社会开放、融合的初心使命。

(三)幼儿园社会服务内容研究

幼儿园处于社会服务的供给端,其提供的服务多辐射在教育领域,触及家庭教育、早期教育、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等内容,表现出明显的多样化、人性化特点。

1.家庭教育服务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事关儿童健康成长、成员幸福生活、社会和平稳定。有研究者发现《幼儿园工作规程》历经多次修订,致力于明晰“幼儿园在指导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11]。《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除指导职责,幼儿园还承担对家庭教育的监督与反馈职责,幼儿园需定期面向幼儿家长“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也再次强调幼儿园应当与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有研究者对幼儿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进行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幼儿家庭教育的外部支持者主要是幼儿园”[12],幼儿园能较好地结合幼儿在园表现,就广大家长群体的疑惑提供例如“入园焦虑应对、幼小衔接、亲子阅读、隔代教养”[13]、入学准备教育等教育指导课程。

2.早期教育服务

依据服务对象不同,幼儿园可为社区内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幼儿园作为所属社区的一个子系统,应主动为社区构建多种教育服务桥梁,致力于解决社区教育问题,避免成为游离于社区的文化孤岛。有研究者认为幼儿园应“具体承担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教学与组织工作”[14],园内托班可集中为附属社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制、半日制照护,“亲子园承担散居婴幼儿的教育与服务事务”[15]。有研究者对北京市两所公办幼儿园半日制托育服务现状调查发现,“两园都是以幼儿的生活照护与生活教育为主”[16],在“如厕、盥洗、饮水、进餐等生活活动”[17]中“穿插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18],“注重生活活动与教育活动的融合”[19]。与此相反,有研究者发现“部分私立幼儿园和盈利为主的早教机构开设了18~24个月龄起点的托育班、小小班”[20],其提供的服务“侧重于智力开发”“保育照料服务缺乏”[21]。

依据服务对象不同,幼儿园还为婴幼儿照护者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有研究者对幼儿园能否成为社区早教指导中心进行了民意调查,结果发现社区内48.7%的家长认可幼儿园成为“接受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的主要场所”[22]。涉及具体指导内容,一些研究都认为幼儿园可开设教养咨询活动、专题讲座、家长座谈会等活动传播婴幼儿营养与保健、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疾病预防等育儿知识,还可为孕妇、新生儿父母提供妊娠、围产保健知识等。此外,有研究者提出构建幼儿园综合服务,“把小区配套幼儿园改建成社区幼教资源中心”“既能满足孩子的入托、入园需求,又承担起对家长的指导和对社区的服务工作”[23]。

3.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服务

部分优秀幼儿园还能为所属辖区内弱势幼儿园、各类中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服务。有研究者介绍了幼儿园之间的“结对子精准帮扶”[24]和教师送教服务。有研究者指出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双教学场”[25]之一,可为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提供学习与调研的场所”[26]。有研究者也提到幼儿园专任教师还可担任学前教育“专业兼职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27],“充实到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28]。

(四)幼儿园社会服务实践成果研究

从现有资料看,部分研究者结合本园、本区发展需求来探讨幼儿园社会服务具体实践情况。还有部分研究者专门介绍了国外幼儿园社会服务实践。

有研究者认为知识型社会要求幼儿园“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职能作用”[29],在当地开展社会服务要充分了解到幼儿园教育现状与当地建设背景,分析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准确定位服务范围,提供多元服务方式。可见,一些园所开始制订服务计划,规划合适的服务范围,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任务。

有研究者对美国“免费幼儿园”进行研究,发现美国联邦政府发布的系列救助儿童政策促使免费幼儿园对处境不利的移民、贫民窟家庭开展社会服务实践,例如幼儿园通过“举行邻里母亲小组会议,讨论住房、市场、卫生保健、社区设施等问题”[30]。有研究者研究了英格兰政府发起的“社区幼儿园计划”,发现在“弱势地区建立高质量幼儿园”[31]可为低福利家庭“提供家庭支持、福利咨询、健康诊所、就业信息、特殊儿童教育等额外服务”[32]。有研究者提到,在挪威,“幼儿园也必须与本市的其他服务和机构展开合作”[33]。挪威BOKTRAS的项目协助幼儿园与公共图书馆间达成合作,该项目致力于“让儿童在早期就接触文学”[34],帮助其发展语言和交际能力。

四、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存在的问题

(一)从研究对象上看,公办民办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不平衡,城乡区域研究不平衡

很多研究以公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对各类民办幼儿园的关注不够。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共有幼儿园29.48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6.67万所。可见,民办幼儿园仍是我国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79篇文献中,仅有5篇文献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研究。例如有研究者“民办园对各种额外服务都积极提供”[35],例如“全托服务”“临时/延时托管”[36]等。在不同所有制背景下,民办幼儿园开展社会服务实践中缺资金、缺人力的问题明显,需要得到学界的实际关注。可以说,若研究仅关注公办幼儿园,既不利于对幼儿园社会服务现状进行总体了解,又不利于各类民办幼儿园参考借鉴经验。

研究者多依托城市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对于乡镇农村幼儿园的社会服务调查较少。在79篇文献中,仅有3篇文献将乡镇农村幼儿园纳入调查计划之中。有研究者利用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早教服务的数据进行研究,研究抽取了陕西省全境6062份[37]幼儿园样本,其中乡镇农村幼儿园占34.96%[38]。“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为农村学前教育的窗口,承担着指导、示范和协调本乡镇学前教育工作的重任”[39],是农村场域下幼儿园社会服务的主力军,而部分偏远地区乡镇的教育更是依靠少数几个幼教点。如果研究集中在城市地区,是很难将形成的幼儿园社会服务经验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广泛传播的,也不利于乡镇农村幼儿园借鉴经验。

(二)从研究方法上看,文本分析法涉及较少,混合研究法运用较少

研究者多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开展质性研究,文本分析法运用较少。在79篇文献中,专门利用文本分析法进行研究的有3篇。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有研究者在北京市两所公办幼儿园半日制托育服务现状调查研究中采用了混合研究的方法,兼顾使用了文本分析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

(三)从研究内容上看,幼儿园社会服务指导形式、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研究较少

研究者多关注幼儿园社会服务内容,对幼儿园社会服务指导形式的研究较少。在79篇文献中,有4篇文献提及服务形式,1篇专门研究服务指导形式。有研究者专门探讨利用“互联网+”技术解决教育服务难题,采用网络在线指导既能让不同地区的家长与教师“通过远程业务交流分享教育经验”[40],亦能让家长与教师“即时获得教育前沿信息和优质教学资源”[41],“互联网+”的运用“为家园社共育创造机会”[42]。可以看到,有关服务指导形式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显示幼儿园服务形式多样且园际间差异明显,却又无法全面代表社会服务指导形式的具体情况。

教师服务能力是保证服务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社会服务能力是在对园外家长、幼儿、其他教育机构及其教师等指导服务过程中体现出的能力,具体表现为直接服务能力、业务指导能力和资源提供能力三个方面。在79篇文献中,有2篇文献专门研究社会服务能力。刘雪丽的《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策略探究》、樊丰富的《学前教育专业社会服务能力培养策略研究》阐述了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学前专业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策略。可以看到,已有研究均以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为研究对象阐明职前教育阶段社会服务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而缺少对在职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

五、幼儿园社会服务的研究展望

(一)丰富有关民办幼儿园、乡镇农村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

相较于公办幼儿园,市场化的民办幼儿园处于激烈的竞争之中,为吸引高收入人群,常在开发新型服务项目上不遗余力。且与各类公办幼儿园开展公益性导向服务不同,民办幼儿园开发商业性导向服务较多,其提供服务的对象、服务方式和内容较公办幼儿园有所不同。为更充分地了解社会服务的现状,应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社会服务的关注力度,可进行公办、民办幼儿园社会服务的比较研究,深入分析不同所有制背景下幼儿园定位社会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行为的特点与规律。

而开展乡镇农村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的核心在于总结典型,在乡村地区进行推广。研究重点应放在提升园内保教人员社会服务能力、协同优化服务环境、体制与机制,鼓励乡镇农村幼儿园承担更多社会服务责任上。此外,为了解城市与农村背景下幼儿园社会服务的异同,可进行城市幼儿园与乡镇农村幼儿园的比较研究。还可对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社会服务情况进行追踪,探索不同民族文化下幼儿园社会服务的具体情况。

(二)充分利用文本分析法、混合研究法进行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

幼儿园在组织开展各类面向社会的服务活动后会留下大量照片、视频、活动计划、教师观察记录表等视听资料和文字型资料,这些一手资料极具研究价值,多以电子记录方式保存,具有永久性并可由人或由机器代替阅读和计算,为研究者充分利用文本分析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研究者可通过对幼儿园活动计划、教师观察记录表等文本进行分析,加快了解幼儿园社会服务中活动设置、资源运用、教师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厘清园所社会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混合研究法近年来发展尤为迅速,其基于综合性视角将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路径进行整合,能最大化地實现研究目的。研究者应继续利用混合研究法开展幼儿园社会服务相关研究。

(三)加强有关幼儿园社会服务指导形式研究

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除了关注服务内容,还需考虑服务内容的呈现形式。为求得社会服务效益的最大化,幼儿园会制订适宜的服务内容并为此选择适宜的形式。因此在研究幼儿园社会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服务形式进行深入探讨。为全面了解社会服务现状,研究人员可继续尝试采用调查法进行早期教育服务指导形式、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形式、托育服务指导形式的现状研究。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社会服务效益,还可就一种服务指导形式开展研究,例如幼儿园早期教育入户指导的行动研究、家庭教育网络指导系统的构建研究等。

(四)拓展关于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

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幼儿园社会服务过程,而社会服务又是提升幼儿园社会影响力、社会话语权的关键所在。未来,研究者除了关注学前专业大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亟须加强幼儿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研究。可借鉴师范院校学前专业社会服务能力研究,尝试在分析幼儿园社会服务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培养与提升策略。还可基于幼儿园社会服务理念研究,探索不同服务理念下幼儿园教师社会服务能力的构建。最后,可对学前专业大学生、新手教师与专家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进行比较研究等。

六、结语

综上,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现有的研究为幼儿园社会服务理论与具体实践进行了指引与提示。未来,研究者应始终坚持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为落脚点,把幼儿园社会服务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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