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勇 赵铁山书画院
对于现代人而言,要想理解古人的书法艺术,就要站在新时代视角,从思想、文化、历史方面感受书法的艺术审美和内心情趣。书法以历史事件为载体,将观赏者带入古代文人的审美情趣中,从而感受书法作品背后文化、信仰与情感的传播与演变。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相较于古人已经发生巨变,书法逐渐被束之高阁,其传承与发展受到一定阻碍,为此需从书法背后的审美感受书法作品的艺术魅力。
书法的审美本质是利用活跃的感官世界、深厚的文化修养理解书法作品的丰富情感。书法作品必然是生动的、形象的,其以字体、构图、用笔刻画动人的形质,周旋无数的感情,以灵动的笔触增添书法作品的生机。
优秀的书法作品必然能够通过我们的感官世界感受到,可以通过耳朵倾听,也可以通过触觉刺激,还可以通过眼睛冲击,无论通过哪个感官都可以感受到书法作品的笔迹与心迹,听到不同的声音,感受到不同的世界。书法作品通过簌簌有声的书写传达作品细腻的声音,刺激敏感的肌肤,感受书法家内心的呢喃[1]。书法作品是书法家对世界的寻觅,亦是对世界的感受。书法作品着眼于技法、情感、形式建立心与心之间的联系,激活了单调、枯燥的世界。
以唐人书法与晋人书法为例,唐人书法相较于晋人书法更为飘逸洒脱,它们隶属于书法的不同境界,刻画不同的书写表情。唐人书法利用开放、激昂、宁静的书写建立起形质与内心的连接。书法艺术正是通过充盈的笔端捕捉人们内心的感受,展现多样化的审美世界。书法作品以形质为着眼点,关联书法家内心的波澜壮阔和敏锐审美,书法语言是书法作品情感的表达。点画的形质被书法家浸透,形成内心与形质的关联,使书法作品成为富有生命力的表达。
字体风格是书法审美体验的载体。篆书作为文字的起源,起初出现于青铜器铭文中,以古朴、庄重而成名,为人们营造出神秘而古老的感受;隶书作为我国最早的官方文字,刚劲有力、笔画遒劲,每一撇一捺都给人以庄重、挺拔的感受;楷书作为书法中的常用字体,规整稳定,每个笔画都清晰独立,大气规矩[2]。行书和草书都展现了书法的流畅与洒脱,运笔自如,是对自由的向往,亦是文字气韵的表达。不同的文字风格能够传递不同的情感,从不同的书法家的字体中能体悟到不同的艺术风格与个性,其展现了书法家的主观感受。
书法作品利用字体、构图、留白与布局营造整体的艺术美感。为此在观赏书法作品时,通过字体特点,可以感受到或细腻、或雄壮、或神秘、或豪放的艺术风格。字体选择可以调整书法作品的和谐度,字体位置则彰显作品的平衡性,使整个书法作品更加和谐,通过字体排列和形态调整,能提升书法作品的辨识度,增强作品的立体感,给人以和谐与协调的双重感受。书法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态和艺术语言,弥补了文字的单调,丰富了观赏者的审美体验。
在传统书法作品中,用笔技法是书法家功力高低的直接体现。起笔有力,按笔舒缓,收笔节制,方能创作出一幅好的书法作品。用笔技法传达了书法作品的力度与节奏,每一处停顿、每一处断笔都增添了书法作品的灵动与变化[3]。书法家借助用笔技法酣畅淋漓地表达内心情感。书法记录了历代人的信仰与艺术追求,是先人的智慧凝聚、精神传承。站在历史视角解读书法作品,能够深入了解古代先贤的思想世界。书法作品的演进与发展与历史的演进与发展同进退,不同时期的书法作品是时代变化、审美趋势、艺术追求的浓缩,也是人们对生命、情感的思考。
书法作品的一笔一画、一字一句都经过了斟酌与揣摩,以便让观赏者在静止中感受跃动、在黑白中感受色彩,领悟深意与气韵。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往往需要观赏者根据心境变化反复品读,这样才能充分汲取作品中的思想情感和精神营养。
1.稳定性
欣赏一幅书法作品需要观赏者拥有稳定性和专注力,依靠自身文学修养,专注地欣赏书法作品,发挥想象力与主观性,进行联想、思考等心理活动。稳定性是欣赏书法作品心理运转的表层,尤其在欣赏极为精湛的书法作品时,要以更为活跃的主观能动性深刻理解书法作品的内涵。专注度本质上是各项心理活动的叠加,是人们在欣赏书法作品时喷涌的内心感受,因此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从线条、墨色分布分析书法作品的神采,能感受到书法作品的深刻表达。
2.直接性
内心感受需要直接感受与体验书法作品,将其作为一切注意的起点,调动心理活动欣赏书法作品特殊的感性形象与视觉冲击。在欣赏书法作品的过程中,需要直接感知和深入体悟,其心理活动就如同欣赏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品鉴书法作品特殊的感性形象,联想书法家创作的场景。
3.视觉性
书法作品属于视觉艺术的范畴,人们对书法作品的第一感受是通过视觉获得的,仅凭一瞬间的接触形成了对书法作品的感受[4]。书法作品从视觉上给了人们最为敏锐和直接的刺激,正是通过这种初感的捕捉和体察入微,人们才能更加珍视这种初感,感受书法作品细致入微的表达,进而通过反复品读形成更为深刻的感受。在捕捉书法初感中需注意,对于初感这种细微的感受要牢牢抓住,并将这种触感转化为深层次的感受,进而形成深刻的心理体验。在欣赏不同的书法作品时,会自然地进行比较,从技巧到笔法,体察作品的艺术风格,在各种心理活动的相互作用下,调动想象和联想丰富审美感受。
1.启发性
书法是一种启发性的艺术,在欣赏过程中通过对书法作品的第一印象,联想到最深层次的感受,并以书法作品的表现形式为基础,创新书法作品形象,这一心理过程正是心理学中的联想。其中深化书法作品的客观形象有赖于观赏者的客观经历与文化修养,更有赖于观赏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而体悟书法作品的内在含义。另外,书法作品更是概括性的艺术,观赏者对书法作品的联想是基于书法作品的实体,形成了静止与灵动的交错。就如同书法作品中静的属性那样,书法家以动的表现形式追求艺术,而观赏者则以静复动,再现书法家当时的创作过程,感受书法作品的动势。
2.情感活动
在品鉴书法作品的过程中,通过作品神韵、意境、意象与情感相连接,感受作品蕴含的丰富内涵。观赏者可深入书法家创造的意境世界中体悟书法作品背后的情感,从而捕捉作品韵味。在欣赏过程中,利用情感活动重现书法家在案前挥毫的场景,联系书法家的实践体会,感书法家所感,想书法家所想,真正理解书法家的品格[5]。例如,在欣赏颜真卿《不审》《乞米》二帖时,此书意在忠义、顿拙,在我们欣赏时就如同品读诗歌一样,将文字内容还原成诗情画意,就如同褚遂良的书法“不胜罗绮之态”。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以书法形象为基础,感知作品背后的内在意蕴,在情感活动的参与下营造身临其境的感受。
3.意象表达
书法是一种意象艺术,意象也是书法内涵的源泉。在书法作品的笔墨中感受意象风韵,联结心理活动形成对书法作品最为直接的感受。但是这种偶然性的心理波动是不稳定的,还需建立在理解和感受书法作品的基础上,利用书法作品的客观意象,结合书法作品的线条美、造型美和章法美深化情感活动,形成稳定、持久的心理活动。在看到书法作品时,我们会不自觉地品读与感受,这是强化意象表达的过程。就如同苏轼在书写《醉翁亭记》时,“渐闻水声潺潺”的表达,借助“声”这一曲折的撇将整条河流的水声拉长,使我们在诵读这段文字时得以感受墨迹的章法与气质。
1.理解基础
理解是认识书法作品的基础,其关乎着观赏者后续能否感受到书法作品的本质,形成一种规律性的思维活动。欣赏书法作品是建立在理解书法作品的基础上的。只有对作品充分的感知,才能过渡到欣赏作品。因为仅凭感受无法达到深刻理解的程度,只有感受加理解才能准确地表达审美欣赏。我们初始可能会被一幅书法作品的表层所吸引,但是在到达书法作品刻画的境界后,便想要进一步感受书法作品的魅力,从章法布局过渡到背景内容,伴随着这种初始的吸引感受书法作品,站在理解的基础上去感受。
2.情感态度
情感态度是观赏者在第一次看到书法作品后大脑中所形成的对书法作品的评判。在这种情感活动中,大脑不仅发挥着对作品的认知功能,还形成了对被评判对象的认知和情感态度,引发了更深层次的情感变化。观赏者通过喜悦、悲伤的情绪,促成对书法作品的情感表现,借助有机体的生理唤醒情感深层次的触动。情感态度不具有是非对错的客观判断,其更多是由情绪所掌控,在外部事物的刺激下,形成或认同、或鄙夷、或欣赏的情感态度。而在欣赏书法作品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情感态度的影响,但观赏者需要做的是将情感态度初始阶段的感受,通过对书法作品更深层次的解读转变为理性评判。
3.寄情于书
书法作品是借物言志,借情于书。而观赏者在欣赏书法作品时则要移情于书,通过感受书法家文字背后的思想情感,以作品为依托,以书法为审美对象,体悟书法作品的情感气韵。观赏者欣赏书法作品需要有准确的理解,以此才能情通,即达理再通情,真正地与书法作品进行情感交流和感情交锋。欣赏书法作品本身就映衬着许多心理现象,是观赏者与书法家心与心的连接。因此,在欣赏书法作品时,内容、笔法与意象是初级感受,需要通过情感投入与心理活动进阶到高级审美,即由欣赏形式过渡到欣赏感情。
主体对书法作品的认知反映了主体的精神状态和文化修养,如主体格调、品位的展现等。主体对书法作品的认知过程亦是主体探究生活奥秘和多元世界的过程,失去了主体对书法作品的评判,书法作品就如同失去了形体的精神文化。
认知是对现实事物的直观反映,其体现在书法艺术作品中同样如此。在观赏者欣赏书法作品时,认知表现为主体对书法作品这一客观事物的态度,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因为书法作品不是脱离现实世界的产物,也不是颠倒物质与精神世界的产品,无须夸大主体对书法作品的精神判断[5]。书法作品的创作主体是书法家,书法家将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借助书法这一载体展现出来,而观赏者在观赏书法作品时,通过自身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去窥探作品背后的情感。书法观赏依赖于社会现实,是主体大脑产生的特定感应。例如,在欣赏颜真卿《祭侄文稿》时,虽然颜真卿没有直观地展现在安禄山杀害亲人的境遇,但是借助书法技巧、行云流水的文字表达展现了追祭他的从侄的情感火花。
理性思维是指正常人根据现有局势发展以及影响因素推测出可能出现的结果,并冷静从容地接受现实,这种根据逻辑推导所展现出的解决能力正是理性思维的直接体现。书法作品主体情感同样能展现理性思维的特点,其除了具有明确的时代指向性以及审美艺术特色外,还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它并不是书法家非理性的情感发泄,而是在思维及现实规律的局限下,展现出的一种大众认可的情感表达方式。这种理性情感与书法宣泄的感性情感并不是矛盾的,其是书法作品点画、章法与墨迹的结合体,合乎规律和规范。另外,书法创作所投入的情感同样契合观赏者的思维发展,通过作品的表达能够为观赏者营造轻松的欣赏氛围。
一般而言,灵感产生于无意间,但是其背后是不断的积累,其只是在特定的时刻迸发了出来。如一个词语、一首音乐或一个场景,瞬间激活创作灵感,在脑海中跳脱出与书法艺术形象相关的章法布局、形体画面。为此,在欣赏书法作品中,要在充分理解各艺术要素排列习惯的基础上,体悟艺术作品的主体性,打开品味书法作品艺术情感的锁链。例如,在鉴赏《文赋》时,借助文章中所描写底滞的情感,感受艺术创作的思想,将其作为欣赏书法作品的“催生素”,从而产生与书法作品的精神共鸣。
总而言之,观赏者在欣赏书法作品的过程中,要以审美情趣为基础,感受书法作品,并在此过程中融入真实的情感,做到情法交融,见证书法艺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