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儒
(甘肃社会主义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民主作为当今世界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典型特征。以公共意志为基础形成的国家权力由谁掌控,成为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关键。现代国家的建构终结了统治者将国家权力变为私人权力的异化状态,实现了政治权力向人民的复归,却出现了“以个人为本位的民主和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的分野”[1]17。在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推动下,个人本位的民主理论成为“绝对真理”被四处推行。但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表明,“自由资本主义对个人自由的无限放大,几乎断送了自由主义民主本身”[1]18。资本主义与个人自由相结合的民主模式容易陷入极端个人主义的危机,而解决危机的出路就是兼顾个人的自由发展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作为人民本位民主理论的实践,中国的人民民主历经一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建构起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并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与西式民主有着显著区别。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人类在建构现代民主的过程中,西方社会的探索和实践具有首创性和引领性,既构建了现代民主理论和现代民主原则,又创造了现代民主形式和民主制度。”[2]因此,西方的民主理论、制度和模式一度被奉为圭臬,指导着后发国家的民主建构,但一波波民主化浪潮并没有帮助这些国家脱离“危机重重、无效治理,甚至国家分裂和国家失败”的苦难[3],反而使其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和争斗。历史和现实表明,西式民主日益“陷于治理衰败和民主衰退的双重困局中”无法自拔[4],民主衰败、民主失效、民主异化的困境成为西式民主日渐式微的根源。
民主先后历经古典民主、近代民主和现代民主的发展形态,其判断标准由古希腊时期的“人民统治”到近代以来“代议制被视作适应客观实际的最好体制,成为西方民主的基石”[5]13,再到现代西方民主理论把“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作为划分有无民主的根本标准”[5]14。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飞速发展和寡头经济形成,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利益团体在公共决策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大,导致现代民主制度受利益集团的制约日益加深,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局限性和虚伪性不断显现。
正如马克思所言:“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6]666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从生产关系层面决定了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服务对象是占据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其目的是实现资本对劳动的永久奴役,因而在人民权利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发生冲突时,人民的各项权利都将被剥夺。不论阶级民主的宣传口号如何变化,“议会制”“普选制”等制度被如何吹嘘,西式民主被如何强制普及,其目的都是借用民主的外衣掩盖追求利益的实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生产要素的重组进一步改变了国际产业分工的格局,赢者通吃的现象由于资本的高效流通更加普遍,贫富差距加大不仅出现在国与国之间,国家内部群体间的剥夺感也因收入差距的增大而增强。不论是左翼反对“富者益富”的力量,还是右翼将经济全球化和外来者视为进入“下沉年代”的根源,二者的共识都是对主流政治力量的不满、对经济全球化的反对,并且都有将此诉诸民意的倾向。因此,民选政府基于对胜选需求的考量,将安抚选民情绪作为施政的首要因素,看似健全合理的民主运行机制很难以理性、有效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引致政策制定的公正性、有效性和长期性难以保证,民众对“民主政治”的支持率下降,政治冷漠使得“民主制度下发生的灾难,可能转变为民主的危机”的可能性增加[7]10,西式民主逐渐走向衰败。
制度的有效性是衡量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准。制度形式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也必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互作用、互为表里。因此,民主要运转起来,首先要有有效的国家治理和有力的国家能力,而治理效能一方面取决于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另一方面取决于领导力量的合法性和领导力。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要素重新布局的背景下,资产阶级推动财产权转化为政治权的意愿更加强烈,表演型政客在资本的运作支持下通过政治营销的手段赢得政治权利,胜选的政治家则受资本的控制,无意也无能力实现善治。而选民对选举本身的兴趣下降,对良政善治的期望不高,转而期望制度的短期补偿。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不足,制度运行的持续性会大打折扣,“好的制度有助于形成良好治理,从而有助于民主的巩固,而存在‘弊端’的制度极易导致民主崩溃”的风险不断显现[7]9。
由于资产阶级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利益分殊,作为整体的人民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和普遍改善,出于巩固社会结构的需要,资产阶级一方面诱导民众接受“政治正确”高于一切的评判标准,将“民主”意识形态化和标签化,促使“宁要民主的草、不要非民主的苗”的极端标准压倒一切关于政治改革的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强行普及“竞争性选举”,以选举权置换人民主权,用左手换右手的方式维护那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8]191。因此,西式民主与良政善治间的关联变得脆弱,“以善治成绩论证西式民主的根基正变得越来越不稳固”[9],西式民主难以再为经济增长提供指导和保障。
西式民主在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过程中,一方面以自己的先发优势或采用胁迫手段或扶持反对派力量推进所谓民主变革,导致很多国家打破了原本脆弱的政治平衡从而陷入长期的动荡不安;另一方面自由主义者向世界推行“民主”制度对于当地社会的改善于事无补,甚至加剧了社会的分裂程度。西式民主赖以自豪的社会整合功能由于党派政治的裹挟,使得政治与治理陷入相互对立的恶性循环,其促进发展的功能广受质疑,维护社会和谐的功能也被进一步削弱。因此,西式民主于“民主国家”而言,其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逐渐失效;于后发国家而言,其“民主灯塔”的功能受到普遍质疑。
从民主概念的起源看,希腊语“民主”(Demokratia)的意思就是人民统治。如今,对于民主的理解,是“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统治是基于全体(或多数)人民的意志或同意,并且是为了公共利益或共同福利进行的”[10],也就是人民主权或者人民当家作主。但经由约瑟夫·熊彼特等人的改造,人民主权变为竞争性选举,程序正义被重点强调,而单纯追求选举正当性成了民主异化的根源。
一方面,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将“多数人的统治”演变为“代表多数人进行统治”。其建立的整套政治架构,从本质上剥夺了人民直接行使政治权利的机会,使得“公民权完全是一种远离政治参与的、消极的、被动的抽象公民权”[11]。代议制民主“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的方式[12]396,使得人民主权被政治人物间进行选择的形式民主所代替,那些“为群众利益发动群众、主张经济民主等言论反被视为将导致极权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反民主’”[11]。社会进步力量和弱势群体的要求和诉求被忽视,民主的异化不可避免。
另一方面,西式民主对选举程序正当性的过度追求更容易被政治精英所利用。政治精英的意志经由选举程序而获得正当性,大大降低了胜选后作为统治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尤其是通过对民主权威适用范围的限制和对“民主”意识形态化的运作,束缚了对政治改革的有益探讨。在这种机制的保护下,政治精英更容易形成同盟,“选举把人民大众的作用局限于几年一次的‘选主’,将政治变为少数人的游戏”[3],西式民主的择优功能被抛弃,民众参与决策的机会被限制。在西方主流的价值序列中,平等往往居自由之后。因此,西式民主把“不平等地行使自由权利成为一种不可改变,也不应被改变的事实”[9]。而对平等的追求往往被与侵害自由联系在一起,以致于人民主权论的反对者明知其宪法和制度有不公正、不平等和不民主的弊端,却依然专注于制造人们对于“民主专制”“民意冲击”“多数人暴政”等伪问题的恐惧,将民主“设计成了一个‘充分制衡’的政治机器”[13],使得西方语境中对民主的探讨被限定在“市场专治”的基础上,用驯化灌输的方式把民主推向受限或反对的方向上。
西式民主过去之所以成功,“并不在于其最大限度地带来了‘可行的民主’,也不在于其发挥出了民主制度的最佳治理绩效”[9],而是在于其强大的硬实力支撑,尤其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霸权,诱导人们将民主等同于西式民主,将民主问题的探讨局限于如何使一国政体尽快实现西方化。尽管西式民主陷入“治理衰败”和“民主衰退”的双重困境,但由于对民主问题的单向度思考,无论是民主内涵、民主形态,抑或是民主实现路径的探讨,都囿于西式民主的框架,很难探寻西式民主之外的民主建构。
中国沿着非西方化的道路在探索中重塑了民主制度与良政善治的关系,特别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为走出西式民主的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现形式上,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设计,实现了授权民主和行权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取向上,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通过国家意志和人民主权相统一、良政善治和人民诉求相统一、自我调适和人民利益相统一实现了对西式“选主”的超越。
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环节的全链条。把民主票决政府首脑和政治代表的选举民主引入公共治理的各方面,实现了全方位民主。以人民为整体,通过制度设计打破资本逻辑根据市场地位确定社会地位的运行规则,实现民主参与的全覆盖。
1.授权民主和行权民主相统一。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封建统治后,人民主权、一人一票、多数决定等权利的形成和分配原则成为现代民主国家的典型特征,而能够有效解决在广袤国土上的民主追求的代议制民主成为“现代的伟大发现”。代议制民主的实行,将原本的人民统治变为人民代表的统治。从本质上讲就有了“一旦代表不能代表人民,甚至是只代表自己或者某个集团的利益,那民主就会被悬置,最终脱离其本意”的风险[14]。代议制民主作为西式民主的同义词,体现的是一种“单过程的选民民主”,其将选民作为民主主体,目的是使“政治家通过争夺选民的选票而获得决策”,成为政府正当性和权力合法性的来源[15]。
西式民主以聚焦“选择”和“竞争”的方式体现其制度设计的“主权在民”,但无论是对统治者的选举还是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单纯的竞争机制剥夺了广大民众政治参与的机会,不仅抑制了大众的自主决定权,其“择优”功能的退化也成了西式民主难以摆脱的困境。西式民主看似以制度的方式规避了政治统治权“被世袭于特定家族的血缘谱系树上的状况,使政治统治权力不是通过出生而是通过被赋予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地位的人民的‘同意’或‘授权’的方式而获得”[16],却制造了私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分殊,埋下了政治精英操作选举的祸根。相较西式民主以竞争性选举获得民主的合法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多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统一,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相互补充中保证“权为民所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国家整体意志和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的有机统一,保证“权为民所用”,不仅有效避免了资产阶级政党代表利益集团和政党间互相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还避免了资产阶级代议机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端。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本位,既体现在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中,也体现在人民对政治生活广泛参与的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主体的民主制度体系,不仅保证人民决定政府的正当性,同时也保证人民行使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进而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民主与善治的协同共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政务公开、网络问政、信访等途径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了对西式民主下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的超越[17]530,体现了授权和行权在民主过程中的有机统一。
2.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西方代议制民主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规范,将政权获取和利益博弈限制在一定的框架和程序中,强调“国家制度的创立与政府决策的出台,都要求在程序上满足某种普遍的标准,这种普遍标准就是让人们在目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赞同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具有合法性”[11]。其弊端是忽略了生活方式差异化、价值诉求个性化对程序民主工具性和价值性平衡的影响。西式民主对程序民主的过度追求不仅容易导致程序霸权,同时将对民主的探讨限制在了程序正当性的框架内,使得程序正当性凌驾于价值正当性之上。这不仅造成了西式民主的现实困境,更异化了人民统治的本质含义。国家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因此,任何民主程序的设计都受制于阶级利益,民主制度的运行也必然需要协调各方利益。然而,西式民主试图用程序民主掩盖阶级对立和利益分立的社会实际,协调不同生活方式的个性化价值诉求。一方面,西式民主把人民的民主权利限制在“人民有接受或者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12]415,把广大民众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将民主改造成了精英民主。另一方面,民主被迫进行程序化改造,民主被限定在维护私有制的经济制度、保持在资本家能接受的范围内。基于西式民主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在制定民主程序时必然要在“以人为本”和“以资为本”的选择中有所偏向,尤其是在长时间的造势、备选、竞选过程中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使得当选者沦为资本的代理人。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重视程序民主,更重视实质民主,始终将满足人民的需要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规则和方法保证了人民政治参与的具体实践,通过党的领导明确了民主实质,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兼顾民主和效率。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制度实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实现了对西式民主将民主简化为程序民主、竞争民主的超越。
3.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相统一。现代西方民主被认为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12]359。因此,“当代西方民主理论界尤其是美国,越来越倾向于将价值从民主当中剥离出去,通过程序民主的转向逐渐形成了程序民主的共识”[18]。西方理论家认为,“程序民主更为简明,在研究中具有可操作化的优势”[18],谁来当家、怎么样当家的问题似乎都可以通过选举来解决。所以,民主程序的优化和完善,特别是选区的划定、选民的登记、计票的规则等成为西式民主关注和发展的重点。
西式民主看重选举权利,把竞争性选举作为衡量民主的标准,将权力制衡视为制度制定的原则。因此,在制度的设计中,对治理效能的追求并不处于优先地位,反而强调对程序正当性的设计。这就容易使得利益集团打着过程正义的幌子蚕食人民整体利益,民主程序蜕化为“贿选过程代名词”,民主程序与民主结果并没有形成因果关系,民主程序或过程民主对权力起到限制作用成为一种幻想。相较于西式民主单纯强调民主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和票决民主只是整个民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具有相对于其他民主形式的绝对优先级,更不独立于完整的民主过程之外”[4]。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设计和人民参与实践中更强调广泛性、真实性,使民主回归解决人民问题的本质。
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民主环节全链条、民主领域全方位、民主参与全覆盖涵盖了民主运行的全过程,体现了形式与实质、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尤其在政治平等性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制度设计和目标追求从根本上建立在最广大人民对制度的认同和对政治的参与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西式民主精英化的超越。相较于西式民主以过程民主掩盖结果不民主的目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能够做到“汇集意见,抓住主要矛盾,体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人民意见多样化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团结,并在此基础上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奋斗”[19]。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鲜明的人民价值取向和强有力的社会整合能力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的有机统一。
代议制民主作为“防止特殊利益的博弈陷入混乱状态,规范特殊利益集团对政治统治权的获取,需要设计严密的程序规则将代表与民主联结起来”出场有其历史必然性[11],但无法摆脱资本主义的控制。在民主与资本主义的联姻中,代议制民主被改造为选举民主,最终将人民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简化为“人民选择统治者”的选举权利,民主的本质走向“选主”的异化。尤其是资产阶级基于维护私有财产的需要,通过对民主的程序化改造,实现用“合法”手段保护“产权规定、市场规律、资本规则”的目的。因此,选民在政治竞争中仅扮演接受或拒绝某一政治团体提供的政治产品的角色。在赢者通吃的环境中,政治团体一方面为赢得选举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将多元的政治文化群体分割为利益群体,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对抗。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20],在既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又充分保障人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实现国家意志和人民主权的统一,在既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社会文化生活管理中实现良政善治和人民诉求的统一,在既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积极听取民声、回应民意中实现自我调适和人民利益的统一。
1.国家意志和人民主权相统一。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解决由谁当家、怎么当家的问题。多数原则解决了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却因存在“多数人暴政”的危险而被广泛批评。因此,现代西方的制度设计以权力制衡为原则,通过三权分立等方式对政治权力进行限制,以期实现所谓的“人民主权”。但西方民主制度因过分强调程序民主而走上异化之路。一方面,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为资本开路,通过政客的竞选承诺强行输出有利于其利益的理念,普通人的投票权利被限制在接受与否的框架内,所谓的人民权利或公众利益被忽视甚至剥夺。另一方面,西式民主将主权在民简单化为选举民主或者授权民主,只重视选举过程不重视权力行使的过程,极易形成“帝王式总统”的现象。总统被投票授权,当选后权力却无法得到约束,行权过程与群众意志不相符时,国会和司法机构无法对其权力形成监督和制约,国家意志和人民主权走向分裂。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主权的统一。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执政理念上强调全体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回应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整体利益实现政党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意见、凝聚共识,实现个人诉求和人民整体意愿的统一;“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21],通过党内民主推动决策民主和执行高效的统一。其次,我国的权力机关通过民主选举行使国家权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互为补充,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最后,通过建立民主参与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了民意表达的扁平化和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实效化。
2.良政善治和人民诉求相统一。西式民主将竞争性选举作为解决民主本源问题的根本方法,认为民主程序的正当性能够保证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对应资源的支配权,所以胜选成为西式民主的第一考量,这就导致了表演型政治精英的产生,造就了“自愿被收买”的选民。在精英和大众强弱对比的关系格局中,政治精英与利益团体的联合使得大众的诉求被塑造为一种“反民主”的抗议,使得民众要么放弃政治参与,要么投机于对制度短期补偿的要求,竞争性选举治事政策的择优功能变得不再重要,民主与善治的关系因“选主”的设计发生割裂。竞争性选举的核心就是竞争,表现在执行层面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但反对的原因并非根据治理结果的好坏或施政水平的高低,而是服务于受资本控制、被少数精英把控的“权力游戏”。这种致力于保障统治阶级和精英阶层利益的制度设计“顺理成章地鼓励少数权贵无视大众的治理要求”[4],遂人民诉求和良政善治彼此疏离成为西式民主陷入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
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制度设计上完成了“使政权由剥削者少数手里转到被剥削者多数手里的革命”[8]699,避免了资本裹挟政治、精英控制选举的发生,使得人民不仅成为国家的主人,更可以通过国家表达自身意愿,提升生活福祉;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仅作为整个民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通过对民主形式的丰富和参与渠道的畅通,实现对西式民主把民主“狭隘地理解为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自治需求和治理需要之间的零和博弈”的超越[4]。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国家视为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民主水平的主体,在制度体系的设计上不仅提供广泛的民主参与平台,更用协商民主的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民整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整的制度设计,将被西式民主限制在政治层面的民主权利扩展到经济社会的全方位,覆盖基层事务管理的各领域,通过选人做事解决人民需要的目标设定,在社会各层面和各领域广泛推进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得“人民既是人民民主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政治资源,也是治理效能福利的共享者”[22],真正做到良政善治和人民诉求的统一。
3.自我调适和人民利益相统一。作为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制度,西式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资本主义民主。因此,西式民主的程序设计无不体现着服务资产阶级利益的取向。无论是把民主简化为竞争性选举还是对程序民主的情有独钟,西式民主通过对“民主”的垄断和话语霸权,使“民主成为有钱人的民主、资本家的民主”[14],因而出现了“资本主义似乎总是倾向于约束民主,而很少出现相反的情形”[4]。民主与资本的“绑定”,必然使得民主朝着市场化方向进行转变,资本主义发展的优先级也必然高于对公共意志的关注。所以,被竞争性选举改造的民主陷于政治精英的内部循环,其自我更新、自我调适的动力不足,公众意志和人民利益被忽视,“利益集团的存在不被认为是对民主的威胁,反而是表达民主的核心与稳定的源泉”[11]。
民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民主模式,也不寻求对民主模式的终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17]530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23]的变与不变中体现人民利益与自我调适的有机统一,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作为制度设计的目标[17]530,在民主实现的路径和方式上始终保持发展、改革、多样化的眼光,通过不断进行自我调适、自我革新推动民主与善治的良性互动,从而不断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人民的诉求联系起来,推动形成人民民主打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钥匙。
民主作为人类社会千百年的不懈追求,凝结着全人类共同价值。但其发展却因“西方民主拥有更强大的经济基础、已然成型的国际秩序以及潜在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霸权优势”[4]而陷入“民主化=西方化”的迷思,对民主的定义、解释甚至探讨范围都被限定在西式民主的框架内,人类社会对民主问题的探讨被西式民主所“终结”。而资本主义民主化的三次浪潮“已经发生过两次民主的回潮,时至今日也暴露出多重危机,已引发了新一波的质疑”[24]。因此,探索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向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的更高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并通过对党的百年民主实践经验的总结,结合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对这一内容进行充实和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充分体现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更创造了一种超越西式民主的“最真实、最广泛、最管用”的新型民主形态,丰富了人类社会民主政治的类型。
民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换言之,就是国家权力由谁掌控、由谁行使的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上的民主形式,从经济基础层面实现了对“资本主义民主”的超越,实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真实有效的掌控。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民主体”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形成了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在内的各领域、各阶层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我国国家权力的行使主体[25]75。相较于其他民主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国家权力的掌控和行使上更加真实和广泛。
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在国家权力的行使上,既强调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又通过制度建设保证人民主体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保障“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5]8,实现了民主领域的全方位;通过政务公开、信访、问政等途径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实现了民主参与的全覆盖;通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了民主环节的全链条。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利益为旨归,从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和价值取向上实现了“国家完全掌握在人民手中,是人民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统治的工具”的复归[6]41,保证了人民主体地位。
民主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本质上属于观念上层建筑,是奠基于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之上的。一个国家的民主实现方式,应该由该国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基础所决定。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指导,在继承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政治文化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实际形成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一方面,不迷信“包治百病”的单一民主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的耦合互动,既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又以协商民主为有力补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另一方面,强调人民对政治参与的具体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保障人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全链条参与体现民主权利,以政党协商、统一战线、基层自治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社会各阶层诉求、团结社会各阶层力量、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将民主的覆盖范围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全领域和各方面。
相较于其他民主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从形式和程序上保障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掌控,又以制度化的方式从内容和实质上保证人民政治参与的权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程序和实质、过程和结果、直接和间接的有机统一,以民主制度、民主形式和民主过程的重大创新建构起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丰富了民主发展的类型。
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打破了封建专制的政治形态,却因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使得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文明形态不可避免地落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框架中。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虚伪性因阶级压迫和阶级专政的存在而不断显现,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标榜的主权在民原则成为空谈,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一道陷入发展困境,人类社会对政治文明的探索迫切需要进入新的阶段。
“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人民走上了人民民主的民主新路。”[14]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民主实践的不懈追求,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到新中国的建立,中国的政治文明完成了从封建帝制到人民民主的跨越。经过不懈的探索实践,我们不断“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15]。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得人民民主得以全面发展,中国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宽,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中充分彰显。在民主的价值取向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追求实现了对西方“选主”民主的超越;在民主的实现形式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主权在民的实现形式实现了对西式形式民主的超越。作为一种全新的政治文明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支撑,实现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跨越,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良性互动中,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